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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囹圄如何证清白(十三)

就在大部分关注广济仓失火一案的显贵们都不看好李存的时候,一天很快过去,时间步入了官家规定的最后一天。

昨夜的又一场大风,将大火的焦味吹散的干净,就连烟灰也不见了踪影。天空碧蓝如洗,万里无云,看着比往日里更加高远了许多。

随着位于开封府东北方向的钟楼代表着巳时的钟声响起,开封府衙门也又一次的升堂而起——这也是李存三天来,第四次被带入大堂审讯。

不过,今日的这次审讯的规格却是极高。

审讯的地点是开封府衙门的正厅大堂,哪怕李存并不全认识大堂上和两侧坐着的那些个官员,但仅凭着那一水的紫袍,却是已然清楚,这恐怕便是本案最后一次升堂了吧!

按照皇宋元丰年改定的官制,四品以上的官员方才可以身穿紫色官袍,而六品以上方为绯色,其余入得品级的官员则为绿色。

前两日,无论是审讯李存的,亦或者旁听陪审的,最高也只是一身绯色官袍罢了。可是今日,绯袍却只能居于陪席而已!

李存被押着跪在了地上,抬头间却是扫视了一番,除了一位穿着绯色衣袍的老者看着熟悉,是国子司业外,其余大都是陌生的。

这年月并非信息大爆炸的后世,哪怕李存自幼在东京开封府长大,时常可以见得高官在路、宗戚出行的场景,但识得的官员却仍旧是一小部分。

原因无他,实在是东京城内的官员数量太多,整个皇宋官籍在册的足有数万,而京中便有三五千以上,虽然大多是恩荫的闲散官衔,没有个实际的差遣,但足以说明这个群体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

而且京中官员的流动性非常之大,虽然说一任差遣的任期三年,但除了些许微末的小官,其余却是很少有人能够将一任任期做完了的。就拿权知开封府尹一职来说,在去年刚过去的政和年,八年间便换了许几、李孝称、王诏、王革四位府尹,而其中的王沼、王革二人又交替数任此职。

而在政和之前的大观年,四年间则更是换了林摅、宋乔年、李孝称、吴择仁、许几五任府尹!每人平均任期不足一年!

故而京中这些官员可能三两个月前还在外郡任职,这时却被调到朝中,半年之后又有可能再次被调往外郡!这般情况下,李存对这些个官员大都不是熟识,便是正常的了,

不过,虽然不认得这些官员是何人物,但根据张看和陈康告知的消息,李存不难猜出这些人是来自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司农寺、开封府以及国子监的诸位官员。

而坐在主位上的那位,李存倒是认识,却正是开封府尹聂山(前文笔误,聂昌原名聂山,到了靖康元年钦宗赞他有“周昌抗节之义”,故将他之名“山”改为“昌”),前世围城之时见过不止一面。

李存被带上堂之后,陆续又有嫌犯韩仲以及一众人证同样上堂,其中自然便有那曹和笙。

显然,今天的一切都只是走个过场而已,那些发到一干旁听陪审的官员面前的卷宗就没有几个人翻开查看,想来是在升堂之前,早就熟悉了案情,并达成了一致。

待人员到齐之后,只见坐在主审官聂山一侧的通判孙延卿从案上拿起一册写好的判文,经过府尹和其他一干衙门主官们的同意过后,便上前两步,宣读了起来。

半刻钟之后,判文宣读完毕,李存瞄了眼四周,只见两侧端坐的一干绯紫皆是面色如常,心中更是一阵暗叹,自己果真是被当做一只替罪的羔羊给丢了出去。

“杀人、纵火焚烧官仓、辽国细作……”判书中随意的哪一项拿出来,都是足够杀头的大罪,更何况放在一起呢!

陪审、旁听的诸位官员对于开封府的这个判书并无异议,待几名法司衙门的佐官在判书后副署之后,原本一直老神在在坐在一旁、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国子司业站了起来,然后取出一卷书册,翻开在上一勾,然后宣布李存因违反规章,已被太学逐落!

一旁的诸位官员闻言或是表情如常,或是微微点头赞许——国子监乃天子选官之所在,如何能有如此奸人存在?故而李存便被及时的逐落了出去。

李存闻言并无太多异样,这些早在他的预料之中,此时他又将目光移向了不远处已经站起来了的曹和笙,只见那曹和笙却是一副仇人将被处决、大仇得报的模样,不过细细看去,嘴角却有一丝得意的微笑。

“来人,将人犯李存、韩仲二人带上枷锁,押入大牢!待禀明陛下之后,再议处决之期!”就在李存四处窥视的时候,聂昌一拍惊堂木,说道。

当即便有衙役走上前去。

跪在李存一侧的韩仲此时已然瘫倒,面色发青,身体抖动不止,这是怕极了的表现。

李存轻叹一声,那曹和笙针对的明明是自己,却将无辜的韩仲也拉了进来,真是可怜。不过……

李存飞速的整理好思绪,在衙役触碰到自己之前,开口说道:“诸位大人,学生有话要说。”

“判书已下,人证物证俱在,你还要什么要说的?”

一个陪审的老者约莫有着五十余岁,一身紫袍,皱着眉头说道。

这人却是司农卿候晔,也是最急于推出一个替罪羊顶罪的人,有着宦游官海数十年的阅历,哪怕不是诸司法亦或者刑狱出身,他也自是知道关于李存的判文着实是漏洞多处,经不起严谨的推敲。但此时判书已下,又是官家限定的最后一日,只需要将有着诸司法和开封府衙共同认定的判书上呈给了官家,此事便可告一段落,故而并不想再平添什么幺儿子,所以才如此说道。

“这位大人,学生是被冤枉的。”李存再次开口道。

“物证确凿,人证俱在,开封府、御史台、大理寺、刑部诸法司共同审理判定,岂有冤枉!”

这次说话的却是刑部之人,刑部侍郎吴仁。

“你莫不是认为,我等判决不公吗?”御史中丞言道。

“这等丧尽天良、恩将仇报之徒,有何冤屈?”开封府通判孙延卿厉声道。

“尔莫要狡辩罢!”这是司农少卿所言。

“来人,速将此二人犯押回大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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