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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 番外*乔楚

Chapter 10 番外*乔楚

我是乔楚,我出生在一个木匠的家里,从我有记忆起,就是一整个屋子的木头的味道。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子燊一直说,我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檀香的味道。

父亲总是没日没夜地拉着他的锯子或刨子,吱吱嘎嘎,木削花飞了一屋子。总是会被聒噪的母亲咒骂,一年到头总是吱吱嘎嘎的,把家里弄得这么脏,也没见你赚过几个钱回来,还不是每顿只能吃萝卜青菜?

到8岁那年,我都没有吃过几次肉,可能就是小时候老是吃素的关系,所以长大了,我便成了素食主义者,只吃少量的牛肉和鸡蛋。每每看见我做了一桌子的饭菜,自己却只吃蔬菜的时候,子燊就会皱起眉头。从他知道了我的这个习惯起,他就变着法地买牛肉回来,蒸的,炖的,煎的,炒的……每一种做法的牛肉我几乎都吃过了。

这种贫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8岁那年,乔霖出世的那年。

镇上一户姓宋的大户人家的小姐要出嫁,请父亲定做一整套的嫁妆,上至红木衣橱,下至桃木梳子,都由父亲来做。

这一笔大生意,让我们家的家境一下子好了起来,大家都听说宋家都请父亲做家具后,便纷纷向父亲下单。名不见经传的乔家就这么慢慢走出了贫穷,全镇的人都说,乔霖是家里的福星,她一出生,就给乔家带来了财运,父亲和母亲,便越发地把她当成了掌上明珠。

18岁的时候,城里亲戚回乡探亲,给乔霖带来了一件真丝的连衣裙。那时的乡下,一条有绣花的真丝连衣裙,能俘虏所有女孩子的心。

可是那条连衣裙乔霖穿太大了,当看到她像套了一个麻袋般的穿着那条连衣裙时,我在镜子背后偷笑,只有正值青春的我,穿这条连衣裙才正合适。但最终不如我所愿,母亲把它挂进了衣柜,说等乔霖长大点再穿。

我没有得到连衣裙,却遇到了一个让我奋不顾身的男人。

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我正从学校放学回来,快走到走到家的时候,看到一辆小轿车停在马路边,那时的道路是石子铺的,一遇到大雨天就泥泞不堪。

在这个小镇上,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小轿车,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它和它的主人。

就像小轿车一样,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看见他的第一眼,我便知道我恋爱了,我爱上了这个有着好看的眉眼,好看的嘴唇,好看的笑容的男人。

注意到我的目光,男人走过来,很有礼貌地说:“请问,这个镇上哪里有修车的吗?”声音夹杂在瓢泼的大雨中,可我依然听得很真切。

然后,我绽放出有生以来最好看的一个笑容,轻轻地说:“对不起,修汽车的地方离这里很远,现在肯定没有办法过去。”

男人看着我,愣了愣,我知道,他一定是想,在乡下居然也有这么美丽大方的女孩,对于自己的容貌,我有十二分的自信。

男人又皱了皱眉,说:“那么,请告诉我镇上最好的旅馆在哪吧!”

“我正好顺路,我带你去吧!”我撒了个小谎,其实我一点都不顺路。

他没有带伞,我们就合撑着一把,我站在他的左边。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男人靠得这么近,近到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带了点潮湿的水汽。

原来他是来镇上谈生意的,他看中镇上的一块地,想买下来建一家工厂。

以后,我便开始有意无意地去找他,他很聪明,可以教我很多不会的数学题,几次下来,我便知道了他的名字,程-子-燊。

我毫不掩饰地表达出自己对他的爱恋,我总是跟在他身后,一声声地叫,子燊哥哥,子燊哥哥。他大我4岁,却好像比我大了8岁一样,成熟,稳重。我毫不吝啬地把一切美好的词语加在他身上,他受之无愧。

那天,他抱着我,说;“乔乔,明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咯咯地笑了,连忙说:“好的好的,子燊。”我终于可以不用再叫他哥哥了。

第二天,我偷偷地找出了母亲挂好的连衣裙,我要漂漂亮亮地和子燊出去,所以我便顾不上被母亲发现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了。

当穿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一时竟认不出自己,这条裙子,似乎就是为了我而存在的,我发誓,以后我再也不要穿裤子,我只穿连衣裙!本来,连衣裙就是为女人而设计的,我没有理由不享受这项权利。直到现在我的衣橱里,也都是连衣裙,鲜少出现裤子。

原来他是要带我去城里看电影,那天对于我来说,简直就像是在仙境的一天。

我第一次坐上他的小轿车,第一次走进电影院,第一次与他一起过一天。

那天看的是一部外国的爱情片,里面的女主角美的让人窒息,每次放到女主角的镜头,我都会担心地回过头去看他,他的眼睛很亮,尤其是在漆黑的电影院,电影的画面映在他的眼睛里,比电影本身还好看。

后来,他便察觉了,他低低笑了,然后搂住我的腰,附在我的耳朵旁,说:“乔乔,你是最漂亮的。你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乔乔。”

那一刻,我几乎认为我就要幸福地死掉了!泪水哗啦啦地流了下来,像坏掉了的水龙头。

“啧啧,你怎么哭了?”他浅笑,用他的手背帮我擦掉了眼泪。

然后,他低下了头,吻住了我……

接下来的一整天,我一直沉静在这个吻当中,唇上的温度一直燃烧不息。

他带我去了西餐厅,他看着用英文写的密密麻麻的菜单,帮我点了一份血淋淋的牛排,我满脸笑颜,一口一口吞下沾着血丝的牛肉,茹毛饮血的感觉,畅快淋漓。

站在西餐厅的花墙前,他叫服务员帮我们拍了一张照片,他搂着我的腰,我温顺地靠在他的肩膀,幸福地不像话。

那天夜里,我趴在我的书桌前,用被母亲打出一条条红痕的右手,在照片的背后写到:18岁,与子燊。

我发誓,那是我一辈子写过最好看的几个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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