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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谁是肥羊

天气干燥,温度偏高,若是在末世前,人们基本上都不会外出,即便要外出,也要尽可能的靠近有空调的地方,在炎热的天气中得享一丝凉爽。但现在是末世,是人吃人,狗咬狗的弱肉强食诠释得最淋漓尽致的末世,没人可以偷懒,哪怕是强者,王者,都要为了生存而努力。而物资就是生存的第一基础,没有粮食,没有饮用水,没有能量石,人类是寸步难行,还想躲在房间里吹空调,呵,做梦吧。

但弱肉强食原则之下总是跟随着亘古不变的难题——贫富差距,环境再恶劣,也总有那么一些人是能跳脱在规则之外,逍遥恣意的。他们的存在,除了让人羡慕嫉妒恨之外,还起到一个刺激作用,若能达到他们的高度,即便路程艰险难测,即便登上了那个高度就要担起更多的责任,直面更多的危险,也还是打不消一些人想要变强的心思。但对某些特殊群体来说,贫富差距,意味着劫富济贫。

毕竟不是每个富者都拥有不可忽视的实力的,那些依附着强者生存的人,什么本事都没有,却能轻而易举的获取旁人几经努力都得不到的资源,怎能不叫人眼红?既然眼红,那自然是要做点什么事来平衡内心的不甘的,尤其是那些有点本事,却始终无法争得高位的团伙,为了生存,便剑走偏锋的做起了一些勾当。

这不,就有一个专门以富人为目标的强盗团伙瞄上了开着“飞坦克”的死神小队,本来他们没想招惹死神小队的,毕竟活到现在,缺什么都不能缺眼力见。

“飞坦克”这么有辨识度的交通工具,瞎子都知道那是龙啸基地的,龙啸基地可是一个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首都基地都要给它三分颜面,何况是他们这样的小角色?但谁让这辆“飞坦克”太招人喜欢了呢,偏偏它的乘客还是几个面嫩的年轻人,外带一个小娃娃,这小孩抱金砖的画面,实在是让他们无法放手。

想着这山高皇帝远的,龙啸基地的人又那么多,死几个总不是个事,何况外面的危险那么多,做得干净些,谁又知道是谁干的呢?从来都是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一个移动的小金库就在他们面前,就这么放弃了实在是可惜。于是,这个身经百战的强盗团伙决定了,干他丫的,成了,他们可就发大财了。“飞坦克”是有价无市的,黑市上的价格都翻了几倍,这么大一辆坦克拿去卖,保准大丰收。

“呵,小虫子跳出来了。”正靠在高正明怀里吃异能核的林舍忽的一笑,道。

“不知死活,就怪不得我们了。”捧着一个比它的脸还大的碗吃得满嘴都是油的小福宝也感应到了那几股不安分的能量波动,龇牙一笑,满不在乎的道。

“打劫,男左女右,小孩中间!”强盗团伙跳出来了,是只有七个人的小团队,但人才贵在质量不在数量,敢这么行事的,总有两把刷子。但这七个彪形大汉跳出来的时候,死神小队却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有林舍伸了个懒腰,拎起小福宝的后衣领就把它扔了出去,道:“速战速决,给个教训就行了,没必要弄死。”

“……”高正明三人满是意外的看着林舍,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却见林舍饶有兴趣的看了那七个大汉一眼,轻笑道:“他们长得挺可爱的,像是移动的大熊,就这么弄没了,有点可惜。小福宝,剥光他们,我喜欢看光着的大熊,大熊本来就是不穿衣服的,有厚厚的皮毛就够了,穿衣服多碍事啊!”

高正明嘴角一抽,有些同情的看了一眼那七个已经跟小福宝纠缠在一起的大汉们,亏林舍想得出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脱光了衣服奔跑都是非常丢人的事。

陈灵却是松了口气,林舍还是林舍,没有变,毕竟比起变好的林舍,她还是更喜欢原汁原味的林舍,只因改变后的林舍就不再是那个她所喜欢的女娃了。

“来来来,吃,都烤好了。”杨凌风可没心思理会这些,把最肥的那只兔子递给陈灵后,才招呼林舍和高正明吃烤兔肉。天气热,吃烧烤,是一种另类的享受,而有陈灵这个水系异能者在,他们吃得再干都不害怕,水总是管够的。

“给我留一点!”一尾巴把一个大汉抽飞出去的小福宝急急的喊了一声,生怕慢了一步就一根兔腿都没有了。杨凌风翻了个白眼,早就留了一只肥兔子给它,急个什么,先把那些人解决了再说吧。许是急着吃饭,小福宝的动作快了些,将七个大汉叠成罗汉后,又快速的剥光他们的衣服,他们身上的东西,不管值不值钱,都卷成一堆的送到了林舍面前,然后小福宝就捧起烤好的兔子吃了起来。

林舍钻进衣服堆里,把值钱的物件都弄了出来,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女士项链,是个挂着小镜子的造型奇特的项链,有点像是小姑娘扮家家酒的时候用的那种儿童项链。林舍有些好奇,就打开了镜子,发现里面放着一张一家三口的合照,照片上的男人憨憨的笑着,他漂亮的妻子靠在他怀里,眼里满是依赖与爱意,而在他们的中间,挤着一个强行入镜的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娃,眉眼里满是活力。

“这是谁的啊?”林舍站了起来,晃了晃手中的项链,问那些正挣扎着爬起来的大汉,道。为首的大汉风一阵的跑到了林舍面前,恳求道:“你可以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但是这条项链还请你还给我,它也不值钱,没多大价值。”

“这是你的咯?”林舍对比了下,发现这张照片的确是这个大汉的后,就把项链还给了他,道:“这么重要的东西要保护好,别等到不见了才来后悔。”

大汉摸了摸脑袋,被个小姑娘教训,感觉真是不好,但这姑娘也是好心。

高正明忽的挤到两人中间,没好气的瞪了一眼大汉,道:“你没发觉你有哪里不对劲吗?就这么光着身子跑到个小姑娘面前,你他么的好意思啊,要脸不?”

“……”大汉低头一看,瞬间囧了,他一时情急,忘了自己现在是不着寸缕了,只得捂着鸟后退。林舍倒是无所谓,从高正明身后走出,大声道:“不必害羞啦,虽然它小了点,但也能用啊,大叔,你不必妄自菲薄,遮遮掩掩的。”

一只乌鸦欢快的飞过了众人的头顶,除了林舍,包括小福宝在内的活物都默默地捂住了脸,尼玛,不带你这么口无遮拦的。许是大汉的家庭照触动到了林舍,林舍便好心的把他们的衣服还了回去,但搜刮到的值钱物件,却是统统没收了。

打劫不成反被劫的强盗团伙万分无奈的离去了,日子不好过啊,看起来能一拳打死的小孩却是一条变异蛇,它的主人实力莫测,看似无害,实则吃人不见骨头。为首的大汉靠近林舍的时候就嗅到了一股杀气,浓郁得叫人心惊的杀气,手上不沾个百条人命绝对撑不起这样的气场,是他托大了,犯了以貌取人的大忌,还能活着离开,就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还能想些什么呢?什么都不能想。

高正明看着因为一张照片就变得沉寂了许多的林舍,转了转眼珠,决定到下一个基地歇脚的时候,想办法拍一张集体照,让林舍明白,她也是有家的人。

“飞坦克”继续前行,大约赶了四天的路,才找到一个可以歇脚的中型基地,没办法,小型基地容不下他们这几尊大佛,中型基地马马虎虎,毕竟大型基地不好找。而死神小队原本只是想在中型基地歇歇脚,调整一下,购买一些必需品,却不想会因为一大股兽潮耽误了行程,被困在中型基地里,进退两难,实是恼人。

“这是怎么回事?”才在中型基地里休息了小半天,还想着该买些什么必需品的死神小队在听到了紧急集合的广播后,只想着出来看下热闹,却奈何“飞坦克”太拉风,让基地长把他们当成了龙啸基地的精英,就将他们请到了城墙上。

然后死神小队看到了那密密麻麻的野兽正以极快的速度向基地赶来,毫不怀疑城墙薄弱一点的话,会叫这些野兽冲散了。林舍眨眨眼,兴奋的舔了舔嘴唇,好多怨气啊,怒气也十分浓郁,这要是都吸收了,她的黑洞不知道该有多开心。

高正明蹙着眉头,神色不善的看了一眼基地长,难不成这人想让他们来抵抗兽潮?但凭什么,他们只是路过的,就是要一起抵抗兽潮,也不该第一时间想到他们,难道这个基地就没有人了?基地长被高正明看得有些心虚,想了想,决定直奔主题,便道:“几位是从龙啸基地来的贵客吧?现在情况危急,还请几位将消息传回龙啸基地,派兵支援,助我方度过这一劫难,事后,必有重酬!”

眼下这种情况,是不助也要助了,谁让死神小队好死不死的就撞上了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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