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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大小姐的日常(上)

穿着整齐的侍应手持酒瓶,以稳定而优雅的姿势把香槟倒进桌子上的玻璃杯中。

因为香槟刚刚从冰箱中拿出,温度远低於室温,在倒到五分满的时候,玻璃杯的外侧已经蒙上了一层细小的水珠。

无数的水珠缓慢的聚集,形成豆大的水滴,沿着弯曲的杯面滑下。接触到木制的桌子,水珠瞬间被吸收,结束它那短暂无比的一生。

这样的情景,勾动了伍宜的思念。

她一手托着脸颊,望着桌上的水迹微微出神。

自凌露离奇的失踪之後,已经过了两年的时间。这段日子伍宜用尽一切她能够运用的方式,结果还是找不到凌露的身影。

凌露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犹如春天早晨上的露珠,转眼间就蒸发不见。

……所以广州那边市场的协议,就依你的提议定了吧。

另一把声音把伍宜拉回了现实,那是坐在她对面的女子。

约在二十三丶四岁,年纪跟伍宜差不多。

她的家族生意做得很大,几乎控制了广东一带的进出口生意,是南方某个财团的千金小姐,家庭状况跟伍宜也差不多。

她面容秀丽,有着一头顺滑无比的黑发,快要长至腰际,就跟丝绸一样闪闪发亮,柔顺得可以去卖洗发水广告,估计每天至少花两小时时间在保养上面。论外表也是跟伍宜差不多等级的美女。

即使以伍宜那挑剔的标准来看,她也算是最顶级的那一类女孩,而且还是门当户对的那种。

伍宜拿起酒杯,露出洁白的牙齿与一贯迷人的微笑∶既然如此,许小姐,祝我们合作愉快!

玻璃杯相撞,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伍宜现年二十三岁,大学毕业之後她已经开始接手家族的事业,就像这次一样,跟另一个公司派来的代表花了几天就谈成一宗大生意。

这对伍宜来说不是很困难,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其实跟情侣之间的交际很接近,不少销售的技巧本质上跟搏取异性好感的手段是一样的。

目标都是在对方心中构建一个美好的形象,那是不需要说出口的,甚至不需要是真实的,只要对方相信就成了。

对於这种事情,她是个中高手。

吃过饭之後,两人一起走往停车场,她们都是由各自司机载来的。

小宜,两星期後就是我的生日宴会,你会来参加吗?

……不知道呢,最近我都在忙几个方案,大概抽不出时间来了。

似乎是喝了不少酒精,许小姐的脸上呈现出一种粉色的艳红,双眼有点迷离,让她看起来更为诱人。

那真是可惜了……你以後记得要找我阿。

许小姐的脚步摇摇摆摆,似乎举步艰难,有意无意的靠往伍宜的身上。

你似乎喝醉了呢。

伍宜扶着她的肩膀,现在才晚上九点,喝醉还稍嫌太早了。

我没醉……没醉!

许小姐说着经典的醉酒者对白,身体一个不稳,就摔到了伍宜的怀中。

她的身高比伍宜矮上半个头,这种身高刚好形成了一种微妙的状况。许小姐抬起头,望着伍宜的眼神中有着某种炽烈的火焰,她嘴唇微微的张开,似乎是渴求着甚麽。

这招还真是太老派了。

经验丰富的伍宜明白到,只要她想的话,大概今晚就可以多一个**了。

你明明就醉了,我把你送到你的司机那里吧。

伍宜微笑的说道,她推着许小姐的肩膀,让两人的身体分开。

乘上了自家的房车之後,伍宜看着玻璃窗外的那快速经过的街灯,脑子中想的是刚刚所发生的事。

傻子也看的出来,那个许小姐对她似乎很有那方面的意思。她甚至连追也没有追过,主动就有人贴上来了。

都怪我长得天生丽质,去到那里都会惹来一堆狂蜂浪蝶。

伍宜充满自恋的想道。

如果是数年前,伍宜大概会欣然接受。

但自凌露失踪之後,她对这方面总是有种提不起劲的感觉。

伍宜完全不认为凌露是死了,凌露命硬得连坠机也杀不死,更别提在家中忽然莫名其妙被杀掉然後毁尸灭迹。

但伍宜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凌露去了那里,因为她很清楚,如果凌露还在世上,就一定会回来见她。

露露……你去哪里了?

小姐,还是去那家古董店吗?

人员都准备好了吧?

是的。

那出发吧。

晚饭过後,伍宜没有直接回到家中,而是转到了上海某个阴暗的角落下车。

这里并不是那些商店林立的大街道,而是一条迂回的小巷,人烟不多,有一种荒凉的感觉。

伍宜孤身一人走到小巷之中,两边的楼房都是三四层楼高,很多都荒废了,墙上贴着很多数年乃至十多年前的旧广告,以某种奇怪的形式把时间保留了起来。

伍宜最终在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店子前停下,但从玻璃窗中看进去,那排满了的雕像与青花陶瓷,可以猜出这是一家古董店。

这家店的不是很有名,但是老板却很有门道,时常能找出一些奇珍异宝来,伍宜也是在朋友推荐之下才得知这间不起眼的古董店。

而老板也是个怪人,他只在六点後做生意,每天开到半夜三四点。

她喜欢这家古董店的原因,就是常常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好货色。

在叔伯的培养之下,伍宜从小就喜欢古董,她自己也有收藏古董饰品的兴趣。

一个古旧的厚重卷轴吸引了她的兴趣,那枯黄的表面摸起来有种特别的触感,似乎不像是普通的纸张。

上面用棣书写着几个字∶

玄君七章秘经……?

以伍宜的判断,这东西至少也有三百年的历史……当然也有可能是伪造的,毕竟古董作假业是源远流长,自春秋时期就开始有这方面的记载了。

但这种赌博也是一种乐趣。

老板,这个卷轴给我包起来。

伍宜拿起纸袋,这个卷轴比想像之中重得多,不知道是甚麽材料制成的,刚刚那种触感有点滑腻,有点像是兽皮的感觉。

现在已经晚上,这种小巷只有几盏光线微弱的街灯,只能让人勉强看清楚道路,看起来有点阴森。

不过伍宜走起路来抬头挺胸,神色自若,也没有半点慌张的样子。

在走到某个转角位的时候,伍宜停下了脚步。

因为她感觉到了一股明显的杀气,冰凉刺骨彷如冬风。

一名高大的男子从阴影处步出,他全身穿着漆黑的衣服,只有露出面部,那是一个大概三十来岁的男性。

他手中拿着一把利器,长度约三十公分的短剑,剑尖在街灯之下,隐现一种诡异的蓝光。

看那绵长的呼吸与沉稳的脚步,怎样看也不像是寻常的混混。

你是谁?

伍宜问道,语调轻松,似乎只是一个友善的问题。

哼……伍大小姐,果然忘记我了吗?

这男子指了指自己的脸颊,那里有一道深刻的刀疤,由左脸划到鼻子,如果再深刻一点的话就足以把他的头砍成两半。

我是墨庭坚,是墨家仅存的子孙。幸好我即使在逃亡时也没放下武功,不然这一剑就会要了我的命。

墨庭坚的双眼带着血丝,不知道是因为睡得不好,还是因为长时间处於被追杀的状态之下,压力过大所致。

比起几年前的风光,自从组织发出绝杀令之後,这些墨氏族人已经被杀得差不多,甚至连很多远房亲戚都遭殃了,他们只好改名换姓丶四散各地。

即使如此,组织对这些墨氏族人的赏金一直没有放下,像墨庭坚这里组织曾经的杀手,而且还是被选出来参与擂台比武的精英,更是重点猎杀的对像。

而现在看来,他不只没有被杀死,反而还有胆跑回中国,看来必有所倚。

墨庭坚?好像有听说过,那你想怎样?

墨庭坚上次出现在伍宜眼前已经是八丶九年前那场与凌露的比武,而且外貌变了许多,连记忆力很好的伍宜都认不出来。

想怎样?听到伍宜的说话,墨庭坚笑了,配上他那满布红丝的眼神,看起来异常的狰狞。

我要你们伍家血债血偿,一个不留!

……你做得到吗?

听到如此的话语,伍宜同样笑了,嘲讽的笑。

哼,你不知道我的实力已经到了何种境界,就先从巨子的女儿开始,给那帮老家伙一个警告……

哦?到甚麽境界了?说来听听。

上方传来声音,墨庭坚抬头一看,一名男子站在旁边的矮房顶上,不屑的说着。

这人他自然认识,那是伍宜的姑父,精通太极的高手林明溱。

连密的脚步声从四周传来,不过是转眼之间,墨庭坚发现他已经被十多人所包围,前前後後的退路都已经被封死。

看这情况,他发现自己已经从猎人变成了猎物。

早就有线人告诉我有些姓墨的死剩种到了上海,所以我早就做好准备。

伍宜冷冷的说道。

林明溱纵身一跃,落到伍宜身旁,身手乾净俐落,脚步与地面接触时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尽显其化劲功夫的高明。

虽然在庆典之上被墨封轻易击倒,但林明溱本来就是组织之中的顶尖好手,在大难不死之後武技更见精进。

单是他一人墨庭坚也没有信心可以战胜,更别提他身边还有十多个杀手了。

伍宜故意来到这个偏僻的古董店,除了是为了收藏的爱好外,更是为了把那些墨氏的残党引诱出来一网打尽。

刻意为自己制造一些独特的习惯是一件好事,这会让一些有阴谋的人产生一种你的一切行为皆在掌握之中的感觉。

而这通常代表着轻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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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冷,身体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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