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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地区和受众

罗杰并不清楚凯瑟琳-琼斯的小心思,即使知道,也不会在意。

两人之间不过是逢场作戏的交易,根本不可能当真。

罗杰也没有在娱乐圈内找个固定女友的想法,至于开水晶宫就更加不可能了。

若是那样做了,以这些女明星的做派,要不了多久,就会从头绿到脚。

随便玩玩还行,若是想要在这个圈子里找所谓的真爱,恐怕必须得有一颗谢xx那样的大心脏才行。

罗杰也从来没有想过安定下来,还有一片巨大的森林等着罗杰去砍伐,怎么可能为了区区一棵树就停下脚步?

别说凯瑟琳-琼斯了,哪怕这棵树是二十岁时候的奥黛丽-赫本,也同样不可能比得上一整片的森林。

几人的话题早已不知道偏到了什么鬼地方去,闲聊间,安静了一整天的传真机突然响了起来。

自动接收模式下,一张张标准的a4纸不断被卷进打印机。

“是销量数据吗?”

安妮关心地问道。

“不光是销量数据,还有各国的排行榜单。”

传真机的动静一停下来,罗杰立刻走过去拿起了文件。

涉及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数据量非常的大,直接翻到最后,看了一眼统计好的总数。

上边的数字让罗杰悬着的心放了下来:“首周末三天,五张专辑和几首单曲,一共卖出了200-260万。”

《a&b》专辑是拆开来卖的,实际销售中是两张专辑。

由于涉及的地区太多,统计的误差也比较大,但哪怕是最低的200万,也已经超额完成了预期。

这仅仅只是一个周末,虽然说工作日的销量要比周末低一些,但是到下一个周末到来之前,这个数字翻倍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只要不出现断崖式的崩盘,甚至都不用等到月底,再过两周左右的时间,乐队所有专辑的全球总销量就可以突破一亿。

到那个时候,“一亿销量乐队”这个称号,也才称得上名副其实。

“榜单排名不是很理想。”

胖子从罗杰手中接过文件,翻着几个国家的榜单数据,开口道:“英国流行音乐榜上,最高的才是《a》的27位,单曲榜要好一点,《time》排在第三。”

和公告牌不同,英国流行音乐榜(uk.charts)唯一的排名依据就是销量,电台点播没有任何权重加成。

这个由bbc牵头搭建起来的排行榜,会从全英国境内的数千家零售店收集销售资料,统计之后依照总销量排序。

虽然这个榜单会收录前200名的数据,但在大多数媒体上,例如《音乐周刊》,只会刊登专辑榜的前75名和单曲榜的前40名。

排在这个名次之后的,即使上榜,意义也不大。

“《time》?这张单曲在北美好像卖得不怎么样。”

安妮有些纳闷:“为什么在英国这么火?”

《time》是乐队至今为止,所有专辑和单曲里,北美销量最差的一张,仅仅只卖出了两百万出头。

当然,得去掉《1》这样的凑数货色。

但在英国,仅仅一个周末,就卖出了七万多张,直接登上单曲榜第三。

七万这个数字看起来不起眼,但要知道,英国的市场规模要比北美小得多,人口数量只有北美的十分之一。

(注:北美几个国家总人口)

虽然也不乏单周卖出五十万以上的畅销专辑和单曲,但在大部分时间里,十万左右的单周销量,就可以稳稳占据第一的宝座了。

“歌迷喜好不同吧。”

罗杰心里倒是很清楚为什么,毕竟平克-弗洛伊德在前世可是英国最受欢迎的乐队之一。

如果单论在英国的受欢迎程度,除了地位无可撼动的披头士之外,紧接着就是平克-弗洛伊德,哪怕是皇后乐队都要排在后面。

罗杰翻着手中的资料,开口道:“不同地区的歌迷喜好差别很大,北美卖的差的,在海外受欢迎也是很正常的事。”

世界各地的歌迷口味偏好在这份销售统计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比如说北欧人更喜欢金属风格的《黑色》。

以英、德为首的西欧地区,则最喜欢偏向流行一些的《希望》专辑。

而《青春》专辑,则因为单曲《stand》带有些许拉丁风格,在南欧更受欢迎。

欧洲这一个市场,就占去了大半的销量,总计约有120~150万张。

排在第二的是南美,有50-70万的销量入账。

欧洲和南美,也是海外表现最好的两个市场。

后者虽然盗版泛滥,但摇滚氛围却堪称世界上最狂热的地区,而且人口基数在那摆着,支持正版的比例虽然低,但绝对数量并不少。

至于亚洲……

除了岛国因为受西方文化影响较大,对摇滚的接受度较高之外,其它的市场在这个年代几乎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这次发行的所有唱片加起来,在亚洲的总销量也只是堪堪超过40万张而已,其中岛国就占去了接近百分之八十。

中东这种保守到极致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许多国家甚至禁止摇滚音乐进入,只能在盗版市场中流传。

而非洲……这地方有正版音乐的市场可言吗?

和流行音乐相比起来,摇滚在传统的西方市场并不会有任何的落后,甚至比流行音乐的受众更广。

在世界乐坛历史最顶级的歌手和乐队,除了泰勒-斯威夫特,以及几个专门唱给黑人听的饶舌歌手以外,其他的几乎全部是摇滚出身。

很多人以为的流行天王、流行天后,其实也都是摇滚出身,最具代表性、卖得最好的专辑也都是摇滚。

例如麦当娜-西柯尼、玛利亚-凯莉、惠妮特-休斯顿、迈克尔-杰克逊、瑞奇-马丁等等。

只不过他们的摇滚中,流行元素更浓,不够“硬核”,听起来不像是传统意义上的摇滚。

但在其它地区,和流行相比,摇滚音乐的表现差的却不是一点半点。

比如说某个不可描述国度,市场体量虽然庞大无比,但摇滚音乐的生存空间却很感人。

这一点,哪怕到十几年后,改变也不怎么明显。

很多人将其归结于不可描述的原因,但归根结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主流歌迷的喜好。

“我发现一个问题!”

几人交换着翻了半天,安妮突然开口道:“好像我们的专辑在全世界的销量都不差,只不过不同的地区,卖的好的专辑风格不一样。”

任何地方的歌迷都有例外。

哪怕是南棒那种只有一种叫做“青春偶像”的明星的国度,也不缺乏热爱摇滚的歌迷。

但若是只看“大多数”,地区性的差异其实相当明显。

例如北欧三兄弟多力量金属、旋律死亡,德国多死金、敲击,在英伦三岛,传统的重金属和复兴朋克则更加流行。

至于北美,由于是一个移民国家,什么风格都不缺人听,但也没有一个完完全全占据主流的类别。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尝试不同的类型。”

虽然说罗杰当初做决定时压根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也并不妨碍此时拿出来炫(装)耀(b):“不同地区歌迷喜欢的摇滚风格不一样,我们什么风格都做,这样就会成为全世界最受欢迎的摇滚乐队。”

其实罗杰想要尝试更多摇滚风格,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不想让前世那些不同流派的经典浪费掉,想要全部搬运到这个世界来。

至少要搬来最经典的那一批。

如果说乐队的能力不足也就算了,既然有这个实力,为何不尝试更多的风格?

至于能借此吸引更多地区的歌迷,纯粹是意外的惊喜。

“对了,我们什么时候去录歌?”

理查森突然问了一句。

《朋克圣经-郊区的耶稣》录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点收尾的工作没有完成。

当然,键盘以及其它管弦乐器的和声压根还没有开始,负责这部分工作的贾森还被禁足在纽约。

这部分只能以后再找时间补上,这个假期肯定是没戏。

“这么冷的天,我才不要出门!”

安妮杯子里的红茶早就喝完了,拿起桌上的酒瓶,倒了半天,发现酒瓶也是空的,随手将瓶子丢到地毯上,又缩了回去。

“等雪小一点再去录吧。”

罗杰打开酒柜,挑了一瓶酒,又重新拿了一盒冰块放到桌上,开口道:“我们15号回去,还有一周多的时间,能录完最好,录不完也无所谓。”

胖子正好啃完了一整桶的冰块,哗啦啦地又倒出来半盒,抱着冰块桶,直接用手抓起一把冰块丢进嘴里,发出嘎嘣嘎嘣的声音。

安妮一动不动,开口道:“帮我倒一杯,双倍,不加冰,谢谢。”

“懒死你算了。”

罗杰无奈地倒上一杯酒,递到安妮手中:“你这样不热吗?”

安妮全身裹在毛毯里,里边还穿着厚厚的毛衣,和穿着短袖,嚼着冰块的胖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简直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冷!”

安妮意简言赅地表明了自己的感受。

正要开口说话,罗杰像是想起了什么,看了一眼凯瑟琳-琼斯,问道:“我们回北美以后要在纽约呆半个月左右,你是跟我们一起去等着,还是一月初在洛杉矶汇合?”

交易的内容是在洛杉矶,而不是纽约。

这一点,罗杰早就和凯瑟琳-琼斯讲清楚了。

洛杉矶离好莱坞更近,凯瑟琳-琼斯当然不会有意见。

之前的话题一直插不上话,见罗杰终于想起来自己,连忙说道:“我跟你们一起去可以吗?”

很显然,凯瑟琳-琼斯对自己和罗杰之间的交易并不放心。

“可以。”

罗杰点了点头,然后看向安妮。

带凯瑟琳-琼斯回家?这么没脑子的事罗杰怎么可能干得出来?

家里那个小醋瓶虽然从来不管罗杰在外面怎么玩,但真要带个女人回去,那场面肯定很精彩。

还没有说话,安妮就抢先开口道:“知道啦,要让她住我那是吧?”

“对。”

罗杰脸皮很厚,没有半点尴尬。

安妮伸出两根手指,提起了条件:“两场派对!”

“成交。”

罗杰懒得去计算到底欠了多少,反正看这趋势,这辈子也不可能还得完。

朝安妮点了点头,又对凯瑟琳-琼斯说道:“我那不太方便,在纽约的时候你听安妮的安排。”

凯瑟琳-琼斯也不是小孩子,见识过很多类似的情况,立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虽然心里有些不痛快,但表面上却没有露出任何异样,一副很顺从的样子,乖乖地答应了下来:“我保证不会惹麻烦。”

这个时候,凯瑟琳-琼斯心里那点原本就没有多少的幻想,也彻底消散得无影无踪。

两人之间毕竟只是一场交易而已。

娱乐圈里小三上位的情况并不罕见,但成功上位的小三们,同样也会被小四小五小六挤下去,没几个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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