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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章 融(坑)资(钱)计划 下

“伙计,为什么我现在还开着你这辆破ram?”

罗杰拍了拍方向盘,像是在对自己的车子说话。

嘀咕了一阵之后,踩下油门,车子缓缓离开别墅,转入街道上的车流之中。

以罗杰的收入而言,任何可以合法在北美的城市里行驶的汽车,都完全负担得起。

毕竟车这东西,再贵也就那样,在这个汽车无比便宜的国度,哪怕是最昂贵的最新款柯尼塞格,价格也不会超过500万美元。

至于说什么坦克、装甲车,或者大型工程车之类的玩意,确实昂贵,但别说能不能买的问题,压根不能合法开上路。

真正属于富豪们的奢侈品,是私人飞机、游艇、以及例如古董、名画等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压根看不懂好在哪里的收藏品。

咳……扯远了。

不过哪怕到了现在,罗杰还开着这辆三年前买来的二手车,看上去似乎有些配不上罗杰的身份。

罗杰偶尔也会想换一辆好点的车,但却始终找不到一辆和这台改装巨兽一样,让自己一眼看上去就喜欢上的车子。

尽管这台道奇ram已经确实到了该退休的年龄了,开起来的时候就有明显的感觉,空调不够给力,刹车过于灵敏等等。

买来的时候就是二手的,又开了三年多,许多零件早就老化了。

而偏偏因为大幅度改装过,想要更换都很麻烦。

将车子停在路边,下车的时候,罗杰拍了拍ram的车顶,轻声道:“伙计,你该退休了。”

走进咖啡厅,西奥多已经在一个角落里等着了。

“一杯黑咖啡,谢谢。”

在西奥多对面坐下,刚刚点完咖啡,就听到西奥多开口问道:“干嘛约到这里?”

“不然还能约到哪?”

罗杰一脸理所当然:“我可不想去二十世纪娱乐,那里的人恨不得杀了我。”

虽然乐队和二十世纪娱乐闹翻了,不过西奥多作为这家公司的合伙人之一,依然保留着自己的股份和职务。

当然,还有那间装修豪华的办公室。

“我打算找个机会把手里的股份脱手。”

西奥多的语气像是不经意间提起,但罗杰却知道这是故意说给自己听的。

“以后有什么打算?”

罗杰顺着对方的话问了下去。

“我打算开一家自己的经纪公司,只做经纪人业务,不涉及专辑制作和发行。二十世纪娱乐那种模式……太落伍了,会被时代淘汰。”

西奥多直言不讳:“托你的福,我这几年存了些钱,也积累了不少人脉,开一家小规模的经纪公司足够了。”

“有需要帮忙的就说。”

罗杰暂时没有更换经纪人的想法,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也愿意帮对方一些忙。

无论在哪一个圈子里,单打独斗都是成不了任何事的,一个实力强大、合作默契、关系密切的团队,相当重要。

“确实有需要你帮忙的事。”

西奥多也不跟罗杰客气:“还记得戈麦斯兄妹吗?”

“那两个德国人?”

罗杰对这两人有些印象,西奥多签下的“潜力股”,性格反差极大的两兄妹。

在一年多之前的时候,罗杰还帮【a】乐队的埃文-泰勒牵线,拿这两兄妹和某位格莱美核心会员做了一笔交易。

“上次的交易之后,克里斯滕选择了退出乐坛,亨利得到了一些机会,发展还算顺利。”

西奥多直接说出了自己面临的问题:“但是亨利的合约在二十世纪娱乐,因为我的缘故,公司有雪藏他的迹象,我打算让他换一家公司。”

西奥多说的是因为自己,但罗杰却很清楚,这是受到了乐队的牵连。

迁怒这种事,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很常见,并不仅仅只是某个地区的专利。

看上去亨利-戈麦斯很无辜,但他借着和罗杰有着同一个经纪人的关系,得到了很多原本得不到的机会,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代价,例如被罗杰的敌人迁怒。

考虑了片刻,罗杰开口道:“我会跟mad唱片那边打个招呼,不过,能争取到什么待遇,要看他自己的价值。”

虽然有着同一个经纪人,不过罗杰对亨利-戈麦斯并不熟悉。

毕竟那是青春偶像类的明星,这个类型的歌,罗杰别说了解了,就连听都没怎么听过。

为了这样一个小角色,自己拿出实打实的利益来交换,显然是不可能的。

能够给他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已经是罗杰能做到的极限了。

“这样就够了。”

合作了这么久,西奥多很清楚罗杰的做事风格,不会提出任何在罗杰眼里不合理的要求。

得到罗杰的承诺之后,西奥多脸色一正,拿出一份文件,开口道:“你让我打听的事情有结果了。”

罗杰接过文件,一边翻看,一边说道:“简单跟我说说。”

“首先,这种融资模式被娱乐圈广泛采用,实际操作中可以利用的地方很多,和你告诉我的情况差不多类似。”

西奥多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但是有几个难点。首先,需要有一个靠谱的项目,没有投资人愿意投资无名小卒的作品,最好从主创阵容到制作人团队,都是顶级大咖,这样的专辑才会受到市场的欢迎。”

“这一点对我们来说不是问题吧?”

罗杰不会盲目自大,但却也不会平白无故看低了自己。

以乐队现在的影响力,再怎么往低了算,也摸得着一线的门槛。

如果自己的乐队都无法得到投资商的青睐,那这融资的门槛也太高了点,至少会卡掉整个乐坛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项目。

若真是如此,那融资做专辑,坑投资人的钱,只会是一个笑话。

“名气、商业号召力等等,这些硬性条件你们肯定是满足的。”

西奥多点点头,继续说道:“第二点,资金来源。这类融资模式的水很深,根据我的了解,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来自圈内的投资。

这一类投资者对圈内的环境非常了解,对合约以及执行力度的限制要求会非常高,基本上不太可能坑得到他们的钱。

比如说他们会要求第三方担保制度,以及严格的财务审核制度,这还只是基础,有的投资者还会要求成为在项目中有一定实权的制作人。

或许华纳那样的巨头可以,但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肯定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所以,来自圈内的资金可以首先排除掉。”

“第三方担保?”

罗杰不太明白这个词汇的意思。

“如果采用第三方担保制度,首先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计划书,计划书中应该包含工作计划、一切开支预算、发生意外情况时的补救措施等等。”

西奥多解释道:“依照这份计划书,将整个项目提交给保险公司,一般是要求有足够声望的大型保险公司,为整个项目做出担保,如果项目无法顺利完成,保险公司就要给投资者赔钱。投资者的资金不会直接交给制作方,而是打入第三方担保账户,除了项目计划书中的预算之外,任何人都无权调动账户中的资金,每一笔开支都要由保险公司进行审核。”

这种制度同样是从好莱坞开始兴起,但乐坛使用得也很早,从猫王的那个时代就有相关的记录。

西奥多简单地解释了一下,就继续说了下去:

”第二种资金来源,是以粉丝的身份对明星投资,为了满足某种追星心理。

他们大部分不要求回报,无论把财务报表做成什么样粉丝们都能接受,哪怕是血本无归的巨额亏损。

这样的人不多见,但是还是有一些的,但是这种资金我不建议去碰,一旦传出去,会引来舆论上的麻烦。”

“确实是这样,粉丝的钱不能碰。”

罗杰赞同地说了一句,又问道:“还有两种呢?”

“第三种就是正常的,来自娱乐圈之外的投资。

如果要执行融资的话,这一类投资者是我们的首要目标。

他们对乐坛的了解不够深入,也就意味着可操作的空间足够大。

同时这一类投资者,大部分在乐坛中没有任何的人脉,即使被我们坑了钱,也找不到地方去说理,因为我们完全是按照合同在办事。

和这一类投资者合作,最困难的是如何找到有投资意向的目标,并说服他们接受我们的方案。”

“所以第三类投资者是我们的首选。”

罗杰立刻就明白了这一类资金来源的好处。

隔行如隔山这句话,在任何国度、任何行业都适用。

来自乐坛之外的资金,至少大多数情况下,都很容易做手脚。

或者说,光明正大地坑钱,他们都未必能够看得出来问题出在哪。

“最后一种呢?”

罗杰好奇地追问道:“第四种是不是比圈外资金还要合适?”

“不。”

西奥多面色古怪地摇了摇头:“最后一种是洗钱,这种资金绝对不能碰。”

和任何利润庞大的犯罪行为一样,洗钱,在全世界范围之内,都是一个庞大到超出任何人想象的产业。

任何可以迅速洗白大笔资金的投资,都是需要洗钱的人所追逐的。

只要亏损得不严重就好,若是能够盈利,那简直是梦寐以求的好事。

对资金消耗巨大的娱乐圈,正符合这样的条件。

资金流动频繁、收支庞大、相对不那么正规的项目难以确切统计真实的财务情况等等……

以乐队现在每张专辑的资金流动量,如果联系上某个“地下钱庄”,对方必然愿意付出高昂的代价。

但这却是乐队不会,也绝对不可能去做的事情。

“……”

罗杰沉默了片刻,点点头:“确实不能碰。”

在法律框架之内坑投资者的钱是一回事,涉及非法的资金渠道,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说名声上的影响,单单只是法律方面的风险,就完全无法和预期的收益相提并论。

“融资渠道是最大的难点,其实只要这一个问题解决了,其它的都是小问题。”

西奥多看到罗杰已经读完了文件,适时地开口道:“不过,如果你真的决定这么做的话,最好咨询一下律师和会计师的意见。”

律师自然不必多说,要做到光明正大地坑投资人的钱,又不触碰法律的界限,律师的作用必不可少,而且相当重要。

至于会计师,账目做得漂亮与否,则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利润”。

这可是实打实的利益。

至于说坑人……

音乐人的事,那能叫坑吗?

罗杰放下手中的文件,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

苦涩的味道,让罗杰的注意力前所未有地集中起来。

对于所谓咖啡提神的说法,罗杰一向认为这是心理作用而非生理作用,就跟抽烟差不多。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心理作用确实简单而有效。

刚刚看过的这份文件快速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

二十世纪娱乐只是一家小公司,没有遇到过需要依靠融资来完成项目的情况,即使偶尔缺钱,也都能依靠贷款和股东输血渡过。

因此,西奥多并没有实际操作这类融资的经验,在文件中所讲述的大多只是理论上的操作方式。

尽管许多事情还需要向律师、会计师咨询以后才能了解,甚至还要做更多的调查,但这并不妨碍罗杰做出判断。

这样的融资模式,绝对是可行的。

按照当前乐坛的主流模式,大多数投资者不可能拿到专辑的任何版权,仅仅只享受分成。

分成的范围也未必是全收入分成,具体要看谈判的结果,可以少到仅限于专辑销售,也可以加入版权开发分成。

而且通常情况下,这个分成都有一个明确的期限,同样也是看谈判的结果。

乐坛的主流,是在三到五年之间,超出之后,后续的一切收益都和投资者无关,归版权方所有。

事实上,哪怕不去考虑坑钱的问题,这种操作模式,也是对乐坛的发展十分有利的。

虽然说已经成名的明星,出新专辑的风险相较于好莱坞电影来说低到不可思议,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任何风险。

接受外来资金,可以在转嫁风险的同时,极大地缓解自身的资金压力。

哪怕仅仅只是为了这一点,付出一定的利益,也并非不可接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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