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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英式入侵?

第二天,罗杰又和弗格森兄妹见了一面,将那首歌的改编授权确定了下来。

或许是为了和罗杰打好关系,在费用方面,弗格森兄妹仅仅只要了象征性的一美元,并且不涉及任何后续的分成,或者改编后新作品版权的分成。

双方又聊了许多音乐方面的话题,最后话题渐渐转移到闲聊上,罗杰对这两兄妹的了解也多了许多。

比如说,酒吧的那个大胡子酒保,就是两兄妹的父亲,同时也是那家酒吧的老板,这也是为什么在喝酒的时候,大胡子不断向罗杰“推销”这两兄妹。

倒不是认出了罗杰的身份,只是出于父亲对孩子的支持,希望孩子们能够有更多的粉丝,哪怕多一个也好。

至于两人肤色上的不同……

哥哥理查德-弗格森是老弗格森和前妻所生,而妹妹丽贝卡-弗格森,则是老弗格森和第二任妻子的孩子。

丽贝卡的母亲和老弗格森一样,都是标准的英国白人,至于理查德的母亲,却是一位黑人,这种家庭在欧洲非常常见,没什么好奇怪的。

除了这些八卦之外,对于两兄妹的“事业”,罗杰了解得更加深入。

理查德和丽贝卡相差两岁,哥哥已经高中毕业,没有选择去上大学,而是打算以音乐为生。

妹妹还在上高中,不过也和哥哥有着同样的想法,同时在创作才华上,丽贝卡也要比理查德更加优秀一些,两人的歌曲,有接近一半都是出自丽贝卡之手,还有差不多三成是两人合作完成,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是属于理查德的作品。

现在两兄妹是以组合的形式,在父亲的酒吧里表演,但在罗杰看来,两兄妹“分手”只不过是迟早的事。

不说一黑一白的兄妹组合有多么难以适应流行乐坛的问题,单单只是风格上的差异,就让这两兄妹没办法长期合作下去。

理查德的音乐风格更加偏向于五六十年代那种经典摇滚,而妹妹丽贝卡的嗓音则更适合现代流行音乐。

至于老弗格森所说的,两兄妹得到了在雷丁&利兹音乐节上演出的机会……

这么说倒也没错,不过却不是得到了主办方的邀请,而是在音乐节外围自行搭建舞台表演。

每逢大型音乐节,都会有不少怀揣着音乐梦想的人,在音乐节的场地之外进行演出,以期望能够得到更多的粉丝,或者干脆一步登天,被哪个唱片公司或者大牌经纪人看中。

不过,梦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嘛……

至少在罗杰的记忆当中,似乎没有哪个大牌是通过这种方式被发掘出来的。

无论是摇滚音乐,还是其它类型的音乐领域。

自掏腰包录上一张demo,然后去音乐制作人那里推销自己,都比这种方式更加靠谱。

通过短短半个小时的表演,罗杰没有从两兄妹身上发现特别出色的潜力,不过却也没有差到哪去,若是按照一个“乐坛星探”的标准,属于可签可不签的那种。

签下来没多大潜力,不签也没什么可惜,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会被推荐到唱片公司,但在唱片公司那一关往往会被刷掉。

不过刚刚收了兄妹俩的好处,罗杰在结束谈话之前,考虑了片刻,留下一张名片,开口道:“如果你们有兴趣去美国发展,可以打这个电话,说是我介绍的。但是……”

罗杰本来想直言相告,说对方没什么潜力,不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出来,改口道:“没什么,就这样吧。”

人生的选择是别人自己的事,罗杰和弗格森兄妹又算不上熟,没必要多说什么。

至于说签下来亏钱……

反正就算亏也亏不到哪里去,若是在初期推广中看不到成效,mad唱片那边的负责人又不是白痴,自然不会继续在这对兄妹身上投入资源。

几天之后,罗杰接到mad唱片打来的电话,两兄妹还是决定放弃学业,远渡大洋彼岸。

听到这个消息,罗杰叹了一口气,却是没有评价什么。

放下电话,罗杰看向两名队友,开口道:“继续说刚才的话题,两首歌会不会太少了?”

三人在讨论新专辑的问题,《你好,莫莉小姐》和《大长腿莎莉》的版权注册已经在进行,这两首歌将会确定为乐队下一张专辑的歌曲。

在连续发了三张《摇滚圣经》之后,乐队认为这个系列应该暂停一段时间,至少要等到明年夏天,再发行下一部。

而在这大半年的空白期当中,乐队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发行一张完整专辑没有太大的必要,一张ep总是要出的。

但就算是ep,两首歌也太少了点。

更何况,这还关系到乐队在少数族裔群体当中拓展粉丝的计划,无论怎么看,两首歌,都显得不够重视。

乐队这几年来虽然算得上是顺风顺水,但走到现在这个地步,要说没有敌人,那怎么可能?

金字塔顶端的位置就这么几个,一个人上位,就必然要把另一个人挤下去。

哪怕没有什么直接的矛盾,单单只是利益两个字,也足够让两个没有任何交集的人成为不死不休的敌人。

若是被有心人朝着这个方向去引导舆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影响。

“两首歌够了。”

胖子从一开始就坚持着这个观点:“这张ep是试探市场,其实出一首单曲就够了,没有必要出ep。根据发行之后的反馈,再调整后续的计划。”

“我同意胖子的看法。”

安妮耸耸肩,开口道:“我们该休息一段时间了,我是指休一个长假,最少半年的长假。”

虽然出发点不同,但结果是一样的,安妮和胖子的意见难得地达成了一致。

看到两人的想法一样,罗杰也不再坚持,点点头:“好吧,那就出一首单曲,另一首留着以后再说。你们觉得选哪首合适?”

投票的结果没有丝毫意外,三人都认为,《你好,莫莉小姐》要比《大长腿莎莉》的完成度更高一些,质量也同样如此。

随后又简单地讨论了几句,很快就确定下来,音乐节的演出结束之后,就直接在英国录这首《你好,莫莉小姐》,录完之后乐队直接解散休假,将发行等事项丢给mad唱片去处理。

等到明年的四月底到五月初,再重新集合,开始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准备。

“你们能休息半年,我这个假期可没那么轻松。”

罗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抱怨道:“我有点后悔包揽乐队作品创作了,明年最少要发两张《摇滚圣经》,现在……”

胖子好奇地问了一句:“有想法了么?”

“之前录好的《郊区的耶稣》,明年三月到四月之间拿出来发行。”

罗杰沉吟了片刻,继续说道:“至于另外一张,我也有些思路了,不过具体还要看《你好,莫莉小姐》发行之后的反馈再决定出哪一张,总之在英式入侵和民谣摇滚中二选一吧。”

明年,也就是2004年,是北美的大选年。

按照传统,北美连任失败的总统极少,尽管现在因为美军在中东陷入困境的缘故,现在象党的那位总统在民间的支持率已经降到了最低点,但驴党想要阻止对方连任,依然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随着罗杰地位不断的提升,虽然一直在避免和政.治打交道,但眼界却是比前世开阔了不知道多少倍。

以现在的眼界来看,前世那张《美国白痴》专辑的大获成功,除了作品本身足够出色之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张专辑契合了反战派的声音。

而当时又正值大选年,驴党为了打击象党,多半也是在背后推了一把的。

归根结底,娱乐圈比拼的从来都不是单纯的作品,哪怕最为客观的商业成绩,也有太多作品质量之外的因素可以影响到它了。

作品出色只是前提,营销上的成功,才是更为重要的。

相较于《美国白痴》,《郊区的耶稣》去掉了许多敏感的歌,但本质上来说,《郊区的耶稣》依然是一张反战主题的专辑,同样契合大选年的“需要”。

至少是驴党一派的需要。

虽然这张专辑的反战主题没有《美国白痴》那么明确就是了,但只要在宣传中重点点出来,除非驴党的幕僚都是白痴,否则肯定会加以利用。

只要借上股力,再加上《摇滚圣经》这个品牌,《郊区的耶稣》不说一定能超越前世的《美国白痴》,但至少也不会更差。

罗杰没兴趣成为乔治-克鲁尼那样的政.治巨星,但利用社会环境来提升乐队作品的影响力这种手段,运用起来却是没有半点压力。

至于说两年前乐队还在支持对中东宣战,现在又调转枪头站到反战一派去……

这叫事吗?

在娱乐圈混,脸皮这种东西,完全可以丢进下水道里去。

若是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罗杰三人也不可能有今天这个成就了。

“《郊区的耶稣》?”

胖子显然和罗杰想到一块去了:“明年是大选年,出这张专辑正好。或许我们应该再加几首更明确的反战歌曲进去,其实《敲开天堂之门》就不错,可惜是民谣摇滚……”

“那张专辑往后放放吧,明年下半年或者2005年上半年出。”

罗杰摇了摇头:“其实朋克摇滚里合适的歌我这也有,但是……政.治这种东西我们不要过多涉及,否则容易被来自神兽的力量降维打击。”

比如说《美国白痴》专辑中的那首《假日(holiday)》,这种歌要是成了主角的作品,尤其是2分半到3分钟的那一段,分分钟就要被不可描述的神兽给变成一串4开头的神秘代码。

咳……

危险的话题到此为止……

胖子还想追问,却被安妮打断了:“其实我更关心你刚才说的英式入侵。我有没有跟你们说过?在认识你们之前,虫子乐队是我最喜欢的摇滚乐队。”

英式入侵,指的是在六十年代中期,大量英国摇滚乐队登录北美的浪潮。

在罗杰的前世,这股浪潮由披头士带领,这支伟大的乐队在1964年为英国人敲开了北美的大门,第一次北美巡演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而紧随其后的滚石等乐队看到披头士的成功,也纷纷杀向北美。

而这段时间,正值猫王将事业核心转向好莱坞,其它同时期的顶尖巨星也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处于活跃期,整个北美乐坛几乎毫无抵抗之力,就被英国人所攻陷。

这个世界的英国入侵和前世大同小异,只不过敲开北美大门的乐队变成了一支叫做【虫子】的乐队。

这个世界的虫子乐队,有点像是前世的披头士乐队,以及戴夫-克拉克五人组(the.)结合的感觉。

戴夫-克拉克五人组是和披头士同时期的乐队,在六十年代中期,曾经是“英国入侵”狂潮的缔造者之一,一度和披头士齐名,但却只是昙花一现,没能走得更远,到了二十一世纪,甚至没有几个人还记得他们。

这个世界的的虫子乐队,就像是披头士和戴夫-克拉克五人组平均了一下,发展得不错,却没有了前世披头士那般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横扫全球乐坛的霸气。

当然,作为这个世界英式入侵的扛鼎乐队,虫子乐队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只不过它的结局和前世的披头士一样凄惨,双核心之一被粉丝枪杀,乐队解散之后几乎所有歌曲的版权都被“朋友”米迦勒-杰佛逊窃取,另一位核心都六十多岁了,还在和米迦勒-杰佛逊打着版权官司……

扯远了……

虽然英式入侵指的是摇滚乐坛中的一个历史事件,但通常来说,同样也是指披头士乐队时期的英国摇滚风格。

和英伦摇滚不同的是,英式入侵是六七十年代的风格,而英伦摇滚则是以九十年代的绿洲(oasis)、blur等乐队为代表的摇滚风格。

虽然都出自英国,但因为时代的不同,差异还是非常明显的。

“对,英式入侵。”

罗杰点了点头:“如果《你好,莫莉小姐》的反响出色,我们明年下半年就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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