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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8章 街头演出

伯班克,紧邻着好莱坞北边,是洛杉矶最重要的商业和办公区之一。

在洛杉矶市区里,伯班克也是人流量最大的几个区域之一。

八月的阳光有些炽热,但炎热的天气,并没有让伯班克的人流比往日变少几分。

伯班克中心的地铁站外,忽然停下了一辆老旧的厢型车。

一群人从车上下来,圈住了一片空地,将各种乐器、音箱等等的设备,从车上搬下来,在空地上安置好。

看热闹,是全世界几乎所有人类的天性,这一点并不会因为国家、地区或是民族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这番场景立刻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很快就围起了一群围观的人群。

一番短暂地调试之后,几个少年抱着吉他,拿着鼓棒,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自顾自地弹奏了起来。

不过,这几个少年虽然摆出了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但脸上却明显透露着紧张,甚至仅仅只是一个开头,就出现了几处小的失误。

好在这些失误并不明显,周围的观众,大多也都是不怎么懂音乐的人,并没有人听出来。

随着渐渐沉浸到演奏当中,几个少年也逐渐摆脱了紧张的情绪,进入状态。

洛杉矶本就是暮气沉沉的北美大地上,为数不多充满激情的城市。

这一群少年所演奏的摇滚乐,很快就凭借着音乐中的那份激情,带动起周围观众的情绪。

虽然有些不喜欢摇滚乐的人很快就离开,但却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被吸引过来,驻足观看。

这些少年,正是【Darkness】乐队的几名狂热粉丝,为首的,就是不久之前刚刚从警局被保释出来的高中生马修。

在经过了更加详尽的讨论之后,经纪人团队改变了一开始的计划,没有让乐队直接在街头进行乔装演出。

而是由卡尔-瓦伦丁在乐队的粉丝组织中引导,让一些粉丝“自发地”组织起来,在全美各地的街头,演奏乐队的作品,以表达对乐队的支持。

这种事情看上去困难,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复杂,从头至尾,卡尔-瓦伦丁压根没有出面,短短几天时间里,乐队在各地的粉丝组织就已经达成了一致,在《Nevermind》专辑发行满一个月的时间,在北美各个主要城市进行这种“行为艺术”。

正沉浸在表演中的马修并没有注意到,在人群中,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男子正在盯着自己,对旁边的人问道:“就是他吗?那个弹吉他的?”

“对,这几个都是USC混合高中的学生,马修和那个贝斯手都是今年毕业,鼓手和主唱要小上一届,明年才能够毕业。”

开口答话的赫然是依耶塔-哈森。

若是仔细观察的话,就可以看出来,依耶塔-哈森旁边那个身材高大,带着墨镜的男人,正是罗杰。

不过因为那张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的缘故,即使是非常熟悉的人,恐怕也未必能够一眼就认出来。

当然,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还要感谢团队中的化妆师。

只是一些简单的修饰,既不对原本面孔的线条做出大的改变,又能让人乍看上去感觉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不得不说,化妆术不愧是四大邪术之一,确实是非常的神奇。

又重复了一遍马修几人的资料,依耶塔-哈森在罗杰耳边小声叮嘱道:“记住,你今天是偶然路过这里,听说有人在唱你们的歌,起了好奇心过来看看。”

到了罗杰如今这种地位,任何一场“秀”,都不是单独的安排,而是要配合一系列的动作。

其中任何一个细节出现了失误,说是会搞砸一切或许有些夸张,但一定会或多或少地给整个计划带来一定的麻烦。

就在两人交流间,马修和他的同伴们已经结束了一曲,正在互相交流着什么。

罗杰知道,他们是在商量下一首歌,一般来说也就几句话的功夫,留给自己的时间不会太长。

整理了一下衣服,罗杰立刻从人群中挤出,走到几个少年面前。

“各位,打扰一下,我刚才听了你们的演出,不知道你们是否介意聊上几句?”

为了避免被认出来,罗杰不但做了简单的乔装打扮,还刻意改变了自己的声音。

对于一名摇滚乐队的主唱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罗杰开口说了几句,然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掏出钱包,拿出一张名片递了出去,说道:“不好意思,忘了介绍了,我来自【量子音乐】。”

罗杰递出的并非是自己的名片,而是【量子音乐】内,一个叫做“艺人服务部”的部门的名片。

没错,这张名片属于整个部门,而非某一名员工或者高层。

这种名片是给公司内的星探用的,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星探们更偏爱使用自己的个人名片,因此用到的机会很少。

看到名片上“【量子音乐】公司-艺人服务部门”的字样,马修的心跳几乎都要漏了一拍。

这一瞬间,马修脑海中脑补出了一部励志大片的剧情,一个公立高中的毕业生被星探看中,走入流行乐坛,迅速爆红,名利双收,成为天王巨星。

嗯,典型的“美国梦”,当然,是带引号的那种。

这种先例并非没有过,但更多的情况下,是在好莱坞的电影里,而不是在现实之中。

不过,马修这个年龄的人,自然是很难分清什么是真实,什么又是利益集团为了给公众洗脑而编造出来的假象。

咳咳……

总之,马修下意识地就将罗杰当成了是【量子娱乐】的星探。

至于找自己几人谈话的目的,自然是为了签下他们,将他们捧成和自己的偶像,【Darkness】乐队一样的大明星。

一时之间,马修甚至激动得都忘记将名片递给同伴们看看。

还是罗杰看出了这一点,笑了笑,没有说话,又从钱包里拿出几张名片,分别递给众人。

鼓手接过名片看了几眼,试探着问道:“你是【量子音乐】的星探吗?”

“可以这么说吧。”

罗杰并没有否认,但却也没有承认。

不否认,是为了让谈话更加顺利地按照剧本进行下去。

而不承认,则是罗杰不希望给自己的粉丝留下一个负面印象。

哪怕是这种无伤大雅的谎言,也是谎言。

何况,粉丝,是这个世界上最宽容但却又最苛刻的群体。

生怕对方继续追问下去,罗杰直接岔开话题,问道:“你们刚才表演的是《无名专辑》中的那首《摇滚乐(Rod.Roll)》?”

“是的,这是我最喜欢的专辑!”

回答罗杰提问的是马修,这个少年似乎已经认定罗杰是一名星探,一心想要在罗杰心里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表现欲非常的强:“这张专辑的吉他旋律实在是太出色了,完全称得上‘伟大’!尤其是这首《摇滚乐》中的Riff,一波接着一波,让人完全无法呼吸!!”

这首《摇滚乐》,在罗杰的前世,虽然不是齐柏林飞艇乐队最出名的作品,但却是“最能够代表这支乐队特点”的作品。

在这首歌里,乐队四人的个人风格和实力都体现得淋漓尽致,却又完美地融为了一体,绝非马修所说的,只是吉他Riff出色那么简单。

罗杰将这首歌搬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又根据自己乐队的风格,在编曲上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使得整首歌的层次更加的分明。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Darkness】乐队的版本就比齐柏林飞艇乐队的版本更加的出色,只是风格上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

“你们的演出很棒,以你们这个年纪,同龄人中比你们更出色的人不会太多。”

罗杰先是夸赞了一句,紧接着话题一转,又说道:“不过,你们的演奏仍然有问题,比如说你。”

说着,罗杰看向马修,直言不讳道:“我不否认你的吉他功底很出色,但你要知道一件事,乐队的演出不是你的个人秀,想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吉他手,你必须要学会和你的队友配合,而不是让所有人来迁就你。”

顿了顿,罗杰继续说道;“就以这首歌为例,《摇滚乐》这首歌突出的应该是贝斯、鼓、吉他、主唱四个人之间的配合,而不是纯粹的吉他Riff,如果你有认真听过这张专辑,你应该能够发现,在【Darkness】乐队的版本中,不论是各个乐器还是人声之间的配合,都非常的完美,你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每一件乐器的音色,而不是只能听到干燥的吉他旋律。”

虽然罗杰并没有指着鼻子骂什么,但任何人都听得出来,这绝对是一种批评。

罗杰并没有刻意压低自己的声音,一些距离比较近的围观者都清楚地听到了罗杰的话,不由得露出会意的微笑。

这倒不是在幸灾乐祸,从罗杰的语气和表情上,大多数人都看得出来,这只是善意的批评。

虽然大多数观众并不懂音乐,但却看得出来罗杰是好意。

但作为被批评的主角,马修却是不服气地涨红了脸,忍不住反驳道:“但是吉他手本来就应该是乐队里的核心啊,安妮不就是舞台上最耀眼的那个吗?甚至连罗杰都比不过她!”

听了这话,罗杰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这算是躺着也中枪么?

关于自己的乐队,乐队的“真正核心”究竟是罗杰还是安妮,在乐队的粉丝之中一直都是有争议的。

大多数人当然是支持罗杰,毕竟罗杰是乐队的队长,又是主唱,还是乐队几乎所有作品的创作者,理所当然应当是乐队的核心。

但却也有为数不少的人认为,在巡演现场的舞台上更加出彩,或者说更加“会抢风头”的安妮,才是乐队真正的核心。

看上去,马修就是后一种观点的支持者。

罗杰正想要反驳,又听到马修小声嘀咕了一句:“你又不懂乐队!”

听了这句话,罗杰忍不住笑了。

虽然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罗杰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但无论原因是什么,事实就是,罗杰和他的乐队,已经是这个年代的摇滚乐队中最为出色的那一个,没有之一。

若是自己都没资格对一支乐队的组建和发展做出评价,那这个世界上,有资格谈论这件事的人,恐怕也找不出几个来了。

不过以罗杰如今的眼界,自然不会和马修这样一个孩子生气。

更何况,对方还是自己乐队的粉丝。

虽然看上去粉安妮更多一点,但无论如何,得到好处的都是自己的乐队。

想了想,罗杰决定按照预定的剧本继续下去。

“这样吧,光说没用,我来给你表演一下?”

罗杰伸出手,指了指对方身上背着的吉他,问道:“可以借我用一下吗?我来给你演示一下我的方法。”

听到罗杰的话,围观的人群中立刻发出了一阵起哄的声音。

无论在哪一个国度,看热闹不嫌事大都是人们的天性。

原本马修并不想让罗杰碰自己心爱的吉他,但听到周围人的起哄,马修顿时忍不住了,气呼呼地将吉他解下来,塞到罗杰的手里,“给,我看你能弹出个什么来!”

这个年龄,正是死要面子的年纪,哪怕是错了,都要硬着头皮强硬到底。

何况,在马修的心里,并不觉得自己的观念有什么不对。

大多数乐队,不都是这样的吗?

吉他手是乐队的绝对核心,其它所有人,包括主唱在内,都是给吉他手打工的工具人!

事实上,在玩摇滚乐队的人中,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还不少。

——当然,他们大多都是吉他手,而且是那种更加喜欢炫耀自己技术,而不是与乐队做整体配合的吉他手。

在罗杰对自己的定位里,自己首先是一名“创(chao)作(xi)者”,其次是贝斯手,最后是一名主唱,根本没有“吉他手”这样的兼职定位。

不过,和安妮在一起这么久,在安妮的影响下,罗杰也和对方学过一段时间,虽然不可能弹奏得很好,但至少也是合格的水准。

而且,这所谓的“合格”,是以职业摇滚乐队的标准来判定的。

罗杰没有理会马修的心思,接过吉他,略微调试了一下,确认音准没有问题之后,便是向马修的几位同伴开口道:“抱歉,麻烦你们了,我们再来一次《摇滚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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