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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6章 叫做“玫瑰碗体育场”的火山

十月十五日。

洛杉矶。

玫瑰碗球场。

球场内,早已被无数歌迷挤满。

音响中播放着一首首经典的摇滚乐或是乡村音乐,为即将开始的演出烘托气氛。

后台,乐队的几人和泰勒正围坐在一起,随口闲聊着。

“我还是更喜欢斯台普斯。”

泰勒-斯威夫特说起这座球场的时候,语气中带有一丝不喜:“这种露天场馆,唱起来必须更卖力,才能达到正常的演出效果,太累了。”

在选择演出场馆的时候,除了地址、价格、可容纳观众数量等等的因素之外,场馆本身的声学环境,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考量因素。

单单只以封闭式体育馆,和露天的体育场来说,两者最为直观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前者带来的是听觉上的极致享受。

而后者,则是追求视觉上的震撼。

若是只考虑演出“轻松与否”,站在歌手和乐队的角度,大多来说都更偏爱封闭式的体育馆。

毕竟,在封闭式的场馆内,只要场馆本身的声学环境没有太大的问题,演出起来是要轻松不少,不需要太过卖力,就可以让每一名现场的歌迷都得到最好的听觉享受。

而若是在露天的体育场内,距离主看台较近的区域倒也就罢了,离主看台较远的“山顶区”,基本上是很难听清楚台上的人唱了些什么的。

——这也是为什么山顶区的票价往往十分便宜的原因。

这其中的原理并不复杂,封闭式体育馆内,声音是聚拢起来,通过反射形成回响,自然能够给人一种极佳的听觉享受。

而在露天体育场内,声音听起来则会散而薄,无论是质感还是冲击力,都会大打折扣。

再加上,露天体育场内,还会受到天气的影响,比如大风或者下雨的天气当中,观看演出的“气氛”也是会变差许多。

但考虑到可容纳歌迷的数量问题,一般来说,但凡是超大规模的演出,通常都会在露天体育场内举办。

毕竟,全世界加起来,也没有几座可以容纳十万以上歌迷的封闭式体育馆。

“就像是音乐会和超大型的狂欢派对的区别。”

罗杰用自己的方式说出了两种场馆的差别所在,笑着说道:“对于摇滚乐来说,显然是后者更好。”

顿了顿,罗杰又强调道:“最重要的是,斯台普斯中心只能容纳两万多名歌迷到场,这个数字太少了。”

这场演出,放出了十万张票,都是一票难求的局面。

按照【量子音乐】市场部门的调查结果来看,如果有合适的场地,举办可以容纳二十万歌迷的演出,要把门票全部卖光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如果搬到斯台普斯中心球馆,只能容纳两万多人,可想而知,这会浪费多少收入。

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

就算是现在,【Darkness】乐队已经不会将“明星”这个身份所带来的收入看得太重,却也不至于要将到手的收入推出去不要。

按照平均一百美元的票价,多八万名歌迷到场,这可就是八百万美元的收入。

(注:一场巡演内,核心场次的票普遍要比普通场次贵不少,追过巡演现场的应该都知道。)

更重要的是,演出的规模越大,卖出去的广告费、转播费等等,也是会随之水涨船高。

后者所带来的收入,是要超过门票收入本身的。

毕竟,门票收入还要和票务公司、场馆所有者等等各方进行分成,而其它的收入,唯一会抽取分成的就只有唱片公司。

总体上算下来,在玫瑰碗球场举办这场演出,乐队和泰勒-斯威夫特,总共可以拿到大约千万美元级别的收入。

而若是将演出场地放到斯台普斯中心球馆,这个数字最少也要下降一半。

按照双方的协议,在那些“非合作场次”上,所有的收入都是各赚各的,互不干涉。

而在总计十九场的“合作场次”当中,所有的收入,在扣除掉包括唱片公司等其它各方的分成之后,会按照泰勒-斯威夫特百分之四十,乐队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进行分配。

这个数字,是比较符合双方在商业号召力上的差别的。

当然,若是换成其它的明星,进行这种合作,在收入分配上,不单单要看咖位、号召力的差别,同时还要考虑每个人的分工不同等等。

不过,乐队几人和泰勒之间的关系足够亲近,对于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也就懒得去计较那么多。

其实在一开始,罗杰提出的方案是平分。

反正以双方之间的关系,乐队也不在乎让泰勒占点便宜。

不过,泰勒-斯威夫特却是主动提出了降低自己的分成。

不管泰勒是出于怎样的考量而提出这件事,乐队也不至于上赶着非要给她送钱,直接就这么定了下来。

“说起来……”

泰勒疑惑地看着一直在喝酒的罗杰,有些不明就里地问道:“你在演出之前喝这么多酒,不会影响状态吗?”

不管在私下里,泰勒是一副什么样的作风。

但至少在工作中,她是那种“一丝不苟”的性子。

对于罗杰这种做法,显然是很难理解的。

“如果太清醒的话,反而会影响我的发挥。只有在半醉的状态下,我才能发挥到最好。”

罗杰笑了笑,继续喝光杯中的威士忌,一边给自己倒着酒,一边说道:“其实很多摇滚乐队都有这样的习惯,甚至还有人喜欢嗑|药之后才上台,瑞克以前就这么干过。”

“别看我,我戒了!”

胖子举杯示意了一下,表示自己已经“改邪归正”。

贾森同样举起酒杯,和罗杰、胖子碰杯,说道:“我也是。”

在过去,这两人,可是乐队里的“嗑|药二人组”,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找机会吞云吐雾一番。

不过这几年来,倒是慢慢都戒掉了这个习惯。

对于摇滚乐圈子内的混乱,泰勒-斯威夫特虽然没有亲身处于这个圈子之中,但毕竟同在流行乐坛,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

何况,就算不是摇滚乐圈子里的人,那些喜欢嗑|药的明星,难道就少了吗?

若是剥下那层光鲜亮丽的外衣,娱乐圈内的混乱程度,足以让任何人感到震惊。

洁身自好的固然是有,但同流合污四个字,才是这个圈子的主流。

“但是,喝酒不是会影响嗓子吗?”

泰勒也是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但却是没有喝下去,拿在手中把玩着。

“是会有影响。”

罗杰点点头,承认了这一点,但紧接着话题一转,又说道:“不过,我更担心自己在舞台上的状态不够兴奋。而酒精,可以让我变得兴奋起来。”

泰勒似乎还想问点什么,一旁的工作人员已经是过来提醒,马上就到登台的时间,让众人做好准备。

“知道了。”

罗杰对工作人员客气地点点头,转过身,对泰勒、胖子等人说道:“接下来的三个小时,就让我们好好来上一场狂欢!干杯!”

“干杯!”

胖子几人齐齐举杯,就连一直滴酒不沾的泰勒,也是将酒杯举起,喝了一大口。

“GO!GO!GO!”

罗杰手里提着贝斯,走在最前边。

按照演出团队在此前进行的“规划”,乐队和泰勒,并非是轮流出场演出,而是全程都同台进行演出。

无论是演奏乐队的作品,还是泰勒的作品,都是由双方一起演唱。

考虑到双方在“音乐类型”上的差距极大,在选歌方面,在十九场的“合作场次”当中,泰勒的作品暂且不说,乐队这边出的歌单里,大多是以乡村摇滚、偏流行向的原型摇滚等等为主。

总之,就是尽可能同时照顾到双方歌迷的喜好。

尤其是《逃离伊甸园》这张专辑中的歌曲,更是每场都会出现好几首。

而泰勒那边,重复最多的曲目,也是《爱的告白》专辑中的几首热门歌曲。

毕竟,这次的巡演,本身便是由这两张专辑而发起的。

虽然并不完全是如此,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作是两张专辑的“宣传巡演”。

不过,虽然说是要以这两张专辑为主,但在开场第一首歌的选择上,依然是延续了“乐队的传统”。

十月份的北半球,天黑的时间非常的早。

尽管才是八点钟,但天色已经是完全暗了下来。

八点整,舞台上的灯光还未亮起,罗杰一行“摸黑出场”,走上舞台。

随着现场导播在耳机中传出的倒数,激昂的鼓点声在黑暗中响起。

下一刻,舞台上的灯光大亮起来。

泰勒-斯威夫特的装扮风格和过去完全不同,穿上了一身黑得发亮的皮衣,站在舞台正中央的位置。

罗杰和吉姆分列在泰勒左右,同样是站在舞台的最前方。

“It's.Been.A.Long.Time.Since.I.Rod.Rolled,

我已经很久没玩摇滚乐,

It's.Been.A.Long.Time.Sihe.Stroll.

也很久没能悠闲地逛逛,

Ooh,.Let.Me.Get.It.Back,.Let.Me.Get.It.Back,

噢,让我好好追溯一下过往……”

在无数的尖叫声中,一男一女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女声甜美清澈,男声低沉嘶哑,给人一种极强的反差感。

在漫长的等待之后,一首《摇滚乐》的开场,几乎是瞬间就点燃了这座叫做“玫瑰碗球场”的火山。

看过大型演唱会现场,尤其是摇滚乐现场的歌迷都知道,在主舞台正前方,一大片区域的“站席区域”中,是不设置所谓的“座位”的,遵循的是“先到先得”的规则。

想要站得靠前,提前四五个小时排队入场,那都算是好的。

像这种热门的场次,许多歌迷甚至是一大早就赶来排队,就为了抢一个更靠近舞台的好位置。

哪怕是对于最为死忠的粉丝来说,这样的等待,也是让人感到颇为痛苦的。

但是,当歌声响起的这一刻,所有歌迷们心中都是只有一个念头。

几个,乃至于十几个小时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由于露天体育场的环境所限,现场的音质并不是十分的好。

只有最靠近舞台的一小撮歌迷,能够得到最好的“听觉感受”。

不过,在这种大型场馆内,舞台的视觉效果却是可以被精心设计到最好。

舞台上的灯光,随着音符的跳跃,不断闪烁着。

在舞台四周,时而有火焰升起。

灯光和火焰,这是摇滚乐现场最基础的组合。

再搭配上球场四周布置的烟火,整个玫瑰碗球场,仿佛就是一个巨大的派对现场。

让人忍不住想要随着音乐,让身体扭动起来。

主舞台正前方的区域,仿佛是变成了一座巨大的舞池,数以千计的歌迷,就像是在夜店中狂欢一样,肆意扭动着身体,挥洒着汗水。

一曲结束,音乐的声音却是没有停歇下来。

吉姆不知何时已经是来到了舞台中央,双手在琴弦上飞快地扫动,弹出一段让人感到惊心动魄的金属旋律。

“女士们,先生们,请允许我为你们介绍这个世界上第二出色的吉他手!”

罗杰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指向吉姆,大声喊道:“来自【闪现】乐队的——吉姆-库珀!”

一个微不起眼的停顿之后,罗杰又以开玩笑的语气说道:“没错,他就是那个St.Jimmy,郊区的耶稣!”

(注:吉姆Jim的读音和吉米Jimmy很像,而且这两个名字在日常称呼当中经常被混用。)

通过刚才那一首歌,以及一段不算长,但却足以表现出自己“才华”的吉他Solo,吉姆已经是获得了现场歌迷的认可。

尤其是【Darkness】乐队的歌迷。

在罗杰介绍过吉姆的身份过后,现场顿时响起了一阵略显杂乱的欢呼声。

罗杰没有继续和歌迷们进行调侃,稍微给了吉姆一点“表演时间”之后,便是很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开口道:“下一首歌,《我的(Mine)》。”

这场演出,以乐队的一首“经典曲目”开场,第二首,选择泰勒新专辑当中最为火爆的单曲,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

后台,安妮坐在休息室内,看着屏幕上的转播画面,不由露出一丝笑意。

“这次的巡演,看来是不需要去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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