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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二十九只狗

老房子着火, 咋也扑不灭。

人民群众发动力量忙活了大半夜,才算控制了火势, 没让周边的屋子也跟着燃烧起来。但叶久泽的住所烧得只剩个框架, 里头的物品更是半分不剩, 都成了灰烬。

“枫之村”的村民怎么也想不到,不过是收留了一个小女孩和几条狗,还能搞出这等事来?

于是,第二日一大早,叶久泽被客客气气地“请”出了“枫之村”。无怪村人现实, 火灾这事儿搁古时候可是大难。

火灾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更会造成人员伤亡。而在医疗条件极差的村落, 任何烧伤烫伤的感染都能要了性命。

因此, 即使在这个意外中叶久泽什么都没做, 也难免招来村人不可说的忌讳。

叶久泽对此并无怨言,他的狗烧了别人村的房子,还不兴他们赶他出来吗?更何况,“枫之村”的人当真朴素,既没索赔也没闹腾,还留了他一顿早饭,也算仁至义尽了……

他毕竟不是“枫之村”的人啊!

叶久泽摸了摸鼻子, 心里挺过意不去的。他准备拖家带狗前往深山老林扎营,在没将狗子驯养好之前,风餐露宿无疑是个明智的选择。

他翻了翻【背包】,掏出了一些金银铜板。思索了片刻, 他收回金子,只将碎银和铜板装进了布袋中,让犬夜叉带给村民。

在乱世,金子太招眼,有手拿没命使,还是碎银和铜板靠谱些。他不是个大方的人,但也绝不是个喜欢占便宜的人。

自家狗犯了错,他既然有能力承担,就该承担起责任。木屋虽小,可对于古人来讲,是一笔不菲的家财。

且,送完钱袋子他就遁入山林,哪怕真有不长眼的家伙盯上他的财物,别说抢或偷,先找到他这个人再说吧。

叶久泽拖家带狗地准备走,错身离开时又瞧见了犬夜叉苦大仇深的脸。

他盯着他怀里的白柴,蠕动了下嘴唇,最终什么也没说。

叶久泽思量片刻,再瞅了瞅犬夜叉头顶上雪白的双耳,忽然福至心灵。他想,没准这俩是一个品种的狗子。

他抱着白柴靠近犬夜叉,没发现他整个僵硬了起来。

“犬夜叉,你为什么总是看着我家富强?”叶久泽托起白犬的身子,笑道,“你很喜欢它吗?”

犬夜叉露出了便秘的表情,分分钟反驳道:“我不喜欢他!”

“想要摸摸吗?”

“我拒绝!”

白柴面上毫无波动,就连金眸也冷淡非常。在他充满压迫感的视线中,犬夜叉憋着一口气,最终狼狈掩面,找了个没脑子的借口。

“我……对狗毛过敏!”

杀生丸:……

叶久泽:……

啥?你身上流了犬族一半的血,居然告诉我对狗毛过敏?你别是基因突变吧?

叶久泽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可还不等他想到什么。就发现那只瑟缩的河童鼓起勇气朝他走来,一双凸出的大眼充满了震惊和痛惜。

他死死盯着他怀里的白柴,一时间声泪俱下:“呜……邪见无用。”

紧接着,邪见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破釜沉舟般地伏地,说道:“巫女大人,请让小妖暂时追随你一段时间吧!”

他悄悄抬眼,瞥了下白柴:“您现在这么小,完全不能照顾自己,身边应该有个肱股之臣为您尽心尽力。无论是打水做饭,还是梳理毛发,或者是清洁身体,邪见一定万死不辞!”

叶久泽:……

他没听错吧?

打水做饭,河童这么小的身板能行?梳理毛发,河童只有四个爪,爪上还带着蹼,会梳头吗?清理身体,他现在是只萝莉……这家伙别是变态吧!

前段日子互掐的仇敌居然想对他尽忠,必然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叶久泽当即铲飞了邪见,喝道:“禽兽。”

杀生丸:……

众人:……

叶久泽没多话,只与他们作别,他抱着白柴、拖着金毛、拽着藏獒,走的背影略显凄凉。

你们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狗!

他在心底忿忿骂道。

……

叶久泽在距离“穗之村”三里地的山林里安了个窝。为了这个窝,他削秃了一座岩山,力求打造出不怕狗子造反的铜墙铁壁。

可“铜墙铁壁”有了,也禁不住它们窝里反。叶久泽肠子都悔青了,他真没想到三只狗里最闹腾的,竟然是大病初愈的金毛!

说好的温暖天使、人间太阳呢?

说好的性格温顺、心灵伴侣呢?

说好的友善纯良、礼貌谦恭呢?

都特么见鬼了!

瞧瞧这只金毛——拽得二五八万、浑身都是刺头,双眼充满戾气,咋看都很装逼!仿佛是“全世界欠我壹佰亿,老子迟早要你们连本带利还回来”的债主!

奶狗好歹能抱着暖手,藏獒好歹知道看家,可金毛在干嘛?

金毛二大爷似的趴在窝里,枕着他这个主人才用的皮子,百无聊赖地玩着自己的爪子。一见到他的身影就厉声狂吠,狗语十级的叶久泽觉得它铁定在骂他!

真是不给它点颜色看看,当他这个主人是摆设啊!

叶久泽气笑了,在这一刻,他无比希望自己带着的面板是个丐帮的95级大号,如此,他就能使出打狗棒法,将这死狗揍得满地找牙。

金毛战意满满,准备咬死这人类。

藏獒瞥了它一眼,找了个合适的角度趴下,准备欣赏“同僚”倒霉的精彩片段。

白柴安静的窝在叶久泽的枕头上,身后的尾巴以极小的弧度轻甩,似乎心情不错的样子。

刹那间,线头与狗毛齐飞,拳头共利爪一色。

一番激斗后的事实证明,爸爸依然是你爸爸==

就算没有丐帮的技能,叶久泽照样战无不胜。而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守护世界的和平,叶久泽机智地想到了“杀狗敬狗”的大招!

当着富强与民主的面,他把奄奄一息的金毛捆了起来。紧接着,他狞笑着掏出一把野鸡毛,带着一身黑化的气息慢慢地、慢慢地靠近金毛……

吉尔加美什:……

他剧烈地挣扎起来,扭得像是放进油锅的泥鳅。

叶久泽摁住它的身子,将鸡毛轻轻地刷在狗子的肉垫上。一下、两下、三下!

沉默的藏獒、更加沉默的白柴:……

“嗷呜呜呜——”吉尔伽美什惨然一叫,连声音都变调了!

他堂堂英雄王,居然有一天被人捆着挠脚底板!

金毛的肉垫十分敏感,羽毛的轻刷完全刺激到了它的神经,整只狗子犹如得了狂犬病,疯了一样癫起来。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感从爪子传遍全身,从来追求“欢愉”、不委屈自己的王者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感觉!

这特么是情|欲起来的前奏!他究竟为何这么倒霉,敏感点竟然在肉垫上!

但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金毛犬==

再瞅瞅身边的“美人”——熊孩子和两只看热闹的公野狗==

他吉尔加美什坐拥万千宝具,拥有无尽疆土,王座下雄狮无数……难道还要他自己撸?!

英雄王悲从中来,挣扎得更加拼命。

可叶久泽是谁?他是养过哈士奇的强人,是统帅着三只不省心狗子的“万狗之王”啊!

区区反抗,他怎么可能放在眼里——

他无情地镇压它、非礼它、蹂|躏它……看着它在他身下“痛哭流涕”的狗脸,满心只剩下畅快!

让你搞事!让你臭屁!搞不死你丫的!

叶久泽毫不留情地刷着鸡毛,完全没发现金毛的身体越来越僵硬,连四肢都开始颤抖起来。它的叫声扭曲又急促,似乎压抑着什么,断断续续地,最终变成了难耐的呜咽和喘息。

羽毛落下,肉垫哆嗦。

过了好一会儿,伴随着金毛犬的一阵抽搐,空气中开始弥漫起一股带着腥气的麋香味==

藏獒和白柴:……

气氛瞬间尴尬==

“噫?啥味儿?”叶久泽停下了动作,看着如同死了一般的金毛,“咋那么熟?”

吉尔加美什:……

他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作==

恍惚间,英雄王想起了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作者有话要说:  ps:吉尔加美什:呵呵,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叶久泽:……

ps:你们评论的条数太多了,回不过来【自抱自泣.jpg】

这个三千字,打了我四小时有余,饱受魔方攻击的南方人伤不起,手已经僵掉了,求一个有暖气的北方奶妈奶我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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