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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金凤门下

衣橱里出来的人办事相当果断,低语完毕,马上开门,回到客厅。

“杀了那女人,不要胡来,这次我们为的是雪岭的金条——”西装客仍然在喋喋不休地劝说。

“不是我们,是我。”衣橱里那人举枪对准西装客,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林风看不清对方的脸,但是能够感受到,一个被金条灼痛了双眼的奇术师实在太可怕了,根本无视法律与道德,连自残同道、杀人灭口这种事也能毫不犹豫地进行下去。

“人性之恶,一至于斯?”林风暗自感叹。

转瞬间,外面的两人额头中枪,一击毙命。

衣橱里的人搀扶着那女人向门外走,消失在走廊里。

“我是南洋来的,但我实在不看好这些奇术师。他们的思想境界与普通市民没什么区别,心里也是整天想着酒色财气,极少认真地思考仁义道德的问题。长此以往,他们的意志力薄弱,抵抗力极差,所以只要有一箱金条露面,他们就原形毕露了。”金若兰说。

两人悄然出门,由另一架电梯下楼,提前出了大厦,站在立柱的阴影之中。

“南洋奇术师到底能不能帮得了于家?与那大辫子女人申九姑相比,南洋奇术师到底有没有胜算?你们是不是都是于树的爷爷重金请来帮忙的?你们奇术师是不是只为钱工作,而不讲人情和道德?”林风一连四问,咄咄逼人。

“都对。”金若兰答得很痛快,“但现在问题是,任何人都没有能力独自解决这件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如果好解决的话,于家就不会撒下‘南洋英雄帖’了。”

林风早就隐隐约约猜到,金若兰卷入这件事,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于家既然提前撒出“南洋英雄帖”,也就等于是知道雪岭人登门讨债的事。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只有他自己。

他虽然郁闷,却无法发作,毕竟他跟于树是好朋友,双方无数次说过,愿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

“这件事,本来与你无关的,现在退出,还来得及。”金若兰说。

林风郑重其事地摇头:“当然有关,于树是我的好朋友,他的难事,我必定要分担一半。”

“现代人,‘信义、誓言’的概念都很淡漠,说过的话未必就当真话,很多人连婚约、婚誓都是逢场作戏,何况是朋友之间空口无凭的话?林医生,你的自律令人佩服,但这次的事真的不是儿戏,而是一次性命考验,雪岭来客都是……视生命如草芥之徒,一旦出事,就是塌天大祸。”金若兰诚恳地说。

林风摇头:“不用劝我了,大家活着,各有自己的原则。”

无论从医生还是朋友的角度出发,他都不能眼睁睁看着郭宝鹃腹中的胎儿有事。

他甚至想到,要回家去向父母求教,到底如何才能解开“参娃”这个死结。

林家世代中医,本城颇有名声。谈及对人参和药材的理解,林家应该最有发言权。

“那么,发生任何危急情况,躲在我身后。”金若兰说。

林风本想出声拒绝,但他从金若兰晶亮的眸子里看到的,全都是真心真意,“不必”两个字再也说不出口。

金若兰人美,又带着英姿飒爽的气质,说话做事,将林风之前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都比了下去,一下子就占据了他的心。

不管他承认不承认,这种感受都等于是“一见钟情”。

“上次受伤,只是大意。我相信,再次遇见,我就不会上当了。放心,我既然答应了,就一定能保护你平安归来。”金若兰不好意思地笑了。

林风叹气:“你误会了,我相信你。不过,我练过几年中国功夫,还不至于弱不禁风,要女孩子保护。”

金若兰点头:“是,看得出来。不过你明白吗?于家那么有钱,明明可以请几十个、几百个保镖待在家里,却仍然撒下了‘南洋英雄帖’——为什么?就是因为普通技击高手面对雪岭来客时,双方实力不在同一水平线上。总之,我们一起出去,就要一起回来,谁也不能抛弃对方。”

她伸出右手,林风会意,伸手握住。

“这是我们南洋金凤门的誓言——共同进退,生死相依,大祸临头,绝不分张。”她说。

她说话时,眼睛一直望着林风,仿佛黑暗中的夜明珠,炯炯有神。

中医理论指出,眼为心灵之窗,有这样一双明澈动人的眼睛的女孩子,一定灵性极高、智慧非凡。

本城女孩子虽多,大部分从小即沾染了柴米油盐、红尘俗事,再美丽的眼睛也蒙上了庸俗的阴翳,全都入不了林风的法眼。

父母、于树、郭宝鹃向林风“催婚”几百次,不是他眼界太高,而是不肯放弃自己的婚姻原则,向现实屈服。否则的话,柯灵、穆娅几次向他示好,还有见过面的几十个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他早就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步入婚姻殿堂了。

见到金若兰,他忽然心动,仿佛冻土偶遇了春风。

“好,共同进退,生死相依,大祸临头,绝不分张。”他跟着金若兰低诵金凤门的誓言。

这几句话不止适用于江湖帮派,更像是夫妻之间的“坚忍、坚守”的承诺。

诚如金若兰所说,现代人对待“誓言”太随意,随意说,随意毁,随意忘,随意听。说者无心,听者无心,谁都不会庄重对待。

即便是写在合同上的正式文字,大多数人也十分草率,不肯严格履行。正因如此,城市中才出现了太多欺诈案件,弄得大法院里天天人满为患,挤满了诉讼、应诉的人。

假如人人都能“有誓必践、有诺必行”的话,大法院也就门可罗雀了。

“谢谢你,林医生。”金若兰说。

“我该谢谢你,谢谢你在我面前掀开了新的世界一面。”林风诚恳地说。

他们要等的人终于出现,不过已经换过衣服,变成了一对衣着普通、鼻梁上架着大框眼睛的男女。

看起来,衣橱里那人早就藏着私心,将一切改扮衣物都准备好了,就藏在大厦的某个房间里。

“那个男人是南洋火蛇堂的,姓雷,名炮,对外,他是出了名的维护同门、火炮脾气,但现在看来,他的心机却是最深的,战斗没打响之前,已经将两个同伴算计在内,目标直指金子。”金若兰感叹。

林风没有那么多感慨,因为他的目标全都在那女人身上。

这一次,如果循着那女人能够找到大辫子女人的话,就能迅速为于家解除祸端。

那女人的左臂插在雷炮的臂弯里,两人一步步离开大厦,进入侧面暗巷。接着,暗巷里响起车子发动的声音,车灯也亮起来。

金若兰拿出一把钥匙,按了按遥控器,侧面的一辆计程车尾灯闪了闪,门锁自动打开。

“在城市里,只有计程车,最不引人注意。”她说。

两人上车,继续监视那条巷子。

“你常常到本城来吗?”林风系上安全带,转脸看着金若兰。

金若兰一手扣着方向盘,一手握着电话,摇头微笑:“我是本城常住居民,跟你一样。所谓的‘南洋’也包括本城在内,不是吗?我明白,你的意思是‘金凤门’的活动区域不该在城市里,而是在那些荒无人烟的海岛、深山内,但实情并非如此,江湖即城市,我们眼前的每一个人,都在江湖之内,而无法避开江湖之事。”

林风惭愧地点头:“原来如此,我过去真的以为——”

暗巷里的车子倒出来,沿着大厦前的道路向东南去。

“那边是海边和码头,难道他们的巢穴设置在海边?”金若兰低语,发动车子,打断了林风的话。

他们的车子距离前车大约五十米,中间隔着一辆车子,不紧不慢地向东南开。

金若兰快速地在车子的导航上点了几下,立刻将城市地图调出来。

从地图上看,沿这条路向东南十公里即到海边,那边有公用码头、私人码头仓库、集装箱仓库、游艇修理厂等等,还有一个海员俱乐部、一个钓鱼协会俱乐部。

“雷炮真是胆大包天,以为凭着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搞定雪岭来客,太不自量力了。”金若兰又说。

在等信号灯时,两辆车子的距离拉近至二十米。

林风看见,那女人斜靠在驾驶座上,头歪在一边,应该是因中弹后失血过多而无力支撑。

雷炮坐在驾驶员位子上,也跟金若兰一样,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在车内导航上点个不停。

“除了金凤门、火蛇堂,还有其它数个江湖门派加入了行动,对吗?”林风问。

“至少有十个以上,‘南洋英雄帖’上写明了赏金,千万美金,金条百根。那不是一个小数目,足以打动很多人。还有,任何一个帮派要想扩大自己的影响力,都要倚靠某个特殊事件。上一次‘南洋英雄帖’发出时,金凤门、火蛇堂、水鼠帮这三大门派受益,异军突起,将其它门派的风头全都盖过去,成为南洋江湖圈子里的领军者。这一次,很多帮派跃跃欲试,要跟北方雪岭正面交手,在圈子里确立本派的地位。这些听起来像是电影故事,其实细算起来,生活永远比电影更复杂,不是吗?”金若兰淡淡地笑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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