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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白衣飘飘

这一晚,夜黑风高。

男孩当中有几个晚自习没上,不知跑到哪里摸了只鸡回来。

海贝看见摸了脖子的鸡一路狂奔着被几个人合围着补刀,看见有人拨毛破肚,有人下锅炖灶。

她就在旁边抽着烟,和谁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等着鸡香喷喷地出锅。

没有人把她当女孩,她根本不用考虑厨房一事。

还有几个男孩早早就潜回家偷了酒来。什么黄山头什么枝江大曲什么石花酒,都是当地的各种牌子,什么度数的都有。

好家伙,偷酒的时候,也没忘了偷点家里老爸的下酒菜。有的拿的花生米,有的是晚餐没有吃完的拍黄瓜,海带什丝么的。

总之,就那么满满一桌的摆起来了,中间放着是一盘半小时前还在地上跑的鸡。

酒其实是真不好喝,跟抽烟一样,都不怎么好受。海贝喝酒只是为了她的特立独行,或者是以证明她和他们是一伙的。

炎热的六月,海贝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衣,套着一件自剪成毛毛边的五分牛仔裤,坐在一群人中一边喝一边谈论着他们如何偷到鸡的乐趣。

说笑间,一高兴就喝了从来没有过的量,而且还是各种杂乱的混合白酒,海贝自然而然地喝多了。

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大家琢磨着再不回家可能要被家长骂了,才陆陆续续中摇摇晃晃地分手。

离她家最近的男孩要送她回家,海贝刚和他一起走到胡同口,就把他骂回去了。

她不想让老爸老妈看到自己和一个男孩子纠纠缠缠的,那会被他们误会为谈恋爱的。

她这样的假小子要像女孩子一样谈恋爱?听着就够腻腻歪歪,太不是她了。

海贝一路跌跌撞撞地拐进巷子,恍惚中发现巷子里第二盏路灯瞎了。

老街一共就那么几盏路灯,都安在一些拐弯的地方,每盏都要管好多户人家。

海贝家在第四盏到第五盏路灯中间。

她一步三晃地到了那盏瞎灯下,不知道从哪里吹来一阵风,她的腰突然就滞住了。

两眼一黑喉咙一紧,她就这样被拖上了一辆车。

喝了酒的她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

她的嘴被塞住,手脚也被绑住,随意的蜷放在前后座之间的空隙里。

很凉,很冷,很冰,很硬。

不知道行驶了多久,她嗅见浓郁的青草气息,感觉是到郊外了。

那人下了车,又开了后门,颤抖着爬上她来。

很疼。很疼。

又不知过了多久,她被放回到了路灯下。

他把她抱下去之前,她清楚地记得,他仿佛是无限留恋地摸了一下她的头。

当四周一片安静,世界又回到了她的身边。

海贝浑身上下的血液重新开始欢快地奔涌。

她慢慢地把眼睛上的布解开,昏黄的灯光斜洒下来,把她的眼睛照得刺痛刺痛。适应几秒后,发现再往前走几米,就是她家的老巷。

只是,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某个人拿着魔杖,把海贝的什么东西拿走了。永远地拿走了。

但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在很长时间里她都不能确定,也不能明白。

一整夜,怅然的眼神无言的殇,洒在如潮水般悲泣的墙上。

她都把电扇开到最大挡,终于如愿以偿地感冒了,就让爸妈跟学校请了假,在床上躺了三天。

她到校后的第一件事情就对那伙男孩们说:“我看见你们就觉得恶心。”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她知道,她更恶心的,只是自己。

上晚自习的时候,她也平生第一次提出了要爸爸去接。

老妈很是惊讶,问她怎么了,她搪塞说做了什么噩梦。

老妈笑了。海贝第一次看见老妈笑着如此安慰。

的是,一个女孩子,调皮到怎么样,也不过是女孩子,总该有所畏惧才算正常。

再后来高三,海贝就住校了。

住校的那一年里,她勤奋读书,暗地里发誓要考一个很远很远的大学。

能多远,就多远。

高三整整一年,她独来独往没有一个朋友。她远离所有人,当然,任何人也别想走近她。

教室,宿舍,食堂,她每天三点一线,独来独往,对外界的任何事一律不闻不问。

同宿舍的女孩失恋,哭得地动山摇。室友们或多或少都有去了一些安慰和同情。

她没有。

那个人幸福的时候跟她无关,悲伤的时候当然也就无关了。

她把自己的野在那个晚上之后,全都收敛了起来。

她只有这样。那个晚上的那个人,拿走了她对这个世界的勃勃野心和自信。

在这之前,她一直排斥自己是个女孩。她讨厌长长的不好收拾的头发,讨厌鲜花,讨厌女人的琐屑和闲言碎语。

她本能地觉得男孩更简单,更爽气,更酷烈,更过瘾。

她有意无意地向男孩积极靠拢,觉得男孩的方式更接近于她的理想生活。

但是,那个人她表明,女孩终究只是女孩,无论她怎么不把自己当女孩子待,但世人看她,就是一女孩。

慢慢地,她变成了另一个人。

安静,内向,长久地独自己呆坐。

最开心的要数老妈,她逢人就说她家的海贝懂事了,知道读书用功了,像个女孩子了,女大十八变,海贝真的就变成了她想像中的乖巧女儿了。

只有海贝自己知道,不是这样。不是这样。不是这样。

她轻松地考上了一所遥远的大学,离家两千里。

她感谢这份遥远。这遥远使她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变得让往昔认识她的人谁也认不出来,包括她自己。

海贝越来越顺利地朝自己的想象靠近:长发披肩,长裙飘飘,穿着淑女风格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上常常缀着蕾丝花边和皱皱纱。

见人嘴角微微上挑,笑不露齿。

最生气时也只是用手端着下巴,绝无恶声。

她举止优雅,言语明净,安恬祥和,细腻体贴,诚挚可靠,能迅速赢得大多数人的信任。

任何的时候,她都绝对的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非礼勿言自己就可以做到,其他两项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如果实在看到了不该看的,听到了不该听的,她会惊奇地瞪大眼睛,用纯真的眼神表示着无辜,让对方收敛或羞愧。

没办法,她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对自己的最好保护。

大学毕业之后,她最终还是回到了离家不远的城市。

因为她要嫁的那个人,就在这个城市,她没法子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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