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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 我们就是太好心

打了半天,安谭青大概是累了,挥退在一旁得下人们,叮嘱一句:“这件事不要走漏了风声,叫个大夫过来,给他处理一番,这段时间给我看好了他,若是再敢去那种地方,就直接将他的腿打断!”

宋瑾看他这副模样,忍不住小声嘀咕一句:“说是不让外传,却连惩罚都没有说,这副模样,倒像是恨不得自己痛揍安元浩的消息一夜之间传遍千家万户,让世人全都知道这件事情。”

是想要避嫌吧,若不然,他在朝堂上说祁承玉的事情,很容易被扣上公报私仇,以权谋私的帽子。

“是啊,不过这对我们来说,绝对算是一件好事,所以我们应该帮他一把才对,说到底,安大人生出这样一个不孝子,也算是个可怜人。”

宋瑾觉得自己笑的脸都僵了,就不再笑,抬手揉了揉自己的脸,应和沈御的话:“是啊,我们就是太好心了。”

沈御心中觉得满足,故作风轻云淡的和宋瑾提起自己的计划:“明天就说的话显得太唐突,一夜之间满城皆知又显得早有预谋,所以还是循序渐进,三日之内将这件事搞定就够了。”

这幅风轻云淡的模样,看上去对这一件事,已经是算计了许久。

宋瑾自然是欣然应允:“这件事是在花颜楼内发生的,让她们去传消息更为合适,我这边,自然也要出一份力。”

至于这种消息传出去会不会让那些人出现危险,被祁承玉惦记上……

宋瑾的眸色渐暗,内藏杀心。

传消息的人她自然会挑选一番,若是有人出事,首当其冲的,必然是芍药手中那些人。

她可不想拿自己的钱,去养苏嫔的人。

自从上次害得苏嫔被贬,她们之间,就已经没有任何回转的余地,那件事后,就已经注定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死几个人,花颜楼也能变得安静一些,也方便胡萤掌管。

不过那些人终究只是不起眼的角色,宋瑾最想动的,还是芍药,以及她身后的人。

再过一段时间吧,姑且让她们苟活一段时间。

待她羽翼渐丰,一个也跑不掉。

只是前路渺茫,她可不想自己客死异乡,他们却在京城尽情逍遥。

她不清楚这一世沈御会有如何的结局,却已经习惯了往最坏的方向去考虑,所以,在离京之前,她想要做一番大事,就算没办法冠冕堂皇的对他们动手,至少也要废了他们半条命,这样才能安心的离开京城。

等原本提灯看热闹的下人全都离开,安谭青提着院内最后一盏灯站在安元浩的面前,冷眼看着站在一旁,浑身僵硬的安燕,一声冷哼。

“原以为只有你擅长惹祸,一个女人,也惹不了多大的麻烦,有元浩在一旁帮衬着,不要让自己吃亏就行,倒是没想到,他竟然比你还能惹祸。”

“平日里不吭不响,如今一惹事,便是石破天惊。”

安谭青话里话外都是在责怪他们,安燕知道那个被他哥打了两拳的人就是四皇子之后,就一直在担惊受怕,眼见父亲这般训斥自己,更是控制不住的浑身发抖,眼泪不争气的流了出来:“您救救我们,我不敢了,我以后都不会惹事了。”

眼见女儿这般不争气的模样,安谭青没忍住,叹了口气:“等一会儿大夫来,伺候你哥一番,别让旁人经手,不然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说不定,以后都再也没有机会睁眼了。”

“啊?这,这么危险的吗?”

安谭青心想自己英明一世,怎么生出这么一对糊涂虫?

心中满是不满,但对着自己唯二的后嗣,也别无选择,只能强压下自己心中的怒火,咬牙说:“我如何吩咐,你照办就是,也就这两天而已,再之后,他也就没有办法做这些事情了。”

说完,他一甩袖,直接离开了这里。

————

安谭青离开后,安燕废了一番力气,将安元浩拖进了屋内。

蜡烛点燃,宋瑾觉得乏味,便和沈御一同,离开了这里。

就如沈御猜测的一样,宋瑾回到府上的事情被雀儿得知,她就捧着两封信跑了过来。

其中一封自然是胡萤寄过来的,但另一封……

雀儿声称这是胡萤一起带过来的,他当时并未多说什么,只是说宋瑾看过之后,就会知道。

闻着上面有些刺鼻的香粉味,宋瑾心里觉得奇怪,便先将它拆开。

上面记录的正是今日在花颜楼内发生的事情,比沈御说的详细许多,看上去应该是一直留意着那里的事情,若不然,也不会记得这般全面。

至于落款处……

邵乐?

这个名字宋瑾似乎有些印象,但仔细回想,又实在是想不出什么东西。

大概是花颜楼内哪个不起眼的姑娘叫这个名字?

想要以此来讨好她,谋得更好的地位和权势?

天下众生都是为利益所驱,虽然有不少人被芍药笼络,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旁人可不清楚芍药身后站着的人是谁,明面上,讨好她能得到的东西可比讨好芍药能拿到的东西多。

上面将今日祁承玉和安元浩之间发生的事情记的太详细,想来是一直留意着这些事情,早有讨好她的打算,才会写下这样一封信。

不过她并不需要知道的这么确切,她只用了解到两人已经结仇就足够了。

宋瑾笑了笑,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虽然记下了邵乐这个名字,却并没有提一提她身份的打算。

将灯罩拿开,把这封信烧掉,随后便拆开了胡萤的那封信。

因为清楚宋瑾十分不喜祁承玉,所以他开头简单写了祁承玉今日发的事情。

不过他又不是整日待在花颜楼,所以写的内容很平淡也不够详细,与邵乐的那封信相比,称得上是天差地别。

但对宋瑾来说,他写下来的这些内容已经足够了。

胡萤帮她办事这么久,已经足够了解她需要的是什么东西,比起旁人,自然是他用着更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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