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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别的事情,纳兰雪许是会拒绝推辞一番的,但,这件事儿,却是决计不可能!

不及江越再开口,跟自己卖好儿,便是没有半点儿节操的,一口答应了下来!

“那就多谢啦!燕娘,你去收拾一间屋子出来,给这个叫……啊,思乐的厨子备着!还有,还有,做点心用的一应工具,也使人去一趟极乐城,买一套新的回来!”

生怕江越反悔,纳兰雪忙不迭的,就给站在她旁边伺候茶水的燕娘,布置了新的任务,半点儿出尔反尔的机会,都不打算给江越,“银俸知秋已经付过了,我跟他是朋友,提钱什么的,未免太伤感情,这样儿,你给莫闲写封信去,让她把我之前时候,使人做了的那副马具送过来,送给知秋,带回去赏玩儿!”

之前时候,纳兰雪便已经自景麒那里听说,江越所居的那处深山里的情景,刚刚,又听了他说,是不能忘仇的,便是明白,他的真正的处事态度,不可能会是像之前时候,她在城门外所见的那样,奢侈荒糜。

如今,她送这副马具给他,并不是为了回礼给他,谢他送了自己一个好厨子……而是为了,寻这么一个借口,感激他,对风断的,救命之恩!给他未来的,极有可能是要对莫国兴兵的谋划,添一把干柴!

司马青那老混蛋,一而再,再而三的负她,伤她,她自然,也懒得再去多管他的闲事,谁要打仗,谁打去,反正,是休想再让她带兵,去帮莫国抵御外敌犯境了!

“这般贵重的东西,雪儿就这样的随手送给知秋,当真,合适么?”

江越做梦都没想到,纳兰雪会这般轻易的,就许诺了自己,不干涉自己起兵,微微一愣,颇有些不信的,直视上了她的眸子,“不需要再好好……”

“一副寻常马具而已,又不是金子做的,哪就值得上叫做贵重东西?”

不及江越把话说完,纳兰雪便是勾唇一笑,打断了他的话,再次给了他承诺,“咱们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了,之前时候,你不惜收益的帮我解难,我都没跟你说过一个‘谢’字的罢?如今,我才只不过就送你套马具,你就这般的诚惶诚恐的,莫不成,是只我自己一厢情愿的拿你做朋友,你,半点儿都没拿我当自己人的?”

“瞎说!”

见纳兰雪都说得这般明了了,江越哪还有拒绝的道理?

心中窃喜了一番“自己人”这三个字儿,便毫不犹豫的张嘴,应下了她的“好意”,“我一介商人,若不把你当自己人,干嘛利钱都不要了的帮你?!你这女人,果真是同江越说得一般,不讲道理的很!我不好意思要你东西,怕惹得你跟家里人置气,你倒是好,不感激也就罢了,还挤兑起我来了!”

……

江越在及笄城里住了三天,等到了名唤思乐的厨子来了,才决定跟纳兰雪告辞回返。

三天里,他们又对了几局棋,有胜有负有平,却是局局精妙,看的在一旁伺候的燕娘,常常连茶水都忘了添。

依着江越之前说的,下棋,得有彩头。

总共总算下来,到江越准备离开之时,纳兰雪赢了他一根发上玉簪,一把扇子和一支上好的湖笔,江越赢了纳兰雪一条帕子,一面镜子,一把纸伞,再加上之前平局时候所得的一支金簪。

“今日一别,下回再见,也不知,又该是什么时候了。”

江越浅笑着冲纳兰雪点了点头,示意她不用再送了,“你自保重,若有什么需要的,只管使人去山里寻我。”

“好。”

纳兰雪并不跟江越客气,只低声答应了他一句,便往后退了两步,给他腾出地儿来上轿辇,“你一路小心,闲暇时,可写信给我,我若无事,便给你回。”

“你回罢。”

江越轻轻的抿了抿唇角,攥紧了自己右手里,刚才时候,纳兰雪暗塞给他的一只小小号角,转身,走上了他来时乘的,三十二人抬的奢华轿辇,“当心些你身边儿的人,有的人,瞧起来是羔羊,却往往,会是披了皮子的歹毒恶狼,专挑你不留意时候,给你一个万劫不复。”

“我会当心的。”

纳兰雪知道,江越说的所谓恶狼,指的是司马殇,但,她却是不愿信,这个温文儒雅,在她痛苦悲伤的时候,给她温暖的人,会是那么可怕的一个人。

不是不能查,而是,不愿查,怕查出来结果,反让自己难过绝望。

她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他当真是只恶狼,她真心待他,难不成,还换不来他的真心么?!

夕阳中,江越所乘的轿辇,渐行渐远。

纳兰雪站在及笄城的南门之外,安静的,像是停滞了周遭的光阴。

在一个谁都没有注意的地方,司马殇立于树杈,一双寻常里简单淡泊的眸子里,闪烁着怨毒的目光。

……

在归程路上,江越遇了三次身份不明的人伏击,对方乘骑的,都是清一色的“草上飞”,所配兵器,亦是由精铁打造的上佳之品。

因早有防备,提前支应了随零月去往风国收购马驹的静童来接,一行人面对这些个几乎是武装到了牙齿的“土匪”,别说是险,便是惊,也没感觉到半点儿。

而且,还“意外”的活捉了两人,算是得了些许的战利品。

“这两人,是带回去审问,还是……”

面对这两个束手就擒的“土匪”,静童微微拧眉,看着江越,比了个抹脖子的动作,跟他问询,接下来,要如何处置这两人。

说实话,这两人的弃械投降,颇有些让人觉得费解和僵硬。

就好像,两个势均力敌的人,打得正难解难分,突然有一人,莫名其妙的就丢了兵器,不打了,让人怎么想,都觉得怪异的很!

“带回去审问。”

江越浅浅一笑,却并不说破,因带着面具,他的表情,无法被旁人看到,倒是更好的把他已经看出了这两人的把戏这一点儿,给瞒了下来,“我倒要问问清楚,是什么人,想要算计我!”

静童跟随江越多年,对他的信任了解,远比任何人都多得多,听他这样说话,也不多问,只点头答应了一声儿,就下了命令,让手下人将这两人绑了,带回去审问。

因之前打斗,两个投降的人都受了些许的外伤,此时,被人夺了武器,捆绑起来,使绳子拖着,也不会造成什么危险……一众人便都“大意”了起来,只由着他们在后面跟着走,时不时的回头看上一眼,见他们没有要逃脱的意思,也就不多再做关注了。

从商国边境,到天星城,一行人走走停停,愣是不紧不慢的,把三天的路程,给走成了七天,对那两个“投降”来的“土匪”,也是不打不骂,到了该吃饭的时候,分给他们干粮,到了要喝水的时候,给他们水囊。

只是,很奇怪的,两人该是至多一天就能痊愈的刀伤,愣是整整过了七天,都没有长起来,直到了天星城外,将要如山了,还不时的,会滴下些许的红色来!

“这一路,真是难为你们了。”

到了山口,三十二抬的轿辇不能再前行的时候,江越便是坏笑着从上边儿跳了下来,缓步,走近了跟在队尾的两名“土匪”,伸手,拍了拍他们的肩膀,“伤口好了撕,撕了好,少说,也得有个十几回了罢?不疼么?”

江越的话,霎时间,就让两人变了脸色,互相交换了下眼神儿,就由其中一个,以自己的肩膀,朝着江越撞来,准备制造混乱,给另一个制造机会逃跑!

若是没有准备,说不好,还能让两人得逞,但……江越这早就瞧出了他们伎俩的“恶人”,已经遛狗似的溜了他们一路,哪还会给他们机会,逃出生天?一拳,打倒撞上来的一个,一脚,踹翻准备逃跑的另一个,然后,抬脚,将靠近他的那个,踩着颈子,摁在了地上!

“都走到这里了,眼瞧着,就该到我的老巢了,就这样放弃,不会觉得可惜么?”

江越哧哧的笑着,俯身,半点儿都不拖泥带水的,卸下了他脚下那人的下巴,不给他机会咬舌自尽,距离他五步之遥的静童,也是跟他相同动作,将另一人制服。

“主子,狗已经闻着味儿跟上来了。”

时仪从旁边的一处小树林里钻了出来,睨了一眼两人,走进江越,跟他说道,“真不知他们的主子是真傻还是假傻,怎就遣了这么两个没脑子的人来当引路的细作!这不是明摆着,请人来坑自己的么?!”

“他们的主子聪明的很,只是可惜,偏就养了这么一群,不会使脑子的手下!”

江越显然已经猜到,这些“土匪”们的主人是谁,深吸口气,冲着静童使了个眼神儿,示意他,将这两人装进一旁的麻袋里面,带回山中去,慢慢“审问”,“静岚,你也好久没活动过筋骨了罢?跟上来那群狗,你一个人,收不收拾的干净?”

“主子只管忙去,那几十条小野狗儿,算什么事儿!一保准儿的,全给主子带回去,炖狗肉吃!”

静岚本就是个喜欢打架的野蛮女子,之前时候,面对那些个前来伏击的“土匪”,还没来得及打得过瘾,就被静童和时仪都抢了去,这会儿,听到江越说,将这些循着血迹跟来的,都交给了她处置,顿时,就眉开眼笑了起来!

一把抓起自己马背上的长柄马刀,就钻进了一旁的树林子里面去,调匀呼吸,准备伏击!

“你也留下罢,看着静岚点儿,别让她一时兴奋,把人砍得太碎了,不好收拾。”

见时仪一脸怨怼的看着自己,半天了,也没有要挪步跟着自己走的意思,江越不禁一笑,冲着静岚藏身的小树林努了努嘴,答应了他无声的请求,“处理尸首的地方,你知道的,打点得漂亮点儿!”

……

江越带着静岚和时仪意外的人,抬了两只拼命挣扎的麻袋,踩着碎石路,进了山中。

不多会儿工夫,就有五六十个假扮成猎户的人,循着血迹,跟了过来。

“头儿!这有好大的一滩血!他们两个,该不会是被那个十知秋发现,灭口了罢?”

看到地上有一滩血迹,队伍里一个瘦瘦小小的人,看向为首的一人,微微的,拧起了眉头,“咱们……还跟不跟了?”

“这里,发生过打斗,瞧样子,该是那两个傻货,被发现了。”

队伍为首的一人微眯了下眼,单膝跪地,伸出一根食指,摸了摸地上未干的血迹,然后,抬起手来,以食指和拇指,轻轻的捻了捻,“应该,才走了不久。”

一个长得颇有些高大的“猎户”也凑了上来,拧着眉头,像狗一般的,使劲儿的闻了闻四周的气息,“血味儿不重,那两个傻货,该是没被直接打死的才是!”

“这里可是他们的地盘儿,头儿。”

之前的小个子,明显的,是不甚认同说话的这个高大“猎户”的话,满心希望,能说服被他们称之为“头儿”的人,早早儿退出这是非之地,“咱们还是先退回去,给殿下去一封信,问询一句接下来的做法儿,更好些罢?”

“事儿没办成,还敢跟殿下问,你活腻了,也别拖得我们一并给你陪葬!”

那被称之为“头儿”的人,颇有些不悦的瞪了那小个子一眼,站起身来,拍打着双手,朝着通往山里的碎石路方向看去,“咱们在这儿等等,等到天黑,再偷偷儿潜进去,给他们个措手不及!”

“给谁个措手不及呀?”

一个带着笑意的女声,像是故意掐着唱曲儿的调子,“柔柔弱弱”的跟这几人问了一句。

“给里面……谁!”

遭人问询,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回答,被众人称呼为“头儿”的人,本能的答应了半句,才是发觉了不对,猛的转身,朝着声音的来处看去,却是觉得……自己身子一顿,然后,身子不动,头颅,继续向前滑了过去!

没错儿,就是滑!

原本还好好儿的站在那里的一个人,像是遭了什么诡异术法般得,一下子,就掉下了脑袋来!

而更让人觉得恐怖,还不仅仅是这样,而是,就在那人的脑袋掉下来的刹那,那人还……恍若未觉的,在跟人问话!

彭一一

人头落地,掷地有声。

那被众人称呼为“头儿”的人,知道自己的脸撞到了地面儿上,才是发觉了不对!

以眼神儿的余光,向后看,向后……就看见一个没了头的身体,身上穿着,他一模一样的衣裳!

不!不,不是有人跟他穿了一样的衣裳!而是,而是……那,那没了头的身体,压根儿,就是他的!他,他的头,掉……掉了?!还没感觉到疼?

恐惧之中,坠落地上的头颅本能的瞪大了眼睛,脸色狰狞,满目不甘的,失了气息!

几个呼吸之后,那没了头颅的身体,也蓦地,向前砸在了地上,刚刚好,将那颗被分割了开来的脑袋,压在了胸口之下!

铮一一

铮铮一一

这时,一众人才是意识到,是来了敌人,才开始纷纷拔自己的武器出来,准备应战。

但,因之前发生的事情,实在给了他们太大的冲击,这时,他们便是拿着刀剑在手,也是忍不住会,本能的浑身颤抖,战意全无。

“从走进这处山里开始,就已注定,你们一个都不可能活着出去。”

静岚满脸笑意的提着长柄马刀,从小树丛里走了出来,刀背儿摩擦着碎石地面儿,发出一阵极刺耳的磨蹭声响,让人只是听着,就忍不住起来一身的鸡皮疙瘩,“司马殇挺聪明的一个人啊,怎就养了你们这么一群笨蛋手下呢?”

“是个娘们儿!”

见只有静岚一个人提了长柄马刀走出来,原本,还满是恐惧的“猎户”们,顿时就充满了信心,互相交换了下儿眼神,就决定好了,要如何对她发动进攻。

“长得倒是不错,一会儿……”

何时死到临头,也总会有那么一两个色心不死的家伙,出来大放厥词。

哧一一

又是无影无踪的攻击,众人看都未来得及看清楚是什么攻击了过来,便见着,之前那盯着静岚,嘴里头不干净的“同僚”,也如他们“头儿”一样,被不知什么人砍掉了脑袋,犹未自知!

“时仪!咱刚才不是说好了,你只看,不动手的么!”

见时仪说话不算的又动手杀了一人,静岚便是不干了,一跺脚,双手举起自己的长柄马刀,就朝着那些还未来得及死的人,砍了过去,“殿下都说了!这些人的命都交给我来收的!你跟我抢,是怎么个意思!”

静岚的“训斥”,果然有效,从她话音落下开始,时仪就没再动手取一人的性命。

他原本不知是在何处隐匿的身影,也显现了出来,站在距离静岚五步远的地方,若无其事的,玩儿起了自己手里的一卷绿色丝线……那绿色丝线上面,有两小节儿犹带着血珠子,在明媚的阳光之下,泛着足令人窒息的阴冷和恐怖……

那两个莫名奇怪就掉了脑袋的“猎户”,皆是死在他手里的那卷儿,怎么看,都不像是武器的危险丝线之下!

再看静岚,她宛若自炼狱里走出的罗刹,满脸笑意的,一边前行,一边双手挥舞着手里长柄马刀,手起,刀落,便是一片殷红扬起,她所过之处,“猎户”们便一个个身首异处,横死当场,血迹顺着地上的碎石缝儿,渗入泥土,彻底的,归于沉寂。

待最后一人倒地死去,之前被警告,不准动手的时仪,也已收好了自己手里的那卷绿色丝线,缓步向前。

“杀得可尽兴了?”

看着自己的未婚妻心情甚好的哼着小曲儿,自衣袖里取出了帕子来擦拭马刀刀刃上的血迹,时仪也觉得自己心情不错。

“记得,你这说话不算的混蛋,欠我两个人头!”

静岚心情好了,自不介意,跟时仪开开玩笑,巧笑嫣然的“白”了他一眼,便又回了头,继续擦拭起了自己的武器,只是,那“白眼”甚不规整,让人怎么看,都像是媚眼儿罢了,“待以后,上阵杀敌的时候,记得还我!”

时仪没有答话,只轻轻的点了点头,算是应了,便走近了静岚的身边儿,从衣袖里拿出了一只小瓶子,俯身,让那些已经死透了的人身上,倾倒了起来。

并不像那些个出身名门的世族子弟,动辄儿就能搬出来一大堆的花言巧语来,哄自己的心上人高兴,时仪更喜欢实实在在的做事,而非华而不实的许诺和应承,他几乎不怎么说话,除非是事出突然或者重大,不然,连禀报的言辞,都极少极少。

用江越的话说,如果,一个月里,听时仪说了超过一百句的话,那便是说,这个月或下个月,定是至少有一个,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许多大事的月份。

不知名的白色粉末,从瓶子里面细细的滑出,落到那些个尸体上面,便冒出一阵儿白色的烟雾,然后,那些个尸体就冒出一串串的气泡儿,以人眼可见的速度,极快的扁了下去。

末了,竟是连骨头,都不见了!

“金满仓真是越来越恶趣味儿了!竟是将化尸粉,都给调出橘子味儿来!以后,还让不让人吃橘子了!”

闻着弥散空中的橘子香味儿,静岚本能的吸了吸口水,但,也只是这么一句话的工夫而已,接下来……反应过来,这橘子味儿是怎么来的,她便露出了厌恨的神色,往一旁里,走了开来,“这混蛋,我果然就应该是见他一回,打他一顿的!”

“风断应该也是这么觉得。”

时仪收拾干净了地上的尸体,便站起了身来,将那只小瓶子重新塞好盖子,装进了衣袖里面,扭头,看向了静岚,浅浅的笑了笑。

风断喜欢吃橘子,这在他们这一群人里,可以说是无人不晓的,而金满仓跟他……又是一时不掐,就浑身难受……

剩下的话,已不必再说的更加明白,这橘子味儿的化尸粉味道,毫无疑问,是标明着,他们两人的,又一轮互掐的开始!

“他俩真该生成一男一女,作对欢喜冤家!”

听时仪说起风断,静岚便是忍不住笑了起来,扭头,又看了一眼连血色都没了的碎石地面儿,走近时仪的身旁,朝着碎石路通向的山里,稍稍倾了下头,“事儿办完了,咱们也回罢?出门儿之前,布置了一半儿的婚房……”

时仪古井无波的脸上,在听到静岚说的这句话之后,本能的露出了一个颇有些纠结的笑来,两人一起布置婚房,高兴,的的确确是高兴,但……依着静岚的想法,在婚房里面摆兵器架和练腕力的石铃,真的……合适么?

该不会,洞房花烛夜,他还要跟他家娘子过个百八十招儿,才能喝得着交杯酒,亲得了芳泽罢?

……

商国,及笄城。

司马殇久等不见自己遣去伏击和打探的人回来,眉头已是因为烦躁,而拧得紧的不能再紧。

那些人,虽算不上他手下最最精锐的一支,却也可以算得上,是中等偏上的水准了!

信誓旦旦的去了半个月,连个只字片语的消息都不送回来,这,也太不正常了些!

难不成……被那个自称十知秋的丑八怪,给收编了?

不,不可能!

那些人虽算不得他的左膀右臂,但,忠心,却是有的!

再说,他们的爹娘妻子,还都在他的手上掐着呢,背叛他,他们都知道后果的!

将自己手里的书册丢在一旁,司马殇懊恼的在榻上躺了下来,往里面滚了两圈儿,靠近墙壁,蜷缩起了身子来。

这是他从小养成的思考姿势,遇上不好处置的难题时候,他才会像这个样子蜷缩到墙角,什么都不听,什么都不看,只一心一意的,去将所有可能跟解决难题有关的事情和人都串联进去,然后决定,是再拼力一试,还是就此直接放弃。

当然,他所谓的拼力,也是至多,只会使出自己所能使的全力的,四成左右而已。

他不是个会破釜沉舟的人,在任何事情上,都不会。

屋子里放了冰盆,跟外边儿相比,已很是凉爽,但,专注思考的司马殇身上,却是隐隐的积了一层薄汗。

这汗,不是因为热,而是,因为惊!

他反反复复的想了许多遍,那个十知秋所做的所有事情,却是发现,自己完全理不出一条头绪来,想不明白,他的目的何在。

萍水相逢,倾力相帮,连报酬好处都舍了不要,而且,还不是一回……这哪里是个寻常的商人,会做的事情?还有,对待纳兰雪的态度,也是奇怪的很,就好像……两人是相识了许多年的老友,而非,只在半月之前,才见面认识的一般!

他早就使人仔细的调查过纳兰雪了,连同之前若干年,她居住的云城郡主府,也有悉心打探……可,这个名唤十知秋的人,却是真真的从未在她的身侧出现过,不,不光是没有出现过,便是名字,也是从未听人提起的!

这,不正常。

事出反常,必有妖!

叩叩叩一一

门外,传来了极轻的敲击声。

司马殇闻声,一个鲤鱼打挺,就从榻上坐了起来!

伸手,拿书,随便翻开一页,佯装出自己正在看书的模样,才冲着门口的方向,气息平稳的,轻声问了一句,“雪儿?”

“是我,殿下。”

门外,传来了风断的回应,听起来,像是正谨慎的拿着什么怕损坏的东西,才故意放轻了气息,“郡主说,自知秋先生那里借来的厨子,做得芙蓉糕很好吃,让属下给殿下送一些来尝尝。”

“快进来,给我尝尝,是个什么样儿的绝美味道,能值得雪儿这般喜欢!”

司马殇轻轻的拧了下眉,心中不愿,脸上却装得欢喜,起身,迎去了门口,亲手给风断开了门,看向了他手里正端着的碟子,眸子一凝,毫不吝啬的出言赞叹了起来,“啧,这般巧夺天工,又脆弱易坏的东西,真不知那厨子,是怎么做出来的!慢点儿!别弄坏了!”

让着风断进了屋子,关了门,司马殇的满脸笑意,便顷刻间消失了个干净。

他讨厌甜食,为了跟纳兰雪套近乎,才一直装得很是喜欢,此时,只面对风断这“心腹”,便是不需要再假装了,“你吃了罢!吃得干净些!待回去给王妃送碟子,就告诉她,很是美味,我很是喜欢,吃得一块儿都没剩!”

“是,殿下。”

风断早就习惯了司马殇的这种两面三刀,面色如常的答应了一声儿,便把那装点心的碟子,放到了桌上,佯装不喜的拧紧了眉头,捻起里面的芙蓉糕来,吃药丸儿般的,一块块儿“石更塞”进了嘴里,随便的嚼上两下儿,就吞咽了下去。

江越从小就喜欢吃甜食,他跟他一起长大,自然,也就养成了噬甜的癖好,只不过,这癖好并不似纳兰雪般的,一日没了甜食,就茶饭不思,觉都睡不安稳了的那么严重。

思乐之所以是个善做甜食的好厨子,主要原因,便是跟江越那噬甜如命的性子有关,用江越的话说了,可以膳无肉,不能没点心。

可以说,在莫国为质的最初两年,是江越平生所过得最不舒坦的两年,没有适口的膳食,没有美味的点心,没有与人说话的自由……直到后来,思乐寻了人举荐,进了莫国的皇宫里面去当御厨,他的痛苦日子,才是到了头儿,又开始过上了有吃有喝,听得到外边儿消息的日子!

“这东西,也太甜太腻了,真让人想不明白,王妃怎就会觉得,它是极好吃的!”

因为熟悉江越的性子,听他半点儿都不犹豫的,就把思乐遣来了纳兰雪的身边儿伺候膳食,风断便是更加确定了,在他的心里,纳兰雪的重要地位。

对一个“吃货”来说,还有什么东西,是能比做得出美味的好厨子更重要的呢?

毫无疑问,只能是能让他喜欢惦念的,连茶饭都不思了的心上人儿!

“女人,从来都是不可理喻的怪物!她们想的事儿,咱么就算想破了脑袋,也不可能理解的了的!”

面对风断,司马殇毫不掩饰的露出了对女子的厌恨情绪,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面,跟他问起了自己想知道的事儿,“昭阳城那边儿,你哥哥有没有写信来,说他念想我了?”

“没。”

风断之所以能成了司马殇的贴身侍卫,是因为他依着江越的调查,而使了些“不甚光彩”的手段,“大抵,是被管事给看了起来,怕他再同上次般的,想着跟人偷跑罢。”

司马殇跟他问的,这所谓的,他的“哥哥”,是昭阳城里,白玉楼中的一个红倌人,名唤仲继的。

这倌人是个极会讨人喜欢的,可以说,是白玉楼里的台柱子,寻常里接待客人,是一个时辰一百两银子的价钱,若客人要留宿,便是少说也得一千两了。

同大部分的倌人一样,这仲继,也是个爱财如命的,只要有人能给的起价钱,便是什么事儿,都敢答应,所以,风断便就“投其所好”的,给他赎了身,让他可以把每天侍奉客人的所得,悉数收入囊中!

白玉楼全凭着这仲继撑场面,听风断说要给他赎身,那管事,自不舍得,但,有零月这奸商在,讨价还价什么的,谁是敌手?

一番商议之后,就得到了风断最希望的结果,一千两黄金,换那仲继的身契归他,但,他并不把仲继带走,依旧让他待在白玉楼里,跟以前般得接待客人,所得的收益,除去吃用花销,皆归仲继所有,但,若有他带的人来,仲继就得撇了所有的旁人不管,优先接待。

仲继喜欢钱财,如今,又得了挑选客人的自由,自然是对风断感激不尽,原本以为,他是对自己有意思,想要自己的,百般讨好……结果,风断却是半点儿不为所动,让他屡屡失望!

末了,这仲继忍无可忍,便索性跟风断把话挑明了问,到底是为什么要给自己赎身,结果,风断便循着江越使人找来的另一份消息,将他给连坑带骗拉拢了过来!

仲家的祖父一辈里面,原有一人,是莫国的四品武官,因犯了墨贪军饷的罪,而被皇帝下旨重惩,祖辈被悉数砍头,父辈遭发配北境,他的这一辈儿,女子皆被送入红楼,男子被皆卖进楚馆……

而风断,则是他“有幸得人赎身的弟弟”,如今,跟主人讨了恩情,来救他出囫囵的!

被送入楚馆的时候,仲继还小,只隐约能记得,他原本,是个出身富贵人家的孩子,然后,一夜之间,不明因由的,就什么都没了,爷爷不见,爹爹娘亲也不见了,兄姊弟妹们,也不见了,他落到了如今白玉楼的管事手里,被迫着学些自己不喜的事情,做不好,就会挨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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