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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章,夜幕下的猎杀

一个人对付一群狼。绝对是生死攸关的事情,稍有不慎,就将全盘皆输。那时输掉的,不是名誉,一次战斗,而是全部的赌资。

深深地呼吸一口气,毛仲的脑海里,渐渐地澄明,安静下来。

牛角弓,搭上了一只弩,却又缓慢地放了下来,不行,在夜战之中,以少对多,唯一的方式是偷袭,唯一的战术是歼灭,不能有任何的闪失。只要敌人杀不死,发出任何声音,将他的行踪暴露,那面临的将不是偷袭战,而是自己被敌人围攻和猎取的窘迫。

将弩弓放下来,他前后观测了地点,悄悄地带着腰刀,往前潜伏。

夜战,对于他这样的超级精英来说,是久经锻炼的题目,尽管此前多是训练,这时才是真正地以命相搏。

在荆棘里,他前进了,乱而硬的尖刺,好几次都深深地刺进了他单薄的衣服里,因为被捕入狱。他没有穿甲,只有这两层算是夹衣的东西,现在给海风的阴凉一吹,以及潮湿的草丛簇拥,难受的滋味,难以讲述。

这都没有影响他近敌作战的决心。特种作战,无不是险中求胜,生死之数,早已置之度外。

特战的一条原则是,你想活的话,就抱着必死的决心。死中求活,是唯一的门径。

前进了五米,然后,是艰难的,几乎是寸步地爬行。

荆棘,在身边摇曳着,草蒿。散发出难闻的气息,地面,由沙砾泥浆构成,时而坚硬时而滑软。

又前进了五米,他已经能倾听到周围粗重的呼吸声。

两个,一左一右,相距八米。和自己相距十米。

但是,他很快就将自己的呼吸几乎完全屏住,因为,他敏锐地感觉出,在稍左面,还有一个非常危险的一点儿。

并不能确切感知危险源的真实,却不妨碍对它的猜疑,于是,毛仲停止了任何动作,静静地伏在草丛里,等待机会。

猎杀,需要耐心。

五分钟以后,毛仲感到了那个危险源的信息更加浓烈了,一股阴凉而很特殊的气味,在悄悄地向他逼近,于是,他将刀横在左前方。作为第一道防护。

在自己左面一米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响,好象是草丛的根部,根据经验,他判断,应该是啮齿类小动物。

唰。那个阴凉而有特殊腥味的东西,朝着那里冲过来。

但是,就在这时,那个草丛里的啮齿类小东西,却突然很敏锐地钻出来,绕过自己的位置,向自己的右侧逃走了。

于是,感受着漆黑里的一丝劲风,毛仲将刀锋瞄准了那里。

一道柔软的绳索,骤然在黑暗的草丛里弹起,跃起约一米高,向自己的位置砸下来。

哧!

刀锋,准确无误地击中了绳索,伴随着手腕的动作,在其中间划过了一米多长。

“有人?”有人大喝一声,就在毛仲的右面位置,十米。

“有个蛋!”另一个人悄悄地骂道:“一条蛇,我早就注意它了。”

黑暗里,人声再次沉静下来,而毛仲的身上,特别是脸上,已经被新鲜的,散发着特有味道的腥血气息的液体给打湿了。

确实是一条蛇,捏在手里,约有二指直径,已经从头开始,到腹部中端,都被毛仲的刀锋,深深地划过,最深的地方,几乎被完全开膛剖析。

饿了,紧张的战斗,将先前大吃浪喝时积攒的能量消耗了太多,这时候的毛仲,无由地干渴,于是,他将蛇拉到了跟前,捏住可能危险的蛇头部分,就着伤口处,吮吸鲜血。

蛇太小了,血又飞溅到了周围,所剩余无多,这让毛仲有些失望,于是,他用牙齿撕咬着蛇皮,从头部数寸处,开始嚼蛇肉。

细腻的蛇肉,柔滑地进了他的食道和胃里。凉丝丝地滋味,带来的不仅仅是食物的填充,更多的是野蛮和血性。

一刹那间,毛仲觉得自己又返回了原始时代,饮毛茹血,狰狞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

将啃得乱七八糟的蛇收起,确定了下方位,他信手一扬,然后,朝着相反的方向潜进。

这一回,他没有多隐蔽,追求的只是速度。

“啊呀!”一个人,还是刚才大喊的那个,又嚎叫起来。“蛇!蛇!它缠住了我的头啦!”

“哈哈哈哈!胆小如鼠!”周围,在直径三十米的坡地上,有至少五个人放肆地嘲笑着。

毛仲,惊喜地判定了敌人的位置,然后,在这嘈杂的笑声里,已经一跃而起,闪到了右面家伙的跟前。

那家伙的注意力,可能还在左面,因为,那个脖子上突然纠缠了一条蛇的家伙,惊慌失措地嚎叫着,好象要崩溃了一样,边揪着蛇边从隐藏的草丛里蹿出,向着更高的坡上躲避。

毛仲的腰刀,穿越了荆棘,草蒿,一丛沙柳,三四棵海松的障碍,成为他整个人的尖兵。

就在毛仲到达攻击地点时,那个家伙好象也有所警觉,将刀唰一声在胸膛的位置上横拦数下。

因为情况有变,毛仲不得已,将刀锋的递进,降低了位置,于是,直接刺在那条腿上。

毛仲的双腿,是屈着快速迈动的,整个身体,低位,迅速,使那叛军的防御招法,毫无效果。

“哦。”士兵惊哼一声。

毛仲感觉很失败。

本来要刺杀敌人的下裆部位的,那里的痛击,可以使人下意识地丢弃武器,双手护裆,同时,太过狠辣的感觉,将使人发出的不是狂呼,而是压抑到最低的胸腔的紧张造成咽喉的闷吼。

但是,因为有那个怕蛇的家伙的滔天声响,毛仲的攻击不能算很笨拙。刀刺之猛烈,主要是力道,那士兵在惊哼之时,人已经往后一仰,坐倒在地。

士兵坐地以后,就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因为,毛仲已经压到了他的胸膛上,左手的手指,牢牢地弯曲成鹰爪状态,抠进了他的咽喉。

在沙袋上能够用手指直接破掉一厘米的皮革,戳进去一分米深的毛仲,根本不需要预备动作。强劲如钢的手指,就将敌人的咽喉软骨尽数掐断。

那里滑腻和潮湿的感觉,以及气管的柔韧性,都使他联想到了刚才的蛇。

手指娴熟收回的时候,他感到了鲜血的喷涌,手指和整个手掌,都被血箭打湿了。

他很满意,因为穿越的巨大变故,还没有改变他的能力。他还是那个令人望而生畏的超级战士。还可以一招毙敌,这,就已经够了。

他从地上,拾起了成为战利的军刀,制式的军刀,两尺五六,有着婉转流畅的刀线,在刃尖处薄而宽,甚至,即使这样漆黑的夜幕之中,借助星光点滴,也能有一刹那的耀亮。

明朝人的手工技艺相当不错啊。

他离开了尸体,因为,刹那间的神经崩溃,已经造成特别地区的失控,他已经能嗅到这人下身在几里骨鲁的开放声中,有一丝丝浓郁的气息,在渐渐绽开。

半蹲着,他确定了几个危险源,因为一个士兵遭受死蛇的袭击,敌人的整个防御和隐蔽体系,都遭到了动摇。那些士兵忍不住嘲讽,痛骂,以及怪笑。

毛仲发觉,敌人完全忽视了对自己的防范,于是,将新得的战利品悄悄地抡圆了,利用旋转带来的加速度,忽然,朝着最近的一名士兵扔去!

那士兵完全站立着,脑袋朝着后侧面摇晃,追逐着逃跑士兵的方向:“笨鳖!”

这可能是该名士兵一生中最后的一句话,因为,对刀以及所有单薄的攻击物的掌控,不论其大小体积,在毛仲看来,都是小事一桩。虽然不能说可以飞叶摘花伤敌,随便找些东西就可以投掷成兵器,并不过分。

那刀飞出时,毛仲的人,已经闪向了另外一边。

直径为三十米周围的敌人,都将是他猎杀的目标!

他毛仲才不是诱敌离开的棋盘弃子,而是真正的主力,决战决胜的“胜负手。”“棋筋”。

本来想执行命令的毛仲,已经将一切的一切都抛弃到了一边,包括陈继盛的千总奖励,包括香雪的无奈一吻,包括冰梅软玉温香抱满怀的背部轮廓触觉,包括非常轻松,其实也很危险的诱敌命令,一开始真正的战斗,他就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忘记了一切,殊死战斗,将危险和敌人统统清除,取得最后的胜利,对,胜利就是唯一的目标。为此,不惜残酷的杀戮。

他即使在奔驰突击的过程中,仍然可以听见,那一柄飞刀在刺穿了敌人咽喉的清脆的声音,在别人可能极为细微,甚至难以确信的声音,在他,已经足够巨大了。

不用说,目标已经被切断了所有的管道,飞旋着的十余斤的腰刀,绝对不是缥缈的孩童玩具。他的命运,就是等待着生命的气息从容释放。

因为敌人都穿有甲衣,毛仲的攻击设计,都避免了那些地方,所以,第三名敌人的死亡,被依此类推。

疾进中的毛仲,挥刀奋起,在空中划过了一道轻微的雪芒,轻盈地降落到地上,然后,稳健地半蹲,把握着钢刀,等待着新的动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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