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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梦幻歌舞团

维克多,雷德最好的朋友,当初雷德一回到达尔王城就去找过维克多,只是始终没有找到。他心里有个不好的想法,不过却一直在安慰自己,没准维克多跟小伙伴们到别的地方去了。

“你在哪里遇见维克多的?”

“哈夫城。”

“他身边还有没有别的人?”

“没……没有,就他自己。”

雷德一把将项链拽下来,扔给那人二十个金币,拉着埃德蒙就走了。

埃德蒙感觉出雷德不对劲,赶紧问道:“怎么了?”

雷德将项链紧紧抓在手里说道:“这条项链是维克多的宝物,从来都不会摘下来,他一定是遇到什么事情了。我要去哈夫城找他。”

“哈夫城在大陆的另一边,就凭咱俩没个几年是到不了的,等你到了没准人家早走了。”埃德蒙说道。

“那怎么办?当初是我丢下维克多和伙伴们的,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一定要去救他们。”

“我劝你还是安心在这里住下,明年就是万王会议了,到时候哈夫城的城主也会来参加,我跟城主儿子的关系不错,只要能见到他,我叫他打听一下就是,哈夫城没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到时候借两只狮鹫,很快就到了。”

“真的?”

“相信我。”

“诶?对啊!你不说这个我到没想起来,凭你爸的关系咱不能直接去找马丁公爵吗?得省多少事啊。”

“不行!”埃德蒙一脸为难,就好像便秘了好几天,还是拉不出屎一样。

“为啥?”

“我爹跟马丁大人有过节,他要知道我在城里,估计会活剥了我。”

就这样,雷德和埃德蒙在贸易区的一个小旅馆住下来了,每天50个金币的价格还是很高的。

没过几天,城里突然传来了一条大新闻,街头巷尾所有的墙上都贴出了海报,原来是梦幻歌舞团已经快到城外了,预计会在五天后举办一场盛大的演出。所有人都在为这突如其来的喜讯而感到高兴,最高兴的莫过于旅馆老板了,一高兴就将原本50个金币的房租一下变成了500个金币。

安普贝尔一见雷德和埃德蒙站在帐篷外面又好气又好笑,两人就像是出去鬼混了一年,身上钱都花光了,没办法只好徒步走了两万里回家求助于父母的熊孩子一样。

“嗯嗯,幸好没把我给你的刀卖了。”安普贝尔噗噗直笑。

“你还说,要不是你来我俩也不至于混成这样。”雷德才不管什么大明星,坐下来就开始吃东西。

“跟我有关系吗?”

“你一来城里所有的物价成十翻的长啊,没办法我们只能来投奔你了。”

“呵呵,原来是这样啊。好吧,你们在我这打工好了,一天一百个金币,包吃住。”

“这么高!之前干的给补吗?”雷德听见钱眼睛都直了。

“补个屁,好好干就行了,没准我还给你们引荐一下马丁公爵呢。”

雷德和埃德蒙负责卖票,票价从1000个金币到10000个金币不等,总共五百张,开卖第一天就一抢而空,两人直感叹这钱太好赚了。

演出场地在城外,纯露天演出,除买票的人以外,其他人可以免费观看。

演出当天,天气不是太好,有些阴天下雨,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大家观看节目的热情。舞台就是安普贝尔帐篷里的那个圆形木台,主帐篷搭建成一个临时的后台,所有的格斯塔甲虫木制成的椅子都已经摆放整齐,买到票的贵宾们也已经入座,至于其它的地方,草地上、田野里、树上……到处都站满了人,可以说是城里除了当值的卫兵外,大部分人都出来看演出了,城里一切的餐饮娱乐设施都停业一天。

轰隆一声巨响,只见几个红色的火球冲天而起,在天空中火球迅速炸裂,变成了五彩斑斓的礼花,所有的魔光石打到最亮,只见舞台上缓缓出现一个人影,整个会场都沸腾了,不管是什么身份的人都在高喊安普贝尔的昵称“贝尔——贝尔——贝尔——”人影逐渐变得清晰,会场上的人更加激动了。

这是雷德第一次见到舞台上的安普贝尔,他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美丽的女子,以前他就认为她是一个漂亮的悍妇,现在他觉得这世间的一切都会为了安普贝尔而改变,就是时间也在这一刻停止,成为永久。

“大家好!”这是安普贝尔说的第一句话。

“贝尔——贝尔——”所有人高呼着。

“今天首先要跟大家道歉,没想到会阴天。我们今天场地的限制,无法顾及到所有人,希望大家能够原谅。”

就在这时,只见从看台周围跑出来几十个人,分散到人群中,这些人都是梦幻歌舞团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双手向天,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每个人的头顶上逐渐出现了一个防御屏障,原来这些工作人员都是精通防御魔法的魔法师,只见每个人头顶上的防御屏障逐渐扩大,不一会就连成了一片。

面积越大的防御屏障是越脆弱的,但是仅仅只为了遮雨到也够用了。

所有人看见梦幻歌舞团考虑的这么周到,场上的气氛更热烈了,大家只能用奋力的呼喊来表达对安普贝尔的爱意了。

“接下来,我要为大家献上今天的第一首歌,也是我最近新写的一首歌,歌的名字叫《大傻瓜》。谢谢!”

刚刚成年的你

每天会否有这样的经历

清晨起床

凝视着窗外

总觉得可以闯出一片天地

穿上喜欢的衣服

蹬上喜欢的鞋子

推开门

未来在向你招手

不管迎接你的是风还是雨前进是你唯一的选择

大傻瓜哟

一路向前

不要畏惧艰难与困苦

大傻瓜哟

一路向前

即使前方会让你粉身碎骨

大傻瓜哟

一路向前

不要被荣华与富贵所迷惑

大傻瓜哟

一路向前

抛开一切追逐远方

因为那里有我

所有人都跟着音乐在扭动着,激情的音乐,热火的舞蹈,就在大家如痴如醉的时候危险也在悄悄地靠近。

森林深处,成千上万的野兽在狂奔,狮子、老虎、河马、犀牛、野鹿……这些野兽好像受到了什么惊吓一样,拼命地奔跑着,在这些野兽的后面还有成片的魔兽也在逃命似的奔跑,方向都是誓约城,梦幻歌舞团演出场地。

就在大家还沉浸在亢奋的音乐中时,数以万计的野兽和魔兽突袭了场地,这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虽然来听演唱会的也不乏一些魔法师和战士,但是平民老百姓的数量更多,很多王公贵族都各自逃命去了,老百姓哪有能力来抵御这些猛兽,各种踩踏、撕咬、抓伤……场面一片混乱。

雷德和埃德蒙立刻跳入猛兽群中。对雷德和埃德蒙来说,普通的野兽还不如一只莫尔鸡厉害,狮子、老虎的也就是一刀一个,一个闪电就劈死了,问题是还有成群的魔兽。魔兽不只是战斗能力强,智商也高,想要在短时间内全部击杀几乎是不可能的,眼瞅着死亡的老百姓越来越多,雷德和埃德蒙就算变成三头六臂也是毫无办法。

就在这时,一个高大魁梧的壮汉从天而降,发出一声巨响,脚底下踩出两个大坑,震的雷德和埃德蒙站立不稳,差点摔倒。

这个大汉花白胡子,金色铠甲,红色披风,一进入战团就大喊起来,一阵呜呀呜呀,挥舞着双拳像风车一样扫向了魔兽,一拳一个,像魔臂猿和绿鬃狼这样让雷德都很头疼的速度型魔兽也根本逃不过一拳。

雷德也血往上冲,兴奋起来,单手握刀冲了进去,甭管什么魔兽遇刀就死,碰刀就断,雷德本身的力气也大,一般的小型魔兽单手就能抓住,噗嗤一刀就了解了。

对魔兽来说,白胡子大汉和雷德就像煞星一样,走到哪平到哪,就在两人杀得正欢的时候,突然听见前方一声巨吼,两人都停下了攻击。

“哈哈哈哈……魔臂猿的老大都出来了,好好,爷们儿!看看咱谁先把曼德尔杀了。”白胡大汉冲着雷德喊了一嗓子笔直地朝着声音的方向冲去,发出如战鼓般激动人心的吼叫。遇见魔兽、捶死,遇见尸体、踢飞,遇见石头、击碎,遇见树木、直接撞烂,真是一条直线走到底,绝对不带拐弯的。

雷德一看,好胜心大起,用尽全身力气也跑了过去,挥舞着手中的逆月,杀任何魔兽都不费吹灰之力,速度丝毫不比白胡大汉慢多少。

魔臂猿老大曼德尔身高大概10米,是这一带最强的魔兽,两只手臂可任意伸缩,如钢铁般坚硬。

白胡大汉与雷德几乎同一时间来到曼德尔的身边,曼德尔仰天长啸,双手用力击打着胸膛,然后闪电般击出一拳,拳势极强,树木、沙石、各种动物都被这一拳掀到天上去了,以极快的速度结结实实地打中了白胡大汉,白胡大汉没有做任何防御姿势,而是用头接下了这一拳,白胡大汉露出兴奋的微笑,露在空气中的两排大白牙就像镶嵌在一件布满褶皱的军装上的勋章,颗颗闪亮。

魔臂猿老大曼德尔知道来人不好对付,迅速又击出一拳,这一次白胡大汉纵身跃起,这一跳竟然有七八米高,一直冲到曼德尔的胸前,聚力一拳,10米高的曼德尔哀嚎着倒飞出去三四米,摔倒在河里,就在白胡大汉落地的瞬间,雷德已经冲了上去,曼德尔在水中挣扎之际抬头看到一人一刀像黑色的流星般紧贴着地面向自己飞来,狂吼一声,从嘴里吐出一股黄色的粘液,雷德将魔力灌注在逆月身上,刀气暴涨,犹如一把几米的巨刃,挥刀将硕大的粘液斩断,紧接着又是一刀,刀气直接进入曼德尔的身体,鲜血将整条河染得通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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