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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亡命之徒 (2)

“喜子,你们走吧。”nbsp;东城区的一家酒吧里,赵晨风跟两个人在一个角落里喝着酒。

“晨风,咱也算是打小就认识,我知道你跟夏鸿飞他们一直看不上我,我是怕死,但是我喜子不是孬种,你现在身边正是缺人的时候,我现在离开你,那不是爷们干的事儿。”nbsp;nbsp;喜子抽着烟说。

“是啊,晨风大哥,我们平时在鸿飞大哥的场子里呆着,你跟鸿飞大哥都对咱不错,你们现在有事了,我们不能看着。”nbsp;喜子身边另一个人说。

“喜子,你敢杀人么?”赵晨风语气平和的说。

“我......”喜子话说了一半,想了想有咽了回去。身边的人看着赵晨风锐利的眼神也跟着低下了头。

“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像火彪这样的人,要是不弄死他,鸿飞以后的日子不会安宁的,而且现在的夏鸿飞不是他的对手,在这个社会上活着,要么你生下就什么都有,要么就得狠,不然就永远被人欺负。再者,东城区的大哥,也该换换了。”赵晨风说。

喜子不再说话,给赵晨风倒了一杯酒。他了解赵晨风的脾气,生平最在乎的就是兄弟义气,一但下决心做什么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而且做事情的时候会特别认真,先不会去考虑后果,就算明天绑他去枪毙,他肯定会在天亮之前杀了你,以前在每次跟别人街或是学校的人打架之前,夏鸿飞总是对赵晨风说,

“晨风,下手掂量着点,做事前想想后果。”

赵晨风就会说,“打架要是老想着后果,肯定会挨打。”

其实赵晨风和夏鸿飞的想法都很对,只不过一个是最坚固的盾,一个是最锋利的箭。是应用在两种立场的两种思想。一般人撞了南墙就会回头,像赵晨风这样的人,则会选择把墙推倒,即使是头破血流。

这几天,赵晨风一直没有露面,我跟老黄满个北城区的找也没找到,他在这段时间里一直在东城区火彪经常出现的各种娱乐场所蹲点,像一头狼呆在暗处耐心的观察他的目标的一举一动等待着最佳的时机跟他做个了断。

要是在战争时期,以赵晨风的隐忍与良好的心理素质,绝对可以当一名出色的侦查兵,所以说很多人恨生不逢时倒不如说生不逢世。

在赵晨风杀人之前,我从未想象过人的生命竟有如此脆弱。有时一个人的生死就掌握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一个人在临死之前,肯定会淡漠生前的一切,会为以前所做所为而感到后悔,但是如过再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还是会重蹈覆辙,因为人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侥幸心理。赵晨风对一些世俗不喜欢评论,但是却把人性在心里看的很透彻,所以他不会给别人重来的机会。

每当到了晚上,东城区总显得比城北要繁华和热闹许多,而在这片流氓当中名声最响的就是火彪,因为他够狠。究竟狠到什么地步?据说以前他跟东城一个叫杜四儿的流氓单挑打架的时候,把杜四的胳膊用大腿架在饭店的吧台上硬生生的给掰折了,打那以后,敢跟火彪叫板的人很少。再者就是,这个火彪什么都敢干,原来倒卖过杜冷丁,手里还有从黑龙江那边倒腾来的枪,也是个逼急眼了敢杀人的主。但是这个主确碰上了同样心冷手黑的亡命徒赵晨风,而且还把他心理最重视的兄弟打成重伤。

再一般的人的世界里,每当要跟一个为敌的时候,都会想方设法的从各个方面探听对手的势力,干过什么样的狠事儿,兴趣爱好,恨不得一天晚上能来几次都想打听出来,从而做一个比较判断一下自己能否战胜他。但是赵晨风确是个例外,他要是一但把谁当成敌人,那么就会忽略这个人外表所有的光环,在他的眼里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刀捅进去,流的是一样的红色的血。火彪也一样。

赵晨风在火彪看场子的一家迪厅里连着呆了三个晚上,等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做好准备后,他像往常一样独自坐在大厅里的一角,默默的喝着酒,打厅的舞池中间,无数个男男女女在五颜六色的闪光灯的交错和震耳欲聋的舞曲的交杂下忘情的晃着头,扭动着自己的身躯。

有一次我跟老黄和夏鸿飞来到这个地方,老黄说,你看这些人一个个浪的跟吃了春药似的,你把灯光和音响闭了,在看他们,就是一群来自于某个遥远部落的傻逼。

角落里的赵晨风愣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怀里的匕首,注视着另一角落里火彪和几个手下的一举一举动。舞跳到一半的时候,火彪跟身边的人一摆手,搂着身边一个克药克猛了的女孩儿,向卫生间走去,赵晨风见机会来了,嘴角微微抽了一下,在觥筹交错的灯光和人影的掩护下悄悄跟了上去。

好像整个吵闹的迪厅里,只有卫生间能让人安静一会,但是确有很多流氓专门抓一些嗨了药后兴奋的找不北的女孩子儿带到这个地方后按在墙上不管认识不认识拔光了就上。等女的醒过来后,都找不着自己的内裤。

这是一个时代的进步,也是一种人性的悲哀。nbsp;一阵发泄后,火彪推开身下的女人,女人好像由于被灌了药的原因,还在昏迷状态。火彪提上裤子,走到水池边,用沾湿的水,抹了两下头发,起身要走,抬头时发现水池上面的镜子里多出了一个人影。

凭火彪多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经验察觉出镜子里的这个人的眼神充满了杀气,让他混身不舒服,以前我经常想,一个人的眼神冲满了杀气会是什么样的,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人那么肯定不会感受的到。据说狗身上有种敏锐的嗅觉能让它嗅到这种气味,当你心理想杀这条狗的时候,再一直用你的想法盯着它,那么它便会感到不安,冲你叫个不停。

同时你若害怕也会从你身上散发出一种气氛,被狗闻到了,也会追着不放。显然火彪的觉察能力很不一般,他感觉到身后这个人是冲着自己来的,确没有因为惊慌而逃跑,则是慢慢的转过身,用左手从口袋掏出根烟放在嘴边,右手确伸进衣怀里侧的兜里,淡定的说,

“小子,我火彪仇家太多,说吧,你是哪一个?”

“认识北城的夏鸿飞么?”赵晨风冷冷的说着。

“那个小白脸啊,你去整个东城区打听打听,敢他妈跟我火彪抢女人的有几个,他那是自找的,你想替他报仇?要么你就弄死我,不然我肯定让你走出不去。”火彪说着,伸进衣服怀里的右手突然掏出一把黑洞洞的五四手枪,这把打伤了无数打小流氓的枪但在赵晨风这确没打响。

厕所的空间太小,在火彪掏枪的瞬间,赵晨风双手扣住火彪的后脑,抬起膝盖用小帅教给他惯用的招,猛的垫了下火飙的下半身,紧接着在火彪还没反应过来时,一把冰冷的刀柄上缠着鲜艳的红领巾的匕首已经插进了火彪的心脏,火彪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瞪着眼睛躺在地上抽搐了几下,望着天花板,没有了呼吸。

赵晨风的动作很连贯,没有一丝的拖泥带水。从刀子插进火彪身体的一刹那,到人躺在地上停止了呼吸,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三分钟,赵晨风的呼吸很平缓,心理没有任何忐忑不安,和惊慌失措,平静的吓人,好像这一切早己在他的掌握之中,他具有一切杀手该具有的潜质,只可惜他生错了年代。赵晨风将匕首从火彪身上拔了出来,在他的身上擦了擦,洗了下手之后,不慌不忙的走了出去。

迪厅的大厅里面,人们依然在灯光和音乐的刺激下不知疲惫的扭动着自己的身体,谁也没有在意厕所里躺着的一位社会大哥的尸体。等人们发现的时候,火彪的身旁少了一把他曾经寸步不离的非制式,五四手枪。

这几天,夏鸿飞一直在昏迷的状态中,李琳美则一直寸步不离的守在他的身边,她没有告诉夏鸿飞的家人,她不知道怎么去面对他们。在李琳美心中一直觉得对不起夏鸿飞,她总感觉这一切都是她给夏鸿飞带来的磨难,憔悴的脸上少了往日的倔强总是带着一丝愧疚。她此刻什么也不想,只希望眼前缠着纱布的夏鸿飞能够赶快从新站起来,恢复到以前那个阳光潇洒帅气的俊小伙。

火彪被杀的消息在各个市区的地痞流氓当中,传播的速度仿佛比警察和媒体的传播速度还快。我跟老黄听到这个消息后忽然有一种天塌下来了的感觉,其实这个结果在他陪在昏迷不醒的夏鸿飞床前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又一声不响的消失了的时候,已经被预见得到了。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夏鸿飞或许没有人再能劝动赵晨风。但是当个消息真正的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还是像一块眼看着悬在头顶的随时可能滑落的大石头,终于轰然的滚落了下来。这种落差,让我的心里异常的烦乱久久不能平息。

火彪死后的第二天,夏鸿飞从昏迷中醒了过来,环视了周围的人们之后,发现好像缺少点什么,有气无力的说,“赵晨风呢?”

“鸿飞,你先躺下好好休息。”李琳美不想把赵晨风替他报仇的消息告诉夏鸿飞,怕他着急,伤还没有复原又恶化。

“邱小白,我问你赵晨风呢?”夏鸿飞从大伙的表情中隐约察觉到什么,认真了起来。

“他,他去找火彪给你报仇了。”夏鸿飞的语气容不得我撒谎。

“火彪死了?还是赵晨风死了?”夏鸿飞听我说完,绝望的出了口长气,躺回床上皱着眉头说。

“火彪死了,晨风不知道躲到哪里了?”

“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小时候的赵晨风,左手拿着脏兮兮还带着脚印的面包,右手握着带着血的小刀,孤独的站在幼儿园的门口,他想把手里的面包递给我,却总是被马路中间过往人流阻断,就一直站在马路的另一边迷茫的冲着我傻笑。”夏鸿飞说完,闭上眼睛两行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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