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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1)

蜈蚣女人,飞比的责任母亲,有一天突然拿着一只桃子来到我面前,不好意思地问我:“你能不能告诉我,桃子的英语怎么说?”

我感到诧异。“我还没有教过孩子们这个单词呢。”

“是吗?今天我们吃桃子时,飞比突然问我,石妈妈,桃子的英语怎么说。我还以为是你教过他,他又忘了呢。”

“很好,那你告诉他,桃子是屁起。”

“屁起。”蜈蚣女人笨拙地重复了一句,突然笑了起来。“怎么这么难听。”又说:“我觉得飞比很聪明,你认为呢?真的,我从没见过这么聪明的小孩。”

“他是很聪明,他画画也很好,他能凭直觉画出透视的效果来,这个我可没教过他们。”

“唉!”蜈蚣女人浮上一脸痴痴的笑。“没想到这孩子这么可爱,他来之前,我几乎从没笑过,可现在,我一天到晚都在笑,他老是跟我说,石妈妈,我们这里叫门西坡对不对?我给他纠正了好几遍,他还是说这里叫门西坡。”

“是的,小优有段时间总是把大吊车说成吊大车,怎么都改不过来。”

“我以前不喜欢孩子的,但飞比改变了我的看法。对了,飞比的妈妈到底判了几年?”

我想起庄老太似乎告诉过我,好像是二十五年。

“也就是说,等她出来时,飞比已经快三十岁了。”沉默了一会,蜈蚣女人小心地说:“如果他们一直不见面,等她出来时,飞比应该不想认她了吧?完全没有感情基础嘛。”

“终归还是会相认的吧。不管怎么说,这二十五年对飞比来说很关键,就算他妈妈有一天出来了,就算他认了他妈妈,他也是不会忘记你的。”

她好像有话要说,一时间又不知该怎么说,一只手无意识地在脸上抓挠了一会,很突兀地说:“那我走了。”刚到门口,又回过头来问我:“桃子怎么说来着?我又忘了。”

“屁起。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在想,以后我碰见她,总不能以蜈蚣女人来称呼她吧。

“石玉华。”

石玉华拿着那只桃子,兴冲冲地走了。

第二天,刚一上课,飞比就站起来对我说:“我知道桃子怎么说了,屁起,石妈妈告诉我的。”

下课后,我把飞比叫到一边,问他喜不喜欢石妈妈,他狠狠地点头,说:“石妈妈说要带飞比去旅游,就是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玩。”

“是吗?可是你们没钱买车票。”

飞比困惑地眨巴着眼睛,他大概还不知道车票是什么东西。

我的书终于写完了,实在想不出好的书名,只好把主人公的名字揪了出来,就叫《春妮》。春妮就是那个历经千辛万苦的女人,为了活下去她什么都干过,甚至佯疯过,等她终于老去,老得她觉得再也没有哪个人能认出她的时候,她回到了老家。她像所有离家在外的人一样,终生患着思乡病,唯一的愿望就是在告别这个世界之前,能回去看它最后一眼。她在村子里转来转去,很快,她见到了一个满脸都是狰狞可怖伤疤的残疾男人,他跛着一条腿,脸上只有一只眼睛,一只手上没有手指,只有光秃秃一个手掌,她盯着他看,看了好久,她从他的牙齿上认出他来了,他门牙左边有一个鼓出来的米粒大的龅牙,他正是她的丈夫,原来他并没有被烧死,他只是烧成了重伤。她假装关心地上去问他,他屋里人可还在,如果不在,他这么不方便,可遭罪了。他还是没认出她,叹了口气说:“哪有屋里人,三十年前就一个人了。”她一算,她弄的那场火正好是三十年前,看来,那个女的可能已经死了,即便没死,也没跟他在一起,也就是说,他拖着一具残疾之躯,一个人艰难地过了三十年。她难过得哭了起来,刹那间,她不恨他了,完全不恨了,她转而开始恨自己,当年为了那么点小事,就把事情弄成了这样。她又问他,他屋里人怎么走得这么早,得的是什么病,他老老实实地回答,她没有得病,是他把她气走的,早知道她气性这么大,他就不那样对她了,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反正他知道她还没死,人家都说她死了,就他一个人说她没死。她问他,为什么敢这么肯定。他说:“她死了会给我报梦来的,可我至今都还没接到过她的梦报。”她真想跟他说,她就是他屋里的人,她的确没死,可她张了几次嘴,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她哪里敢说呢,远方的家里还有个人等着她呢(她后来跟一个收废品的老光棍组成了家庭)。她从老家一回来就迷迷怔怔地了,跟个傻子似的,说话也颠三倒四,家里人觉得费解,送她去医院检查,这一查,人家就不让她再回来了,说她是严重的精神分裂,后期会对人有攻击性,必须留在那里治疗。这回,她真的疯了。

我没有忠实于原来的故事情节,后面做了些改动,我常常有根据自己的逻辑来更改结局的习惯,所以我的纪实总是不够彻底,安旭知道我在这样做,但她并不介意,她说这恰好是纪实作品所需要的,还说任何一种客观呈现,都免不了会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因为作者理所当然地局限于某种视角,作者不可能有万能上帝般的视角。

每完成一件作品,心情总是要愉快一阵子。午睡过后,我带着孩子们来到食堂,我要给他们上一节手工课:包水饺。

因为我不会揉面饼,特地请来了食堂负责做饭的女人帮忙。

虽然有点小小的浪费,但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活动结束时,我让孩子们把自己包好的水饺带回去,送给妈妈。食堂的女人好像有点为难:“按说,是不能把食堂里的东西带回房间的。”

我有点不以为然。“这应该不算食堂里的东西,这只是孩子们的手工作品。”

“但是,被人知道的话,我会挨罚的。”

“挨什么罚?怎么罚?”未免太小题大做了,一共才给孩子们揉了拳头大个面团,案板上还剩下大半个,违规也罢,浪费也罢,都微不足道。

那女人正要说话,门口有人咳嗽了一声,抬头一看,庄老太一脸严肃地站在那里。

“都出去,都出去,这里不是你们能来的地方。”庄老太一进来就冲孩子们皱着眉头喊,边喊边把他们手上的水饺都没收了。

“我们在上课呢。”我不高兴地冲她喊。我想我还是发展总监呢,还是孩子们的老师呢,这点权利都没有?

“辛格,这是不允许的,但不知者不为罪,我待会找个东西给你看你就知道了。”庄老太倒冲我笑了起来。

本来不错的心情,被庄老太彻底破坏了,也没心思继续上课,就让孩子们自己去玩,一个人怏怏地进了房间。确非久留之地,但手中无钱是病人,如果不是手中银子短缺,我才不会躲在这里装孙子,且被一个文盲似的老太婆管得严严实实。

罢了,不如来看看稿子。昨天晚上,我已经最后顺过一遍,今天可以出版社发过去了。

我的出版社责任编辑叫寒冰。我们认识有几年了,但从没见过面,即便现在我们同住一个城市,仍然不急着见面,因为所有的沟通,都可以在MSN上解决。

通常是这样,越是交稿日近,我越是不敢登录MSN,有点像即将嫁掉女儿的母亲,一方面希望女儿能顺利出嫁,一方面又舍不得女儿从此离开自己。

我让光标停在发送键上,闭上眼睛,在心里祈祷:“亲爱的,大卖吧!”然后,食指用力地点了下去。

这已经成为我的发稿仪式,每次我都祈求书能大卖,就像一个农妇,祈求自己能有一个好收成。

刚刚发完稿,庄老太轻悄悄地推门走了进来。“送你一本。早该送你的,因为马上要讨论,重新修订,所以就没给你,想索性过几天送你新的版本。”

居然是《西门坡日常生活手册》。

开篇就是“西门坡日常生活八不准:”

第一,西门坡一号保证满足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基本要求,个人不得拥有私人财产。以下任意一项均视为个人财产:现金一百元以上;护肤品三件以上,首饰(含假首饰)三件以上;衣服(每季)四套以上;未经允许不得配带通信工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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