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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1)

飞比得了手足口病,发烧,作寒,手、足、嘴、gang门这些地方,布满了小红疱,且有传染的趋势,小优的手和嘴边也有了一两颗,为免大面积传染,白老师叫我带着两个孩子去某个地方住一阵,隔离一段时间,等病症消了再回来。

她给了我个地址,我一看就笑了起来,1楼,这不是我们刚来耶市时住过的地方吗?

白老师的解释是:庄老太因为有事要办,在那里租住了一段时间,现在她突然走了,房子租期又还没满,正好让我带着两个孩子过去隔离。

终于可以离开西门坡了,即便时间不长,我还有有种解放了的感觉,满心欢喜地收拾东西。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刚到耶市时的样子,白天带着两个孩子,夜晚对着电脑恍若无人之境。好在手足口病并不是什么难受的大病,两个孩子倒也不是十分难受,照样在家里玩得开心。

休息了三四天,孩子们身上的疱疹好多了,但我不想马上回去,难得出来一趟,我决定让孩子们尽量在外面多待些日子。

有一天,小福突然来了,我吃惊地瞪着他:“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的?”

“我不知道你们在这里呀,我是来看看我们家房子的。”小福也很吃惊。

我猛地想起阿玲曾跟我说过,她从老家出来时,在耶市买过一套房子,产权证和余下的钱都交给了西门坡。

各种念头飞快地在脑子里打转:安旭委托中介公司帮我租的房子,白老师说是庄老太租下来的房子,小福却说这里是他们家的房子,这里面到底在绕什么弯弯啊,如果它真的是小福家的房子,安旭当初是如何帮我租下来的?不是说是通过中介公司租的吗?难道安旭会跟西门坡有关系?不可能,凭直觉,我觉得安旭离这个阶层很远,她们不可能有交集。

“你什么时候知道这房子是你的?”

“石阿姨死的那天,妈妈带我来过这里,她告诉我的。”

难怪那天母子两人回家时,看上去心情不错,估计阿玲把这房子当作糖衣炮弹了。这下可麻烦了,不过这麻烦可都是阿玲自己挑起来的,她违反了西门坡一号的规定,把她入户时的捐资情况都告诉了小福,根据规定,捐出去的财产,必须忘记它原来的主人,捐赠人也不例外。

“阿姨,你帮我写个状子吧,我要告阿玲,她怎么做我不管,但她不该把我名下的财产也捐出去,她根本没征得我的同意。”

我大吃一惊,这些话,有点不像小福自己说的,十岁的孩子,竟然知道要告状?还知道要写状子?但我还是故作镇静地问:“你要告阿玲?她是你妈妈呀。”

“有这样的妈妈吗?把家产全都送给别人,自己跟儿子变成穷光蛋,她不是疯了,就是被人骗了。”

我惊讶地抬起头,小家伙神情坚定,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这栋房子,还有很多钱,她都送给西门坡一号了,可那不是她一个人的,那些东西也有我的一份。”

“你从哪里知道这些的?你妈妈告诉你的吗?”

他不作声。

也许阿玲的确犯了法,既然是一家人,小福也是财产所有人,她在没征得小福同意的前提下,就签了捐赠书。也可能阿玲并没犯法,既然小福生下来没多久就送了出去,很可能还没来得及上户口。她到底犯没犯法,这事儿我也解释不了,看来真的得找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咨询一下才行。

在咨询之前,我想先跟阿玲和白老师沟通一下,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是发展总监,如果小福执意要告阿玲,西门坡一号很可能要列为第二被告。这事我一定得管。

不过,我想先跟小福聊聊。

“你想把财产要回来做什么用?离开西门坡一号吗?”

小福点头。

“你要去哪里?你现在有能力独自生活吗?”

“要去哪里我还没想好,我只知道,我一定要离开西门坡那个鬼地方。”

“我不懂法律,但我们先假设一下,万一法官说,在法律意义上,你并不是她儿子,你并没有继承权,你准备怎么办?你也知道,你不是在她身边长大的,你是后来从福利院找回来的,你的户口什么的……”

“那我就先告她遗弃罪,再告她这个罪。”

“谁告诉你你有告她的权利的?”我觉得蹊跷,以小福的年龄和认知能力,似乎不可能想到这一茬。

“没有谁,我自己想到的,这是我的权利。”权利两个字,小福似乎还没说顺口,听起来总觉得别扭。

我递给他一杯水,自己也抱着一杯,坐下来考虑该如何应对。

“阿姨,你就帮我写一个吧,求你了。”

“你下定决心了?真的要告自己的亲生母亲?”

“她算什么亲生母亲?就像你刚才说的,在法律上讲,我已经不是她儿子了,这么多年,她也没尽一点义务,直到现在,她都没有为我做过任何事,她连一顿饭都没给我做过。我觉得我怎么对她都不过分。”

“她有严重的精神创伤,她是受了刺激才会这样的,她其实还是个病人,你应该体谅她。”

“什么病?自私的病?这也算是病?”

“她虽然没打针没吃药,但她真的应该算是个病人。她绝望了,不想活了,什么都不在乎了,这也是一种病。她会慢慢恢复的,对你的感情也会慢慢恢复的,要不,她为什么要把你找回来?”

“可我还想活。我不想在西门坡一号过一辈子。”

他这么一说,我就哑口无言了。老实说,我理解并支持他的想法。

我要他先回去,我去帮他咨询一下,看看是否应该找个律师。想想我离婚的经历,我告诉他,打官司很贵的,他们按标的物的比例收费,如果你的标的物是房子之类的,律师费肯定是一笔大钱。

他没吱声。他好像并不急着走。

我提出送他去车站,他说他不想走了,他想从现在起,就住在自己家里。

他回来住没什么,我甚至非常欢迎他回来,但如果他以要回房子的姿态住进来,我可能会感到不舒服,即便他只是个孩子。

“你不回去,你妈妈会担心的。”

“我已经出来两天了。”

“天哪,这两天你住在哪里?有没有碰到坏人?”

“哪有那么多坏人呀,人都差不多,你说西门坡的人好不好?似乎很好,但她们又强占人家的家产,这也算好人?”

我觉得这孩子突然变了,话多了,而且学会伤人了。

我想唬唬他。“如果她确实捐出去了,产权也变更了,你想要回自己的房子,只能在官司打赢之后,产权证过户成你的名字之后。”

他将信将疑地看了我一眼。“打官司得多长时间?”

“说不准,也许一年,也许几年,也许十几年。”

到底还是个孩子,他马上沮丧地低下头去,过了一会又抬了起来。“都怪她,既然要丢,为什么还要把我找回来呢?人家的妈妈都不像她,人家都是拼命把外面的东西往屋里扒,给自己的孩子攒着,她却是把自家的东西往外扔。”

我无言以对,只是感到惊讶,小福才这么小,就有财产观念了,长大了也不是简单角色。

“你妈妈知道你要告她吗?”

“她不知道,需要告诉她的时候我才会告诉她,现在就告诉她,没效果。”

想不到一个没受过正规教育的孩子,竟也懂得一些战略。

既然他不走,那就一起吃晚饭吧。我精心做了一桌孩子们喜欢吃的饭菜,饭后拖着三个孩子一起出来散步。

三个孩子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打量小福,我觉得奇怪,既然小福说他已经出来两天了,为什么昨天、前天没来找我?难道他还有别的地方可去?否则他身上为什么还算干净,不像一个在街头露宿了两天的流浪仔?

我打定主意,明天一早,一定得回去一趟,跟白老师谈谈小福的事。

回家要经过一些流动摊位,小优和飞比被车上那些可爱的小玩具迷住了,站在那里不肯走。我陪他们站着,让他们看,并告诉他们,这些东西是专门摆在这里美化街道的。“可是它们也能带回家,对吗?”小优仰起小脸问我,我撒谎:“店里买的玩具才可以拿回家,街边的玩具不可以。”我不想让她养成随便在街上买东西的习惯,何况这些东西质量都很差,买回家没几天就变成了垃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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