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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小插曲

无数的丧尸兴奋的跟在韩晨后面追赶,追得最近的几个丧尸伸出的爪子,距离他的后背已经不超过五十公分!

在它们眼里,活蹦乱跳的韩晨就像圣诞节的火鸡一样鲜美可爱,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吃进嘴里!

人类这种奇妙的生灵在生死关头,他的身体通常都能爆发出让人难以想像的力量!

韩晨亡命的全速奔跑,少说也已经有了十分钟的时间,可他的速度却是越来越快!

没办法啊,刚才牛逼已经吹出去了,总不能现在就喊救命吧?这张脸皮还要不要啦?

他妈的,就算累死了也要拼命跑啊!不然他怎么好意思回去面对徐薇薇?

参加过学校运动会的人都知道,平常人全力冲刺一百米,十几秒的时间就会累得气喘吁吁,更不用说全力冲刺十分钟了!

可韩晨此时的状态却是越跑越兴奋,一点力竭的迹象都没有!

要知道,这时候他只是以普通人的身份做任务,系统并没有给他提供炼气期的修为!

他现在的表现已经是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奇迹了!

也许有人会怀疑,会觉得不科学,可你有没有试过被人拿刀追着砍杀的经验?如果没有,那你就请闭上嘴巴,因为我亲身经历过!

那是一个年少轻狂的日子,大概二十年前吧!我跟几个朋友在一家迪厅里玩耍,就是那种几百个人挤在一起瞎蹦哒的地方,现在这种场子已经很少了!

具体因为什么跟人打架,说老实话我真的已经想不起来了!

反正是跟漂亮姑娘有关系就对了,但我们是正义的一方!

年轻人在迪厅里打架,十有八九是为了漂亮的小妞,不是你摸了我女朋友就是我不小心撞到你女朋友之类的。

打架的原因很简单,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很幼稚。可真动了手打起来却是闹得轰轰烈烈,在社会上都有了名气!

那天晚上,我们有五个男人,而对方却有二十几个!

老实说,刚打起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对方有这么多人!如果早知道,说不定当时就先忍着不动手,等喊齐了兄弟再来找回场子,毕竟年轻人虽然容易冲动,可谁也不是傻子啊!

五个人跟人家二十几个人打,女的还不算,这不是没事找抽吗?又不是拍古惑仔电影!

可当时打起来的时候,对方也就五六个男人,大家原本在舞厅中间围了两个圈子各玩各的。

可后来也不知道是他们的人摸了我们这边人女朋友的屁股,还是我们这边摸了人家女朋友的屁股,反正为了摸屁股的事就直接打起来了!

我只记得当时他们上来了两个人,一个掐着我兄弟脖子一个拖着他胳膊,想把我兄弟拉出去揍!

迪厅里面的音乐声很大,我也听不见他们说什么,但看着自己兄弟当着你的面被人拉出去打,这种事我是做不出来的!

我承认,动手是我先动手的!

当时他们就在我旁边拉扯,我一看情况不对,上去就是一脚踢躺下一个,一拳又把另一个直接打趴在地上!

老实说我真的挺能打的,没吹牛,真没吹牛!我最牛逼的记录是一个人打跑了五个混混!当然了,也就是大家都没动家伙,要是动了家伙我也打不过!

我这一下算是真正拉开了混战的序幕!我们五个人一起冲了上去,也没费什么事就把那几个人都揍趴下了!

可我们不知道的是,对方在舞池外边还有整整两个卡座的朋友!

他们看到自己的朋友被人打了,也一起冲了上来,足足有二十几个人围着我们打!

不吹牛逼啊,二十几个人打我们五个,打到最后我都没吃什么亏,毛都没少一根!

可我们一个兄弟脑袋被啤酒瓶给开了,当时就流了好多血!

对方一看出血了,也就没再继续打我们,毕竟也没有深仇大恨,脑袋开了瓢还打什么?

我们当时先派了两个人陪那个兄弟去医院,其他人就守在迪厅门口的小店里打电话叫人!

二十年前我们这的民风比较彪悍,年轻人出来玩打架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这些娱乐场所更是差不多天天都有人打架!

打赢了的就继续在迪厅里玩,打输的一方要么认怂走人,要么就叫人来继续pk下一场,反正没人会没皮没脸的报警抓人!

在我们这,谁要是打输了架找警察叔叔帮忙,那他的名声在我们这小地方也就算臭大街了,以后都不好意思出来玩!

我们几个人在迪厅门口拼命的摇人,那时候还买不起大哥大,像我们这些十七八岁的少年基本上都是用bb机,现在的00后们都没见过那玩意,可在当年有个bb机已经是非常牛逼的事了,相当于现在用苹果8一样!

腰里挂个大中文bb机,迪厅里的漂亮妹子都高看你一眼!说实话,比现在掏个苹果8出来都有面子!

至于用大哥大,我们当时想都不敢想,二十年前就几万块钱一台的大哥大,在我们这里差不多已经能买一套房子了!

在当年能玩得起大哥大的,最起码也相当于现在玩几十万一台手机的牛人!

你想想,没事就拿着一套房子钱在手上玩的人,不管是二十年前还是现在,都算得上非常牛逼了!

最多半个小时,我们就叫了几十个兄弟过来了,而对方也有人在一直监视着我们,看到我们喊了一大帮人过来,他们也没怂,直接就从迪厅里出来了。

双方面对面先聊了几句,打架之前正常都要先说些废话的!

我们又不是混黑社会的,打架之前当然要讲究个师出有名!总不能上来就稀里糊涂的乱打一通吧!

反正他们为了一个姑凉的屁股的事争执了好长时间,弄得我头都晕了,过了这么多年我都没理得清楚!

我一脚又踢了出去!

没错!还是我先动手的!

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那种模仿香港黑社会谈判的架势,他妈的,反正我兄弟的头被你们打破了,不好好揍你们一顿,我也不好意思出去见人啊!

这一架当然是我们打赢了,毕竟我们比他们多了一倍的人!这要是再打不赢就不如回家带孩子算了!

可意外就出现在我们快要取得胜利的时候!

对方的人看到自己人少,已经顶不住我们的进攻,也不知道从哪就拿出来几把砍刀,一个被我打得不轻的家伙,红着双眼就冲我砍了过来!

老实说,我这个人是比较有侠义情怀的,为兄弟出头我喜欢冲在前面,可人多欺负人少的事我就不喜欢干了!

当时已经快要打赢了,我就慢慢悠悠的跟在大部队的后面,懒得再揍那些落水狗!

等到对方拿刀出来的时候,这就给了我跑路的时间!

说真的,这被人拿刀子追在屁股后面砍的滋味,我这一辈子都不想再尝试了!

我从来都没发现自己居然能跑得这么快!

对方拿刀冲过来的时候,距离我大概有七八米远,等我发现他有刀的时候最多还剩下三四米!

我当时的反应直接就是扭头就跑啊,人家都拿刀砍你了,你还傻站在那里让人砍吗?

但我的反应还是慢了一点点,我清晰的感觉到对方的砍刀挂到了我衣服后面的帽子!

也就是说,我要是反应再慢零点几秒,那一刀就会砍在我头上!

但是,从他的砍刀劈破我的帽子以后,他再也没有机会砍到我了!

我当时的速度据兄弟们说,刘翔肯定都没我快!

那家伙一刀劈空了,刚准备再劈第二刀的时候,我已经跑出去起码十几米远了!

那家伙看到我居然跑得这么快,他竟然跑过去开了一辆小木兰摩托车出来,骑着摩托车就来追我!

他妈的,你们见过这么丧心病狂的人吗?骑摩托车追着砍人!

狗日的东西,老子不就是揍了你几拳吗?就他妈你们能以多欺负人少,我们就不能揍你了吗?犯得着拿把刀骑着摩托车来追杀我吗?

妈的,要不是老子跑得快,被你真砍死了,你就不会被枪毙吗?

真没吹牛,那家伙骑着摩托车追了我两条街,硬是被我钻了几条小巷子就甩掉了,从头到尾他都没机会再砍第二刀!

当然了,你现在让我再跑一次,我绝对是跑不到这么快了!那种被人拿刀追杀的经历,我这辈子也不想再试一次了!

至于这场群架后续,后来双方都找了熟悉的人出来谈了一次,由于两边人都没什么大伤,打架的起因也不是什么大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我那飞毛腿的外号却是一夜成名,连警察叔叔们都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物!

所以说人体的潜能是没有极限的,在生死关头,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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