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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新的狐朋狗友

我说:“乃大郎所赠。”

安大郎看了看身后两人,非常痛苦地闭上眼睛似乎是想回忆起什么,却最终放弃了,我想大概丢了的是路平的回忆吧。

不过显然他们三个并没有打算杀我们的,我们一路无话,很诡异地一起同行,眼看耽误了时间也不能回城,于是只好前往别墅区落脚。

他们三人把我们所有战利品都拿走了,我偷偷看了看,除了我们的,还有很多其他的,应该是我们走后他们直接进了墓,取走了其他东西,所以第一个墓的草又倒掉。wavv

信奴跃跃欲试想理论一番,被我强压下来,不要惹是生非。

信奴其实不是一个容易出头的人,他耿耿于怀的可能还是上次路平伤了我的腿。

他们三个让我们住在套间的里间,他们住在外面,看来不想让我们跑,我心想我才不走呢,此刻巴不得赖上你们。

我现在真心没任何信心战胜我的恐惧以及卫书的任务。

我承认,刚才以为不良人追杀的时候,有那么转瞬即逝的一个念想,我是有点儿想让他们杀了信奴的,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巨大无比的不舍得和懊悔,以至于我现在都很懊悔我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信奴一门心思不顾自己生死要给我报仇雪恨的劲儿就更让我愧疚难安。

于是我就对信奴非常关怀,非常殷勤,非常热络。黄鼠狼给鸡拜年,总想挽回点儿什么。我看这里间只有一张床一张榻,估计路平以为我俩是两口子,于是我把信奴推床上让他舒服睡觉,他自然是不肯,我便骗他,“他们现在忘却了你我是谁,你要保护我。”信奴对此半信半疑,轱辘着眼珠子问我:“真的?”我说:“真的真的,但是毕竟他们是大老爷们,你在床,我在榻,他们就会不觉得我是女子,我就安全。”

信奴说:“怪到他们始终不肯与我相认!”于是将信将疑才勉强躺下。

所以我无事献殷勤,一定心虚呀。

有三个守门狗,我乐得睡个好觉,但是也不敢穿越回去。

信奴虽在软床,被子也死舒服死舒服的,却因为外面是他心中仇敌,一夜紧张,辗转难眠。

第二天一早,我还是被安大郎叫起来的。

我起床后他还问我:“你何时认识我?”

我说半年多了。

他说这个蹀躞带他是记得的,是他离家后赚的第一笔钱买的原料做的,为了一位小娘子,因为亲手打造,每一根都有个磨制的铜环,所以一眼就认出来。

“只是不记得为何会在你手上,”他大手一伸,把腰带还给我:“既然已经是你的,便还与你。”

我一想,这是个悲伤的故事,路平把这个悲伤的故事藏了十二年,估计他进入这个身体应该是少年,十几岁,而今已经接近而立之年。

我心想,路平这是拆散了一段姻缘呀,难怪他现在都没结婚,这就是报应。

此刻我想印证一下心中的疑问:“安大郎是否系不良人?”

他此刻又虎躯一震!

我心想这人内心世界可真是丰富,我问什么,什么就对!

“曾是,只是而今我亦被不良人追杀。”

“哦,原来如此,反正安大郎之前是坏人就是了。”我试着大着胆子很皮地说了一句。

安大郎未恼火,看了我一眼:“小娘子挖山,想来也不是什么好出身。”

“是是,我不是好人,我承认!”我立马嘎嘣利落脆的承认以便拉近我跟安大郎的距离。

嗯?!

小娘子!

我立刻抬眼看他:“你早知道我是小娘子?”

“为何不知道,难道看不出?”他十分疑惑我为什么这么问,然后盯着我的胸。

我下意识双手一挡。

他摇摇头一笑。

“安大,你与我一起搬山这就是缘分,其实你可能不记得,我与你往日交好,你后背有一处伤痕,乃是被不良人追杀所造成,紧急非常,我便用针线缝起来,整整二十五针。”

其实我能看出来安大郎对我抱着戒心,但是我绘声绘色地一说出口,他眼神里立刻发出孩童般的光芒。我知道,伤在他身,他信我了。

我连忙趁热打铁:“实不相瞒,而今我与阿弟信奴亦被不良人追杀,而今我二人想追随阿兄,以图有个照应,昨日我路过搬山之处,发现草木倒下,大郎想必是进了我们搬过的山,不妨事不妨事,我搬山那些也都送与大郎,而今我带大郎再去,还有两处,所得大郎八分,我二分。回城后,我帮大郎找你那心心念念惦记的小娘子。”

前面说的话我倒是真诚,但是最后这句,我纯属胡诌,小娘子至今也是二十多岁,估计都快当奶奶了,不过初恋情人嘛,还是得给他一个希望,等回城了,我再想办法旁敲侧击看看他的喜好,让信奴在平康坊找个长得像的,糊弄糊弄。

路鸣的身体也进来,并另外一个,他们看了我一眼,恭敬地跟在大哥身后。

“大郎,这二位是?”

“这二位乃是我生死之交,常鹿鹿,布吉言平。”

我去,这两个名字突然勾起了我穿越卫书的童年记忆你们还记得道光如海大娘吗?还记得现在叫福二娘本名叫福多多多的大娘吗?

好吧,好任性,其实我觉得娇蛮这个名字,真的是很不错又正常的!

我躬身道:“常郎,布郎。”

“你与我三人也不必见外,便叫常二,布三,甚好。”

安大郎真的是相当不拿我当外人了,看来我插那刀实在是非常必要!我没想到唐朝游侠就这么轻而易举互认为至交好友,一般朋友,其实还是要带上郎君二字的,当互相不带郎君二字,那基本上就和家里叫小名儿一样亲昵了。

不过这俩哥们的名字吧,常常犯二,不三不四,还是好记的。

“小娘子如何称呼?”见我也不自报家门,而是自顾自遐想连篇,安大郎便转身问我。

那两人身形瘦些,路鸣豹躯一震,表示十分惊讶我是个小娘子。

我心想,你们唐朝人怎么一点儿都不知道收敛一下表情呢,古代人都是这个智商吗?

我说:“安大客气,唤我娇蛮,路娇蛮。”

“路娘。”

,我又得了一个称号,第一次有人叫我路娘。

“你们叫我路四,我顺着你们排行。”我豪气万丈说道。

他们几个不理我,看来这老爷们到底还是有点儿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十分开心,即便盗墓收获一丁点儿也不给我,我也觉得十分畅快,毕竟是结交了朋友,所谓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如今我天时地利人和,算上信奴,我还多了一个。

我拿着图纸十分殷勤,殷勤到常二、布三都怀疑我是个傻子,拱手把钱财送人,还送的乐此不疲的,旷古至今可能他们就见过我一个。

他们按照我的建议,也整理好墓地,又给墓主人叩头焚香,以告慰在天之灵。

有了他们三个,我们基本上是满载而归,我们也不能空着,所以也负载了很多宝贝,进城之前,我让所有人下来,用苫布遮盖上马匹背部,每每过一个商队,我们便混进去一匹马,防止检查时横生枝节。

我又告诉了安大郎目前西市有不良人蹲守,不过没告诉是要杀信奴的就是了。

于是所有东西卸在南城安大郎住处。

我一身轻松,准备带着信奴离开。

“路四!”安大郎喊住我,打量我许久。

我心花怒放,看来我已经进入好汉排座次!转头就问“怎么了?”

他十分不解地指着战利品:“你的那份不带走?”

我说:“大郎随便分我便是,此乃身外之物,小事小事。”

信奴这一点特别好,那就是从来不插嘴我的任何事情,虽然他根本不知道我与安大、常二、布三的渊源纠葛,当初被挑拨离间差点儿离我而去,肚子里一股恼火无处发泄,却不会肆意妄为。到现在也不曾多嘴一嘴,全听我的。

此时,他也不提醒我拿宝贝,唉,这点儿吧,其实有点儿傻,从小就养成了不贪财的好教养。

我想我这么义薄云天,安郎不给我一半也要给我三分吧。

结果特么的真的基本上就给了我两分。

我强忍心头的神兽奔驰,还是给了他一个大大的微笑,然后说:“这几日还要来叨扰阿兄,诸位阿兄且好生休养。”

我正要心里骂着娘却佯装开心往外走,安大却一把拉住我。

等我回头,是常二拿出来五贯钱并两个大金块。

“你们抱着这些器什费事了些,不若直接拿着钱走,省心。”安大让常二直接放到信奴怀里。

我的天呢,这土味钱话!手动点赞!

我一点儿都不骗人,当时说时迟那时快我真的“噗通”一下,就狠狠踢了一脚信奴,让信奴给安大跪下了!

什么叫江湖!

什么叫道义!

什么叫兄弟!

什么叫我堂堂中华好儿郎!

信奴跪着接过了安大给我们的钱财,我满满感动,要不是手里抱着一大堆东西,那真的是要给安游一个大大的拥抱。

“阿兄照拂,娇蛮牢记在心。”

估计安游也纳闷,他明明是沾我的光,搬了我的山,然后又分了大部分钱,我这个二百五为什么还要谢谢他?着实是个笨到家的傻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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