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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迷雾围城】(全二册)_迷雾围城(下)_方向

拥挤嘈杂的人流越汇集越多,闵红玉原本穿着高跟鞋,被推了好几个趔趄,又被人踩了一脚,顿时就跌倒在地上,后头的人只顾着朝前涌去,眼看着就要践踏过来,幸好有人及时搀了她一把,将她从地上拉起来,又伸出胳膊将后头好几个人拦开,饶是如此,闵红玉的旗袍下摆上,也被踩了好几个脚印。

“作死咧!”闵红玉一边喃喃地骂,一边拍着旗袍上的灰。抬起头来正待要道谢,谁知抬脸一看,拉起自己的人正是潘健迟,不由得一怔,说:“你怎么没走?”

码头上兵荒马乱的,众人皆在奔忙中,连点着的煤油路灯也显得暗淡无光,无精打采地照着这些熙攘的人群,潘健迟脸上的神情她看不清楚,过了片刻,方才听见他反问:“你呢?你怎么不走?”

闵红玉并不作答,转身就朝外走,潘健迟跟着她一路走出来,如潮水般的人流都是往码头去的,只有他们逆行而出。不断有人撞到他们身上,也不断有人被踩掉了鞋,或者失了箱笼。远远传来小孩子的哭声,也不止一个孩子在哭,所有人张皇奔忙着,仿佛末世。天空不远处光柱扫过,是架在城头的探照灯。而火炮的声音一阵紧似一阵,中间还夹着密集的枪声,像是三十晚上家家户户放的鞭炮,密密匝匝地响一阵,歇一阵,又响一阵。更远处的天际隐隐透着红光,像是哪里失了火,潘健迟却知道,那不是失火,而是炮阵开火时的光亮,看样子李重年是下定决心,不惜投入全部火力,也要拿下符远城。

闵红玉不紧不慢地朝外走,看着蚁群似的人,密密的爬满整个码头,中间啼儿唤女的、披头散发的、妻离子散的,种种不一,像是外国电影里头,海底成团成团的鱼群,茫茫然向前冲着。而只有他们逆流而行,朝着所有人相反的方向去。因为不断有人撞到他们身上来,所以潘健迟拿手臂伸着,替她挡着。闵红玉见他这种情形之下,还可以维持一种绅士的做派,倒也难得。两个人奋力朝外挤,只是人流汹涌,他们又是逆向而行,两个人跌跌撞撞了好久好久,才彻底地从人堆里挤出来。外头的人稀少了些,清冷冷的光,照着他们往外走。潘健迟原以为是月色,抬头看了看,才知道原来无星无月,这光隐隐绰绰的,从码头那边照过来,原来仍旧是路灯的光,只是隔得远,更疏薄了些。而闵红玉本来穿着一双高跟鞋,笃笃的声音倒似一面小鼓,敲破这夜色的岑静。

司机本来就在汽车外边等,看到他们折返来,立刻十分机智地打开车门。闵红玉见潘健迟跟着上车来,便问道:“大难临头,不各自逃命去,你跟着我做什么?”

潘健迟却说道:“当时你救我出来,我知道你是说动了姚四小姐。姚雨屏替你弄到的空白通行证,你才可以将我从牢房里弄出来。”

闵红玉笑了笑,汽车里头本来十分黑暗,但是她的眼睛却亮闪闪的,像是盈盈的水映着月色:“我早就说过,这倒也不用谢我,是你自己的本事,迷得那姚家四小姐晕头转向,所以我求到她名下,她才肯去她父亲的书房里,偷偷盖了这么一张通行证出来。人家为着你,干冒着性命之险的事,也真是痴心一片。不过你倒真是个狠心薄命的,把人家小姑娘骗成这样,也不给个交代。”

潘健迟并不理睬她的说辞,只说道:“天下该有的交代也太多了,哪里能够都一一交代。”

闵红玉指了指车窗外川流不息朝码头仓皇而去的人群,说道:“你看这些人,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大祸来时,蝼蚁尚且贪生,你为什么就偏不走呢?”

“这世上有些人本应该就好好活下去,比如秦桑。”提到秦桑的时候,他语音稍稍一滞,旋即如常,“而有些人,注定是要死在地狱里,比如你我。”

闵红玉却啐了一口,说道:“谁要死?你要死我可不陪着!”

潘健迟却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马上就要去西北,我跟你一起去。”

闵红玉终于有几分惊诧之色了,他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清楚,她借着车窗里漏进来的煤油路灯昏黄的光线,打量了他一眼,说道:“本来我费尽心机弄了两张船票,是想着你和她一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远走高飞。没想到你偏偏要留下来,还要跟我去西北,你要去西北做什么?”

潘健迟说道:“易连怡逼着公子爷去西北,就是想要借刀杀人。他用秦桑要挟公子爷,公子爷没有法子。现在秦桑走了,公子爷也可以脱身了。”

闵红玉笑道:“一口一个公子爷,难为你给他当了这几个月副官,还真是有情有义。”她幽幽叹了口气,说道,“你们公子爷运气不好,一进西北就被二公子的人发现了,现在他被二公子扣在镇寒关里呢。”

潘健迟道:“什么运气不好,难道不是你通风报信,告诉易连慎他的行踪?所以易连慎早派人盯上了,到现在你也不用猫哭耗子假慈悲。你虽然放过了秦桑,那也是因为从她身上你已经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这样东西一旦到手,你是绝不会放过易连恺的。”

闵红玉笑道:“我倒真好奇你是什么人来了。起初吧,我只觉得你跟你们少奶奶有旧情,现在吧,我倒觉得你知道的太多了。你明白吗?活在这世上,若是知道都越多,就越容易命短。”

潘健迟笑了笑,说:“你以为你拿到的那样东西是真的?”

闵红玉霍然抬起头来看着他。

“秦桑虽然不知道那样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但是易连恺那种情形下交给她的东西,她不会不贴身收着。”潘健迟声音虽轻微,但是字字句句十分清楚,“你以为是那把银勺子?亏你费尽心机趁她洗澡的时候用调包计换出来,我告诉你,不是!”

闵红玉并不答话,但是车窗里映进来的昏淡黄线,照着她耳坠上的流苏微微晃动,显然心思紊乱,半信半疑。

“慕容宸派了独子过江来,慕容沣跟易连恺见面,谈了些什么,说实话,秦桑都并不知道。因为当时楼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可是我却是知道的。”

闵红玉沉默半晌,方才说道:“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

潘健迟笑了笑:“你爱信不信,如果你不信我,你就功亏一篑。”他稍停了停,又说道,“其实我也挺好奇,你到底是什么人。是帮易连慎呢?还是帮易连恺?若说是帮易连慎,没道理,若说是帮易连恺,更没道理,这时候偏要巴巴儿跑到西北去。”

闵红玉突然轻轻一笑,说道:“我谁也不帮,我就是想置易连恺于死地而已。你们公子爷这么有趣的一个人,我可不乐意没亲眼看到他死,要是他死的时候我不在跟前,岂不少了许多趣味?所以我一定要去西北,看着他死才甘心。”

潘健迟点了点头:“那我正好跟你一起,这一路上千难万险,说不定还能帮到你。”

闵红玉轻蔑地一笑,说道:“你能帮到我什么?”

潘健迟淡淡地说:“兵荒马乱的,再怎么样我都是个男人。这一路上抛头露面的情形很多,你身边有个男人陪着,会方便很多。再说我枪法不错,知道的事情又多,你怎么就觉得我帮不上你呢?”

闵红玉沉吟片刻,似乎在考虑他说的话,过了好久,才将司机叫上车来,说道:“老杨,开车吧。”

这辆汽车并没有开回城中宅子里去,而是径直开往西边城墙前,这时候夜已经深了,炮火却渐渐稀疏下去,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容着一切。这里因为围城的缘故,所以城楼前也屯了重兵,虽然李重年的军队并没有从这个方向进攻。但重重哨卡一层一层检查通行证,最后又狐疑地盘问他们半晌,幸得他们两个都是机智过人,对答如流,这才挥手放行。

出城不远就是紫明山,在黑茫茫的夜色中,山路蜿蜒起伏。天上无星无月,越发显得这夜色深沉。因为怕引人注目,所以他们关闭了汽车的车灯,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这样行进更为艰难。

紫明山上虽然修建有几幢别墅,但都是夏天避暑的时候才有人居住。山间万籁俱寂,只听汽车轮胎辗过碎石子的路边,发出沙沙的轻响。闵红玉一直闭目养神,走到山路上之后,却从手袋里掏出一支西洋小手枪,交给潘健迟,说道:“我知道你枪法很好,这个交给你,或许比我自己拿着有用。”

潘健迟淡淡地笑了一声,接过手枪,却问:“你不怕我一枪打死你?”

闵红玉拿手绢掩口打了个呵欠,说道:“你一肚子定国安邦的大计,都还没来得及施展,怎么会一枪打死我?我一个弱女子,你把我打死了有什么好处?”

潘健迟掂量了掂量那支手枪,握在手中,再不做声。

天快亮的时候汽车停了下来,闵红玉似乎睡着了,但是车一停她就睁开了眼睛,对潘健迟说道:“下车吧。”两个人下了汽车,司机又打开车后的盖子,拎出两只藤条箱来。闵红玉对司机道:“老杨,你把汽车开回大路上,开着这车,愿意上哪里去就上哪里去。这两年你也跟着我办了不少事,现在城里乱了,你也别回城里去了,这车就当给你的安家费。”

那老杨也不多问,点了点头就上车走了,潘健迟一直看着汽车转过弯道,消失在山路尽头,才问道:“他要是带着人折回来,你打算怎么办?”

闵红玉嫣然一笑,说道:“符远城中此时水深火热,他带着人折回来干什么?抓你?还是抓我?”

潘健迟未置可否,闵红玉指了指那两只藤条箱,说:“劳驾,帮我拿着行李。”

两只藤条箱入手甚沉,潘健迟拎着箱子跟着她往山上走。汽车走了大半夜,他们已经离符远城不知道有多远了。远看只是连绵不断黑影幢幢的山,夜色还未褪去最后一抹深蓝。远处的天空像是淡墨山水的画,湿气氤氲。路边的草上全是白色的霜露,似乎刚刚下过一场雨,而头顶树上有不知名的鸟儿叫了一声,拍着翅膀飞进了密林深处。

潘健迟也不问,只跟着闵红玉往前走,她穿着高跟鞋,走在石子路上竟然如履平地。两个人沿着曲折山路一直向前,没一会儿闵红玉突然叫:“快看!”

潘健迟吓了一跳,下意识就去摸枪,闵红玉却奔到山崖边,爬上一块巨大的山石,远远就伸开双手:“太阳出来了,真美!”

太阳仿佛就在一瞬间突然从山谷里跳出来,虽然是早春时候,春寒料峭,晨风更是凛冽,但朝阳喷薄而出,山上的树、路边的草,都镀上了淡淡的金色阳光。闵红玉站在晨曦里,就像是一棵小树,她的头发毛茸茸的,仿佛也结着一层金色的霜华,可是草叶上的霜都渐渐地淡了,变成了凝白的露珠。闵红玉在阳光里站了一会儿,忽然回过头来对他说:“这样的好日头,总得要活下去,才能看见,对不对?”

潘健迟知道她只不过是自言自语,所以倒也不必回答她什么。果然闵红玉只是略站了一站,便继续往山上走。潘健迟跟在她后头,看她细高的鞋跟踩在碎石上,终于忍不住问:“你要不要换双鞋再走?”

闵红玉“噗”地一笑,问:“你怎么知道我还带了别的鞋?”

潘健迟说道:“像你这样的女人,怎么会不带双鞋子就出门。”

闵红玉回头瞧了他一眼,说道:“像我这样的女人……你这口气,认识我不过几天,倒和我十分熟识似的。”她不再多说,偏又嫣然一笑,对他说,“把箱子拿过来。”

箱子里头果然有一双平底鞋,闵红玉换上了,又把高跟鞋装在箱子里。潘健迟忍不住语带讥讽:“我以为你带了两箱金条,谁知你带了两箱衣物。”

闵红玉笑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这样的女人,能不多带几身衣服出门吗?而且西北这时候还冷着呢,我当然要带上大衣靴子什么的。”

潘健迟道:“西北此去千里之遥,难道你就打算这样一步步走着去?”

闵红玉道:“走着去太慢啦,只怕咱们还没有走到,易连恺就已经被易连慎杀掉了。咱们到山谷里找户人家,换了衣服,再翻过这座山头,就是平江县城。那里有火车去济安,到了济安再换车去镇寒关,就方便了。”

潘健迟问:“易连恺真的在镇寒关?”

闵红玉抿嘴一笑,说道:“我说了你也不信,何必再问?”

山路曲折,看上去极近,其实走起来甚远。他们两个人虽然年轻,但是都不是走惯山路的人,山谷里的几户人家,看上去不过咫尺之遥,但走起来才知道羊肠小路弯弯曲曲,绕来绕去,可望不可即。一直到下午时分,山谷里的人家屋顶上都冒出淡蓝色的烟雾,闵红玉才气喘吁吁地说:“歇一歇吧,看样子天黑前能下到山谷里就不错了。”

他们坐在一块大石上歇脚,闵红玉这时候才觉得腹饥如火,可是箱子里却没有预备干粮。她心头懊恼,却无可奈何。潘健迟见她绷着脸,似乎十分生气的样子,便问:“饿了吧?”

“你怎么知道?”

潘健迟淡淡地说:“因为我也饿了。”

闵红玉终于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说道:“这可没招了,我只记得带衣服,忘了带干粮。”

潘健迟见她笑靥如花,心想她怎么如此爱笑,这种境况下竟然还笑得出来。他站起来四下张望了一番,说道:“现在这时候,连野果都没得吃,咱们再饿也得忍住,快点下山走到那村子里去才行。这种时节,狼啊豹子什么的饿了一冬,这时节都出来找吃的,咱们别饿着肚子,倒填了它们的肚子。”

闵红玉听他这么一说,立时跳起来,一言不发就朝山下走。潘健迟跟在她后头,他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就拐进了小路,这条小路乃是山民砍柴的小径,宽不过盈尺,说是路,也不过是在山石嶙峋间整出略为平坦些的地方,让行人勉强能够下脚。羊肠小道从山顶迤逦而下,两旁的荆棘虽然被砍过,但是仍旧不时地挂住人的头发、衣襟,一边走,一边还要摘刺,一个不留神,就会挂破了衣裳。这样紧赶慢赶又走了差不多三个钟头,眼见着天渐渐黑下来,突然听到一阵犬吠。闵红玉本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听到这样一阵狂吠,却忍不住“哎呀”了一声,掉头就跑到潘健迟身后。

潘健迟的脚步却丝毫没有迟缓,转过几株皂角树,只见一角谷场已经出现在面前,谷场后头就是山石垒的院墙,正是山里常见的农家。剥落了黑漆的木门扣着,一只大黄狗正在门缝里冲着他们俩狂叫,奈何门环上斜扣着一截细棍,虽然锁不了人,狗却在门里头出不来,只能隔门狂叫。这个村子在山坳里,稀稀落落住着七八户人家。大黄狗这么一叫,村里其他的狗都叫起来,此起彼伏吵闹不休。潘健迟怕动静太大,这样的村子,进来了外人自然是很稀罕的,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不能不事事小心。

他随手拣了块尖石拿在手里,用食指扣住了轻轻一弹,正好从门缝里弹进去,虽然大黄狗正自乱蹦乱跳,但他这一弹准头极佳,石子正正撞在那大黄狗的鼻尖上,只听那狗呜咽一声,软倒着竟然伏在了地上。村里其他的狗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吠声渐渐地低了下去。

闵红玉见他露了这一手,不由得十分诧异:“原先只知道你枪法不错,没想到你竟然还会打狗??”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早就说过,这一路上,你肯定有用得着我的地方。”

闵红玉听出他话中微带讥讽之意,却也并不反驳,只是微微一笑。他们进村后不久,就遇上了赶着牛回来的老叟。山间民风淳朴,他们说是走山道迷了方向,错过了打尖的集镇,闵红玉便掏了两块钱银元出来,说是要买饭吃。那老叟连连摆手,最后见他们十分坚持,便收下了一块银元。将他们引回自家屋子里,叫自家堂客烧水做饭,又忙着从后山竹园里逮出一只芦花鸡,竟然是招待贵客的样子。

潘健迟从来没到过这样的地方,但是安之若素。山里人家比平原的农户更加殷实,因为山里来的人少,虽然近年来动乱频起,却也甚少有军队会闯到山里来。而且收税赋的官员,也懒得到这荒山野岭里来催逼,所以山里人家只要烧荒恳出几亩薄田,倒也不愁吃喝。这户人家只有老夫妻两个在家里,说是大儿子去山下打犁头了,马上就要把田犁出来。山里寒气重,这时节屋子里还烧着火塘,老叟一边催促老太婆做饭,一边招呼他们在火塘边坐,说:“在家千般好,出门一时难。走道就是这样,错了宿头,只好投奔人家。我们这山里难得来一个外人,来了就是客。你们别嫌呛人就是了,山里都是烧火塘,没办法啊。”

潘健迟听他的谈吐,倒不似乡间无知的老农,于是慢慢地询问。原来这老叟还是逊清年间的一个秀才,姓陈,原本在山下住,家中因为一场官司落魄,把山下十几亩水田都卖了,本想寻馆糊口,偏偏运气不好,几个学生教来教去并无一个成材,乡下本就不重读书,有的学生退了学,有的学生生了病,终究逼不得已关了学堂,搬到山里来,烧荒开垦。后来战乱渐起,山里倒有几分世外桃源的意思,一住也这么多年了。

“先是闹义和拳,然后闹长毛,后来说长毛子在符远上了岸,拿大炮轰城……总督大人吓得没有法子,换了衣服逃出城……别说总督大人了,谁不怕长毛子啊……我还亲眼见过长毛子,说是修铁路,那个洋人的管事,蓝眼睛黄头发,头发和稻草一样,黄得那个金灿灿的!后头还跟个洋兵,那个洋兵竟然是绿眼睛的,骇人哦……最后到底是闹革命党,皇上不当皇上了……”陈老叟拿火钳架着火塘里的木柴,又问他们,“现在外头又闹什么?”

潘健迟笑了笑,说:“还不是打来打去,这个想当官,那个想发财。”

陈老叟点了点头,说:“这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子,要是都不想当官,都不想发财,也就太平喽!”潘健迟倒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山间,跟这样一位老农说这些话。真的是,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那老叟从火塘的炭灰里扒出几块烘好的地瓜给他们吃,说:“先垫垫饥,山里没点心,这是自己家里在山上种的粗玩意儿,倒是蛮甜的。”说完就起身去灶间帮老婆子杀鸡。潘健迟受过新式的教育,凡事讲究女士优先,便先让给闵红玉,只想这样看上去黑乎乎脏兮兮的东西,她大约碰都不愿意碰呢。谁知闵红玉道了声谢就接过去了,三下五除二就剥掉皮,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告诉他说:“山里的地瓜是最好吃的,尤其好吃的是这种火塘里烘出来的,我小时候就爱在炭灰堆里埋地瓜,可惜每次总吃不上。”

潘健迟问:“你小时候?”

闵红玉瞥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许我有小时候啊?谁不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身?你以为我生下来就是唱戏的吗?”

潘健迟受了她这样一番抢白,便不再说话。看她拿着块地瓜,脸被火塘里的热气烘得红彤彤的,她一贯脂粉浓艳,但走了整天的山道,脂褪粉洇,双颊被火一烘,倒有点像脸颊上新添两团胭脂红晕,只是这红晕比胭脂要自然许多,真显得有几分稚气,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他说道:“那倒不是的。”

“我小时候也在山里住。”闵红玉说,“家道还算过得去,穷,也有几亩薄田。我爹娘喜欢我两个弟弟,我心里也没怨记,谁叫他们是男孩子呢?后来到了荒年,山里大旱,泉眼都枯了,连人都没水吃,牲口、田里更顾不上了。委实收不到几颗粮,我爹就叫我舅舅带我出来,折了身价银子,拜了师傅学戏。科班规矩大啊,师傅就是再生父母,打死不论,亲生父母都再不相干的。打小都说我记性好,早年间村子里头闹灶火,我学什么像什么,十里八乡的人都说我能有出息。进了班子,师傅教戏文,我一遍就能记住。嗓子也不错,说是祖师爷赏饭吃,要唱,真能唱红了……我还记得第一回登台,师傅说,这一出要是唱好了,你下半辈子也不愁了。”说到这里,她突然淘气地一笑,“你猜猜我第一出戏,唱的是什么?”

潘健迟摇了摇头:“我可猜不到。”

“你这个人没趣透顶,怪不得女人都不喜欢你。”闵红玉白了他一眼,“只有秦桑那种傻女人,才把你当宝。”

潘健迟被她刺了这么一句,也只淡淡一笑,并不辩驳。闵红玉却自顾自说下去:“可是我这辈子都记得呢,第一出戏唱的是《寄扇》,上台之前我的心啊,都跳得快要从嗓眼儿里蹦出来了。从后台偷偷那么一看,底下黑压压全是人啊!坐的满满当当的,我看了都直发晕,耳朵里听着那点子,嘁儿锵嘁儿锵嘁儿锵……”她稍稍顿了顿,竟然轻声唱起来,“寒风料峭透冰绡,香炉懒去烧。血痕一缕在眉梢,胭脂红让娇。孤影怯,弱魂飘,春丝命一条。满楼霜月夜迢迢,天明恨不消……”

这时候天色早已经暗下来,堂屋里头本来就黑,只有火塘里的火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细声曼吟地唱着,仿佛仍旧处在那座灯火通明的戏台上,唱着她生平第一出戏。那些观众端坐在那里,听着她唱念做打,年轻娇俏的少女,做出种种悲欢离合之态,那是她人生最辉煌的瞬间吧?当山呼雷动的喝彩声响起来,她如痴如醉的模样,就像是微矄,就像是被这火烤红了脸颊,她的眼睛熠熠发着光,像是黑夜里猫儿的眼睛,又黑又亮,倒映着火塘里的簇簇火苗,像是她的眼睛里也燃着一把火,点亮着。

唱完这几句戏文她就沉默了,将手上冷了的地瓜放进炭火堆里重新烤,潘健迟却忍不住问:“你唱戏唱得好好的,后来怎么又搅进这样的浑水里来?”

闵红玉“哈”地笑了一声,她笑的声音非常尖,一点也不像她唱戏的声音那样圆滑柔美,她说:“浑水?天下还有人可以不蹚浑水吗?我一介女流,又是个最下九流的戏子,任凭谁都可以来欺负,别说权贵军阀,就算是普通人家,谁见了下九流的女戏子不啐一口唾沫?你以为我愿意蹚浑水吗?我是不得不蹚……我要是不愿意,可连活路都没有了。”

潘健迟听她这样说,倒是十分之意外,因为毕竟两个人还算是素昧平生,不妨她倒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这样的话,一听便知道是实话。他虽然因为国仇家恨,漂泊多年,在日本留学的时候,更是争着一口气,硬是以军校第一的成绩毕业。胸中大有抱负,只是未曾施展。而且对闵红玉这样的人,一直以来,不免怀了几分轻慢之心。觉得她就是所谓的“交际花”,为人再是轻薄不过,贪图名利富贵,不惜在易氏兄弟间周旋,今天听她一番话,倒是十分出于意表,倒像真是肺腑之言似的。

停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其实只是单纯地唱戏,也不是养不活自己……”

“是啊。”闵红玉淡淡地道,“谁叫我心比天高,命却下贱。我不甘心只唱戏,不甘心只做下九流的戏子,哪怕红了,哪怕唱得好,哪怕有人捧,哪怕每个月包银再多,又有什么用?清白人家不会娶我,权贵之家更是视我作玩物。所以我不甘心,我偏不信这个邪,我闯到这名利场里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但是哪怕有一线机会我也要试一试,谁说女人就干不了大事?谁说这天下争来争去,就只是男人们的分内。花木兰还能代父从军呢,梁红玉还能击鼓抗金呢,我就不信,我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不防她倒有这样的志气,不由得道:“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闵红玉忽然嫣然一笑,妩媚顿生:“可不是,谁说这天下只有权贵们的份儿,比如潘副官你,哪点比易家那几个公子哥儿差了?易连恺不过生得一个好爹,就算是易继培,当初可也是一兵一卒打出来的天下,当年谁能想到他能有裂土封疆的今日。潘先生,要不是你有意中人,我倒是很愿意跟你合作,趁着这天下大乱,好好蹚一蹚这浑水呢。”

潘健迟道:“这与我有意中人有什么关系?”

闵红玉悠悠叹了口气,说道:“你有意中人,难免就有所羁绊。行事的时候未免缚手缚脚,顾忌良多。做大事的人,焉能有儿女私情,婆婆妈妈柔情蜜意,迟早会坏事。所以我不能与你共事,你这种人,也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定然是成不了大事,也无心成所谓大事。对得起民族国家,也就对得起自己了。倒是闵小姐你,真是胸怀大志。那么我就祝你,心想事成吧。”

闵红玉“噗”地一笑,倒像他讲了个笑话似的,她见他似乎颇不以为然的样子,便笑吟吟说了句壅南家乡话:“谢谢侬。”

他们说话之间,那陈老叟已经杀完鸡进来了,先舀水洗了手,又坐下来陪他们说话。潘健迟便向他打听下山的道路。原来他们从山间一路行来,果然走得偏了,这村子离平江县城还有八十多里地。

“便是骑马赶大车,也得走上一天呢!”陈老叟笑着说,“像你们这样没走惯路的人,只怕走上两三天工夫,也不出奇。”

闵红玉听说走错了道,不由有几分愁容。那陈老叟又说:“没事,明天叫我儿子陈大赶车送你们,从我们村子里出去,虽然是山路,但一路都能走大车,到了向晚的工夫,就能到县城里。”一时之间又说了几句闲话,饭熟菜热,陈老叟又取出一葫芦包谷酒,与潘健迟对饮。因为潘健迟假称自己姓李,陈老叟斟酒的时候就问:“李家少奶奶要不要也尝一尝?我们这酒是自己的酒曲酿的,倒是不刮喉咙呢。”

闵红玉听他误会了,也只笑着说:“我不会喝酒,陈老爹请自便吧。”

一时之间就着热菜下酒,边吃边聊,酒酣耳热的时候陈老叟的儿子可巧回来了,卸下犁头就进来,一看到有客人,尤其还有女客,没说话脸就先红了。陈老叟招呼儿子到火塘边坐,拿了碗筷给他添饭,闵红玉就问:“陈大哥也喝蛊酒吧。”越发说得那陈大手足无措。陈老叟原本就有几分醉意,说:“这就是我那大儿子,李家少奶奶唤他一声陈大就行,没得折了他的福!穷人家的孩子没见过世面,也不会说话。他弟弟在镇上跟人家学手艺,倒比他还强些呢。”

一时酒足饭饱,陈老叟的老婆子便收拾了吃饭的家什,打扫火塘边的地,抱了稻草来垫上,又拿了铺盖出来,说:“屋里头是土炕,冷得很。这火塘边暖和,你们别嫌弃。”

潘健迟素来是能吃苦的,知道山里人的礼数,让客人睡在火塘边是贵客的待法,连声地道谢。他原本还有点担心闵红玉,看她施施然和衣睡下,毫无芥蒂的样子,他想起她说她原是山里人家的孩子,想来也能习惯,于是也和衣睡下了。

火塘里埋着炭灰,所以倒真不冷。他一路辛苦,更兼重伤初愈,一下子就睡得沉了。一觉直睡到红日高升,山里本来天亮得就晚,潘健迟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可迟了。

果然拨开衣袖看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光景了,正自懊恼间,忽然门扇“吱呀”一响,正是闵红玉,她却也不进来,探进半个身子说道:“快起来洗把脸,就该赶路了。”

院子里的瓦缸接的是雨水,上头浮着一只葫芦瓢,他就用那瓢舀水洗过脸。缸水极冷,沁骨似的寒气直透到皮肉里,水面映着一角屋檐,被他这一搅,倒似浮着冷冷的碎冰。他匆匆洗了一把脸,回头看院子里那陈大早已经拾掇好了大车,牵了骡子来退进车辕里头,方才掸了掸绑腿上的灰。

潘健迟这才留意闵红玉也换了一身衣服,青蓝竹布的夹袍,外头还罩了件苹果绿的兔毛短大衣,本来电烫的卷发,也梳成了两条辫子,辫梢规规矩矩系着一对玻璃丝蝴蝶结。这一身打扮,不仅那种风尘之气尽敛,倒还多了几分书卷气,就像是乡间殷实人家进城读书的大小姐,虽然不时髦,可是也不觉得触眼了。

看陈大套好了车,闵红玉便叫潘健迟把那两只箱子拎到了车上,又招呼他:“走吧。”

潘健迟好多年不曾坐过这样的大车了,更兼一路皆是碎石子路,颠得人七荤八素,他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这么一颠便隐隐作痛,可是他性情坚韧,一声不吭,更不抱怨什么。难得闵红玉兴致不错,还指着山间的风景问东问西,说是风景,也不过是顺着山涧蜿蜒而下的一道溪水,时隐时现,偶尔间从山石间转折而下,便是一道小小的瀑布,哗哗地映着日头,飞金溅玉。那陈大是个老实人,哪经得她这样问来问去,起先还吭哧吭哧地答两句,后来就变成闵红玉一个人自言自语了。

一直到中午时分,歇下来打尖。陈大拿了两个煮芋头,一边啃,一边就卸了车,把车辕架在路边一块大石上头,然后牵了骡子去吃草。而闵红玉坐在车辕上,撕着芋头皮,一边吃一边就问潘健迟:“你伤口怎么样?”

潘健迟不料她能看出来,只说:“死不了。”

他们在这里歇脚,前后一个人家也看不到。只看到一条碎白的石子路,从山上一直延伸下来,又蜿蜒地爬上另一个山坡去,一折一折,像是人家练书法写的“之”字。只是这书法是小孩子初学,没多少章法似的,只看到一叠一叠的折弯,无穷无尽,曝在这早春的太阳底下。毕竟符州时气暖和,路边的野草虽然经了一冬,也没有枯败的样子。还有几点零零星星的嫩黄,是早开的蒲公英,像是刚孵出来的雏鸡鹅黄的嘴,娇嫩都简直不忍心看,一点半点缀着山石缝里,被午间的风一吹,竟然有点春天的薄醺之意了。

太阳确实好,天是通彻的蓝,像是洋行里卖的外国羽纱,隐隐透出一种类似玻璃的光泽,上头浮着的云,就是这羽纱上绣的花,又绒又蓬又松又细,丝丝缕缕,连花样都是外国样子,轻而薄,薄而透。不像中国的绣花,总是一团团一蔓蔓,没个分明处。

他仰着头看天,也不过一会儿工夫,或许只有几秒钟,也或许有三十秒,倒听见闵红玉“哧”地一笑,� ��头一看她果然笑吟吟看着他,说道:“别担心了,这会儿她只怕都已经过了金州,快到长陂了。”

潘健迟淡淡地说:“我倒没有想她。”

闵红玉“嗯”了一声,说道:“我也知道你并没有想她,不过你不想她的时候呢,我非要提醒你一下,叫你想一想她。”

潘健迟并不搭腔,闵红玉自顾自地说道:“我这个人生来就是个坏人,看到别人高兴呢,我就难过。看到别人难过呢,我就高兴。所以你不想的时候,我偏要提起来,叫你难过一下子,这样子我就高兴了。”

潘健迟虽然与她相处并不久,但也知道她确实有几分古怪脾气,所以听她这样说,也并不说什么,只不过淡淡一笑。闵红玉却似乎有点不高兴起来似的,说道:“其实我也不是没人可想啊,这样的天气,真叫我想起一个人来呢。”

潘健迟撕开手中拿的芋头的皮

,淡淡地说道:“你能想起的人,想必是个好人。”

闵红玉却很高兴他终于搭腔似的,笑吟吟地道:“错啦,我认识的人,全是坏蛋呢,就没一个好人。”她稍停了停,又叹了口气,“就连潘先生你,也不能算作是一个好人呢。”

潘健迟笑了笑,闵红玉说:“不过在我认识的坏人里头,你也算顶不坏的一个了。为人处事,也还是挺爽快的。咱们这一去,不知道有多少艰险,我也没打算落个好下场。不过我最怕的,倒不是死,而是怕生不如死。就怕到了那境况里,还要麻烦潘先生帮我一个忙。”

她本来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气,潘健迟却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连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你若是有什么吩咐,我自当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闵红玉叹了口气:“赴汤蹈火倒是不必啦,况且你这命也不是我救的。要不是姚四小姐喜欢你,我便再有能耐,也没办法搞到那张通行证。如果没有那张通行证,说不定我自己也陷在符远城里出不来。所以你倒不用承我的情,我也不用你承情。就是到了真的躲不过那一劫,死我是不怕的,就怕死不了。那时候如果你能帮上我,给我个痛快也就是了。”

“你是怕救不出来易连恺?”

“呸!”闵红玉忍不住轻啐一口,“那种没良心的轻薄浪荡子,谁要去救他了?我要去镇寒关做一票天下第一等的大买卖,至于易连恺,说实话,他是死是活,关我屁事。”

潘健迟慢条斯理地剥去最后一块芋头皮,问道:“你说的天下第一等大买卖,难道是那把银勺子?”

闵红玉笑吟吟地说:“你一口咬定那勺子不是信物,但我觉得它就是,不管怎么样,我要去试一试,至于你,既然甘愿陪我跑腿,我自然也没啥不乐意。”

潘健迟笑了笑,说道:“我说的话你既然不信,那么我就祝你心想事成,旗开得胜。”

闵红玉“哼”了一声,再不理睬他。

下半晌赶路的时候,闵红玉却像是真正生了他的气,再不同他说话,也不同陈大说话。三个人闷头赶路。只听那车轱辘上钉的胶皮,碾在石子路上,噼里啪啦地作响。陈大仍旧坐在车辕上驾骡子,他是个老实人,也觉得像是有哪里不对头。所以赶一会儿车,便要抬头望望太阳。路是越走越平坦了,也是越走越宽了,下午的时候他们就经过两个镇子,说是镇子,也就是一条街,山上的农户贩了茶叶之类的东西下山来卖,但是这样的早春时候,镇子里也没有市集,只看到有卖豆腐的铺坊,无精打采悬着一个布幌子,而门口架着油锅,刚刚炸完油豆腐,还有一股甜腻的香气。

闵红玉生了半晌的闷气,经过镇上青石板铺的大路的时候,突然就跳下车去,倒把赶车的陈大吓了一跳。连声“吁”着,一边拉紧了缰绳,想把骡子拉住,骡子到底是往前冲了好几步,才把车停下来。潘健迟回头看,原来闵红玉去买了一包油豆腐,回身又跳上车来,打开那蒲包,笑吟吟地问:“你们吃不吃油豆腐?”

潘健迟没有搭腔,陈大却赶紧摇了摇头,继续驾着骡子前行。闵红玉一边拆着蒲包,一边吃着油豆腐。刚咬了几口就没了兴致,叹了口气,把余下的油豆腐都包起来,随手撂在了车板上。潘健迟见她一副郁郁的样子,于是问:“怎么又不吃了?”

闵红玉忽而笑了一笑,说道:“小时候跟着我爹下山去赶集,其实平日爹都是带弟弟去,那天因为要背谷米下山卖,所以带了我。因为我能背三十斤的筐,弟弟还小,背不动筐。等到了集上,把谷子卖了,经过豆腐摊子前头,人家围在那里买油豆腐,我从来没见过炸油豆腐,只觉得有趣,看见了不肯走。我爹就买了一块油炸豆腐给我吃,抹上了辣椒酱,我咬了一口,把舌头烫了,又辣,却不舍得吐,只觉得那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真香啊……香得我连舌头都觉得酥了。一块油豆腐我吃了整整半天,隔上好一阵工夫,才咬一小口,总舍不得吃完。一直到最后爹把要买的东西全买齐了,我牵着他的衣角往回走,走到看见自己家的屋檐了,才把最后一角油豆腐吞到肚子里去。”

潘健迟听她这样说,便随口道:“其实你爹也挺疼你的。”

闵红玉望着远方,并没有搭腔,过了好一阵子,才说道:“那时候我就想快点长大,长大后去学做豆腐,然后摆上油锅卖炸油豆腐,这样我要吃多少油豆腐,就能吃多少油豆腐。”

潘健迟看她一脸认真的样子,想必童年时的艰辛,令她吃了不少苦头,所以这么多年来念念不忘,本来不过是个粗糙的吃食,在镇上见着油豆腐了,还专门下车去买一包。他倒不忍心再多说什么,闵红玉却冲着他嫣然一笑,说道:“挺傻气吧?”

潘健迟摇摇头,说道:“也不是什么傻气,人在小时候,都会有种种梦想。”

“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摆个卖油豆腐的摊子,然后嫁个好男人,安安逸逸地过日子,替他生两三个孩子,一边带着最小的孩子,一边收着卖油豆腐的角子。每天晚上打了烊,就数一数今天挣了几块钱?有多少豆子要买,有多少欠账要收,西邻家做寿宴要几十块豆腐,是笔大生意了,东邻家嘱咐要给他留两碗不点浆的豆腐汁……”她一边说,眼中露出一种怅然之色,说道:“谁知到了如今,就连这个梦想,都没办法实现……”

潘健迟听她这样絮絮叨叨地说着,只是沉默不言,过了好一会儿,闵红玉问:“你呢?你小时候有什么梦想?”

潘健迟有点茫然地笑了笑,说:“小时候……小时候不懂事,也没有什么梦想。”

闵红玉说道:“你跟她到底是怎么认识的,肯定是她嫁过来之前的事情了,对不对?”

潘健迟笑了笑,并不接口。闵红玉说道:“我知道你不会说,我不问就是了。”于是打开蒲包,又取了一块油豆腐出来吃。她吃得津津有味起来,撕一块,吃一块,潘健迟闻着那油豆腐自有的一种淡淡的油香和豆香,兀自出了神,也不知过了多久,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闵红玉塞了几块油豆腐给车前头的陈大吃,又拿了一块让给潘健迟,潘健迟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爱吃这些零食。”

闵红玉就说:“那你讲嘛,反正咱们这次也没多少机会活命,你要是不说,再没人知道了。”

潘健迟笑了笑,说道:“其实有些事,经历过就好,有没有人会知道,又有什么相干。”

闵红玉拿蒲包上的叶子擦了擦手指上的油迹,她本来盘着双膝靠着车栏杆坐,此时笑吟吟地倾过身子,亦娇亦嗔地说道:“要说便说,这样吞吞吐吐像什么男子汉?”

潘健迟笑道:“你也不用激将我,我既然说了要说,也不会有什么吞吞吐吐。其实我和她,是同学。”

闵红玉拍手道:“这个我喜欢,男同学女同学,青梅竹马,真像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潘健迟倒有点意外似的:“你还看小说?”

闵红玉哼了一声,说道:“你也忒瞧不起人了,难道我们这些人,就不许认得字不成?若是认不得字,那又该怎么样背戏文?别说看小说,我还看过《红楼梦》呢。因为《红楼梦》里也有红玉,原先在宝玉屋里,后来给了王熙凤的那个丫鬟,改名叫作小红的。虽然只是个丫鬟,可她说的那句话真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

潘健迟听了这话,越发诧异了,说道:“你果然是读过《红楼梦》的。连这句话都知道,这是全书的文眼之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唉,其实煌煌数十万字,讲的就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闵红玉道:“我何止知道这句话,我还知道探春的那句话:‘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真是这样的道理,你看易家,开牙建府,封疆大吏,连大总统都不能不给易家几分面子,在这江南行省里头,谁敢轻易去撼动。可是易家几位少爷兄弟阋墙,自己闹家务,闹到不可开交,才会像今天这样,连符远城都保不住了。十万子弟兵,到头来,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

潘健迟听在耳里,越发觉得惊疑不定,只管看着她。心想她有这般见识,怪不得不肯安于富贵,反倒要去乱军中搏命。可是她既然有这般见识,怎么又会行事轻狂,周旋在易家兄弟之间?他这样思忖着,闵红玉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又讲得岔了,你只管说你的吧。”

潘键迟想起自己与秦桑初识的时候,便觉得心口一阵温暖。举头看时,只见大道茫茫,一路平沙,只是向前延伸开去。而早春的太阳,这时候已经西斜了。远处依依雾霭,却是平林里掩着两三户人家,被这样薄薄的阳光一照,树林是淡淡的灰色,就像是西洋画里的铅笔素描,而那些白色的墙,灰黛色的瓦,却是西洋画里不会有的风景。耳边听得车声辘辘,在这样的下午,倒像是有一种格外的安静与妥贴似的。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倒是在学校的大会上。我比她还要高一个年级,所以那天是新生欢迎会,选举了我当代表,去欢迎新生,作一个演讲。”

闵红玉忍不住问道:“你当初在学校里,十分出风头吧?”

潘健迟点了点头,说道:“倒也不是出风头,不过跟同学老师都相处得来,所以老师挺器重似的,逢有演讲这样的事情,都叫我去。”

闵红玉笑道:“我倒想起我们一起学戏的一位师兄,也是十分聪明,在一堆师兄弟里头最出色不过,所以师傅私心里十分爱他。想必你的老师也是这样爱你,做老师的人,都会有一个这样的得意弟子。”

潘健迟淡淡地一笑,说道:“还有什么得意可谈呢,到如今,是两手空空,一事无成,报国无门。”

闵红玉不禁地叹了口气:“看吧,这就是你们男人的想法,动不动就想着什么报国。要我说呢,这国何尝需要你去报,这么大的国家,那些政客、军阀都不急,你在急什么?”

潘健迟淡淡地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纵然我没什么本事,成不了什么大事,但是总是要为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的。”

他这句话虽然说的声音并不甚大,也并没有加重语气,只是这样平淡道出,可是情真意切,仿佛理所当然一般。闵红玉一时为他的气势所夺,半晌竟然没有搭腔。只听大车的胶皮轮子碾过路上的碎石,哗哗的响声,而这样颠簸的车上,他不过粗衣科头,斜坐在陋车之上,可是那种镇定从容的样子,仍仿佛穿着笔挺的军装,面对千军万马一般。

闵红玉没再说话,隔了一会儿,潘健迟说道:“其实她那时候年纪小,而且出身富贵,并不知道这世间艰险。认识我之后,我们两个虽然很谈得来,却也只是将对方视作知己,并无任何越轨之处。所谓的私定终身,也只是她心里明白,我心里知道而已。念书的那几年,是我人生中最快活的几年,后来……家里遭了巨变……”

闵红玉忍不住插嘴问:“是什么样的巨变?你能够上洋学堂,家里想必也有一定的财力吧。”

潘健迟点点头,说:“只是一打起仗来,房子烧了,家里的人也都死了……所谓家,早就没了。”

他这几句话说得极平淡,闵红玉听在耳中,却有点不忍卒闻似的,于是笑了笑,问:“你和她既然这么好,怎么后来就分开了呢?”

潘健迟道:“人各有志。”

闵红玉轻轻叹了口气:“人各有志——这倒是真的。”

潘健迟道:“你只说了小时候的事,却并没有讲过长大后的事情。用你的话说,此去凶多吉少,不如也讲一讲你的事,不然将来可也没人知道了。”

闵红玉却轻轻地啐了一口,说道:“什么凶多吉少,你刚刚才说我旗开得胜,这会子怎么又青口白牙地来咒我?将来我的事,还长远着呢。我要嫁个好男人,生两三个孩子……”

潘健迟问道:“然后架起油锅,天天卖炸油豆腐?”

一句话未了,他和闵红玉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们俩的笑声引得牵马的陈大都忍不住回头看,看他们在笑什么。潘健迟自从回国之后,却从来没有这样放肆地大笑过,而闵红玉也笑得连眼泪都掉出来了,抽了手巾出来擦了擦眼角,说道:“你这个人,真是会逗人肠子。”

潘健迟笑道:“你若是真的旗开得胜,大事得成,那这辈子可都不会卖油豆腐了。”

闵红玉说道:“谁说的。也许我只是想跟易连慎做个买卖,把那样东西交给他,然后赚得金条十万,存在外国银行里头,我揣着存单,回到乡下去,嫁个老实人,然后开个豆腐坊,每天卖油豆腐为生。”

潘健迟终于忍不住一笑:“说来说去,原来还是油豆腐!”

闵红玉也是黠然一笑,从蒲包里头拈了块油豆腐出来吃了,含糊不清地念道:“万般皆下品,唯有油豆腐!”

他们本来颇有芥蒂,现在这番交谈,倒似尽释前嫌。如此这般说说笑笑,到了向晚时分,果然到了县城。平江虽然只是一座县城,可是位于永江之畔,几百年前便是所谓的水陆要冲,现在又有铁路经过,十分繁华热闹。这时候天色已晚,那陈大急着回家,闵红玉便给了他十元钞票,让他在客栈里歇一晚再走。陈大万般的不肯,最后到底还是收了钱,却收拾车子,即刻起身赶回去。潘健迟原本说:“这一出城就天黑了。”无奈陈大执意要走,吭哧了半天,说路上有大车店,潘健迟回想路上,果然曾经见过有几间荒村野店。料想那陈大住惯了大车店,也不肯在客栈里住下的,所以也不强留,只替他买了些包子做干粮,放在他车上了。

客栈里原可以代买火车票的,他和闵红玉在客栈里开了两间上房,歇了一晚上,到得第二天一早,茶房就送了两张二等车厢的车票来。他们两个便直接到了火车站,等候上车。

虽然符远城里战火纷起,但是这条铁路上的火车却还没有停,二等车厢旅客更见稀少。潘健迟花钱买了份报纸,报纸上说符远已经炮火封城,内外隔绝,只有外国军舰能够载着侨民离开。城中的情形,报纸也并不清楚,只说双方交战甚是激烈,各有死伤云云。

他带着这份报纸上火车,和闵红玉一起找到位置坐下,一直到火车开动,车厢里也没有多少人。掌车提着大茶壶去头等车厢里送开水,他便唤住那掌车的替自己也倒一杯茶。车上买茶是要单独出钱的,所以掌车的很乐意做成一笔买卖,一边冲茶一边说道:“这兵荒马乱的,连坐车的人都没有了。”

潘健迟便借机问:“仗打得怎么样了?”

那掌车地说道:“那可不晓得,咱们这条铁路,原是从西边绕下来的,不经过符远城,不然这车也走不了。就是如此,也大大地受了影响,符远城外头这几个县,都没有多少人上车呢。”

掌车的倒完茶,接了两角钱就走了。潘健迟兀自沉吟,闵红玉已经将他手里的报纸抽过去,只看了看,就撂下了,说:“这报纸上也没写什么,难为你还拿着带上车来。”

潘健迟道:“这一路去镇寒关,得一天连上半夜,路上可有的无聊的时候。带着报纸,也可以看看。”

果然的,火车一早离开平江,一路疾行,虽然停了几个小站,可是停停走走,两边的风景亦没有什么看头。闵红玉万般无聊,只好拿起那报纸,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车厢里头的人渐渐多起来,亦不便说话。到了清定的时候,车窗外头尽是叫卖声,有卖烤白薯的,有卖煮鸡子的,更有卖瓜子花生香酥蚕豆的。闵红玉买了一包瓜子来吃,才算打发时光。

到镇寒关的时候正是半夜时分,火车一路向西北而行,江南那一点微薄的春意,早就无影无踪。入夜之后气温更低,车厢里也冷起来,旅人纷纷加衣。闵红玉也披上了大衣,等过了侯家店的时候,车窗外的风景就已经是一片肃杀之色。平畴千里,皆是茫茫的黄土,风吹得沙尘飞扬,而这个季节半点绿意也无。等入了夜,潘健迟倒疑心火车外头下起雪来,幸好并没有。列车缓缓驶进镇寒关的时候,只看到站台上岗哨肃立,苍白的蒸汽挟裹着北风吹过来,岗哨的大衣下摆皆被风吹得摇摆不定。潘健迟倒没想到站台上会是这样的阵仗,不由回头看了看闵红玉。闵红玉却十分镇定,慢条斯理地戴上齐肘的手套,又戴上帽子。虽然在旅途中,可是她这么一打扮,倒又像是回到了符远城里,重新变回那个脂粉香秾的美娇娃,被锦绣簇拥着,是锦上的那朵牡丹花。

潘健迟到了这种时候,倒也坦然了。所以陪着她径直下车去,果然站台上是有人接的,为首的那人潘健迟也认识,正是易连慎的副官。那副官先道了声:“闵小姐路上辛苦了。”便示意身后的人上前来接他们的行李。

闵红玉倒轻轻摇了摇头,说道:“就让他拎着吧,这是我的仆人。”

那副官这才打量了潘健迟一眼,明显是认识他,所以微露诧异之色,但也没有多问什么,只闪开身子,作了一个“请”的手势。

汽车就停在站台外头,他们径直上了车,潘健迟一路留意,虽然是半夜时分,但城中灯光晦暗,要紧路口皆由军队把守,看来是实施宵禁。他想易连慎远走西北,虽然带的残部不多,也有好几千人。这里乃是军事重镇,他如果依附姜双喜,倒还是颇有实力。只是姜双喜性情多疑,竟然肯将镇寒关交给易连慎驻扎,也算是一桩蹊跷事。

汽车没走多大一会儿就驶进一所大院子,仍旧是那副官替他们打开车门,引他们走到一间屋子里,说道:“两位路上辛苦,夜深早些休息,明天一早,二公子再会见两位。”说完就转身退了出去,还替他们带上了门。

潘健迟略作打量,这里是西北常见的房子,一明两暗,因为生了有火炕,倒不觉得冷。两间房间一东一西,都收拾得挺干净。他微一踌躇,闵红玉已经说道:“火车上没睡,也够乏的了,我可要先睡了,有事明天再说。”说着向他摆一摆手,就进了东边的屋子里。潘健迟于是就进了西边屋子。这里的屋子虽然并不华丽,可是都装了有外国样式的浴室,所以他洗了个澡,很快就睡着了。

他虽然睡着了,可是人却很警醒,不知睡了多久,突然觉得有人蹑手蹑脚地进房里来,于是眯着眼睛装睡,手悄悄地探到枕下,握住那把手枪,等那人慢慢地走到床前,他手一伸便扭住了那人的胳膊,旋即将枪顶在了那人太阳穴上。那人虽十分吃痛,却并没有叫唤出声,他也发现被自己扭住的人原来是闵红玉,于是收起枪,低声问:“你来做什么?”

闵红玉竖起一根手指在唇边,示意他噤声。虽然已经是清晨五六点钟光景,但是西北夜长,外头仍旧是黑漆漆的夜色,离天亮总还有好几个钟头。潘健迟屏住呼吸,听到院子里有轻轻的脚步声,或许是岗哨在走动,也或许是监视他们的人。

闵红玉拉过被子,径直躺到了床上。潘健迟全身不由一僵,忍不住在她耳边问:“你到底要干什么?”

闵红玉凑在他耳边说:“易连慎肯定想我为什么要带你来,所以咱们得让他相信,我为什么要带你来。”她声音既低且柔,呼吸喷在他耳廓上,微微带点痒意。他虽然防着她玩花样,可是抱着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道理,再不多说什么,只是侧过身去平静而睡。这一觉竟然就睡着了,或许是他伤势未愈,连日又是舟车劳顿,在火车上更没有办法好好休息。现在到了这里,虽然是龙潭虎穴,可是因为有张柔软舒适的床,所以竟然沉沉睡去。

等醒的时候,正有人在外头敲门。潘健迟睁开眼睛,忽然见自己与闵红玉并头睡在枕上,不由得一惊,但是马上想起来,所以又渐渐地镇定下来。闵红玉也已经醒了,懒洋洋地伸了伸胳膊。她身上不知是什么香气,幽幽地直往潘健迟鼻端袭来,潘健迟不由得往后让了一让。闵红玉却狡黠地一笑,凑得更近了几分,问:“我又不会咬你,你怕什么?”

潘健迟此时已经有几分知道她的性子,知道自己如果越是腼腆,她反而越是会起劲,所以也就淡淡地道:“没什么,只不过不惯跟人同睡罢了。”

这句话一说,闵红玉忍不住放声大笑,她的声音本就清脆,笑起来便如同银铃一般,这时候外头的人又在敲门了,试探似的问道:“闵小姐?”

闵红玉这才提声问:“谁呀?”

“二公子遣我来,看两位起来了没有。二公子备下了酒宴,要替闵小姐接风呢。”

闵红玉便答:“知道了。”

她似乎心情甚好,唱着小曲起床,趿着绣花拖鞋,就往自己房中去了。于是潘健迟也趁机起床盥洗,他收拾停当了,又在居中的屋子里坐了一会儿,才看见门帘一掀,闵红玉走了出来。

闵红玉打扮得花枝招展,穿了一件狐肷大衣,领子乃是寸许长的锋毛,隐约露出底下的织锦旗袍,头发更是梳得一丝不乱,绾了一个低低的如意髻。虽然没有戴任何珠宝,可是鬓旁簪了一朵玫瑰花,甜香馥郁。也不知这样的冰天雪地里,她是上哪里找来这鲜花。她见潘健迟举目看她,便得意地一笑,按了按发鬓,又按了按领口上扣的那枚闪亮亮的钻石别针,才说道:“走吧。”

外头有易连慎派来的副官,见他们开门出来,便作了一个引路的样子,于是他们两人就跟着那副官走。这座宅院颇有些年代了,屋宇精致,四处都有砖雕镂花。只是天寒地冻,放眼看去,远处的关楼,近处的土山,都是灰蒙蒙的。他们穿庭过径,一直往后走。潘健迟一路上留意,心想这大约是逊清哪个富商的宅院,不然也不能有这样的气派。

副官引他们到了一个花厅里,门帘一掀起来,便是一股暖洋洋的气流往人脸上拂来。花厅里设了一座酒席,紫檀八仙桌,上头铺着锦绣桌围,摆了数个碟子,并一壶酒。那副官报告了一声:“闵小姐到了。”就听到靴声橐橐,紧接着眼前一亮,正是易连慎走进来。

易连慎看到他们两个,倒也并没有什么诧异之色,只是点了点头,说道:“坐吧。”

闵红玉不客气地坐下来,易连慎笑了笑,坐在主人位上,亲自执了酒壶在手里,又向潘健迟道:“潘副官也坐嘛!古代有赵匡胤千里送京娘,现如今有你潘副官千里送佳人,也真正是难得的义气。”

潘健迟并不做声,只是坐下来。易连慎说:“看到两位不远千里而来,实在令我觉得十分高兴。”他一边说就一边抬起头,叫了一声,“来呀!”

那副官便上前一步,“啪”行了个军礼,问:“二公子有何吩咐?”

“闵小姐远道而来,是位难得的稀客,你快去将我那三弟请来,替我来作个陪客。”

那副官应声而去,易连慎亲自替闵、潘二人斟上了酒,又替自己斟了一杯,说道:“这镇寒关僻处西北,实在比不得物华天宝的符远,没什么好吃好喝的,所以我也就只命人略备了些酒菜,还望两位不要嫌弃。”

潘健迟只不说话,只见易连慎端起杯子来,说道:“我先干为敬!”一仰头便将酒喝掉了。说话的工夫间,已经听见脚步声,正是那副官引了易连恺进来。

潘健迟自从上次遇刺事件之后,再也没见过易连恺,一见了他,忍不住十分意外。只见易连恺虽然穿着一件军装大衣,可是露出的手腕、脖子之上,尽皆是累累的伤痕,连同额头之上,更有一道深深的血痕,不知道是用什么刑具创伤,长不过寸许,却极深极阔,翻起两边赤红的皮肉,虽然已经结了痂不再流血,但是那伤口简直叫人不忍心看。他自从伤后本来就瘦,现在更是瘦得形销骨立,更兼身上脸上全都是伤,所以看上去简直形如鬼魅一般。站在那里摇摇欲坠,远远身上就透出一股血腥气和令人作呕的腐气——必是身上有哪处伤口已经感染化脓,他走一步身形便是一顿,原来在脚上还箍着脚铐,中间垂着又粗又重的铁链,沉甸甸绊在双足之间。这是重囚方才带的脚铐,因为铁链实在太重,磨得他脚踝之上鲜血淋漓,每走一步趔趄似的往前一拖,哪复有当初半分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模样。

潘健迟可忍不住了,站起来就叫了声:“公子爷!”

易连慎却轻轻搁下象牙筷子,说道:“潘副官,难得你对你家公子爷,倒真是有情有义。”

潘健迟一时僵立无语,倒是闵红玉幽幽叹了口气,说道:“二公子,他到底是你同胞手足,你把他折磨成这个样子,又是何必。”

易连慎一笑,拿起那锡壶来又替自己斟了一杯酒,说道:“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老大是傻子,被蒙在鼓里,打量我也是傻子不成。我知道那样东西被他藏起来了,他不交出来,我只好叫人去劝说他。他既然不肯说,那些去劝他的人,自然也忍不住想着法子让他说。只是难得我这三弟是个硬骨头,脾气也不好,我派去的人劝来劝去,无论如何他就是不肯说。所以才闹成今天这个样子。其实自家兄弟,他如果不为难我,我为什么要为难他呢?”

闵红玉似乎丝毫不为所动,神色自若地拈了一筷子木耳吃了,说道:“你要的东西其实并不在他身上。”

“我知道。”易连慎说,“我的人一逮着他,就把他里里外外搜了个遍,还真没有。”

“他是被大爷逐出符远的。”闵红玉淡淡地道,“东西自然是在大爷手里,你还指望他能带出来,再便宜了你?”

易连慎抚掌笑道:“红玉,你果然是个妙人。不枉我那三弟疼你。你虽然没跟他对过口供,也没机会跟他通过讯息,可是你说的跟他一模一样,就是一口咬定,那东西是在我那大哥手里头。”

闵红玉笑了笑,说道:“你不信就罢了,你当大爷是真傻子吗?他一个病人,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却把你们俩都赶出符远城,逼到这边陲之地来,你说这东西不是他拿了,还能是谁拿了?”

易连慎淡淡地道:“你这话哄别人倒罢了,咱们是一张床上睡过的人,你什么时候要翻身,什么时候要叹气我都知道,这点雕虫小技,少到我门前来班门弄斧。”

闵红玉听了这话,忍不住啐了他一口,说道:“好没正经!当着这些人的面,说这样的轻薄话。”

易连慎却哈哈一笑,说道:“你倒是个正经人,不过这里除了我之外,这两个男人你也睡过了,你做得轻薄事,我却说不得轻薄话吗?”

闵红玉神情微微一变,只听“哐啷”一声,却是易连恺将脚下的铁链一甩,径直在椅中坐下,拿起酒壶来,就替自己斟上了一杯酒。他手腕有伤,拿起酒壶就不停地抖着,那酒就从壶嘴里直洒出来,一杯倒有半杯洒了出来,潘健迟连忙接过壶去,替他满满倒上了一杯酒。易连恺面无表情,端起酒杯,却忽然朝潘健迟头上砸去。

潘健迟不闪不避,可是易连恺伤后无力,那酒杯也只是磕在潘健迟头上,溅了他一脸的酒汁而已。易连恺这一下子却是用尽了全力,踉跄着就伏在桌子上大咳起来,咳不过三五声,便呕出血来,显然内脏受了伤。潘健迟也不去管自己脸上的那些酒,见桌上放着手巾,就拿起来替易连恺去擦,易连恺推开他的手,骂道:“姓潘的,不用你这样假惺惺,你背信弃义,不得好死。”

潘健迟并没有答话,易连慎却笑道:“你少在这里挣命了,伤得这样重,再这么折腾,不得好死的就是你了。”

易连恺只是连声咳嗽,说不出话来。闵红玉望着地上易连恺方才吐出的那摊紫血,却笑了笑,说道:“二公子又何必如此,传出去也不好听。”

易连慎瞥了她一眼,问:“怎么,你心疼他?”

闵红玉道:“是啊,我就是心疼他,你信吗?”

易连慎放声大笑,说道:“我自然是信的。”稍顿了一顿,又道,“你要是真的心疼他,不如把那样东西交出来。我就让你带他走,从此后你们俩双宿双飞,过逍遥快活的日子。”

闵红玉冷笑道:“二公子糊涂了吧,我要是真有那样东西,自然过江去见慕容督军了,何必跑到这镇寒关来吃西北风?”

易连慎道:“你如果真没有那样东西,特特地跑到这镇寒关来干什么?难道是来替易连恺送终的吗?”

闵红玉嫣然一笑,说道:“没错,我就是来替他送终的。这个人跟我之间的事,你知道一半儿,还有你不知道的一半儿。你不知道我恨他恨得牙痒痒吧?我要是不亲眼看着他死,我这辈子也白活了。”

易连慎忍不住啧啧赞叹,转过脸去对易连恺道:“三弟,你看你惹下来的这些风流账,到底怎么样才能完劫?”

易连恺却是紧紧皱着眉头,一副痛苦极了的模样,并不多言语,两只眼睛盯着闵红玉,目光中满是深切的恨意,似乎就想用这目光,在她身上� �出两个透明窟窿似的。易连慎慢条斯理地喝了半盅酒,又挟了些菜来吃,说道:“东西在谁身上我不知道,可是呢,你们得把东西交出来。老三身上没东西,我知道。至于你们两个,我刚才命人去把你们俩的行李搜了搜,也没找见。虽然东西现在还没露面,可是你们这三个人都在这里,我也不急。老三,你不会那样糊涂,把东西交给三弟妹了吧?”

易连恺直到此时方才一笑,他这一笑牵动伤处,旋即蹙眉。可是花厅里悬着玻璃大吊灯,照见分明,他这一笑,依稀还有昔日走马章台贵公子的气度与俊朗。他说道:“老二,你觉得我会把东西交给秦桑?”

“我也觉得你不会。”易连慎十分淡定地说,“你明知道那是个祸根,你要是把东西给她了,就会替她招来杀身之祸,所以你不会把东西给她。”

易连恺点点头,说道:“知我者莫如二哥。”

易连慎展颜一笑,说:“自家兄弟,何必这样夸我。”

他们这样说着话,仿佛还是在符远城中,督军府里,亲密无间同胞手足。闵红玉看着易连恺拿着筷子的手在发抖,不禁注目他手腕上的割伤,虽然用绷带缠了起来,可是显然血水浸透多日,那绷带早已经成了黑色。易连慎看她注意易连恺的手伤,便笑着说:“我这位三弟深藏不露,其实枪法是非常好的,不仅可以左右开弓,而且他左手开枪甚至比右手还准,双枪连击可以百步穿杨,你知道吗?”

闵红玉不动声色,道:“公子爷枪法确实不错。”

“可惜他从此后开不了枪啦!”易连慎拿着筷子,遥遥点了点,“他的左手手筋,右手手

筋,都被割断了,虽然我叫了大夫重新替他缝好,可是他如今连酒杯都端不稳,更别说以后拿枪了。”

他在谈笑之间说出这番话来,饶是潘健迟性情刚毅,也忍不住神色微变,终于忍不住,站起来大声道:“易连慎,你怎么忒得歹毒?”

“歹毒?”易连慎眼皮微微下垂,嘴角似含着一缕笑意,“你见过玩蛇的人吗?他们要么比蛇还要毒,要么就被蛇毒死。要说到歹毒,我这亲弟弟倒也不比我差呢……你们知道我那大哥是怎么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府里人都说是我害了我大哥,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连父亲大人,我的亲爹,都疑惑是不是我不顾兄弟之情,竟然做出那样灭绝人伦的事情。所以老头子一直回护着他,把他搁在昌邺,总提防着我一把,甚至还打算解掉我的兵权,让他回来带兵。其实这样天大的冤枉,我能向谁说去?那年我这三弟才十一岁,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做出谋害长兄这样的事情来,谁也不会信吧?”

易连恺此时方才冷冷看了易连慎一眼,说道:“你知道我在马镫上做了手脚,却也没告诉老大,你还不是巴不得他死。”

易连慎摇头叹气:“三弟,光一个镫子,顶多让老大摔个趔趄,哪能就让他瘫在床上十几年不能动弹。”

易连恺淡淡地道:“所以多谢二哥当年暗中助我一臂之力。”

易连慎又叹了一声,说:“我知道你心里不以为然,以为我和他是一母同胞,我何必要做这样的事情。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老大自幼聪明好学,老头子常常说他是‘吾家白额驹’,而三弟你,虽然从小就闷不做声,可是老头子真心疼你,处处替你打算周致,瞒得了别人,瞒得了我吗?我比老大迟生了两年,爹不疼,娘不爱,自己要是再不找点出路,这家里可没我容身之地了。你还记不记得,一直住在咱们府东花园边小跨院里的六叔,他可也是老头子的亲弟弟。想不起来了吧,只怕我不提,你早忘了这六叔长什么样了,那六叔的日子过的,比咱们家管家下人还不如。你以为他不如老头子吗,要说雄韬伟略,他也一肚子文章;要说文武双全,他也骑得马打得枪。可就是因为他又有才,又会打仗,老头子愣是将他从前线诓回来,跟软禁似的糊弄了他这么多年。你以为老头子傻呢,他把六叔圈起来,明明是在替老大留后路。所以我知道老大一旦坐上老头子那位置,没准儿头一个就对付我。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哈哈,防自己兄弟,比防贼还厉害呢。”

易连恺淡淡地道:“你也不用多说,我要是得势,也是第一个就杀你,所以你现在这般折辱我,也是应该。只不过兄弟一场,你不肯给我个痛快,实在是太婆婆妈妈。”

易连慎冷笑道:“这你就得怪老头子,谁让他将东西交给了你?你要不肯把东西交出来,我只好想方设法撬开你的嘴。”

易连恺忽然转过脸来,对着闵红玉一笑,说道:“我知道现在东西在你手里,你给老二就是了,省得他零零碎碎给我罪受。”

闵红玉嫣然一笑,说道:“别说东西不在我这里,就算东西在我这里,我也不能拿出来换你这条命啊!”

易连恺再不理会。反倒是易连慎十分可乐似的,笑着说:“如果不拿来换他的命,你想要换什么?”

闵红玉叹了口气:“说了不在我这里,你便是用一座金山来换,我也拿不出来啊!”

易连慎道:“你想要金山还不容易,只要你肯把东西交出来,你要金条也好,要银元也好,随便你开价。”

闵红玉轻轻一笑,又拈了些菜吃了,说:“虽然东西不在我这里,可是关于它的下落,我也略知一二。只是这可不是什么寻常东西,而是易家老爷子留的一条后路。可以借雄师十万,可以号令江左,可以让慕容督军都甘为驱使,你说这样东西,是值十万白银,还是十万黄金?”

易连慎嗤笑一声,说:“在你手里就不值半个角子。”

闵红玉说道:“既然不值半个角子,那你又何必这样咄咄逼人,非得把这东西搜出来?”

易连慎冷笑一声,说:“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自己自投罗网,可别怪我不客气。”

闵红玉道:“二公子,您别吓唬我呀,我这个人胆子小,经不得吓唬。我一个弱女子,您要是把对付三公子的那些酷刑用一半在我身上,我估计就熬不住了。所以来之前我就打定了个主意,只要您一动手,我就吃颗小糖丸。那丸子是俄国人弄出来的,据说入口气绝。我这样死了也罢了,您要想找那样东西的下落,可就比登天还难了。”

易连慎早就猜到闵红玉既然敢来,必是将东西藏在了别处,所以他冷然半晌,哈哈一笑:“你年纪轻轻,如花似玉,死了多可惜。”

闵红玉幽幽地说道:“我也不想死啊,可是二公子您如果真的要施以刑求,我自认是熬不住刑的,还不如立时死了痛快。”

易连慎淡淡地道:“那么你到底要什么,才肯把东西交出来?”

闵红玉说道:“二公子说话爽快,我也就不绕圈子了,我就要他。”说着伸手一指,指的正是易连恺。

易连慎哈哈大笑,对易连恺道:“三弟啊三弟,我真是服了你,你落到今天这步田地,竟然还有女人舍命来救你。你到底是太招人待见呢,还是太不招人待见?”

易连恺冷笑一声:“你以为东西真的在她那里?你以为她真的想带我走?”

易连慎含笑道:“你别这样说啊,为什么你就不相信她呢?”

易连恺道:“她倘若真心喜欢过我一天,我都会相信她,可惜她从来不曾喜欢过我。”

易连慎问:“那她喜欢的是谁?”

易连恺冷笑一声:“你们两个唱戏也唱够了,哪怕今天拜堂成亲呢,我也道一声恭喜。东西在哪里我是肯定不会说的,要杀要剐由你们就是了。”说完他站起来,道,“我回牢房里去了,几位慢用!”

他一站起来,脚上的铁链就“咣啷”一响,易连慎沉着脸并不说话,潘健迟却道:“二公子,我也去牢里服侍公子爷,麻烦你行个方便。”

易连慎冷哼一声,说道:“你还真是忠心耿耿,你爱去就去,不过我可告诉你,那是死牢,进去了别想活着出来。”

潘健迟站起来,掸了掸衣服下摆上适才被泼的酒水,淡淡地道:“潘某既然来了,就没想过要活着出去。”说完走到易连恺身边,搀扶着他向外走去。

说是死牢,其实也没想像中的可怖,不过是一座小院子,看守严密,窗上装了铁栅,连门都是特制的,四角包着铁皮,他们一走进去,门就“咣当”一声被关上了。潘健迟环顾四周,只见屋子里倒也整洁,火炕占去了半边屋子,炕上放着被褥之物,虽不华丽,但也干净。他扶着易连恺在炕上坐下,易连恺却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他虽然手上无力,但潘健迟不闪不避,所以“啪”一声,终是打了清脆的一记耳光。

易连恺似乎压抑着什么怒气,说道:“谁叫你来的?你为什么不去昌邺?”

潘健迟顿了一顿,才说:“上不了船。”

“上不了船你为什么不想办法?难道让她一个人孤身上船?上不了船你就到这里来送死?”

“我不是来送死的。”潘健迟道,“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有办法,我要救你出去。”

“别做梦了!”

潘健迟环顾四周,从小窗里便可看到院中警戒森严,实无办法可想,况且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他蹲下来看了看易连恺脚踝上的伤,想了想,突然解开棉衣扣子,撕破自己衬衣的衣襟,要将那脚铐缠起来,这样一来,那铁铐就不会再磨伤脚踝了,易连恺看他蹲在那里,一点点小心地用布条缠着铁铐,忍不住冷笑:“愚蠢!”

潘健迟直起身子来,说道:“我也不是来救你,我只是来还一个人情。我欠了秦桑,所以不能让你死了。”

易连恺一脚就踹在他的心窝上,将潘健迟直踹得一个趔趄,易连恺咬牙切齿道:“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当初没一枪崩了你,让你多活了这一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

潘健迟却轻松地笑了笑:“公子爷,少费些力气吧,养好伤再说。”

虽然他对易连恺执礼甚恭,可是易连恺脾气暴躁,更兼被关在此处,愈发戾气十足。所以不是打就是骂,百般折辱,潘健迟却似乎丝毫不介意。

这日狱卒送了饭菜来,易连恺又破口大骂,举手就将整碗热汤砸在潘健迟身上,幸好冬天穿衣甚厚,并没有烫着,不过汤菜淋漓一身,也十分狼藉不堪。潘健迟只将菜叶掸了掸,浑若无事去替易连恺添饭,易连恺却连碗都砸了,又将他臭骂了一顿。那狱卒忙收拾了碎碗,不一会儿重新送了饭菜来,这次却是一套精致的银餐具,那狱卒道:“二公子说了,公子爷只管发脾气,所以给您换了这银的,一是砸不坏,二是万一有歹人在饮食中下毒,您也瞧得出来。”

易连恺冷笑了一声,那狱卒却对潘健迟道:“潘副官,二公子说了,他这位三弟素来脾气不好,苦了潘副官了,好在潘副官也知道三公子的脾气,必不会见怪。还有,叫我带潘副官去洗澡换件衣服,大冷天的别冻病了,又将病气过给三公子就不好了。”

潘健迟被那狱卒带出去,却仍旧送到他刚来那晚住的屋子里,只是不见了闵红玉。他也并不多问,洗澡更衣,刚刚收拾清爽出来,只见外面坐着一个人,正是易连慎。

他见到易连慎,似乎没有任何意外,淡淡地道了声:“二公子。”

易连慎取出银烟盒来,抽了一支香烟,在桌子上慢慢顿了顿,却不急着点火,说道:“潘先生,我一直觉得你是个聪明人,所以我也一直没闹明白,你怎么会来蹚这混水。”

潘健迟道:“二公子有话请直说,不用绕弯子。”

“好。”易连慎慢慢抬起头来,盯着他的眼睛,“东西在哪里?”

“我不知道。”潘健迟说,“不管你信不信,我是真的不知道。”

易连慎微微一笑:“潘先生,你我曾经达成过协议。我安排一场刺杀,你舍命去救易连恺,一旦事成,他定然能对你十分信任。当初你将这个计划说得天花乱坠,现在你却对我说,你不知道?”

“伤后我没能再见过易连恺,而且他对我也不是完全的信任。他知道我和秦桑有旧情,他以为我会去昌邺,我现在突然来了这里,所以他生了疑心。”

“其实我也有疑心。”易连慎微微向前倾身,“你是他的副官,你跟我三弟妹有旧缘,按理说你应该帮着他,为什么你却要和我合作呢?”

“夺妻之恨。”

易连慎忽地一笑:“你拿这种话诓诓别人倒也罢了,诓我,就免了吧。说吧,你到底是哪一派的人。李重年?姜双喜?还是慕容宸?”

潘健迟坦然道:“那我也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哪一派的人都不是,我们希望,重新立宪,选举合法政府,取缔现在的军政主义。”

易连慎恍然大悟:“原来你是革命党。”

“所以,二公子,我愿意与你合作。李重年势大,他硬攻下符远,便可通电独立,割据一方。但如果二公子您拿到那样东西,自然就可以消除李重年,不过我希望,如果我帮您拿到您想要的东西,您要支持我们重新立宪。”

“没有问题。”易连慎十分轻松地说,“我跟老头子们不同,我个人是最赞成取缔军政,重新立宪,恢复内阁选举。”

潘健迟点了点头:“如此,我必全力以赴,襄助二公子。”

“可是他都不相信你,怎么会对你说实话。”

潘健迟微微笑了笑,说道:“二公子放心,东西肯定不在他身上。他临走之前,肯定把东西放在妥当的地方,所以他现在有恃无恐,任凭二公子动用酷刑,他也是不会说的。”

“那你有什么办法?”

“三公子平生所重,其实只有一个秦桑。如果我们可以挟制秦桑,不愁他不说。”

“可是现在秦桑只怕已经到了昌邺,高佩德素来对老头子忠心耿耿,未必会买我的账,老实把人交出来。这个闵红玉,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让她把秦桑带来,她竟然把秦桑送走,我要是不剥了她的皮,我也不姓易。”

潘健迟似乎稍稍意外,说道:“原来闵小姐也是二公子的人?”

易连慎“哼”了一声,说道:“她算什么我的人,我把她放到老三身边,原来指望着她能成一步好棋,结果她反倒跟老三沆瀣一气。尽做些吃里爬外的事情,这贱人,我迟早一枪崩了她。你说,东西会不会在她那里?”

潘健迟想了想,说道:“我知道她拿过秦桑一样东西,但不知道那样东西是不是。”

易连慎摇了摇头,说道:“东西绝不会交给秦桑,老三的性子我知道,他越是待见秦桑,越不会把东西给她,怕给她招祸。我这个三弟,为人精细聪明,就是有点太痴心。连老大都知道押住秦桑要挟他,所以他不会把东西给秦桑。”

“那就还有个法子,叫高佩德拿秦桑来换易连恺,高帅深受易帅之恩,必然肯答应交换。到时候只要秦桑在二公子手里,若有所命,三公子不敢不从。”

“你不是与秦桑有旧?”易连慎笑了笑,“怎么出这样的主意,岂不是半分怜香惜玉之心都没有?”

潘健迟道:“大丈夫行事,哪能讲究儿女私情。为了大局着想,只好牺牲她了。”

易连慎望着他半晌,见他神色坦然,才说道:“你们这些人,真是让我闹不懂。”他又摇摇头,说,“你这主意无趣,易连恺如果真不想活了,谁也拦不住他,只怕还没有换,他就已经死了。”

潘健迟微微一笑:“计若是用得巧,也不怕易连恺不中圈套。再说高帅所重,唯有易连恺,秦桑对其来说,实在是无足轻重。况且高帅乃是大帅多年的旧部,如果二公子以诚相待,说不定他反而会抛弃成见,助二公子一臂之力。”

“你有什么法子让高佩德肯帮着我?当初在符远城中,老父病危,他都不肯帮我,要不是慕容宸号称要过江南下,他说不定调兵就杀到符远来了。”易连慎说道,“这个老顽固,也不知道老三许了他什么好处,竟然让他忠心耿耿。要说他是父帅的旧部,我和老三的事情,他应该不偏不倚才对。”

潘健迟淡淡地道:“二公子,恕我说句不中听的话,只怕大帅还有什么手谕之类的东西曾经给过高帅,不然高帅也不至于这般厚此薄彼。二公子亦是大帅之子,又在军中多年,易连恺黄口小儿,虽多得高帅照拂,但谁都晓得,易连恺不是领军的将才。依照常理,二公子这般笼络,他就算不偏帮二公子,也会做出一碗水端平的样子。既然高帅执意与二公子为难,那肯定是因为大帅曾经有过吩咐,不教他与二公子交结往来。”

易连慎沉吟道:“这么一说,倒还有几分道理。要说老头子偏心老三,那也不是一件两件事情。不过事到如今,那样东西不找出来,我心里着实不踏实。”

潘健迟道:“易连恺如今是二公子的阶下囚,我倒有个主意,就是不知道二公子愿不愿意听一听我的拙见。”

易连慎含笑道:“你但说便是。”

潘健迟说道:“既然东西不在易连恺身上,二公子不妨来个‘捉放曹’,唱上一出将计就计的好戏。”

易连慎眯起眼睛,慢慢地道:“你是说……”

“要不放了三公子,怎么找得出那样要紧的东西?”潘健迟说道,“易连恺性格孤僻,天性多疑,并无一个实质上的亲信,不然也不会被大少爷轻而易举就得了计去。依在下愚见,东西定不会交给闵红玉。他这样的孤家寡人,最最狡兔三窟,万万放心不下将东西交给旁人,以我之见,东西既不会在闵姑娘手中,更不会在秦桑那里,二公子不妨将计就计,假意中计,让易连恺逃了去。他一旦脱身,必然会想法子取走那件要紧东西,二公子再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人赃并获,也非难事。再者,亦可以试一试闵红玉,东西到底在不在她那里,这般一试便知,亦算是一举两得。”

易连慎道:“你这主意不错,不过到底怎么样才叫‘捉放曹’?”

潘健迟便三言并作两语,将全盘计划托出,告诉易连慎。易连慎听后,只是沉吟不语,并不置可否。潘健迟见他如此,便问道:“二公子不相信我?”

“一个连自己所爱之人都可以出卖的人,我当然不相信。”易连慎淡淡地说,“姓潘的,你演戏演过了头,回去牢里好好待着吧。”

潘健迟再不多说,知道说也无用。转身推开门,跟着卫兵仍旧回到牢里,进门才发现,闵红玉竟然也在屋子里,只不过她远远站在炕前,眼睛红红的,倒似哭过一般。潘健迟虽然与她相交不久,却知道她性情坚韧,是轻易不会哭泣的那种女子,不由微觉诧异。他看见易连恺和衣睡在炕上,双目微闭,呼吸急促——因为受了极重的内伤,所以他每次呼吸,都是这样吃力,也不知道睡着了没有。

于是潘健迟便向闵红玉微微点一点头,问:“闵小姐,你怎么来啦?”

闵红玉将足一顿,说道:“你愿意死在这里,就死在这里吧。我拿那东西换十万银元,下半辈子哪怕挥金如土,也尽够我过的了。”

易连恺似乎恍然未闻,潘健迟也不多说,闵红玉咬一咬牙,向潘健迟道:“他是不想活了,你跟不跟我走?”

潘健迟只作不解:“走到哪里去?”

“我原本是打算我们三个人全身而退,看来是不成啦。”闵红玉镇定了些,抽出手绢拭了拭眼角,说道,“他既然不想活了,你跟我远走高飞吧。”

潘健迟说道:“这里四面高墙,如何能远走高飞?”

闵红玉道:“我与易连慎谈妥了,他放我们俩走,等我们到了安全的地方,我就将东西放在哪里告诉他。”

“蠢物!”睡在那里的易连恺终于开口,声音低沉无力,却十分清楚。闵红玉笑了笑:“你以为我做不到吗?我到了外国使馆,就拍电报给他,告诉他去哪里取。”

潘健迟道:“易连慎不会信你。”

“可是他把我们关在这里,也照样拿不到东西。眼看李重年攻入符远,他要再不行动,可就来不及了。”

易连恺闭着眼睛,似睡非睡,并不说话,似乎对他身边二人之语丝毫不放在心上。闵红玉看到他这般模样,不由得心中恼怒,顿足道:“你便睡死在这里好了!”转身向窗外大声道,“来人啊!”

只听脚步声响,不一会儿便出现一个狱卒,说是狱卒,自然仍旧是寻常卫兵打扮,站在那里恭敬地问:“闵小姐有什么吩咐?”闵红玉说道:“我肚子饿了,开一桌上好的宴席来。”

那卫兵问:“是送到小姐房里去吗?”

闵红玉说道:“就送到这里来。”

那卫兵答应了一声自去了,过了半个钟头的样子,果然又折返回来。这次来的时候后头跟着两个厨子模样的人,手里提着提盒之物,那卫兵便将中间的炕桌上铺上桌布,两个厨子打开提盒,将一样样的冷热菜肴摆出来,除了四个凉碟,四样干果之外,还有好几样热菜,并一大碗高丽参炖的鸡汤。那卫兵道:“厨房说,还有鱼翅因为要红烧的缘故,所以过一会儿才能送过来。请小姐先吃着。”

闵红玉点一点头,那厨子安下牙箸,轻巧地搁在一只白瓷筷架上,这才拿着空提盒退下去。

闵红玉也不客气,先拿碗盛了一碗汤,说道:“先吃,吃饱了咱们再从长计议。”

潘健迟见她这般做派,倒也不奇怪,虽然与她相识并不久,但知道她就是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只见她推了推易连恺,说道:“真这般做作不成?你要不好好吃饱饭,哪里有力气跟你那二哥斗智斗勇?”

易连恺并不理她,仍旧脸朝着内里,似乎是睡着了。闵红玉见他这样子,便“哼”了一声,拿起勺子来,自己尝了一口那鸡汤,说道:“这个真不错。”又招呼潘健迟,“潘副官,听说他中午把饭菜都砸了,害你也饿肚子,坐下来吃点东西垫垫饥。”

潘健迟犹未答话,闵红玉已经落筷如风,将所有的菜肴都夹着尝了一遍,说道:“好了,我都先吃了,哪怕有毒呢,也先毒死我。”

潘健迟见她这样子,方才慢慢说道:“二公子不会下毒的。”

闵红玉拿筷子点住一盘肴肉,含笑道:“是啊,就算他要下毒,只怕也只想毒死我一个呢。”

她言笑晏晏,似乎不再生气,一边说话,一边喝汤。又过了一会儿,厨房送了鱼翅来,闵红玉倒了一碟醋,又挟了鱼翅浸了,赞道:“这里的红烧翅做得真真不错,不过就是泡发的时间不够,还有点欠火候。”

她一边说一边吃,可是易、潘二人都不答话。闵红玉最后推开碗碟,说道:“我可吃饱了。”

潘健迟略略苦笑,而易连恺仍旧一动不动睡在那里,似乎对身边事浑然不觉。闵红玉见他始终无动于衷,不由得气恼,说道:“你这个人简直太不识时务了,如今身陷囹圄,除了我之外,哪里有人会来救你?”

易连恺此时方才“哼”了一声,连眼睛都懒得睁开,却慢慢说道:“你哪里是来救人,分明是来害人。”

闵红玉见他肯搭腔,终于不再默不做声,便已经十分欣喜,说道:“自然是来救你的,不信你问潘副官。”

易连恺说了这么一句话,却再也不搭理她。闵红玉想尽千方百计,仍旧得不到他只言片语,只得悻悻而去。

她离去之后,狱卒进来收拾桌子,潘健迟坐在炕上,见他们仍旧用食盒将家什装了出去,收拾整齐了,重新将门锁上。听到门上锁的声音,潘健迟一动未动,而易连恺亦睡在那里,呼吸均匀,似乎是睡着了。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潘健迟跳下炕去,往屋外张望,只见院中卫兵走动,巡逻的甚是森严,可是大约易连恺被关押了多日,抑或易连慎有过严令,所以亦没有人往这屋内窗中多看一眼,只是认真巡防而已。

潘健迟轻轻咳嗽了一声,易连恺眼珠微微一动,可是并没有睁开眼睛。潘健迟又轻声叫了声“三公子”。易连恺仍旧不为之所动,潘健迟心下甚急,将适才藏起的东西慢慢推到易连恺手边,易连恺手指一颤,忽然就睁了双眼。嘴唇似乎都未尝翕动,声音更是低不可闻:“哪里来的?”

潘健迟只说:“刚才。”

易连恺这才明白适才闵红玉那场做派,原来是为着要将此物趁人不备交给潘健迟。他看了眼那黑沉沉的枪膛,摇了摇头,说道:“这女人。”

潘健迟不知他是何意,只装作想要休息,也在炕边躺下,正躺在易连恺对面,压低了声音道:“公子爷,咱们想法子闯出去吧。困在这里是个死,闯出去说不定能有一分胜算。”

易连恺并不搭话,只将那支小小的驳壳枪往他手边一推,潘健迟心中焦急,说道:“公子爷,事不宜迟。再不走易连慎不知道还有什么酷刑,咱们走吧。”

易连恺仍旧不语,潘健迟低语:“公子爷旁的不想,只想一想少奶奶,她还在等着您。”

易连恺这才看了他一眼,淡淡地道:“走不了。”

潘健迟低声道:“不试怎么知道?咱们将门骗开,就此闯出去,这院子里的地势我进来的时候留心察看过,虽然墙高,但是易连慎住的地方,离这里隔了好几层,等他们冲过来,咱们说不定到了后门。”

易连恺仍旧不语,潘健迟道:“公子爷素来果毅决断,为何如今犹豫不决?”

易连恺仍旧不语,潘健迟不由得急了:“公子爷,再不走可真的走不了了。”

易连恺哼了一声,似乎伤口疼痛。潘健迟不由分说,大声叫道:“快来人啊!公子爷晕过去了!”他连叫了两声,只见外面脚步声匆忙,涌进来三个人,为首的正是适才送饭来的狱卒,那人见易连恺睡在炕上一动不动,以为他真的晕过去了,于是抢上来查看。

他刚刚走到炕边,还没俯下身去,只觉腰上一硬,错愕间不由得一愣,就这么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易连恺已经一跃而起,举起手中镣铐,狠狠往他头上砸去。那镣铐全是铸铁所制,十分沉重,这下子顿时血流满面,“咕咚”一声就倒在了地上。而另两名士兵还未及呼喊,潘健迟抬起手来,“砰砰”两枪,一枪一个撂倒。易连恺抓起那两人手中的两杆长枪,潘健迟拿了狱卒的另一杆毛瑟枪,拉开虚掩的门,抢先闯了出去。

外面院中巡逻的卫兵听到枪声,早知道不妙,纷纷朝这边奔过来。但潘健迟枪法精妙,一枪一个点射,冲在前面的数人倒毙,其余的人顿时生了怯意,四散开来寻找掩体。

潘健迟知道易连恺双腕皆伤,无法端枪瞄准,所以率先冲在前头。两个人隐身在廊柱之后,他手枪中的子弹已经用尽,便回手别在腰间,端起长枪拉好枪栓,向易连恺丢了个眼色。

易连恺虽然从来没有与他配合过,但却难得立时就明白他的意思。他虽然双腕无力,开枪不准,可是端起枪来胡乱射击,只惊得余下的卫兵大气也不敢出,只听弹壳飞溅,“嘣嘣”乱响,不停地落在地上。

潘健迟在他开枪的时候,早就就地一个滚儿,翻到了走廊的另一边,借着柱子的掩护,一枪一个,又打死了好几个人。他枪法精准,余下还有两个人噤若寒蝉,抱头缩在窗后,却是再也不敢冒险探身出来开枪。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易连恺已经抓住机会冲过去。潘健迟一枪击碎了院门上的锁,和易连恺一起直闯了出去。

他们两个刚刚出院门,只担心遇上大队的卫兵,结果方走了几步路,忽然听见西北角一片喧哗,有人大叫“弹药库失火啦”!只见檐头浓烟滚滚,不停地有稀疏的枪声响起,向西一望,一大片黑沉沉的屋宇都被烟雾笼罩起来。火势看起来不小,他们这样闯出来也没遇见多少人,想必其他人都去弹药库救火了,而纵然有人听到这边枪响,也不及过来察看。

他们趁乱一直向后走,走廊里偶尔遇见几个卫兵,都被潘健迟一枪一个撂倒,反拣了不少枪支弹药。这里都是易连慎带出来的亲随,装配齐全,武器精良。潘健迟背了好几条枪,更挂了几条子弹袋,而易连恺只拣了两条枪,十分沉着地跟在他身后。

潘健迟虽然不清楚院中地形,但知道这种宅院,往后去一定会有后门,所以与易连恺一起穿过重重院落。且战且走。刚到后院附近,忽然听到“砰”一声巨响,震得地面似乎也震了几震,那屋子外面装的玻璃窗子“咣啷啷”乱响,而屋顶上的瓦掉下来好几块,“噼里啪啦”砸在地上,甚是令人心惊。潘健迟知道必然是弹药库爆炸了,他不知道那弹药库存了有多少子弹火药,想必这样的爆炸还会有多次,所以更不迟疑,只是催促易连恺:“快走。”

易连恺看见西北面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似乎连房子都塌了好几间,却略一沉吟,问道:“是闵红玉吗?”

潘健迟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他们俩都只怕夜长梦多,所以径直用枪轰开后院的铁锁,潘健迟匆匆向外一望,见巷中无人,便推门回身向易连恺招了招手。

时近黄昏,城中听得枪声爆炸声,早就商铺上板,行人断绝。这里本来就是军事重镇,更兼连年战事,所以老百姓养就一种谨小慎微的习惯,一听到枪声就关门闭户,锁家不出。所以他们一直穿过巷子,只见街头空荡荡的,并无一人一车。

潘健迟心中焦急,知道镇寒关地方狭小,又处于两山山隘之间,若是易连慎回过神来紧闭关门,他们困在城中,便是插翅难飞,所以眼下之计,唯有闯出关去。可是街头并无一马一车,怎么样闯关,可真是一筹莫展。正在寻思的时候,易连恺突然咳嗽一声,身子微晃。他本来端着长枪,幸好长枪拄地,才没有跌倒。潘健迟连忙扶了他一把,只见易连恺一手捂着嘴,却勉力摇了摇头,似乎在示意自己没事。潘健迟知道他身上有伤,料想他跟着自己这样闯出来,已经精疲力尽。他心下焦急,想着要到何处去寻个车马才好,正这样盘算着,忽然听到汽车喇叭一响,看着一辆军用的吉普车,飞一般地朝着他们冲过� ��。

潘健迟以为是易连慎的下属,所以一手搀着易连恺,另一只手将枪一顿,“咔嚓”一声子弹上膛,便要隔着挡风玻璃击毙开车的人,将车夺过来。那车子直冲过来,速度似乎一点儿也没减,仿佛想将他们撞死在当地。潘健迟单手端枪不稳,所以眼见着车子直冲过来亦不慌张,只待更近一点便开枪射击。只见车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得几乎连开车人的脸都快要看清楚了。那开车的人却突然刹车,只听轮胎“吱”地一响,已经硬生生将汽车停下来。那人探身出来,叫道:“快上来!”

竟然是闵红玉。她穿了一身易连慎军中的服装,潘健迟几乎没能认出来。直到听到她的声音,才怔了一下。闵红玉跳下车来,将他们扔在地上的一杆枪拾起来,潘健迟连忙扶了易连恺上车,闵红玉随手将那杆枪放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然后发动车子,将汽车掉转了一个方向,直接向城门关开去。

潘健迟见她开车的动作十分流利,不由得道:“你竟然会开车?”想想这句话似乎十分不敬,便又添了一句,“你怎么来啦?”

闵红玉笑了一声,说道:“只为一点慈悲心,未见公子到来临。”因为这出京戏大红大紫,这句唱词更是家喻户晓,虽然潘健迟不怎么看戏,也知道这是《能仁寺》中的唱段,原是十三妹见安公子被诳去黑风岗,所以急急追上去,想要救他一命的唱词。此时潘健迟听她还有心思唱戏,料必她是胸有成竹,于是说道:“你今天大展手脚,倒真是做得十三妹。”

闵红玉笑道:“得啦,出得城去才算是事成了一半,还有一半,得咱们三人尽行走脱了,才算是真成了呢。”

她驾驶着汽车直奔城关,远远看到关隘前置的铁蒺藜,便略减了车速。将车窗上的玻璃摇下一半,伸出手来挥着一个绿色的派司,远远就冲着那哨卡的卫兵嚷:“快快开卡!城中混进来奸细放火,我奉司令之命令,出城去求助友军!”

那关卡上的哨兵早就听到弹药库爆炸之声,更兼看到城防司令部的屋子冒出滚滚浓烟。所以再不疑心有他,立时就搬开了铁蒺藜,放他们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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