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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无罪推定

所有人都在等待高文宣布结果。

他的目光滑过邓尼斯主教因焦虑而略有狰狞的脸,滑过镇定自若的布莱恩.里斯和绷紧了下颚线的科林.罗素,最后定格在哈克那张哀愁而焦虑的面孔,相比不久之前,他仿佛苍老了十岁。

在无助中,他等待了几近一个月。现在他只能祈求上帝给予一个公正的答复,不至于让他的生命滑落绝望的深渊。

这法庭之中,一切都是寂静的,没有人敢大声呼吸,更别提低声交谈。就连哈克的妻子都止住了啜泣,睁大双眼望着高文,泪水无声地滑落。

“邓尼斯主教的证词无效。”高文说:“请其他证人作证。”

科林.罗素暗暗吐出一口气,差点不顾仪态地靠在了椅背上,想起这点又迅速弹起。这官司还有得打,如果刚刚高文宣布邓尼斯主教的证词有效,恐怕哈克立刻得被推出去绞死。

辩护的难度在于哈克与邓尼斯主教巨大的阶级差,由于后者神职人员的身份,他说出的话几乎就是圣谕,毕竟众所周知,神父就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人。在不少地区,神职人员的话语不容置疑。

在这一个月,科林.罗素跑遍了整个果园,想要找到当初在场的人作证。但所有人都推说没有看到,或许并不是真的没有看清,只是出于畏惧,并不想被卷进事端罢了。最后还是高文拎了一个吓坏了的管事和一个可怜的医生到他这里,帮忙作证。

那个管事一直颤抖着,重复说他看得一清二楚,哈克的脚根本没有离地。

唔,这倒让科林开始怀疑他是否被高文屈打成招,或者被用生命或家人威胁了。

至于通过拜访邓尼斯主教获得证词,自然也劳烦高文帮他大开方便之门,不然以他的身份,邓尼斯主教完全可以闭门不见。

为什么不让布莱恩.里斯担任哈克的辩护人呢?科林也曾这样问过高文。科林当然知道高文在心中偏向哈克,不然也没必要为他雇公共律师。那为什么不把他和布莱恩.里斯的角色换过来呢?这样的安排对胜利更有帮助。他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也问了出来。但高文看着他,哑然失笑:

“如果我让里斯担任哈克的律师,邓尼斯主教就不会放心地对我们说出供词了。”

看来高文这是准备曲线救国,科林想。一位主教加上名律师的组合,在对上一个普通自由民和一个第一次上庭的新手,邓尼斯主教自然会认为他胜券在握。

但是,科林也不是没有赢的可能。一方面,法官高文伯爵站在他们这一方,另一方面,他手上还有另一件武器——

罗马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又称“有疑,当有利于被告人之利益”原则,当面对有疑问的案件,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

在被告人还处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时,应避免将他视作有罪之人。在法庭审判中,公诉人负有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者无罪的义务。而当公诉人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经过庭审和补充性调查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就只能判定被告人无罪。

令科林庆幸的是,这里是格拉摩根,喜爱古希腊罗马文化的老高文伯爵对比武审判*(1)和水浸火灼等“神明的考验”*(2)持不看好态度,虽未明言禁止,但在近二三十年伯爵领内都未出现相关案例。这样的审判方式对法律有碍之处在于,法庭把举证责任转移到了被告人身上,被告人需要力证自己无罪,而水浸火灼等方式更是施行酷刑的借口。

也就是说,科林只要避免让公诉人布莱恩.里斯找到任何哈克的错处就好。

他这一方的第一位证人是哈克的同事,也是另一位管事。在庭上,这人用颤抖的双手向上帝发誓,管事哈克是个虔诚人,每个礼拜至少上两次教堂祈祷。他对神与邓尼斯主教的尊敬与忠实都是毋庸置疑的,不可能有任何加害主教的心思。

并且,证人说自己听见了管事和邓尼斯的争吵,并表示这更像是邓尼斯主教单方面的斥责,哈克一直保持着相当谦卑的态度,绝无突然伤人的可能。他也说,自己亲眼看到邓尼斯主教突然倒地,而哈克脚甚至都没有动一下。

“伯爵阁下,我反对将该证人的证词列入参考范围,他是哈克的同事,自然会对自己的朋友有所偏袒。我希望能请出我为邓尼斯主教伤势寻找的鉴定人,让他出庭进行陈述。”布莱恩.里斯说。

高文点头了。

那是一位医生,头发长及肩部,看起来有些油腻打结。特里斯坦对这位同行的水平很不看好,一个连个人卫生都无法保障的医生,又该怎么治病救人呢?

“……有自伤和他伤两种方式,但在邓尼斯主教……不可能是……”这位医生的声音很小,坐在后排的特里斯坦伸长了脖子也听不清。可观察科林.罗素与哈克两人的表情,这位医生说出的话明显是对他们这一方不利的。

“医生,请问您看过邓尼斯主教的伤口吗?”

“没有。”他回答:“主教身边的医护人员并不允许我将伤口拆开,说会导致骨头无法复原。”

“既然您连伤口都没有看过,那您又如何得知主教的伤口不可能是自伤所致?”科林接着追问。

“根据常理。”那位医生看起来有些烦躁了,看来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被质疑的人:“我从未听说过有人自己就能把自己弄骨折的。”

你没见过就不存在吗?大多数人都没见过上帝显灵,还不是对他信以为真?

“我们请出的另一位鉴定人认为,直接暴力导致的骨折,一般不会使断裂后的骨头呈扭转状态,不知道您是否同意?”

这句话的原句是,直接暴力导致的骨折,一般为开放性及粉碎性骨折,来源于特里斯坦在学生时代使用的参考书。*(3)但是中世纪的人无法理解什么事开放性及粉碎性骨折,特里斯坦只好帮助他们换了一种表述方式。

“不同意。”那位医生固执地摇了摇头。

“请问鉴定人,皮肤和骨头受到同等强度的钝力打击,皮肤的损伤是否一般比骨头更严重?”科林接着追问。

医生同样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两位鉴定人意见相悖,只能看法官采信哪一种说法。

而就在此时,布莱恩.里斯突然向高文示意,自己还有话说。

“既然这两位医生的意见不一致,我建议采取通过事实验证的方式。”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建议寻一条马腿,对两端施以扭力,观察在表皮上是否出现伤痕或破裂。”

法庭上的气氛出现了短时间的凝脂,所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要对这样惊世骇俗的方法说什么好。

特里斯坦也在心中默默推演。这显然是不可能成立的,首先,没有人的力气能拧断马腿。其次,邓尼斯主教腿骨因重力造成的伤害与在表皮上施加扭力并不相同,如果要从外部拧断,势必会伤害皮肤。再说了,马腿与人腿的结构和强韧度都大不相同,用于模拟必然会与事实产生较大的偏差。

很显然,科林.罗素也想到了这一层,当即表示反对。

“我想提醒一下里斯律师,马腿比人腿要健壮的多,马皮也要比人皮强韧,如果用马腿来模仿邓尼斯主教的腿,是不可能得出公正的结果。”

“那你的建议是?”高文问他。

“把马腿换成猪腿。”科林.罗素一本正经地说。

用马腿模拟听起来怪异,但还让人感觉尚可接受。现在科林.罗素提出用猪腿代替,再联想一下邓尼斯主教的体型和几首与猪相关的粗俗乡村小调,他想表达什么还不清楚?

这话引得众人哄笑起来,法庭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注释:(1)比武审判:如果两个上流社会人出现冲突,法律允许他们进行决斗,决斗结果被视为神明的意志,死者被认为是有罪之人,人神共愤。

(2)所谓“神明的考验”,是指把犯人放进火里或者水中,如果能不被灼伤或烧死、淹死就视为无罪。

(3)这本书是赵定麟教授的,具体书名没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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