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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献给所有人的舞曲

第二段,声音突然变了。

“弯弯的河水从天上来

流向那万紫千红一片海

火辣辣的歌谣是我们的期待

一路边走边唱才是最自在!”

宁雨汐:“哎,这才是乐云的声音吧,不过也有变化。”

张星盛:“乐云在模仿女声,而且选了最难模仿的一种。”

男歌手模仿女声,其实是很多的,只不过能模仿到极限的很少。

但,绝大部分人模仿的,都是柔弱的女声。

没有谁去模仿女声粗狂草原风格的唱法。

这怎么模仿?

一个男的,去模仿一个女的模仿男的的声音。

这套娃套的。

唱出来岂不是,拦个男的女的折磨?

王玉玲:“乐云本人的歌喉非常好,而且对于假声混声可以说是驾轻就熟,才能做到这一点。”

“我估计,没几个人能做到。”

“这家伙,请一个女歌手配合不好吗,为什么要一个人唱男女两部分,赤裸裸的炫技。”

乐云正在唱歌,要不然一定回答:请人唱,多贵啊!

然而,摄像师根本没工夫拍四个评委。

摄像师正在疯狂抓拍观众。

五百个观众,不分年龄段,全都在抖。

有的摇头晃脑。

有的腿抖起来自己的手都摁不住。

有的人,干脆跳起来了。

这感染力,这么强吗?

很快,有人就发现了,这首歌的歌词不断的重复。

但是重复道第二遍的时候,节奏变快了。

每一句压缩了两个拍子。

这是物理性刺激,刺激着有的没有动起来的人,都摇起来了。

这种魔力,是从编曲上带来的。

到了第三遍时,四个评委在台上,摇了起来。

腿左右摆,头上下点。

魔性极了。

这首歌的歌词十分长,但是歌本身并不长,只有四分钟。

而且还有一段很长的间奏,甚至还有rap。

奇奇怪怪的组合,达成了让人忍不住想要跳起来的感觉。

又不是那种酒吧那种跳起来。

单纯就是人灵魂深处想要摇摆的那种冲动。

rap部分结束时,乐云高举话筒:“还有一遍,跟我来!”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

全场大合唱又开始了……

最后乐云干净利落:“最美的姿态!”

收音,乐云深吸一口气,歌词太多了,谁说曾毅白分钱的,明明唱了好多句!

王大同转头看了一眼观众,转过头来,低声:“完了,观众可能已经忘了前五个人唱的什么了。”

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是一句话在不断的重复。

“留下来!”

“留下来!”

“留下来!”

凸(艹皿艹)

乐云在台上,仿佛嗨了一样,其实全是演的,手握话筒,高呼:“这首歌送给所有人,只要是我唱的版本,任何人都可以免费听免费放,免费用作任何用途!”

张星盛挑眉:“你认真的吗?”

乐云:“但,不允许任何人翻唱,这首歌是我送给所有人的礼物,不能变成别人的礼物。”

现场歌迷哈哈大笑。

张星盛却笑了起来和王玉玲对视了一眼。

曾几何时,王玉玲就是依靠这一手,成就天后地位的。

王大同:“上一次结束后,听其他几个老师说,都去看你的电影去了,听说拍的不错。”

乐云:“谢谢王大同老师的鼓励。”

王大同:“电影拍的赚钱,你还会继续写歌唱歌吗?”

“写啊!一定唱!我永远都是歌手!”

王大同:“好的,我的票都投给你了这一场。”

张星盛:“说实话,这首歌的歌词,很大一部分是强行华丽,凑起来后效果却有点……土,我说实话哈,比起你最好的词,差远了,但是又有一种魔力,仿佛配合这个曲子就应该这样。”

“虽然其他人都很不错,但我觉得这首歌的感染力是本期最强的,我顶你。”

乐云走出舞台,才听见后面还在讨论。

“这首歌有点嗨,但是嗨的很奇怪。”

“大家喜欢这首歌吗?”

“喜欢!”

“得,这首歌能拿高分。”

专业乐评人们在录制评价的时候,都说这个风格的歌没什么音乐艺术性,但,肯定会大火。

孟依晨:“我觉得这首歌能火,但我害怕因为这首歌火起来,导致乐云以后全写这一类的歌。”

最终投票环节,总导演:“乐云这一期的表现非常得好,票数非常的高,所以……”

“乐云拿到了五百位观众中的四百八十票,拿到了全部评委的票。”

因为观众可以投三张,所以其他人并不是合起来分十几张票。

但是五百个人中百分之九十五一选都选了《最炫民族风》。

陈宇开玩笑:“要是乐云每次都放这种大招,那我准备退赛了,要不然总决赛肯定被吊打。”

乐云笑呵呵:“放心吧宇哥,哪能写出那么多类似的歌。”

我的歌库里这种歌不足十首。

除非故意拿出DJ版本的那些土嗨歌。

真正在写的时候,就达到这种魔幻效果的歌,真不多。

或许加上英文版的,还有那么十几首?

陈宇:“哈哈哈,没关系,输给这首歌我认了,这怎么赢。”

“宇哥不哭。”总导演:“你拿到了本期第三,作为首发歌手,直接进入总决赛。”

陈宇点头:“阿乐,晚上喝一杯。”

“好。”

录制结束,张星盛的经纪人童林又来了:“乐老师,星盛哥请你喝酒去。”

乐云看了看童林:“啊,我答应和宇哥喝一杯。”

“害,宇哥一起去不就得了嘛。”童林:“宇哥,星盛哥组局,人不多,就几个乐手。”

陈宇:“星盛哥的乐队啊?我神往已久,走,一起。”

乐云疑惑:“星盛哥的乐队很出名?”

陈宇解释:“二十年前,星盛哥曾经唱过摇滚,组了一个乐队,后来自己单飞,但是乐队一直在保持演出,每年都会有至少一场乐队形式的演唱会。”

乐云恍然大悟,大盛国,以前曾经有一个类似崔健的巨星,崔攀。

这人在北美把摇滚带回了九州区核心。

然后摇滚短时间红遍大江南北。

三年时间,从爵士摇滚一直发展到了流行摇滚,最后摇滚被流行乐吞没了。

那正好是张星盛刚出道的时候。

宁雨汐走出休息室,就看到张星盛带着乐云和陈宇正要走。

宁雨汐:“哇,星盛哥,今天吃饭你不去,就是因为带乐云去干坏事吗?”

张星盛笑了起来:“我带他们去乐队玩儿。”

宁雨汐:“那算了吧,你们那儿全是臭石头,我还说一起呢。”

……

魔都,唐南街。

一个有点像仓库装修风格的地方。

门打开后,几个人走了进去。

“哎,星盛,我又写了一段,你来听听。”

张星盛:“得了吧老羊,我带了个词曲创作人回来,让大明搞点酒回来。”

羊方丢下鼓槌:“大明还需要你说?烤烧烤去了。”

张星盛摸出电话,拨通了电话:“哎,大明,来了两个客人,多搞点。”

过了一会儿,张星盛的乐队人才到齐。

张星盛隆重的挨个介绍:“陈宇,大家都认识,我就不介绍了。”

陈宇笑哈哈:“我靠,我这么没牌面吗?”

“乐云,词曲创作人,新人歌手,创作能力……我感觉堪比兰、李、林、牛。”

兰李林牛是摇滚世代的四大词曲创作高手。

“鼓手,羊方。”

“吉他,大明。”

“贝斯,二五。”

“我是主唱我就不给你介绍了。”

二五:“害,干聊啊?吃啊,老羊,把你的大鼓拿来当桌子。”

“卧槽!二五仔你找抽呢!”

一群人哈哈笑了起来。

一边吃一边喝,几个人酒量都挺大,每喝一口就是半瓶一瓶的,乐云就算不跟着喝那么多,那一口也得喝个三分之一瓶啊。

很快就喝大了。

张星盛打这嗝儿:“给我们几个写一首歌,摇滚,要讲,讲我们青春年代的……嗝儿~呃,歌好的话我出一百万!”

这一百万,等于前世的三百万,买一首歌,还没看到货,可以说是价格已经拉到了顶了。

乐云脸色通红,摇摇晃晃:“害!喝大了……不谈合同,歌,歌,歌可以写,笔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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