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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致爱丽丝!

很快,乐云又写了两首歌。

《白天不懂夜的黑》、《征服》。

白天不懂夜的黑,在前世,是被人翻唱火的。

最开始,没火。

征服那可是大火。

乐云能给这三首歌,一方面是这三首歌代表的音乐性的年代性略微久远,在现在卖,打打折是应该的。

另一方面,这三首歌肯定是顶级歌曲,乐云赚钱,但不出卖名声。

刚刚在录音棚里,摸清楚《雾里看花》怎么唱的林筱,出来后,就看到了这两首歌,整个人都愣住了。

孟依晨把歌给了林筱:“收好。”

“乐云,之前你说把我给你谈的院线给我分成,差不多三百多万,就算顶账了。”

乐云愣了一下:“那是税后收入,我这三首是税前……”

“一样,没多少钱。”孟依晨:“这套设备是现在最新的设备,目前新出的,央台都没有这一套东西。”

“一套多少钱?”

“全套三百万,主要部件一百二十万。”

乐云思索了一下:“那我要三个全套的,然后要七套半部件的。”

孟依晨:“那我估计能给你节约一点钱,最后应该一千五百多万能拿下,你等我消息。”

录音设备实际上算便宜的,外放设备才贵。

乐云到时候开演唱会,租用音响肯定是亏,乐云想要自己搞一套,不过暂时还没到那一步。

孟依晨:“等你搬了正式办公室开业的时候,记得邀请我啊!”

“好!”乐云看了看表:“我得回去看乐队排练了,总决赛我要用乐队。”

“那好。”

乐云走后,林筱拿着三首歌:“依晨,你觉得我参加秋季赛怎么样?”

“你说大盛好声音?”

林筱点头。

孟依晨思索了一下:“可以,我到时候给魔都卫视说一声。”

……

乐云回到魔都卫视,就开始指正乐队了。

这一次的总决赛第一场率先进行,然后第二场总决赛会直播。

所以中间会有一周的空窗期。

乐云会集中把《爱情公寓》的部分拍完。

秋季赛门票,必须拿到手。

要拿秋季赛门票,自然要拿到冠军。

要拿冠军,就得进前三。

还是要炸场,才比较保险,毕竟陈宇他们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乐云第一次开始使用现场乐队了。

“吉他,吉他主声!”

长发的吉他手梦迪抬头:“啊,乐老师。”

“别老师……”乐云:“你在演出的时候,站在我旁边弹,没问题吧?”

“没问题!”

“OK!键盘!”

键盘手:“我不会也要上去吧?”

“不是,你弹得有问题,你看着,我弹一遍。”

乐云一点点修正乐队的声音。

陈宇到了现场,乐云捏着话筒:“宇哥你等一下,我这儿还有一小段就结束了。”

“没事儿,我听听。”

陈宇不想参加秋季赛吗?

当然也想,所以陈宇的歌,也是炸场歌曲,是自己的成名曲《天晴时候》。

只不过做了新的编曲。

乐云的乐队使用对比他来说,算是小规模。

不过陈宇老远就听到,乐云的歌,旋律非常的高,配合唱的话,肯定是超高音歌曲。

“阿乐,总决赛上半场就放大招啊?”

乐云笑了一下:“先声夺人。”

“我这儿好了,你来。”

乐云一走,陈宇马上上台,组织他的现场编曲。

乐云直接离开了魔都卫视,回到酒店休息。

休息之间,乐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新书。

这些天的晚上,乐云一直在码字,所以《斗破苍天》已经写完了。

而到年底之前,乐云不准备发大长篇了,所以准备搞一点普通长篇。

冲击一下传统通俗小说市场。

这一类小说,以推理和讽刺类型的文学为主。

乐云思索了一下,最终选择了。

《呐喊》。

呐喊的是一部小说集,准确的说是杂文短篇小说集。

为什么选择这一部?

是因为这个世界的白话文行文和前世有那么一些不太一样。

有点文绉绉的。

从斗破苍天的两极化粉丝群体就可以看出来。

很多看了三国演义的人看斗破苍天,就感觉是在浪费自己时间。

按道理,对它评价最高的,不该那么高。

对它评价低的,不该那么低。

而呐喊中的好几篇文章,正是前世最早出现的白话文。

其中的狂人日记更是以第一部白话文小说的身份,荣登白话文小说历史前三的宝座。

很多人在年龄比较小的时候看了《呐喊》,会觉得,这东西太深奥,太拗口。

但成年后再看《呐喊》,但凡看,都会震惊于那个男人的才华。

前世的乐云,通读了几乎所有名家小说。

最后得出结论。

小说领域,托尔斯泰和迅哥儿,不分上下。

短篇小说领域,迅哥儿吊锤三大名家莫泊桑、契科夫、欧亨利。

不过,这种带有讽刺意味,并且十分深刻的东西,复原到这个世界,乐云心里还是有嘀咕的。

最终,乐云选择了全盘复原。

迅哥儿的文,最好一个字都别动,动一个字,境界崩塌。

乐云一个一个字的敲打: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乐云笔下,先假定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hua文化遭受欺压,hua国遭受欺压。

到了万难时刻,此时,有人要唤醒千万国人。

于是,‘我’下笔,写下了呐喊。

这本书只有七万多字。

乐云只用了一小时就整理完了稿子,原文全部没动。

而各个短篇的序,以假设的口吻设定了背景,然后再继续讨论。

七万多字,对比平日里码字数十万,只能说是一点点。

但,七万字抽空了乐云的全部精气神。

乐云第一次在没有超忆症副作用的情况下回忆全文,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都产生着来自灵魂深处的颤栗和震惊。

这书发出去,或许会沉没再万千书海中。

或许和前世一样,杀到它世界百大经典书籍的位置里。

不管发生什么,乐云都管不着了。

写都写出来了,那就发。

乐云把稿子,以云飞兄的身份,发给了白鹤出版社。

然后闷头开始睡大觉。

太累了。

重复迅哥儿的思想,真的心累,感同身受。

幸好,时代变了。

虽然很多事很多人没变,但很多事很多人,变了。

乐云睡觉期间,新一期的《后台花絮》播放了。

大量的器乐迷等在电视机前,看这周乐云会有什么表现。

看到一大群人费尽力气把钢琴抬到乐云的休息室时,满屏幕都是‘哈哈哈’。

然后,乐云开始了惨无人道的折磨摄像师。

几分钟的剪辑后。

乐云下指,《致爱丽丝》!

音乐出来后,网络直播出现了长达二十秒的空屏。

一些人都在怀疑为什么没人发弹幕。

随后,弹幕铺天盖地而来:

“我的天!这是什么?”

“全新的钢琴流派?这是什么解构?”

“好悦耳动听,我仿佛看到了阳光下的少女!”

“这是……乐神写的吗……认真的吗?”

“新流派,诞生了?!!!”

学钢琴的人,远比其他乐器多。

因为演奏的考级很完善,所以,达到了业余顶级的人特别多。

而在漫长的人生中,会有那么一些业余顶级的钢琴手,达到专业级。

从专业级再到演奏级的人,也不少。

大家都熟悉每一个钢琴流派。

《致爱丽丝》悦耳动听,当流派,风格,不属于任何已知流派。

弹幕,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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