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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四章:牧羊人

虽然尤利亚是很不喜欢这三本书、甚至觉得看了以后眼睛会瞎掉的。

但既然是朋友们好心送来的,她当然不忍心说实话,便勉强的笑着,说自己很喜欢。

凯尔:“哦!你看吧?我就说她一定喜欢!封面上可是有兔子!”

克拉拉:“虽然还是觉得勐男团子更有趣……但尤利亚喜欢就好啦~”

凯尔:“以后出了第四部我们第一时间通知你!”

尤利亚:“啊哈哈……好、好的。”

尤利亚:“那个,大家都快点吃饭吧。再不吃都凉了……咳,咳……”

朵拉:“主人,先别说话了。”

朵拉:“来,喝点药。等一会儿不咳了,我喂你吃饭。”

尤利亚点了点头。

接着,用相当痛苦的表情,喝下了那恶苦的魔药。

朵拉看着尤利亚这么难过,也很心疼。

于是,她伸出触手,轻抚着尤利亚的头,来表示鼓励。

接下来,到了吃饭的时候。

凯尔两人对朵拉的手艺大加赞扬,吃了好一会儿才想起他们今天早上是来干嘛的。

凯尔:“听我说!关于深渊骑士那件事,有消息了!”

凯尔:“虽然没查到大主教要他干什么,但我找到那家伙是在哪被死眼帮抓住的了。”

凯尔:“抓他的人也是个狠角色,是死眼帮花钱雇的一个法师!这个倒是在我意料之内。能把那么厉害的家伙关进箱子里,得有相当强的武力才行!而且可能还是对付深渊势力的专家!”

朵拉:“你这消息可靠吗?”

朵拉:“你这朋友确定值得信任?”

凯尔:“我敢用克拉拉的胸保证,一定可靠!”

克拉拉:“啊?!”

凯尔:如果情报有误,它就小一圈!”

克拉拉:“呜呜呜,我的胸要变小了……”

朵拉:“……凯尔你这种人怎么还没被天使一个圣枪戳死。”

凯尔:“喂,别默认我情报信不过啊!”

凯尔:“真的很靠谱!”

凯尔:“帮我查到情报的,可是我的好兄弟!”

朵拉:“你和这人怎么认识的?”

朵拉:“如果他和克拉拉一样是你青梅竹马,那可信度还高一点。否则……”

凯尔;“哎,朵拉阿姨,你对我的眼光也太没自——”

他话还没说完,朵拉便一把将他的脑袋按进了粥碗里。

吓得尤利亚和克拉拉都抽了个冷子。

凯尔被烫得发出阵阵呜咽,手臂疯狂挥舞。

在被朵拉重新拽起以后,更是发出了一声惨叫。

还好,粥的温度并不高。他也只是把脸烫红了而已。

朵拉忍着想把这小崽子从窗户丢出去的冲动,压着火继续开问。

朵拉:“凯尔。”

凯尔用纸擦着脸,慌忙表态。

“斯米马赛!!!”

凯尔:“真没有下次了!”

朵拉:“……别废话,给我说你到底怎么认识这人的?”

凯尔:“咳!”

凯尔:“这家伙啊,是我去喝酒时认识的。”

凯尔:“我们聊得很投机!天南海北的聊……他提到有个傻乎乎的青梅竹马,然后我就说了,我也有啊!”

克拉拉;“嗯嗯嗯。”

凯尔:“就这么聊开了!”

克拉拉:“都是我的功劳!”

凯尔:“确实,功劳得给克拉拉一半。”

凯尔:“咳,总之啊!”

凯尔:“我们聊得很爽。”

凯尔:“后来呢,又约了几次饭。我还把克拉拉也带去了。”

凯尔:“有一次到了约好的时间,他还没来。我和克拉拉就去看了。发现那家伙被人围在地上踢!哇,那叫一个惨!”

克拉拉:“然后咱们上去解了围,他就这么欠下一个人情~”

凯尔:“嗯。这家伙人脉挺广,我就托他调查这事来还人情了。”

凯尔:“所以肯定不用担心情报泄露!”

朵拉:“……你这么一说我更担心了。”

朵拉:“就算这个人可靠,但他打听消息时,又会接触到更多的人。”

朵拉:“所有增加的人员都在提升整件事的风险。”

朵拉:“他们每一个都可能泄密。”

凯尔:“呃,这倒是……但也没办法吧?想打听事,就得承担点风险。”

朵拉:“是的。我只能期待他打听消息时能聪明点。”

朵拉:“不要太容易让人猜出他真正在打听的东西……”

此刻,因为时差而正处于下午一点的妖火堡垒中。

义行和今村馏衣在吃过午饭后,在堡垒里面散步,看看有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新鲜事。

义行中午吃的是牛肉硬心细面搭配玉米浓汤。

他点餐之前就猜到那个细面是什么了,上来以后不出所料,就是意大利细面——这种面的内芯在煮熟后依然比较硬。这并非说明面条没熟,而是恰到好处的体现。

牛肉,则是片状的炒牛肉。

玉米浓汤就没什么特别的了。很普通的奶油玉米浓汤。

这道菜没有难度,关键还是在于不能偷工减料,用人造奶油。

天然奶油的味道一点都不腻。

可人造奶油的滋味,则有浓浓的劣质感。还会很油腻。

馏衣姐中午吃了好几道菜。

但最重要的食物还是义行。

的血。

馏衣把义行的血放出来,装进杯子当饮料。

可以看出很多客人都投来了惊恐的眼神。

还有人直接被吓跑了。

但馏衣姐是不在乎的。

该吃还是吃。

该喝还是喝。

这个旅馆里入住的人才不少。

很多人说话都好听。

义行超喜欢在里面的。

比如,今天就有个赶羊来卖的牧羊人住店。

他跟患了不与人社交就难受的绝症一样,不愿意自己一桌,非要和陌生人拼桌,和他聊天。

这人给义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不止是因为他身上羊味太大了。

还因为他讲的一个故事。

他当初家里很穷,吃油的时候就得想尽办法节省。

于是,就把一根木棍头部噼开一条缝,剪一块大拇指那么大的白棉布,塞进缝隙夹住,竖在油瓶里,让棉布吸满油脂。

用油的时候,提起木棍,让它迅速在锅里转几圈。靠棉布吸取的油脂来做菜。

要是做炒菜,那油更是接触锅的瞬间便冒烟了,得马上开始炒,否则油就浪费掉了。

这样做出的菜,油味很澹,做出的饭菜只比没加油强一点。

但总比没有油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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