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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屠城,佳人!(五合一万字大章…

高临一个躲闪不及,左臂和右胸纷纷中了一箭。

腥红的鲜血,顿时从伤口止不住的流出,转眼间便染红了衣衫。

“该死!这群南匈奴人果然是诈降!”

一声怒吼过后,高临大手一挥,身后的精锐步卒们当即手握利刃,朝着正在射箭的敌军快速冲去。

眼下,美稷城内的南匈奴士兵数量应该极其有限。

毕竟,城内的两万青壮和两千骑兵都已经去到了城外。

这城中就算有埋伏,也不会有多少人。

虽然在突如其来的箭雨袭击当中,高临身中两箭,五百精锐士卒战死三十余人。

伤者更是超过了百人,但是很快他们便稳住了军心和阵型,开始朝南匈奴人疯狂扑去。

经过新式练兵之法,练出来的士兵,纪律性和服从性这两方面,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只要高临一声令下,这次兵士便可以瞬间冲上前去,甘愿冒着箭雨冲锋陷阵!

五百精锐士卒,就如同一匹饥饿的野狼,疯狂的砍杀那些正在射箭的南匈奴部落勇士。

这些南匈奴人虽然是大单于的私兵,唯大单于的命令是从。

但是,他们心中对于高临大军的恐惧,还是无以复加。

他们可以做到听从命令,伏击射杀高临等人。

只是,早就没有了士气和斗志的南匈奴人,一旦陷入肉搏战,很快便出现了颓势。

三百南匈奴部落勇士,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便被砍杀大半。

只是,在此期间,高临又被暗中射来的箭矢射中,左大腿和右肩上又多了两根箭矢。

好在,这些箭矢上并没有涂毒,高临虽然身受重伤,但是至少还不至于丢掉自己的小命。

“大单于,你该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了!”

与此同时,城外,在看到城门紧闭的那一刻起,伪装成宋宪的高临便已经知道,他被骗了!

但是,他现在还不能表现出任何异常来。

因为他心里非常清楚,光靠城外的这一千步卒,以及从云中郡带来的五百轻骑。

一旦城外的这两万青壮突然哗变,很有可能将会冲破他的大军封锁范围。

眼下,南匈奴人已经是案板上的鱼肉,高临绝不允许在这个时候出现任何意外。

所以,当城门紧闭之后,他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是继续骑乘在战马上,冷漠的看向美稷城内。

虽然有着城门的阻拦,但他还是能够勉强听到些许呐喊声和哭嚎声。

他知道,此时的美稷城内正在爆发一场血战,被突然袭击的宋宪等人,很有可能出现了较大的伤亡。

但是,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一步一个脚印的发生,却无法改变,也无法挽回。

在他心里,其实一直都不愿意相信,南匈奴人是假投降。

因为,从眼下的情况来看,投降才是南匈奴人唯一的选择。

反抗,只会给他们带来无穷无尽的毁灭。

而假投降,更是会彻底激怒高临,让他的冷血弥散到周身的每一处角落。

既然你胆敢做出这样的事情,那么就要做好承受灾难结果的准备!

若是宋宪没出什么意外,他或许还会给这些南匈奴人留一个全尸。

如果宋宪受了伤,他一定会让所有南匈奴人,都变成无家可归的厉·鬼!

当城门再次打开的时候,身中四箭的宋宪,早已经站不起身来了。

只能自部下的搀扶之下,缓慢的朝着高临走来。

每走出一步,他的伤口便会溢出一股腥红的鲜血,嘴角也会忍不住的吐出一口热血。

“侯爷,在下幸不辱命,将城中南匈奴逆贼三百余人全部诛杀!”

双手抱拳,浑身浴血的宋宪,说完这句话后,便立刻倒了下去。

幸亏站在一旁的部下,将他的身体给及时的扶住了。

否则,此时的他早就瘫倒在了地上。

看到一身是血的宋宪,高临的嘴角划过一抹残忍和痴狂。

眸中的眼色也是闪过一抹猩红,看起来无比妖艳而恐怖。

熟悉高临的人都知道,侯爷这是真的发怒了!

一旁的黄汉升看到这里,也是知道侯爷恐怕要大开杀戒了。

“快些搀扶宋将军下去休息,本侯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之后,就会亲自前去探望。”

对于眼前这位替自己承受了重伤的将军,高临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宋宪之忠勇,可见一斑!

上一世,他之所以背叛吕布,也是因为吕奉先从头到尾,就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否则,他又怎么可能会受到魏续的鼓动,反叛吕奉先投递曹阿瞒呢?

这一世,他来到了这个世界,便要为这些所谓的不忠不孝之人正名!

“全军听令,立刻将美稷城中所有物资全部搬运,送往桢林。

两万南匈奴青壮负责押运这些物资,但凡有违抗军令者,杀无赦!”

一声令下,将近两千数量的汉军官兵,当即催促着那些南匈奴部落勇士,去运输那些钱粮物资。

美稷城内发生的一切,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但是,既然高临没有追究,他们也乐得如此。

为高临运送一些钱粮物资什么的,在他们看来,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当这些钱粮物资被运输离开美稷城后,三百黑甲悄无声息的潜入了城内。

“宋宪,你放心,你所受到的伤害,我一定会帮你千百倍的拿回来!”

眸中的那份阴冷目光,看在一旁的黄汉升等人眼中,整幅身躯都是情不自禁的为之一震。

这是一双怎样的妖异眼眸,竟然能够让众人心生出无尽的恐惧?

杀意,宛若凝成了实质一般,刺痛着每一个人的眼睛。

大军行进的步伐不快也不慢,当这么一大群人来到桢林县城的时候,已经足足过去了五、六日的时间。

在这五、六日的时间里,宋宪的病情反复不定。

哪怕是那些华佗的亲传弟子和得意门生,都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他们给高临的诊断回复是,生死有命,无能为力!

宋宪能不能挺过这一关,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他们的医术毕竟还没有大成,无法做到像华佗那样应对所有病情,都能够游刃有余。

伤口感染,他们只能尽量驱散、减弱感染的现状,却无法有效的遏制住伤口感染带来的炎症。

能不能抵抗住炎症带来的并发症,就要看宋宪自己的身子骨够不够硬朗了。

在没有抗生素的时代,伤口一旦感染存活的几率,基本上就是百分之零!

箭矢虽然无毒,但是伤口却颇深,伤口感染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这几日,高临在行军途中,一有时间便会前去陪伴宋宪,希望他的病情能够好转一二。

高临的礼贤下士,很快也被军中的将士们纷纷传颂。

相信,十一月初的军中邸报,一定会出现这样一条消息,大肆歌颂高临礼贤下士的举动。

大军回到桢林县城之后,高临便立刻将那些南匈奴部落勇士全部赶回了美稷城。

那里,就将是南匈奴人最后的归宿。

南匈奴人当中的一众将领和大臣,见到高临竟然放任他们回到美稷城,还应允他们可以开垦良田耕种,也可以继续放牧生活。

没有经过任何头脑的思考,他们便欣然率领所有的部落勇士,再次回到美稷城内。

只是,当他们踏入美稷城中的时候,却发现城中多了一股很难闻的味道。

这股味道十分难闻,像是什么混合物发出来的味道,一时之间也没有人知道这些味道,究竟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

一开始,他们还以为这些味道,是城内的死老鼠发出来的。

他们这来来回回两趟下来,时间也已经是过去了十多天,城内的所有物资都被全部搬空。

这城中的老鼠没了食物,成群成群的出现死亡,也算是一个正常现象。

所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到眼前这座城池当中,埋藏着无数的凶险。

只等高临一声令下,他们便将全部葬身于火海之中!

“呵呵,大单于,你觉得本侯应该怎样屠杀掉,这城中的两万南匈奴青壮呢?

本侯原本都已经给了你们成为奴隶的机会,但是你们抓不住啊!

至少你这位大单于,并不希望自己昔日的臣民,过上什么安生日子,不是吗?”

高临的嘴角微微带笑,只是那笑容却是无比的阴森和寒冷。

被绑缚住手脚的南匈奴大单于,瞪大着眼睛,似乎是想要将高临千刀万剐。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日进入美稷城内的“高临”,竟然宋宪装扮的!

原本,他还天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射杀了高临。

就算他们南匈奴人最终逃不过灭亡的宿命,但是好歹也拉上了一个垫背的。

而且,这个用来垫背的家伙,还是一个有着十足分量的汉朝侯爷。

只是,这一切似乎都只是他的空想,高临完好无损的站在他的面前。

两万南匈奴部落勇士,在高临的淫·威之下,不敢有丝毫异动。

他们心甘情愿的为高临运送物资,甘愿去当一个奴隶。

但是,高临却仍旧不打算放过他们!

“蛇蝎心肠!你简直就是个无比歹毒的蛇蝎之人!”

一声怒吼,南匈奴大单于再也忍不住内心深处的狂怒。

他无能的愤怒,让高临的心情突然变得好了起来。

杀人,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乐趣。

但是,若是杀一群有仇之人,让自己的仇家眼睁睁的目睹着,自己的族群被彻底覆灭。

那么,这就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可以让高临感到无穷尽的快乐!

他不会直接杀了南匈奴大单于,他一定会让他饱受煎熬和痛苦,最后死不瞑目的前往阴曹地府报到。

虐杀仇敌的快感,多多少少让高临有一些兴奋。

“时间也差不多快到了,呵呵,大单于,你就好好的看着,你昔日的臣民是如何化作一个个火焰厉鬼,前来讨要你的性命!”

美稷城内的两万部落勇士,此刻完全不知道,高临竟然率领了五百轻骑,悄无声息的跟在他们身后,来到了美稷城外。

这些骑士手中无一不是执握着一柄长弓,长弓之上架着一根拉满弦的火焰箭矢。

只待高临一声令下,这些火焰箭矢就会毫无阻挡的,跨过长空,坠落在满是硝石,硫磺,猛火油和酒精等易燃混合物的沙土之上。

三百黑甲军兵士,早就将这些易燃物品,浸染了美稷城内的每一处土地。

他高临今天,便是要将一整个美稷城,都化为一座火海炼狱!

他要倾听着,城内的南匈奴人,发出一道道惨绝人寰的嘶吼声和痛苦声。

他,便是要屠·城!

中平二年十月二十日,注定是南匈奴人永远都忘不掉的一天。

美稷城内燃起了滔天火焰,不是伴随着几声轰鸣的爆炸声,两万南匈奴人葬身于火海之中。

他们想要闯出城池,但是城外却是全副武装的汉军官兵。

只要这些人稍微露出一点头来,无数的箭矢就会将之覆盖,让他们更早一步的前往地狱报到。

有趣!

望着眼前的一片火海,高临顿时觉得一阵神清气爽。

两万南匈奴人的死亡,不仅没有给他带来任何负担。

相反,还让他浑身舒畅。

对外,这一场滔天大火,自然是天公惹的祸。

南匈奴人触犯逆鳞,触怒了上天,降下了一道神雷,点燃了整个美稷城。

两万南匈奴人,无一人成功逃脱!

对于这样的惨状,回到桢林县城的高临,还特地发表了一篇缅怀书,记载在了十一月初的军中邸报上。

后世的史学家,在研究这一段历史的时候,都选择忽略了发生在美稷城内的这一场大火。

因为,几乎所有有智慧的人,都知道这是高临的手笔。

但是,所有人都选择视而不见,不去谈论这件事情。

西河郡的南匈奴青壮彻底覆灭,之前已经被贬为奴隶的一万五千南匈奴人,也彻底失去了重头来过的希望。

他们现在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遵从高临的命令,做好自己身为一个奴仆该做的事情。

这些人想要翻身为民,唯一的机会便是参军,只有建立了军功之后,他们才能够摆脱奴隶的身份。

但是,这些人参军可是没有任何优惠福利政策的。

一群奴隶,还妄想高临把他们当做人看吗?

战死沙场,或许才是这群嗜血种族的归宿。

不过,正因为高临的这一残忍举动,在未来也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甚至,差一点儿就因此丢掉了性命。

只是,这都是一些后话了,不提也罢。

高临的铁血政治,现阶段还会持续进行。

南边的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了,时间也来到了十月末。

宋宪的身子骨到底还是硬朗,最后勉强撑了过来。

但是,却也因此伤到了身体的本源,以后恐怕是没法再上战场了。

对此,宋宪心中虽然有着些许沮丧,但是当一个文官似乎也不错。

至少不用在沙场上浴血奋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性命。

“宋将军,多多保重身体!

朔方郡还有要务等待本侯去处理,来年我们再会!”

“侯爷放心,属下一定会固守上郡,替侯爷打理好所有军政要务!”

高临告辞了宋宪之后,便领着五百轻骑和黄忠,再次走上了征途,前往遥远的朔方临戎。

一路向北,黄沙遍地,气候变得干冷而又恶劣。

雪花飘落,深冬时节眼看着就要降临。

若是再迟上半个月,大雪封路,他们恐怕就没法儿北行了。

所以,一路上众人也不管天气严寒,都是可着劲儿的行军。

骑兵的行军速度,终究是要比步卒快上许多。

因此,刚到十一月,大军便已经回到了临戎。

望着眼前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池,高临的眼角竟然莫名的有些湿润。

也不知,城内的娇妻如今可是一切都好?

虽然,他们二人之间一直有着书信来往。

但是,毕竟没有亲眼所见,高临心中还是有着些许担忧。

熏熏的身体并不好,就和大多数中原女子一样,属于娇弱类型的。

在北方生活,对于她的身体来说,多少是有些吃不消的。

离着临戎城还有三里的路程,便看到一对兵马主动迎了上来。

不用猜,高临也知道,这是守城的赵云等人,前来亲自迎接他凯旋而归了!

“吾等参见侯爷,恭迎侯爷凯旋而归!”

不等高临大军来到近前,赵云便率领一众官员和兵士,双膝跪地,朝着高临行拜大礼。

这,是君臣之礼!

对于此,高临也并没有多说些什么。

因为,现如今普天之下,几乎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并州这一年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高临的野心,就如同后世的司马昭,可谓是路人皆知。

但是,朝中的那位帝王,现在还敢轻易的将他拿捏在手中吗?

就算知道了他的野心,汉军官兵又能如何?

掌控了大半个并州之后,他治下的人口已有二十五万人。

虽说二十五万人,可能还比不上中原一个人口大郡人多。

但是,这二十五万当中,可是足足供养了一支万人大军!

几乎全部由并州男儿组成的兵马,战斗力远超那些疲惫的汉军官兵。

更何况,现如今凉州叛乱还在继续,朝廷根本就没有余力去管他。

甚至于,朝中的那些高官大将,对他更是畏惧如虎。

只要他不向汉朝廷发难,便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敢打他的主意。

并州离着司州实在是太近,一万大军短短数日之内,便可以兵临洛阳城下。

朝中的那些臣子,又怎能不惊不惧呢?

如今的汉王朝,朝中早已腐朽不堪。

十常侍和外戚弄权,党锢之祸虽然已经解除。

但是,那些士子才人,却也不敢多有异动。

大多数人,也都是在私下里培养自己的势力,在朝堂上唯唯诺诺。

因为谁都知道,此时的大将军何进,以及十常侍才是这个帝国真正的主人。

只要你敢惹到这些人,株连九族都算是轻的。

像那什么袁绍、袁术,以及曹操等人,此时都是依附在何进之下,暗中培养着自己的心腹。

特别是曹阿满,此时帐下已经是人才满满,不管是文臣,还是武将都是当世第一流。

就算是高临,也仅仅只有武将这一方面,可以和曹老板比肩。

但是文臣谋士,他现在还是零蛋,唯一对他中意的郭奉孝,还没有决定出山为他效力。

不过,自己离着得到郭奉孝,应该也不算远了。

并州之地已经在他手中,再拿下一部分凉州大地,届时郭奉孝应该就会出山,相助与他了吧?

他心中可是一直惦记着,那位三国第一才子之前说过的话语。

郭嘉不死,卧龙不出。

这句话绝对不是什么虚假的言语,郭嘉对于曹阿瞒来说,绝对是一柄利器。

没有郭嘉,曹阿瞒说不定早就被袁绍击溃,哪里还能够建立后来的强国曹魏。

如果高临能够得到这样一位大才,三国时期最顶尖的谋臣。

那么,再加上他的雄才大略,以及帐下的精锐大军,挟天子而令诸侯也未尝不可!

这一世,他就是要取代董卓,成为那无冕之王,力战关东十八路诸侯。

上一世,董卓能够架空朝堂,成为小皇帝的假父,凭借的不正是并、凉二州兵马吗?

凉州羌乱,董卓作为平叛的副将,再加上他本来就是凉州推选出去的六郡良家子,年少之时,在凉州就建立过无数的功勋。

因此,最后平定凉州羌乱之后,最大利益的得主却是董卓。

凉州羌乱之后,董卓成为了三十万羌人,以及二十万胡人的统领。

再加上凉州本地的四十万汉民,董卓立刻便成为了天底下最大的诸侯之一。

后来,丁原被诛杀之后,他又兼任并州刺史,得到了并州数十万民众的支持。

自此之后,董卓便成为了天底下的第一大诸侯!

此后的数年,便是董卓挟天子而令诸侯的恐怖时代。

只是,董卓此人太过嗜杀,而且不懂得知人善任,最终被历史淘汰。

而他高临不一样,一旦让他得到了并、凉二州之地,他有信心可以坚守住整个关中地区。

击败关系复杂的关东诸侯,对于他来说,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

话说回来,高临一跃跳下战马,走到赵云等人面前,亲手扶起了自己的爱将。

常山赵子龙,忠义无双,也是一代将帅之才,值得高临去亲近。

“子龙快快请起,本侯不在临戎的时候,对亏了子龙和诸位的辛勤付出。

不管是临戎的新政推行效果,还是应对生鲜卑人的突袭,你们都做得非常好!

本侯这次回来,定然不会少了对你们的封赏。

待本侯递交给朝廷的奏折批复下来,该有的赏赐一样都不少。”

高临在收复了整个并州西境和北境之后,便上表了一份奏折,向朝中的皇帝老儿表述自己的功绩。

此时的大汉王朝还没有彻底覆灭,他想要成为并州名正言顺的主人,便必须得到当朝天子的任命。

手上有着兵权,他也就不怕汉灵帝刘宏了。

相反,这个时候,该刘宏畏惧他的铁骑了。

所以,他相信,很快皇帝的赏赐就会下来。

只是,不知道这只老狐狸,会不会在这中间玩什么把戏。

“侯爷,此皆吾等分内之事,为侯爷分忧,当属本分,不敢邀功!”

俊朗儒雅的白衣少年,朗声答道。

“哈哈!好!”

高临轻笑了两声之后,拍了拍赵云的肩膀,便与之一道步行进入了临戎城内。

临戎城内的这些官员,对于高临现在可谓是又爱又惧。

特别是,当高临一路平推,不费吹灰之力,便夺下了上郡、西河,以及北境三郡之后。

他们对这位少年侯爷的勇略,也是畏惧到了极点。

此时的高临,再想要推行什么新政,这些人决计不敢再也任何推辞。

高临回到临戎的第一件事情,便是下达了一纸调令,让成廉立刻从沃野赶回到临戎,参加他的庆功宴。

成廉在沃野的血战,宁死也要战到最后一兵一卒,这份勇魄让高临为之动容。

若不是成廉拼死血战,守住了沃野,恐怕如今的临戎早已经成为了生鲜卑人的桥头堡。

他在这里的一切苦心经营,也将瞬间化为乌有。

所以,成廉的功勋,他高临绝对不会忘记。

等他处理完手上的事情之后,一直等候在门外的一个婢女这才走上前来。

“侯爷,我家小姐已经等候你多时了。

侯爷若是已经处理完了军务,还请快些回家,与小姐相见才是。”

闻言,高临不由得感到一阵恍惚。

是啊!他已经到了临戎,家中的娇妻离他只有一步之遥。

但是,他的心中竟然升起了些许惶恐的意味。

他,有些不敢去面见熏熏了。

俗话说得好,思乡情怯,近乡人怯。

“呵呵,熏熏是我的女人,我怎么会害怕见她呢?”

暗中嘲笑了自己两声之后,他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浊气,旋即说道。

“好,我这就跟着你回去。”

庆功宴会还需等到明日才能进行,今夜注定属于他们二人。

回到久违的府邸,高临的心脏突然加快了跳动速度。

怎么回事?

素来平静冷漠的高临,为自己此间的异常,感到非常不解。

不就是回个家,见一下自己的爱人吗?

怎么会如此失态呢?

“大哥哥!大哥哥!我好想你呀!”

高临还未走进院子,大老远的便听到了一阵欢呼声。

只见,一个身着粉红色袄子的小女孩儿,蹦蹦跳跳的朝着自己跑来。

“大哥哥,抱!”

几十米的距离,小女孩迈着小短腿,不过十几秒便跑了过来。

纵身一跃,小女孩直接窜进了高临的怀中。

高临稳稳当当的接住了小女孩,将之涌入怀中,伸出大手轻轻地抚摸着小女孩的后背。

“囡囡,大哥哥不在家的时候,你有没有乖呀?”

完全褪去了杀伐的气息,此时的高临,就像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少年。

他温柔,他刚毅,他让人喜爱。

小女孩囡囡用着自己那张瓷娃娃一样的小脸,使劲的在高临的脸庞上蹭着。

一双比月亮还要更加美丽的大眼睛,眸中划过晶莹的泪光,眼看着小丫头就要哭出来了。

“大哥哥,囡囡很乖的,每天都有按时吃饭。

大哥哥,你看,人家都长高了很多呢!

唔,大哥哥貌似也长高了,而且比以前更加帅气迷人了呢!”

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是童言无忌的时候,而高临和卢薰又对她十分娇惯。

因此,小姑娘对他们非常亲近。

“囡囡才多大呀?就知道帅气迷人是什么意思了呀?”

左手单臂抱着小姑娘,右手替她轻轻的梳弄着遮挡住眼睛的刘海。

“囡囡不小了呐!哼!人家今年都六岁了,当然知道帅气迷人是什么意思啦!

大哥哥长得就是很好看嘛,囡囡超级超级喜欢的。”

小女孩儿的眼睛扑棱扑棱的,就像是闪光跳动的星辰,比全世界最美丽的钻石还要更加漂亮。

“好,囡囡什么都知道,是大哥哥说错了,好不好?”

高临轻轻地捏了捏小女孩儿的鼻尖,逗弄着她说道。

“子近哥哥!”

当高临走进院落,第一眼便看到了,那个站在屋檐下,翘首以盼的碧玉佳人。

台阶上,一位身着青绿色衣裙,外面披着一件芙蓉色袄子的女子,贝齿轻咬红唇,正朝着高临深情款款的望着。

女子体态婀娜,身段纤细,仪态万千,面容姣好,真就是个秀色堪古今,荷花羞玉石。

声音柔软清脆,寥寥的四个字,却是让高临整个心绪猛地牵动了起来。

明媚动人的卢薰,迈着小碎步,朝着高临缓步走来,眸中的泪水早已忍耐不住。

高临放下怀中的小女孩,快速的朝着卢薰走去。

“熏熏,我回来了!”

将面前的绝色少女狠狠地涌入怀中,嗅着她身上的处子清香,高临的心神完全平静了下来。

一切,似乎都在此时彻底静止。

周围的一切变化,高临都不在乎了。

此时此刻,他只想与怀中的女子天长地久,永远相伴。

“嗯,子近哥哥,熏熏想你了。”

没有任何过多的言语,只有最为简单质朴的寥寥几语。

深爱之人,从来不会有过多的花言巧语。

因为,所有的爱意,其实都只在那只言片语当中,便已经将全部的情绪揉入其中。

真正爱你的人,自然会懂。

“大哥哥,大姐姐,你们羞不羞呀!囡囡还在这里呢!”

小女孩装作用小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实则双手之中一直都露着一个缝隙,好用来偷偷地看着大哥哥和大姐姐之间的亲热场面。

“嗯,子近哥哥,先放开人家吧,囡囡在旁边呢!”

少女白皙的面庞,因为囡囡的一句话,突然变得羞红了起来。

粉嫩而又红扑扑的小脸蛋,瞧的高临当即食指大开。

但是,他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做那种事情。

在没有给她一个真正的名分之前,他绝对不会要了女孩儿的身子。

在古时候,女孩子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其实就是名声。

一个女孩子如果名声坏了,这辈子也就都抬不起头来做人了。

所以,高临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女人,被别人说三道四,指指点点。

一时之忍耐,换来的就是一世之恩爱。

就如同他当日对黄门侍郎左丰的巴结,像狗一样在他面前祈求。

为的,便是以后的王侯霸业。

韩信能够忍耐常人不能忍受的屈辱,这才能够成就一番千古美名。

为汉高祖刘邦建立了累累功绩,击败了无数沙场大将。

就连西楚霸王项羽,也一样在他面前不甘的倒下。

这,便是忍耐一时,换取一世的典型!

他高临,自然也是这样一个人。

论忍耐能力,他绝对不比那什么大耳朵贼刘玄德要弱。

“囡囡是我们的妹妹,她在就在呗,熏熏这么害羞呀?”

高临看到怀中的少女羞红了脸蛋,也是不禁玩心大起,想要戏弄一下这小妮子。

好久没有见面了,他也想和这小妮子好好亲热亲热。

“哼!”

小丫头蹙着鼻子,哼唧了一句,旋即一双娇·嫩的柔荑,突然出现在高临的腰间。

“啊!痛,痛,痛!熏熏,你轻点,轻点!”

连呼三声痛,高临装作一副被欺负的样子,但是搂着少女的双臂却是越来越紧。

“呸!子近哥哥,人家都没有用力,好吧?哪里会痛嘛?哼!就知道欺负我!”

少女一脸不高兴的瞪了他一眼,但是眸中的柔情却是万千,无法掩藏,也没有必要去掩藏。

轻轻地在女孩儿的唇上点了一下,高临旋即放开了她。

“唔,子近哥哥,你做什么呀?”

满脸通红的小妮子,立刻将自己滚烫的俏脸,埋进高临的怀中,羞的不敢见人了。

一旁的几个侍女见状,也是纷纷捂嘴轻笑。

见状,高临也是笑骂了一声,道:“这可是你们的小姐,你们还敢笑?”

高临的声音没有一丝严肃,只有无尽的嬉笑和柔情。

对于这些陪伴熏熏的侍女,他自然不会轻易地动怒。

院落中的侍女们,也是知道自家侯爷,因为爱屋及乌,所以对他们的管理也素来宽松。

只要她们没有犯什么原则性的大错,给小姐带来什么安全隐患和威胁。

侯爷并不会对她们打骂,或者肆意的欺负他们。

爱民如子的高临,让她们这些侍女打心底的爱戴和欢喜。

这些丫头,当中有很多人,都期待着能被高临看中,欢度一番春宵。

不论怎么看,他们的侯爷都是当世第一等少年英才。

能够和这样的男人一度春宵,得到他的垂帘,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呀?

光是想想,这些年轻的侍女们便觉得一阵心猿意马。

男人看到娇美的女子,会情不自禁的产生喜爱之情。

其实,女人看到英俊有才的男子,也会产生一样的倾慕之情。

只是,几千年来,女子的社会地位注定了,她们不可能像男子一般,肆意的表现自己的欲·望。

“侯爷,奴婢们不敢!”

只是,虽然口头上说着不敢,但是嬉笑的声音却没有丝毫减弱。

她们是打心底里,为小姐感到高兴。

侯爷从外征战而归,一回到家中,便与小姐如此亲热,足以证明侯爷是真心喜爱小姐的。

高临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些侍女妮子都被熏熏宠坏了。

不过,既然熏熏愿意,他自然也不会多说些什么。

“囡囡,饿不饿?要不要去吃饭呀?”

少女一边将脸蛋埋在高临怀中,一边想要找个事情,让大家把注意力从自己的身上转移开。

她实在是受不了,高临在大庭广众之下,当众亲吻她的唇。

这样的举动,对于古时候的女子来说,绝对是无比羞涩的。

虽然,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外人,但是她还是会害羞的呀!

“唔,囡囡有些饿了,那大哥哥,大姐姐,咱们一起去吃饭吧!

对了,大姐姐,我们要不要喊那位漂亮姐姐,一起来吃饭呀?”

囡囡蹦蹦跳跳的跑到高临身边,又坐到了他的左臂上。

高临只得一只手抱着囡囡,另一只手牵着熏熏,朝着屋内走去。

“那位漂亮姐姐?这院子里面还有其他的女子吗?”

闻言,高临不由得多问了一句。

他可不记得,家中还有其他的女眷。

“哼!”

听到高临的问话声音之后,一旁的熏熏顿时有些小情绪了,当即不是那么开心的哼唧了一句。

不过,她倒也没有多说些什么,只是让身后的侍女去叫那位姑娘,与他们一起用餐。

院落中的某一个房间,房中的女子依靠着窗沿,亲眼目睹了眼前发生的一切。

“熏熏妹妹和公子如此相爱,我一介青楼女子却插� ��其中,我……”

当初离开天上人间时的决绝之心,此时已经悄无声息的化为了乌有。

他,是一方诸侯,手握重兵,是天之骄子。

她,是一方佳人,出身豪门,是天之娇女。

而自己,仅仅只是一个青楼女子,又算的了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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