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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蹴鞠与特务

现代足球放到古代会怎么样?

乱!非常的乱!

将简单的规则告诉众将士后,也许是没用适应,也许是没有理解,纯粹乱成了一锅粥。

二十二个人连同门将,一起哄抢蹴球,简直就是一窝蜂的打法。

只得喊停,再次教习。

冯雁将队形配合的重要性反复强调了几次,又将蹴鞠比作打仗,只有好的队形才能打赢敌军。

接连几天的蹴鞠时间,冯雁只教习不比赛,待众人渐渐有了章法,才会组织各军、各幢、各队相互比赛。

体育比赛的意义在于锻炼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增强人的体质,并利于人体骨骼、肌肉的生长,京口军营十多岁的士卒占了多数,对这些士卒的成长非常有用。另外体育还能净化身心、丰富枯燥的军营生活,培养意志品质,使其成为众人和睦相处的良方。

说实话,冯雁自己的足球水平也属于业余级别,但是作为教练,未必需要多高的水平。知道怎么踢,该往哪儿踢,需要用什么章法就行。

记得欧洲某国有个游泳教练,带领队员取得了一场重大胜利,极度兴奋的队员抬起教练扔进了游泳池中,结果差点被淹死。起初队员以为教练在开玩笑,不断呼喊救命,直到沉下去好一会才发现不对劲。所幸抢救及时,不然真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游泳池中被淹死的游泳。

就是这么奇葩,一个不会游泳的游泳教练!

谢玄对冯雁这一神来之笔颇为欣赏。

打架斗殴不仅少了,各士卒之间还增添了相互熟知与理解,战友之间的情义也更浓郁了几分。一同上阵杀敌是增加情谊最好的方法,因为共患难、共生死的交情实不为其他可比,但是没有战斗时,体育比赛便弥补了这一缺失。

俗话说得好,没错,是很俗的话,兄弟之五铁: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蹲大牢、一起玩泥巴、一起……

黄昏时分,谢玄看着众士卒热热闹闹一起练习蹴鞠场景,悠然说道:

“无始,你可真有想法,以前怎没想到用蹴鞠练兵呢?”

“呵呵,谢将军忙于大事,些许小事小弟来做便是。”

“哈哈,真是贫嘴。”

“谢将军,昨晚我曾许诺众士卒,尽量帮助其家人,使之无后顾之忧,还望将军多多支持。”冯雁抱拳道。

“嗯,我听到了,昨晚提出的请求已经安排主簿、司马等人处理了。”

“昨晚将军也在?”

“当然在,本以为你会将讲几个故事,可惜并未听到。”谢玄微笑摇头。

冯雁一听心中直乐,没想到谢老大也成了自己的忠实听众了。

京口军营两万余人,夜晚讲故事、思想教育等活动都是嘱咐各自的军主进行,冯雁则轮流去往不同军营。如果两万人召集到一起讲,最起码一大半人是听不见的,即使喊破嗓子也没用。如果想让所有人听到,只有两个办法,一是选数十名嗓音高的士卒大声重复将领的话,二是逐级传递话语。

所幸有老罗打制的小喇叭,否则面对数千人也够呛。

过去了数十日,京口军营日渐走上了正轨,早起吹号集结进行十公里越野跑,上午一个时辰队列练习,一个时辰体能练习;下午一个时辰兵器练习,一个时辰练习马战、阵型演练等。到了黄昏,麴瞻为每个队培养司号员,并教习新选的各级头领听号令,而冯雁则不厌其烦的轮流教授蹴鞠。晚间,拳脚练习加读书故事会。

军队歌曲《我们在前进》每个夜晚必唱。

祖国就在身后,

远方传来敌军的脚步声,

大地在颤抖。

是时候剿灭北虏,

男儿热血早已澎湃,

喝完最后一口家乡酒,

壮士冲上前。

看,军队在前进!

无论刀枪或是箭矢,

我们依然在前进,

为亲人而死我们愿意,

为祖国而战是吾使命,

我们依然在前进……

军歌,可凝魂聚气,激发战斗精神,甚至瓦解敌军,展开心理攻势。更能使军队严明纪律,规范将士的行为,铸牢军魂,统一思想,树立统一的目标。

当年,项王军壁垓下,兵少食尽,汉军及诸侯兵围之数重。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项王乃大惊,不禁情绪激昂唱起悲歌,而楚军更是思念家乡斗志全无。

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歌曲的力量,绝对超乎想象!

冯雁很明白这个道理,还要求每日用膳前唱别的军歌,然后排队有序进入伙房。

其间,每隔数日还会教授士卒们游泳、野外拉练、攀爬、夜间作战等军事技能。

训练强度逐日增加,饶是如此,很多新兵还是不适应,每天累得沾席子就睡。除了鼓励别无他法,“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句话口号再一次响彻于军中。

众士卒唯一企盼的就是雨雪天,原先逢天气恶劣就会学习半天休息半天,但随着训练强度的增加,雨雪天也不能休息了,依然冒雨训练半天、再学习半天。

敌人的进攻是不会分天气好坏的。

除非两军对垒时打好招呼,“嘿哥们,下雨天大家都休息啊!”

谁听你的?

……

冯雁训练士卒的同时,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建立“细作特务”组织,自己也不是专业人士,但贵在知道大概。

从五千精骑中选出一些有学识的人,细数了一下,只有区区五百多人,而且不少人也只是认识一些字而已,还是在广陵军营夜间活动时所学。至于别的人,纯粹是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字!

作为精骑,五百余人都是马战出色者,刀枪箭矢也很精通,游泳、越野同样不在话下,也接受过思想教育。更为重要的是,都有红鹰或黑狼的勋章,也就意味着上过战场并且斩敌五人以上。

但,作为一名出色的细作,这些远远不够。

从五百人中又一番筛选,将一些应变能力差、口齿不清、意志不坚定、心理素质差的人剔除出去,只剩下了二百余人。

将三十名“刺客”与二百二十名精兵集合到一起,冯雁开口言道:

“兄弟们,五千人中选出了各位,只因朝廷要培养细作出来。本教头管细作叫特务,意为执行特殊任务之人。作为特务,不仅要有一身过硬的本领,更要学会各种探查消息、执行危险任务、救治、潜行、识路、暗语等技能。而且以上所说也只是一部分,更要在实践中总结。”

“教头,何为特殊任务?”刘袭疑问道。

冯雁想了想回答道:

“比如,如何潜入一所宅院探听消息、如何偷盗……”

“咦?偷盗?”不少人啧啧称奇。

“对,偷盗!为了完成任务,需无所不用其极,因此偷盗也要学!明日去京口镇抓几个窃贼回来,以他们为师学习偷盗。”

“乖乖,竟找窃贼学习?稀罕之事!”名叫赵谦的士卒惊讶出声。

“没错,三人行必有吾师,任何人总有些长处值得学习。谦虚好学,就是你们每个人必须要具备的品行,切记!”冯雁沉声道。

“诺!”众人齐声喝道。

冯雁在军营早已树立起威望,所选之人也是对自己忠心的人,平时调笑无所谓,一旦严肃起来,众将士还是恭谨的。

“特殊任务,除了探听消息,偷盗所需之物,还包括跟踪、隐匿、解救人质、察言观色、与人交好、查案断案、乔装改扮、暗杀、扰乱敌方等。”

“天呐,要学如此之多?”

“不算多!优秀的特务还需学会策反敌方人员、绑架、心战、博人好感,甚至身居高位管辖府众、为人之臣、吟诗歌赋、谈论经史等。正所谓书海无涯、学无止境。”

众人听了冯雁的言语不由惊呆了,做一名特务简直堪比刺史了!

整整两个时辰,冯雁都在述说有关特务的事宜,不清楚岗位职责可不行。

将所学之科目讲完,冯雁又讲了一些“特务”所需的品质,比如,隐忍、信念、内敛、机敏、稳重等。虽然不可能完全具备,但向之靠拢还是必须的。

“现在,教大家一些接头暗语。”冯雁继续讲道。

“何为接头暗语?”又有人提问。

“简而言之,防止见面之人为歹人所饰,分清敌我。正如军中夜间口令一般,只有己方人员知道口令,答不出者,定是奸细无疑……”

冯雁解释了一会,众将士逐渐明白过来。

“第一个暗语: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脸红什么?精神焕发。怎么又黄拉?

防冷涂的蜡。”

众人一脸迷茫之色。

“只要记住就行,以

后慢慢解释!”冯雁没好气道。

“第二句暗语: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

众人更迷茫了。

“第三句暗语:问:二营长用的什么炮?答:意大利炮!”

众人好悬摔倒……

之所以用这么古怪的暗语,是因为这种话,这个时代的人根本想不出来,更说不出来。

非常之保险。

次日,冯雁带领三十名“特务”前去京口抓“老师”,也就是抓贼。将三十名“特务”分成两队,分别潜行乔装,一来比试谁抓的贼多,二来验证哪一队的人会被对方发现。

窃贼之人总有些固定的特点,如东瞅西看、晃动手臂、神情谨慎、喜欢与人“碰撞”,尤其下手作案时往往由于屏住呼吸而精神紧张,两眼会发直、发呆、脸色时红时白。

冯雁悠然自得地闲逛着,而众“特务”则混迹于人群之中到处找寻窃贼,来之前,冯雁并未明说窃贼有什么特征,因为这年代的“小偷”有什么特点根本无从所知。定好时间为午时集合,冯雁便让两队人马走街窜巷去捉拿窃贼。

又一次冬季来到京口,街上依然有为数不多的流民正沿街乞讨,相比去年,所能见到的流民已经少了很多,冯雁自感欣慰。

“掌柜的,行行好吧!”一名乞丐见冯雁虽是短衣打扮,但红光满面,神情悠然,只觉定是富裕之人,便磕头跪拜行乞。

冯雁感叹一声,未做他想,从怀中掏出一枚小金片便递了过去。

“啊!是……是金……金子?”

显然,这名乞丐连金子也没见过,只是惊疑出声。周围有人听见了乞丐的惊疑声便凑过来观瞧,但是一名路人估计也没见过金子,看了一眼便摇头走了。而另一名着衣整洁之人则惊叫道:

“哎呀,此乃真金也!”

这声叫喊又吸引了不少人围观,皆惊叹出声。一枚金子所代表的意义太大了,本就缺少流通钱币的时代,别说金银,就是铜钱也少见。听着路人接连惊叹,这名乞丐终于相信是真的金子,赶紧向冯雁拜去,不过,此时的冯雁早已走远。

没走几步又看见几名乞丐行讨,冯雅继续施舍。

正继续前行,迎面突然撞来一人,冯雁身形敏捷快速躲过,不过此人的手呈回勾状擦着冯雁的胸前而过。

呵呵一笑,冯雁抬手抓去,一把抓住此人的手腕用力一扯,遂拽倒在地。

“你……你为何将我撞倒?”灰衣男子倒在地上满嘴嚷嚷道。

冯雁一脚踩住灰衣人的头部调笑道:

“好一个窃贼,敢打我的主意?”

灰衣人正在挣扎,过来两名汉子不由分说对着冯雅指责道:

“此人甚是无礼,撞倒人还将脚踩踏头部,实乃蛮横之举!”

“你俩过来。”冯雁笑着招手。

“你要做何?” 两名汉子打量了一下冯雁,觉得其人身材魁梧,目现威严,便向后退了几步皱眉问道。

“撞倒这位兄台实属无礼,帮忙搀扶一下。”冯雁内心冷笑。

两名汉子闻言遂放下心来,一齐走到近前弯身搀扶。

冯雁如闪电般双手各抓住俩人的一只胳膊,向上一提,两人立即吃痛跪倒在地。

“哈哈,两个打掩护的!”冯雁笑罢,朝附近一名军卒使了个眼色,军卒立即奔跑过来抓住一人的胳膊。

冯雁抓着一人,又抬脚放开地面之人提在手上,向周围喊道:

“各位乡亲,此三人是一伙的,都是行窃之人,一个负责行窃,两个在附近打掩护,可否帮我押送到附近衙门?”

窃贼如过街老鼠一向为百姓所憎恶,周围百姓一听,立即涌了过来扭送三人去往了当地府衙。

“此法子不错!”冯雁暗自乐呵,继续走到别的街道,故意露出钱财施舍乞丐。果然,钱不可外露!一旦显露便要招贼。

但,这正是冯雁所想,一个上午连抓了八名窃贼。

冯雁索性招呼几名“特务”过来,帮忙看管窃贼,只等午时集合便要押往军营。

定好的时辰已到,众“特务”聚拢一起,这才发现,本是考验两队人马的总教头,竟然是抓贼最多的一个!连同被送往当地府衙的三人,总计抓获了十一名窃贼!

众侍卫崇拜的同时却暗自抱怨:

“让我等比试抓贼,没想到都让教头给抓去了!让人如何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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