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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千万别眨眼,在一旁喊666】

男孩带领着五人穿过了一条胡同,来到了一间古朴,略有土耳其风格的空旷房间。屋内只有一把细长的凳子,上面放着一个有盖子的草篮子。

男孩看着斯宾塞,做起了介绍。“你需要的东西在篮子里,稍有不慎你就没命了。信任彼此,千万别眨眼,缺失的部分不是你想的那样。”

这孩子的提示非常模糊,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篮子里除了重要道具外,还有危险的东西。

“那好吧。”斯宾塞深吸一口气,使出了深沉眼神杀,准备迎接挑战。

男孩露出爽朗的笑容。“祝你好运,英雄,尤曼吉需要你。”

“尤曼吉需要你,需要他,知道了,你都说了好几遍了。”冰箱接上了男孩的话。

男孩说完就跑了,作为NPC,他的任务就是带众人来这个房间。

贝瑟妮站在屋外,小声说:“我猜那里面大概有条毒蛇。”

斯宾塞表情严肃,咽了口唾沫。“或者别的。”

“不管是什么都得打开这个篮子,交给我吧。”戴蒙说着走进了房间,一阵战鼓声响起。

“这个鼓点我们在草地上听到过,然后敌人就骑着摩托车来了,你不要轻易打开这个篮子。”斯宾塞站在屋外身体前倾,紧张的说。

“里面八成是条蛇,这有什么好怕的?冰箱,把刀给我。”戴蒙朝屋外招了招手,除了他以外,谁也没进屋。

冰箱从包里找出了中型直刀。他现在能熟练的使用技能,找包里的物品非常快。“冲锋枪你要吗?”

“不用,手枪就够了。”戴蒙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打开了保险。

“你需要帮忙吗?”斯宾塞问。

“需要。你们千万别眨眼,在一旁喊666。”戴蒙晃了晃脖子,站在篮子后面,左手持枪瞄准了篮子的中央开火。

砰!篮子里的毒蛇被子弹打中吃疼,猛的掀开盖子窜了出来。戴蒙准备充分,右手立即挥刀横斩。

他使出了全力,又快又狠,这把刀还很锋利,瞬间把蛇头砍了下来。在蛇头落地后,他上前又补了一刀,将蛇头插在了土地上。

蛇属于冷血动物,即便身首异处,蛇头仍会咬人,而且毒性依旧,一旦被咬住后很难从蛇嘴里挣脱。砍下的蛇头至少要过24小时,才基本不会动弹。

戴蒙看到过新闻,落地蛇头咬人的事发生过多次。中国有过人在捡垃圾时,被丢弃的蛇头咬伤的例子。

“进来吧,拿了篮子里的道具走人。”戴蒙收起手枪,帅的一塌糊涂。

冰箱看了一眼地上的蛇头,惊讶的说:“我的天,这是黑曼巴蛇,0.25毫克的毒液就能杀死一个成年人,被咬后……”

他说了一半就停下了。“我干嘛说这个?这蛇咬不到你,对你毫无威胁。”

贝瑟妮笑道:“信任彼此,千万别眨眼,说的是眨眼就看不到你的精彩表演了吗?”

“你成功了,我们都相信你,你比勇石博士更像英雄。”冰箱彻底服了戴蒙。他是动物学家,最清楚这种蛇有多危险。

“谢谢。”玛莎看戴蒙的眼神中充满感激。她的弱点是毒液,是队伍里最怕蛇的。

贝瑟妮在筐里拿出了一个小纸包打开。“伙计们,这看起来可不像是地图的一部分。”

这是个黑色的大象头像模型,斯宾塞看了看,疑惑又深沉。“缺失的部分是一头大象?”

“等等,包着大象的纸上写着一些话。看到我时,开始攀爬。”贝瑟妮念道。

“看到大象,开始攀爬?”玛莎重复了一遍。“戴蒙,你觉得这是什么意思?”

“等遇到大象时就知道了,那附近有什么必须爬的东西,我们就爬。中国有句俗话叫‘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不用费脑筋想这事儿。”戴蒙看蛇已经死透,拔出了地上的刀。

戴蒙游刃有余,胸有成竹,获得了所有人的信任。

队友们觉得他就是个神人,有他在,任何困难他们都能克服。

这就是熟悉剧情的优势,戴蒙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在路上已经想好了应对措施。队友们以为他是临时起意,实际上杀蛇的办法他想了好几种,选的是最佳方案。

出了房间,贝瑟妮一边看地图一边问:“我们现在要去找大象吗?这也许是下一个关卡。”

她刚说完,一阵摩托车发动机声传来,几人看到前方出现了骑摩托车的敌人,造型和第二关的车手们相似。

“嘿!”领头的一个士兵看到了他们,大喊一声挥手招呼身后的人。

“快跑!”落在最后的斯宾塞大叫一声,第一个转身跑路。他跑的非常快,不管队友了。

其他人赶忙跟着斯宾塞跑,戴蒙只有两把手枪子弹不多,也没留下来硬刚。他决定走原电影路线,这时错过了“水上飞机”亚历克斯的话,就不好找这人了。

不一会儿,跑的最快的斯宾塞被一个和他块头差不多的光头壮汉拦住了去路。这人留着大胡子,一脸横肉目露凶光,看起来就很猛。

斯宾塞虽然紧张,却没那么害怕,因为对方的手里没枪。

他清楚自己现在有多强壮,还会自由搏击技巧。他抬手做着“别过来”的手势,劝说着:“我要警告你,我想我下手很重。”

敌人当然不会被吓住,抢攻上来,两记摆拳被斯宾塞轻松格挡。信心大增的斯宾塞一个上钩拳把壮汉打飞了出去,比中了“耗油根”飞的还高。

戴蒙刚好看到了惊人的一幕。这个反派也不简单,被打到下巴飞上天五米高,落下来竟然没有死。下巴是人的要害之一,现实里被打中一般就是KO。

精英怪缓过神来可不得了,打不过斯宾塞,却能威胁到其他人。戴蒙没给壮汉恢复的机会,打开手枪保险,上前朝他的脑袋上补了一枪。

打飞块头最大的敌人,斯宾塞热血沸腾,瞬间觉得自己又行了,面对拿刀的敌人也敢冲上去肉搏。

“摁头杀!”“抱摔!”“直拳!”“撞墙吧!”斯宾塞的中二病犯了,打人时还喊出招式名。不一会儿他就打倒了十几人,有个敌人扔飞刀都被他徒手接住,交给了身后的冰箱。

冰箱把刀递给了玛莎,呆呆的说:“把这个……放进我的背包里吧。”

“扔了吧,这刀没什么威力,快把冲锋枪拿一把给我。”戴蒙催促道。

只要不出现蝴蝶效应,戴蒙知道斯宾塞不用帮忙就能搞定这群敌人。但他们能活着纯粹是因为敌人没用枪,这关的主题似乎就是肉搏战,比第二关简单。

冰箱从包里找出了一把冲锋枪、一个弹匣递给戴蒙。

戴蒙废话不多说,马上和队友分开,藏在了一根石柱后面,刚好能看到城镇的入口。

他刚藏好,只听门口传来一声枪响,普通NPC们惊叫着四散而逃。

反派大BOSS范佩尔特带着几个手下出现在了门口,一脸阴沉和斯宾塞打招呼。“你好,博士,好久不见。我相信你手里……啊!”

哒哒哒哒哒哒……戴蒙不讲武德,忽然冲出来偷袭,冲锋枪对准门口疯狂扫射!他打光了子弹,立即换弹匣继续扫射,又打光一个弹匣。

范佩尔特说话时,小弟们都没举起枪,在其身后站桩。他们站的位置正好是门洞,两边有墙壁没法横移躲藏,成了活靶子。

一阵枪响,门口没有站着的人了。斯宾塞等人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看到了什么。

游戏里的大BOSS才刚出场就被戴蒙给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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