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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繁华街景

这话问了出来,李启一边夹了一筷子干拌鸡肉丝,上下打量了飘絮。

这狐妖本就漂亮,有一股怯怯的气质,让人想欺负她,此刻被李启一看,更是心虚的侧脸过去,让人一看就知道她心底正在畏惧。

“嗯,我们准备去市场看看,能不能买到风行符或者一些妖兽用的功法,但是飘絮姑娘你不是还有生意要做吗?”李启和善的说道,并没有过于为难对方。

闻言,飘絮连忙答道:“店里有伙计,和我家……那只伥鬼自会打理,我也有乞牙帮忙,耽误的也就是一些堂食,半天而已,不碍事。”

李启则问道:“说道这个,那只伥鬼……你是剥夺了他的神智?让其沦为傀儡?”

“当然不是,若是变成傀儡,哪里还能这样栩栩如生,只是当初我继承了那只虎妖的伥鬼,拿到手的时候,他就已经被炼化成了这番模样,虽还有神智,但一点真灵却任由我操纵,已经完全反抗不得,所以我才命令他为我伪装……”

伥鬼就是这般事物,有神智,有智慧,能思考,甚至还能感觉到他有感情,但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被虎妖所操纵,哪怕是让他去引诱自己的骨肉至亲去给老虎填肚子,他也只会毫不犹豫,没有半点愧疚可言。

“若是先生认为……”她介绍完之后,匆忙想要补充。

“罢了,你自己的东西,自己处理吧,伥鬼早已死去,严格的来说,神智也是假的,一具傀儡而已,不过既然不会耽误生意,那麻烦飘絮姑娘,为我们带个路可好?当然,我们自有报酬,弥补姑娘损失。”李启如此说道。

飘絮连忙答道:“报酬却是不必,二位先生救我一命,报偿本是应该,那里能再收报酬?”

李启摇头,拿出一颗半透明的小珠子:“收下吧,我待人以正,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救你一命对我们来说算不了什么,所以也不可收取过多的报偿,免费住在此处已经足够,再多要,便是不正了。”

李启说的很严肃,毕竟这关乎他所认同的道,所以不容拒绝。

听见了李启的语气,飘絮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得接过那颗半透明的珠子。

那颗珠子外壳透明,内部有五道不同颜色的气在之中不断盘旋,看起来煞是好看,只是触摸的时候冰凉无比,而且捂不热。

“敢问先生,这是?”飘絮疑惑的问道。

“之前试图杀你的五道鬼气,第一次被他得手,第二次则被我以神气擒下,封印成这颗小珠,如果你想要找仇家,这东西或许能提供一些线索,以这个做报酬,我觉得比较合适。”李启如此说道。

“先生费心。”飘絮作揖感谢。

“不必如此,那么你去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先吃饭,等一会出门的时候你带我们熟悉一下道路就可以了,不用浪费太多时间。”李启则拿起碗,准备吃饭。

没办法。

就他和飘絮聊天这会功夫,兔子已经快把菜吃完了!

再不吃没得吃啦!

飘絮见状,轻笑一声,侧身退下,没过一会,就又送了一盅蟹黄羹过来。

蟹之黄,鲜而肥,甘而腻,白似玉而黄似金,已造色香味三者之至极,飘絮以以油、盐、豆粉和而煎之,愈嚼愈甘,味之甘美,几同乳酪,又柔滑无骨,真至味也。

当然,又是一阵争抢。

李启没抢过,因为沈水碧甚至用上了道术。

就吃了一勺,其他全被兔子造了。

他无能狂怒。

一早上的好心情都没了。

且不说这些,过了约莫两刻钟,一行人便出门去市场了。

不来不知道,一来,李启才真正体会到了清雾城的繁华。

这是大鹿国,地油界那些地方绝对及不上的活力和繁盛。

沈水碧好像也没见过,她以往都是在罗浮山清修,这辈子也少有出门的时候,所以也看的很是认真。

她一眼就认出了这些东西的原料,原理,但却从未效果能做出如此花哨的效果,端是好看,让她目不转睛。

至于李启这个土包子,就更是看不够了,这种超凡技法和术法,让他目瞪口呆,比任何特效看起来都精彩的多。

譬如路边花店,摆放花朵以贩卖,枝叶离披,错出檐甃之上,屋内俱满焉,花时数十朵,鹅子、黄鹂、松花、蒸栗,茉莉、杜若、珍珠兰,山兰、素馨、决明,满屋生花,萼楼穰吐,淋漓簇沓,其大如小斗,香气扑鼻,风送香来,如美人之绰约可爱者,争相斗艳。

看了这花店,李启就知道早上吃的粥里面的那种喷香扑鼻的花露从何而来了,明明是冬天,这些花儿却仍然盛开不败,想来肯定是有秘法。

这还只是路边花店罢了。

在往前走,有人弈棋,但却并非普通棋子,棋盘恍若广场,其中有拇指大点的小人,对应棋子,各个棋子整槊横戈以待,好似千乘之国互相厮杀。

举棋之间,三百六十路齐动,以象周天之数,棋子白黑相半,以象阴阳。

棋之形势、死生、存亡,都会影响到小人的一举一动,下棋之间,好似真的在操纵两国阴谋诡谲,血腥残忍的厮杀竞争。

再路过一片城中之湖,似乎是贵人所居,此时刚刚是冬日过去,积雪未化,雾淞沆砀(沆砀,指白雾弥漫)。

却见湖中,天,云、山、水,上下一白,而白中却见数点黑处,仔细一看,却是有人在湖中泛舟,白中之黑,有小舟一痕、湖心亭一点而已。

黑白之痕,如水墨画一般,景色非常。

路边又有煮茶酪饮的,那乳酪洁白,蒸腾热气,乍一看仿佛玉液珠胶,雪腴霜腻,香味沁入肺腑,撒上蜂蜜蔗浆,诱人无比。

沈水碧吵着要,李启就买了三杯,一人一份。

尝了一一下,果然香甜可口,味道上佳。

再看前方有新年新修房屋的,却看新修楼阁,材料皆贵重华美,所用丝玉无论,描金细画,穷工极巧,都是有功法的修行者悉心搭建设计而成。

下方还有庆祝新房而请来的戏班,鼓吹歌舞,丝竹错杂,入妙腠理,喜气洋洋,锣鼓喧阗,路边观众无数,连李启等人也凑了热闹。

再有不远处街头卖艺之人,卖的是幻戏。

看向幻戏,只见一开始场上漆黑幔帐,忽闻霹雳一声,黑幔忽显景象,露出景象,以羊角染五色云气在黑布上显出光影,光焰青黎,色如初曙,撒布成梁,遂蹑月窟,境界神奇,忽隐忽现,怪幻百出,匪夷所思,剧情也是细心雕琢,忘其为戏也,简直就是一场全息投影大电影,只是时间不长,不过一刻钟罢了。

幻戏罢场,就连李启也不禁鼓掌,沈水碧甚至还掏了钱打赏,让李启骂了一句败家娘们。

再经过一场地摊小市,整条街全是商贩,有屋有摊,摊外有棚,棚外又有摊,节节寸寸,铺满了整条街。

走入其中,挤挤挨挨,肩摩踵接,都是来逛的。

小市之中,各色巧工,闽貊珍异,胭脂簪珥、牙尺剪刀,一些小法宝,装饰,伢儿嬉具,乐器,书本。

有真有假,商家客户各自讨价还价,吵吵嚷嚷,连冬日寒气都被驱散,热腾腾的,叫人觉得热闹的同时,又不免感到吵闹。

李启身上本来就只有十来金,这一场集市下来,只是从街上过了一圈,就去了一半。

原来,是沈水碧看来看去,看见了一只以玉兔为题材的白玉簪子,似乎有些开心自己被当做题材。

李启看见沈水碧头上还是自己之前买的,那根戴了一年的铜丝编花簪子,心中一动,就买了下来。

沈水碧很欢喜,抱在怀里,笑言不断,似乎准备回去沐浴之后就换上。

总而言之,这一路上不过半个时辰,李启就充分见证了此处的繁华。

更不谈其他悦色娱声、眠花藉柳、构堂建厦、啸月潮风的乐事,单说此般繁华,已经超越李启曾经的认知了。

销金窟不愧是销金窟,这还是李启没钱,只能在街头逛逛的场景。

若是财大气粗,那此间乐事,那恐怕李启根本想都想不到。

这就是有钱人的快乐啊。

半个时辰之后,李启等人越过了几个集市,却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竞技场?

此处甚至能隐隐闻到血腥味儿,有好几个环形的建筑,里面不断有声响传来,好像是战斗用的擂台?

然而,作为向导的飘絮却在这里停了下来:“到了,二位先生,此地就能买到风行符。”

“啊?这里?”李启看着这个竞技场,有些惊讶。

这里倒是确实有东西***如卖门票,卖各种制式法器,还挂上了不少那种角斗士的肖像,估计是代言之类的东西。

说道制式法宝,李启之前还真是低估了这个世界的工业化水平,纤夫时代只是没人懒得理他们这种尘埃一般的人罢了,但实际上,这里也有快速生产的工业化法器,只是……不怎么畅销而已。

毕竟,法宝这种东西,一般来说都需要定制或者自制才是最好的,人身小天地这种东西,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不管是用别人的法器,还是用所谓的制式法器,都只能发挥出六七成的功效,唯有完全契合自身的东西才可以发挥出全功。

这或许就是作坊式手工业仍然存在的原因吧,毕竟,根据自身的情况定制出来的东西,才是真正适合自己的,制式法器虽然便宜,但效果就不怎么样了。

譬如他手里的那把唐刀,就是典型的制式兵器,唐军中的九品人手一把,还有配套的铠甲。

只不过,以唐国理道的手段,哪怕是这种制式武器,都比绝大多数九品法器强得多。

现在,李启已经对唐国有些许了解了,唐国主要以三个道统作为主导。

分别是人道,道门,理道,而其中占绝对权威的就是人道,人皇作为一品之上的存在,还同时和理道完成了协议,理道作为人道的附庸而存在。

道门真仙们不知道为何,也加入了唐国的阵营。

因此,唐国的装备和丹药,数量与质量都是不可想象的,道门极善炼丹,理道对器物的钻研更是登峰造极,这才造就了唐国纵横天下,从未真正失利过的千万铁骑。

所以李启手里的这把唐刀,比眼前这些制式兵器强得多的多,大概能连续砍断几十把不费劲吧。

不过,他的真正底牌还是腰上系着的柳枝,其中蕴藏大祝神气,至今为止从未失利。

听见了李启口中的疑惑,飘絮连忙出言解释道:“先生可别瞧这里只是一些角抵决斗之所,实际上,里面才是清雾城里,九品以下最大的法器符咒交易中心。”

“原来如此,那请带路吧。”李启点点头,如此说道。

飘絮点头,带着二人继续前进,来到了市场中。

自然又是无比繁华,甚至比外边儿那些免费的耍乐活动还要震撼,各路工匠和炼师都在展现自己的手艺与产品,各种交击声不绝于耳,时常有光效四溅,感觉像是置身于钢铁烈焰之中,身周随时飞舞的都是可以杀人的武器。

路过武器甲胄一类的专卖区,很快,三人就转到了买卖符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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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此同时。

正在外面的竞技场的贵宾观众席上。

这里是一整个包厢,从这里可以一览整个竞技场,观看下面的情况。

而现在,这个圆形竞技场里,比赛名叫“常胜之士”。

也是这里最残酷的赌博形式。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

因为,在这个赛制里,每一位角抵之士,都是常胜者,从来没有输过一场的人再度上场的先例。

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败者一般会被当场斩杀,那是众人最爱看的血腥时刻。

每一次都是淘汰掉败者,只留下胜者。

所以这个赛制被其名为“常胜之士”。

这个包厢里,一个衣着华丽的男人突然睁开眼:“司老,我好像感觉到了你的鬼气啊,就在下面,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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