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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一切就绪,十月悄至

查完后。

柳乘荫发现这个“长秋影视”背后的资本名字叫“长秋财团”。

这个财团十分年轻,居然是在近十几年里发展起来。

十几年发展处一个“财团”。

“财团”通常是个聚集了大量笼罩着各行各业的子公司的集团。

但并不是什么“集团”都能叫“财团”!

能叫做“财团”,通常都有着“雄踞一方”的实力,至少能左右一个市县,并能对岛国高层选举产生一些不可小觑的影响这样。

看到这里,柳乘荫心中的疑惑瞬间消失不见。

年轻好啊,敢于打破陈规,怪不得跟那些“老家伙”完全不一样。

随后,柳乘荫对接下来的“面谈”充满起希望来。

对于如何说服对方与自己合作,以开辟岛国市场这件事情,柳乘荫好好地进行了一番准备。

先是查看经过公司里公关部门的专业人士分析所得的信息,再经过柳乘荫自己认真琢磨后,得出了自己的理解,最终,柳乘荫有了以下看法:

首先,对方是个盈利性组织,不是搞慈善,人家终究是有所求的。

所以,不要想着对方会太便宜了自己。

另外,对方能在十几年里建立起这么大一个财团,这说明人家很会赚钱,也非常喜欢赚钱。

对方在不遵守岛国“传统”的情况下还能发展那么快,那么对方的首脑一定有着很厉害的“手段”,否则早就因为行事风格与其他同行太过于格格不入而被排挤垮了。

而柳乘荫这边正相反,柳乘荫他们公司的发展,除了是靠柳乘荫的“产品”打开局面外,基本是靠一些“小误会”给推起来的。

然而,那些明明只是误打误撞而导致结果,结果,其他人被把其看做是柳乘荫“营销鬼才”的神操作。

然而,事实上,自家人知自家事,柳乘荫知道,他根本不懂什么营销,甚至他根本不懂什么商业手段。

因此,在商业的“手段”方面,柳乘荫根本不行,而且手下根本没什么在这方面可以跟人家媲美的能人。

真有这样的能人的话,人家早就自己干了。

所以,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既然,商业方面的“手段”方面玩不过别人,那柳乘荫就决定简单点,直接点。

如果将接下的谈判看做“比武”。

那么那些眼花缭乱的“商业手段”就是“招式”。

而“产品”就是“功力”!

既然“招式”被压制,那就试试直接拼“功力”!

无招胜有招。

事实胜于雄辩。

不搞那么多花里胡哨。

直接用作品说话。

用作品说服他们。

只要让对方相信柳乘荫的作品就绝对能赚大钱,那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看完作品后,如果还不行......

这就说明,他的新作品也就这种程度了。

那就算了。

爱要不要,直接回去准备上映的事情吧。

反之,对方被来的新作品征服,那么一切都好谈了。

毕竟,这个时候,双方都有了合作的渴望,说明话都好说。

不过,毕竟“无招胜有招”是柳乘荫为此行准备的“大招”。

上来就放大会会有些生硬,显得有些不礼貌,容易惹人生气。

要知道,商业谈判开始前的时候,大家通常会想客套一下、拉拉关系、叙叙旧什么的,活跃气氛,这就跟比赛前的热身运动一样。

如果没有“热身运动”,你上来直接放大招,剧烈的动作下,很容易伤人伤己.......

这样一来,很容易会产生不好的效果,到最后,哪怕最终达成了合作也不会很愉快,谈判效果大打折扣。

所以,柳乘荫还准备了一些威力不是那么大的招数作为“前戏”。

唉,先用“前戏”稍微试探一下,让别人有出招的机会,秀一下,然后双方互相抬一手,等大家进入状态,有点准备后,再放大招,这样就比较“润”了。

对于“前戏”部分所需要用到的招数,柳乘荫也想好了。

首先是“拉关系”。

但这个拉关系并不是说要让柳乘荫认亲戚啥的之类的关系。

这个关系是“精神”上的。

正所谓“志同道合”。

柳乘荫要从对方身上寻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以及“共同敌人”。

有了“共同点”和“共同敌人”,大家就能成为朋友。

然后就有了较为不错的“关系”,然后成为朋友。

既然是朋友,那你不优惠我一点?

那柳乘荫和对方有什么“共同点”和“共同敌人”呢?

很简单。

大家都很“年轻”。

对方是个年轻的财团,柳乘荫是个年轻人,手下也是个年轻的公司团体。

而且作为“年轻”的两个团体,大家都对岛国的那些老古板不感冒。

对方的财团一路走来没少在那些老古板那里碰过钉子,而柳乘荫在不久前也敢碰过钉子。

这样一来,大家就有相似的经历和相同的敌人。

是该联起手来整他们一波。

为了不让自己的话显得空洞,柳乘荫还打算将不久前科隆跟柳乘荫说过的那些怎么利用柳乘荫的新作品打开市场、争夺市场、拉拢朋友、打击敌人的那一套计划搬过来用。

有计划,总能展现出诚意来。

除此外,还有一些公关部的人才们所传授的一些谈判小技巧。

好在柳乘荫有【终极解密】这个能力在,只是消耗了些当日的“上传份额”就将这些谈判要用的信息全部掌握,并没有花太多时间,否则,这没多东西他花一周时间都未必能记住个大概,更别说用在谈判上了。

不过,虽然掌握这些东西没话费太多时间,但柳乘荫为了这次谈判还是做了很多其他准备工作的,用了他不少精力。

最后一切准备就绪。

柳乘荫乘坐飞机飞往岛国。

飞机降落时,柳乘荫看着越来越接近的地面,眼中充满了对挑战的期待和兴奋。

然而..........

镜头一转。

一间两百平米,摆设着“陈旧”的木质家具的客厅里。

“鞋、诺、耶——!”

“耶~”

卡察~

照相机将一张照片定格住。

照片中,柳乘荫和一个十七八的漂亮女孩上半身同框,肩并肩站着,同时,他们的脸一同朝向上四十五度的角度看向镜头,脸上洋溢着笑容

拍完照后。

女孩立刻与柳乘荫拉开距离,然后弯腰鞠躬。

“谢谢、谢谢.....”

说着话,女孩红着脸,逃也似地离了现场。

接着,柳乘荫也将原先向上四十五度的脑袋放低下来,看向了正前方的茶几。

茶几上摆着一份已经签署好的合同。

万万没想到。

一场本该紧张激烈的商业谈判,竟然硬是变成了粉丝线下见面会.......

柳乘荫根本想不到,他当初随手救下来的疑似“黑道千金”的女孩竟然会是此次要谈合作的岛国财团的董事长的女儿。

柳乘荫对此感到惊奇的是,对方居然看破了他的伪装,认出了他。

但想想又觉得不奇怪。

柳乘荫的伪装只是用来应付普通人的。

只要懂得一些特殊的认脸技巧或人脸识别系统,就能通过柳乘荫没改变过的五官比例,看穿伪装,认出柳乘荫。

这也是柳乘荫当初连夜赶着离开岛国的原因。

到后来,他发现岛国方面没什么动静,而且这场谈判又很重要,这才又来了岛国。

其实五官比例柳乘荫也不是伪装不了,但那样的话,脸部会很不舒服,柳乘荫是来旅游的,不是来受罪的。

然后,这场谈判仅花费了两三个小时,直接一场过,便结束了,并签好的合约。

啊,不对,真正用来谈判的时间根本没有那么“久”,期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对方对柳乘荫救了人家女儿的感谢而做出的各种优越的招待,以及与那名被他所救的女孩之间的粉丝见面会。

真正被用来谈判的,根本不到二十分钟。

人家所给出的条件比他心里所想的“上限”还好,柳乘荫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机会。

阿不,还是有讨价还价的,柳乘荫放到觉得人家要的太少了,希望多要一点。

然后,双方开始“反向讨价还价”。

柳乘荫毕竟还是太嫩了。

所以,柳乘荫输了。

失败了的柳乘荫只能含泪签下这份估计能比预期多赚上十几个亿的合同......

“合作愉快。”

“合作”

合同签好,走人。

不久后,科隆那边也传来了好消息,灯塔国那边市场已经为他的新作品敞开了“自由”大门。

于此同时,九月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十月份悄然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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