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小说网 > 重走警途1993 > 第三百六十六章 金倭瓜

第三百六十六章 金倭瓜

柳鹏程手里拿着速效救心丸干什么?

他是怕老爷子抽过去。

那么他给老头看的又是什么呢?

是老杜遇害现场的照片,彩色照片。

老爷子看着老杜遇害的惨状,手都哆嗦了起来。嘴里喃喃地说道:“他是个好人,就是走,也不应该这么个走法啊!”

柳鹏程在他手中把照片拿了回来,放回了自己手包。说道:“杜总在和你重逢之后,非常高兴,还和自己的司机说自己居然遇到了童年时的好友,如果您再不说话,杜总这个下场,唉!”

老头回到屋子里自己天天坐着的椅子上,喝了一口水,平复了一下心情说道:“你不是老杜女婿的朋友吧。”

柳鹏程先看看他确实没有什么异常,心里悄悄松了口气,这才说道:“我也不算是骗您,我和他的女婿确实认识,但是还算不上朋友,我是警察。”

柳鹏程把自己的证件递给了老爷子。

柳鹏程给他的可不是自己庆湖分局副局长的证件,是犯罪中心副教授的证件。

老头戴上了老花镜,仔细看了看还给柳鹏程,才说道:“副教授,是挺厉害,这才几天的事情啊,每次杜少爷还都是一个人来,你们还是找到我了。”

柳鹏程说道:“那,咱聊聊?”

老头说道:“唉,我别的都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就是我闺女,好好的学财会的中专生,下岗了。孩子还得上学,女婿也不争气,你说这可怎么好!”

这下三个人都听明白了。这是老爷子谈条件呢。

小刘是他们三人里唯一的明州人。小刘毫不犹豫地说:“没问题,我可以把你女儿介绍到三资企业。而且我保证算你投桉自首,如果你说的事情真的和我们的桉子有关系,我算是你立功。就算是你犯罪了,我保证你不会判实体刑。”

其实这几个保证,就第一个是真的,剩下两个都是虚的。为什么呢?因为你要是想往三资企业推荐人,要不是和对方非常熟悉,要不就是说话的人非常“硬”,而小刘是个警察,估计警察里也没有多少像是柳鹏程一样自己弄起一个香港的服装公司的奇葩,所以这个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而老头又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也没有人家任何的犯罪证据,他现在自己主动说了黄金的事情,你当然得算是人家投桉自首,而且他说的事情如果真的是重大线索,这么大的桉子你必然得算人家立功。

还有第三条,七十多岁的技术老宅男,犯的罪行又不是暴力犯罪,你判个实体刑试试,司法局第一个急眼,律师和监狱都是司法局的!

老头看看小刘:“你能说的算?”

小刘掏出了自己的证件,递给了老爷子。

老爷子看了看他的证件,轻声地说:“明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综合大队教导员,好像还行。”

柳鹏程也是第一次知道,小刘居然是综合大队的教导员。这么年轻就坐上了这个位置,而且刚才还云澹风轻地答应了老爷子的条件,还自己加了两条,可见这小伙子的背景和能力都不是白给的。

老头叹了口气“唉,那咱就说说。我先说一点,我和杜少爷原来还真的称不上是朋友。我认识他的时候我刚和师父学徒不长时间,有的时候杜太太就会带着杜少爷来店里,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式样的时髦首饰。杜太太得和我师父谈事儿,我就负责带着杜少爷玩儿。人家是大家的少爷,我是个首饰铺子小小学徒的,能算是什么朋友。”

老头拿出一支石林香烟,划了几次火柴都没有点火。柳鹏程掏出自己的都彭打火机帮他点着了。

青青的烟雾中,老头继续说道:“杜少爷心地好,和我熟悉了之后,每次来都给我带一些小礼物,有时候是一支铅笔,有的时候是一块我从来没有吃过的西洋点心。那个年月兵荒马乱的,明州也不太平,我师父不小心得罪了贵人,就带着家人和我连夜跑到了上海,再以后,我就和杜少爷没有见过了。”

老头久久不语,柳鹏程三人也不打断老人家的回忆,直到烟头烫手,老人又拿出一支烟,用烟头点着之后,才继续说道:“直到前几年,我记得应该是93年或者94年,有一天,我在店门口晒太阳,杜少爷给他家孩子来挑选生日礼物,这才又见了面。

还是他先把我认出来的,以后他就经常来看看我,我们老哥俩喝点酒,说说以前的事儿,说说现在的事儿。要说朋友,这个时候我们才真正成为朋友。”

老爷子又一次停了下来,叹了一口气说道:“唉,大概是过了一年,他就告诉我他退休了,不想再干了。然后他就问我,能不能弄到黄金。我刚开始还以为他要打首饰,其实不是,他要的是金倭瓜。”

柳鹏程心中一叹,老杜到底是商业世家出身,居然要存金倭瓜。

那么什么是金倭瓜呢?明末清初的时候,秦晋商帮的商人们习惯把金银做成倭瓜的形状,就是金倭瓜,银倭瓜。和金银元宝以及后来国际上的标准金条,金砖相比,倭瓜当然体型巨大!也非常重,那么为什么要把存银做成这个形状呢?

第一,不容易丢失。你弄金条,今天家丁偷走一根,明天小妾顺走一根,这不是扯澹了吗,还藏什么啊?

第二,不容易被盗窃,进来俩飞贼,一路躲开家丁,冲进银库,然后悲哀地发现,搬不动啊!

第三,有利于大额交易。这个不用多说了。

第四,送礼方便!巡抚大人第二十八房小妾过23大寿,你是送一箱子元宝方便,还是送个倭瓜方便?再说性质也不一样啊,巡抚大人两榜进士出身,读了多少年圣贤书的,你送点金银俗物,你是埋汰谁呢?当然你送个玩意儿人家不就笑纳了吗?

后来随着秦晋商帮下江南,这种储存金银的习惯也就被江南的商人学去了。

柳鹏程问道:“数量你还记得吗?”

老爷子点点头:“我记得,打了两次,一次二十斤,一次三十斤,打的都是半米直径空心倭瓜。”

柳鹏程三人大为振奋,动机,他们应该真的找到了!

那么老爷子为什么要保守秘密,甚至为什么老杜都不告诉自己的女儿有这笔黄金呢?

因为1997年的时候,私人买卖黄金是违法的!

其实柳鹏程看到这个步行街有一家金店,而金店的主人又是个很可能认识老杜的老头的时候,就基本确定了老杜的钱是买了金子!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开始的时候老杜还愿意和少言寡语的小夏显呗一下自己找到了一个儿时的好友,后来却一个字也不提了。

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下了决心购买黄金了。

同时柳鹏程现在可以绝对的肯定老杜在见到这位老友之前,他的钱在哪里了。现金储存,而不是现金储蓄。

大概率是按照一比一的比例一半存进了银行,一半以现金的方式藏起来了。

但是纸币长时间储存无论是风险还是消耗都会不小,于是老杜在偶然的机会和这位老师傅接上头之后,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那就是,储存黄金!

其实老杜这么做的心情是绝对可以理解的,老爷子一辈子经历了抗战,解放战争和建国后的风风雨雨,从一个大家少爷混成了想做点生意还得赊购咸鱼的小贩,他心中的不安全感有多强烈,想想就知道了。

柳鹏程收回思绪继续问道:“老爷子,这件事谁知道?”

老头看了看柳鹏程:“能有谁知道,这事儿还能出去到处嚷嚷吗?老杜和我说他连闺女都没告诉,打算身体不行的时候再说。不对,还有一个人知道!”

ps:继续厚颜求票,月票,推荐票,数据太惨了啊!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