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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损友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一周时间就已经过去了,周安渐渐适应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虽然时不时迟到早退,但这都无所谓的,谁叫他是公司总经理。

周安也是有苦说不出,迟到是因为家里距离公司太远。

早退是由于他找不到事情做。

在公司中每天不是签字就是开会,没有其余事情可做,大部分时间用在玩游戏身上。

不得不说他真是有先见之明,早就配备各种游戏机,玩得挺嗨。

让周安郁闷的是他和侯梦婷关系没有进一步发展,两人除了在开会时遇见,就没有另外相见机会。

她为了拍摄视频,大部分时间没有待在公司,而是奔跑在魔都各个地方。

侯梦婷是个好员工,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但对周安而言,却是闷闷不乐,心烦意乱。

我是来追你的,不是要你来工作的,完全没有想到竟然是这个局面,万般痛楚无法诉说。

有时候,他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太急躁了,见面不过十来天而已,就想要建立良好关系。

而且侯梦婷没有男朋友,没必要着急忙慌,火急火燎。

只要她还在周手下工作,早晚拿下她。

是不是应该放平心态,让双方感情在时间中慢慢产生,磨炼。

但这想法立马被他否决掉了。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时间拉得越长,双方变数也就越大,万一侯梦婷看上哪个男生了,倒时候周安都找不到地方哭去。

并且侯梦婷25岁,年龄也不小了,家里人肯定催着她谈恋爱,相亲,结婚。

感情事情不能拖,拖则生变。

周安是个感情白痴,没有谈过恋爱,这还是他第一次追求女生,想得很多,做得很少。

如果随便换个人来的话,早就死皮赖脸地缠在侯梦婷身边,光明正大地将心中所想全部说出来。即使不成功也无所谓。

“五点已到,正式下班,周末愉快。”和公司前台打了声招呼,便直接离开,丝毫没有逗留意思。

【四点五十七分就在前台等着,五点准时打卡下班。周总和我们一样都是条咸鱼。】

【不,周总和我们有本质区别,他是条有钱咸鱼,上班为了下班,就是混日子,他平常在办公室里面就是玩游戏,没干别的。而我们是卑微打工人,辛苦一天,就是为了一日三餐。】

【你说周总那么有钱了,为什么还要买下个公司给自己增添麻烦呢。】

【不知道,有钱人脑子多多少少有问题,或许在家里蹲久了,想上班玩玩。】

【好了,别在背后编排老板,小心小报告,赶紧下班吧。】

周安回到家中,洗了个澡心情顿时舒爽多了。

换了个便装,T恤,短裤,运动鞋,还是这么穿着舒服。

经过电梯小区地下车库,只见车库里面,豪车遍布,宝马奔驰很是常见,宾利,兰博基尼也有不少。

即使在这豪华车库里面,他那辆劳斯来斯依旧称得上众车之中王者,三千多万人民币。

注视着眼前豪车,周安叹气,年少不懂事,什么车贵就买什么,完全不管舒适性。

哪知道买过之后才发觉,劳斯来斯还不如阿斯顿马丁开着舒服。

就此一直停在车库里面,许久没动过了,璞玉蒙尘。

即使放置大半年,车子外面,里面没有丁点灰尘,这都得归功于小区物业。

每年高昂物业费,真不是白花的。

太阳渐渐西去,美丽的晚霞点染了那蔚蓝的天空,云朵是金黄的,像黄色的丝绦,在等着人来领它。

周安驾驶着劳斯来斯慢慢跑在魔都街头,即使是在国际大都市魔都,他这车也很昂贵,少见。

在拥挤街道,周围车子宁愿和别的车子保持两三米车距,也不愿进入周安七八米处,恨不得离得远远地。

三千万多的车子稍微磕磕碰碰,对于普通人来说,那就是天文数字。

惹不起,我躲得起。

万恶的有钱人又出来炫耀,证明有钱人除了钱一无是处,内心极其孤独寂寞,可怜、可悲、可谈!

但我真的好酸,我也想有钱,我也想孤独寂寞。

在车子上拒绝了一个满头金发,身材火辣的漂亮小姐姐搭讪,漂亮小姐姐只好失望离去。

不要怪哥太狠心,是哥有心上人了。

周安就不爱开劳斯来斯,一出来就吸引众多人眼光,不符合他低调人设。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我......】

手机铃声响起,接下就听见:“安哥你到哪里了?”

声音偏柔,有点尖细,但是不聒噪,不过听起来给人一种受受的感觉。

“马上就到。”周安看了眼前方和导航回答道,“最多十来分钟。”

“行吧,到了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那尖细声音顺着电话传了过来说道。

“好!我正在开车,见面再聊。”

说完就直接挂掉电话,向着目的地驶去。

车子左拐右拐,最终停在一栋洋房面前。

魔都的老洋房是最经典的住宅,每一幢都承载着一个当年传奇故事。

在寸土寸金的魔都上,独栋洋房稀少且珍贵。

庄严与浪漫的气质,挑高的门厅和气派的大门,建筑的中与西结合得如此和谐,不但富有审美的愉悦,而且尽显雍容华贵。

坐落在魔都市中心,开门即是闹市,关门即是深山,满足任何人的期待与幻想。

但天文数字的房价,让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望而生畏,退避三舍。

就周安眼前这栋洋房,在魔都算不上赫赫有名,但绝对不是普通有钱人能够买得起的,起码上亿。

“安哥,我等你好久了。”门外一个男子走近他身前说道。

映入周安眼前的是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

一米七五的个子,不算太高,皮肤白净,身材瘦弱,浑身上下扬着玩世不恭的气质。

周安面带轻松微笑,拍了拍他肩膀说:“好久不见,渣男。”

“到我家了,就别叫小号,不礼貌。”坏笑男子愁闷说着话,“再说了,以前你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两人寒暄一会儿,就向洋房中走去。

身旁这坏笑男子是周安大学同学,室友,好哥们,邓恒涛。

在大学之中,周安玩得极其疯狂,奢侈,远远超乎普通人想象,全寝室没有任何人能和他玩到一块,除了邓恒涛。

他是富一代,而邓恒涛是富二代,两人背景相似,兜里有闲钱,自然而然成为了好朋友。

但他俩并不是酒肉朋友,而是情同手足的挚友,一同上课,一同玩游戏,一同嗨,可见关系之亲密。

这也是他大学四年生涯交到的唯一一个好朋友。

大学毕业之后,周安在魔都生活,邓恒涛本来就是魔都土着,朋友关系更是不减当年。

在他独自一个人生活在魔都的时候,两人经常相聚,为孤独生活带来一丝喧闹。

黑色大理石铺成的地板,明亮如镜子的瓷砖,华丽的水晶垂钻吊灯,玻璃的纯黑箱木板,进口的名牌垫靠椅,处处显示主人的财力。

只见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浓眉大眼,鼻梁很高,蓄着一头短发,T恤运动裤,穿着极其随意,但不容置疑的气质时不时散发出来,让人拒绝不了。

这是邓恒涛爸爸,邓高,一位成功的企业家。

家里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前几年是大赚特赚,虽然这几年房地产行业逐渐没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依旧过着富裕生活。

而且他眼光很独到,投资了很多行业,逐步从房地产公司转为风投公司,非常有能力。

“邓叔叔晚上好。”周安立即走上去打招呼道,“您身体还是那么硬朗。”

邓高看到他,笑了出来,显示心中很高兴,放下手中的书:“小安,好久不见。来你邓叔叔家,干嘛还带礼物。你有心来我这里吃顿饭,就是最好的礼物。”

由于邓恒涛家在魔都,周安自然就认识了邓高,时不时来他家里面,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邓高也很欣赏周安这个小伙子,小小年纪就不同凡响,财富上不止和他相媲美,甚至更多。

而且为人低调,谦虚和煦,这是让他最看重的一点。

低调做人,低调做事,拥有大智慧,才是上上策。

自己儿子交了那么多朋友,只有周安能够进入他的法眼。

“我听说您最近在找1787年滴金酒庄贵腐甜红酒,正好我家里还有一支,顺便给您带过来了。”将手中木盒子递了过去说道。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这一瓶酒太贵了,受不得。”

“您就收下吧,我戒酒了,放在家里就是吃灰,还不如送到您手中,发挥最大价值。”

实在拗不过周安,邓高就收下了。

邓高帮助过他很多,简简单单的买房经过邓高操作,让他少付上百万。

再说了这瓶红酒,对于两人而言不是太大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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