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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龙与少女游(一)

农历正月初八,这是很多商家结束年假重新开业的日子,这二线城市还不怎么禁鞭,图个喜庆的会在开业时吊一串鞭炮点上,噼里啪啦的爆竹声里崭新开业,那叫一个八八大吉。

路上尽是燃尽的包装和彼此起伏的爆竹声,路明菲穿着红色的羽绒外套,用格栅围巾把自己武装成了企鹅,一手提着刚买来688的商超首推新年大礼包,一手是三份不一样外观的礼盒手提袋,踩着还没来得及扫荡的积雪,她走的摇摇晃晃,而旁边的老爷子已经拄着拐杖走到她前头了。

在医院躺了几天之后,她终于能够下地行走,考虑到夔门行动的巨大成功,和在战斗中受伤的学员们,卡塞尔校方特意给大家在中国批了两周的假期养伤放松。

趁着这个机会,路明菲搭飞机回了一趟家,买了年货打算去拜个年。

虽然严格意义上那是婶婶叔叔路鸣泽的家,但她也在那里度过了自己的青春,就算去了老美读了牛逼哄哄的屠龙学校,还是会忘不了那个有点酸楚又有点怀念的蜗居,她知道婶婶会依然留着她的房间,这样她回来就总还有个落脚的地方。

路明菲缩了缩脖子,正月初六的南国天气还是很冷,上飞机的时候她对零信誓旦旦,说自己的身体绝对大丈夫,实际上落地之后长途跋涉才感觉到内在的骨头还是有点隐隐作痛,在凛冽的寒风下尤其如此,所以她走的很慢很慢。

当时是零把她从水下救了回来,所有受伤的成员经过应急处理后,送往最近的医院,接诊的医生说以路明菲的状况还能活着基本属于奇迹,而五天后她下地蹦跶更是把那位老学究反光的眼镜都快给震碎了。就连路明菲自己也觉得忽然间好像就有了一副超人般的体质,那样惨烈的伤口不在床上静养个把月才怪,可她从将死的深渊里爬回来变成一只撒欢的野猴子只用了这么几天。

大概是龙族血统的作用吧,还真是方便的体质呢。前几天有那么一段时间,路明菲躺在病床上看白色的天花板,觉得自己好像魔法少女小圆里的美树沙耶香,她和叫做丘比的路茗沢签订下屠龙的契约,便不再畏惧伤痛,无论有多严重的重创只要还吊着一口气都能迅速复原,这种体质简直是顶级的战斗好苗子。

最终自己会不会和沙耶香沦落到一样的结局?那个满口姐姐姐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的路茗沢,会不会也是丘比那样满口真话,但组合起来就是莫大谎言的魔鬼?

她不知道,也不敢去猜测。

自从那个滚字之后路茗沢好像就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了,无论她怎么呼唤,怎么闭上眼睛试图回到那样的梦境里,路茗沢都没有回应。唯一证明路茗沢存在的,是那个名为天光的言灵路明菲依然可以使用,如果连这里力量也失去了,她甚至会觉得有关路茗沢的一切都是她分裂出来的自我妄想。

挺好的,真的挺好的,那种欺骗别人去屠龙的混蛋就该沦落到这种彻底消失的下场,无论如何路明菲都不会再借助路茗沢的力量了,她不想老唐的悲剧第二次在自己面前上演。如果将来还是要去杀死那样的龙王,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也只能是自己。

这种话甚至没法跟楚子航说,师兄虽好,奈何太过正气,他就好比是个师出蜀山的得道高徒,下山的任务就是斩妖除魔,哪怕遇到了爱做好事的淘气女鬼,也会狠下心来一抹长剑,金光灿灿定鬼魂,一刀降服送入镇妖塔。

说起来楚子航恢复的甚至比她路明菲还要慢,从潜水钟里捞出来的时候,楚子航已经彻底昏迷了,一连到第三天才醒来,这会儿估计还在医院躺着,没法一起回老家。所以楚子航拜托路明菲帮忙去拜访一下他老妈,说他这会儿在四川很忙走不开,最好再送点什么让老妈开心开心,他会负责报销。

这么一整就颇有见婆婆的味道,路明菲当然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满口答应,心里小算盘打的啪啪响。

不知不觉路明菲走到了市少年宫,这里离家已经很近了,今天是新年少年宫第一次开门,又冷又干的天气,大家都还沉醉在长假的余韵中,这里自然是门可罗雀。

她忽然想到了那个教出楚子航一身绝学的剑道馆,这里也许住着一位深藏功与名的剑道大师,只要往她脑门上轻轻那么一按,任督二脉就会被彻底打通,从此她路明菲便能集百家之长,变成江湖上有名的赫赫女侠。

转进步道里,走不了多久就看到了那家武藏剑道馆的招牌,虽然有一颗虔诚的求师之心,奈何人家剑道馆今天也还是继续休假,估计得过几天再来三顾茅庐了。

路明菲摇摇头,转身一下子撞在某个人身上,对方比她要高不少,鼻子在人家肩头一记勐磕,大片的酸楚顿时涌上来,不是疼哭的,是愣被那种劲儿给捅的直飙泪。

“对不起对不起!”她揉着鼻子点头哈腰的道歉,理论上她现在应该是杀死了诺顿的英雄,走到哪都该带着二五八万式的拽气,可年少的时候委实是怂惯了,遇到什么都喜欢把抱歉挂在嘴边。虽然这会儿确实是她的错。

“路明菲。”对方的声音微凉清澈,就像指节敲打白玉那样通透,路明菲觉得有点耳熟,但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听过。

她抬起头来,愣住了,眼前的姑娘比她高了一个头,颇为时尚的短款白毛衣打底,在这寒冷时节她居然敢露出肚脐,米白风衣把高挑身材衬托的一览无余,这还不满足脚下还踩着带长跟的雪地靴,整个人又拔高一节,看不见的纯色墨镜下面想来眼神必然锋芒毕露,双手插兜的普通姿势看着都那么潇洒,妥妥的超模御姐一枚。

路明菲不记得自己何时曾经见过这等人物,唯一能有相似范儿的可能是诺诺,但是诺诺就没有这么高的个子。

“你是?”路明菲唯有讪讪笑脸相迎,对方来的太过突然,可能是讨债的也说不定,也许叔叔婶婶欠了谁的钱跑路了?他们找不到人只好来找自己?这种事儿以那俩大人的风格也不是做不出来啊!

女孩摘下墨镜,露出涂满彩妆的眼影来,睫毛好像柳絮那样修长:“我是参孙。”

路明菲吃了一惊,瞪大眼睛想要从眼前的人儿身上找到那时女鬼般的影子,可惜当初见面周围实在是太过昏暗,离得再近看着也少了点什么,参孙现在又大变模样,从天然系变成超模娘,委实是没办法把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印象对上号。

“你这打扮……很酷!”路明菲只好说。

她心说这尼玛确实是来讨债的,当初约好了她会想办法去叫老唐逃跑,结果事儿没办成不说,还是她亲手给了老唐一刀了结其命。参孙作为老唐的近臣,伪装成人类找上门来,这不铁定把寻仇俩字儿贴在脑门上么!

这下可完蛋了,色欲随着老唐的死去沉眠于江底,其他的七宗罪也都归还剑匣被学院带走保管,路明菲一直以为夔门计划就此告一段落,没想到等自己孤身一人手无寸铁的时候,忽然又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大声说没想到吧,啪啪两板斧拍在桌子上,喝问是要杀还是要剐!

你妹呀!

“因为我刚去参加了黑太子集团的开业活动,邵一峰说光放炮不行还需要一些模特站场跳舞,就临时到处找人,提供服化道和大红包,我总得去赚点钱才能在这地方活下去。”参孙从风衣兜里摸出来一个还没开封的红包扬了扬,看厚度应该价值不菲。

黑太子集团路明菲当然听说过,这是本地的纳税大户,据说连市领导要见黑太子集团的董事长都得提前预约。那个邵一峰是黑太子集团的少爷,喜欢投资影视剧,经常和女明星传绯闻,是本地最抢眼的风头人物。

这一番话里信息可真多,听起来才几天的功夫,参孙好像已经完全适应了现代社会的生活,甚至利用自己的美貌身材去打工赚大的青春饭钱,龙族的学习能力还真是强的只能竖起大拇指。

“听起来你好像是特意来这儿的。”暂时摸不到对方的路数,路明菲只好打着哈哈聊下去,试探情况。

“嗯,我是来找你的。”参孙点点头,把红包收了回去,“你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查起来并不难,我找到了你的住所,但你们家里的人说你去美国上大学了,如果冬季学期没有回来,可能就要到明年夏季。所以我就打算想办法在附近租个房子住下来,先赚点钱,要么去美国找你,要么就每天转转看什么时候能遇到你回来。刚我在路对面看到你了,叫你没回应,只能追过来。”

路明菲心里大惊,尼玛这参孙还是超级牛逼的行动派,她两千年没离开过那鬼地方,怎么还是这么社交牛逼症,几天功夫就摸到了自己的尾巴。要是今天没遇上,也许下次见面就得是在芝加哥的街头了。

真是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耳刮子,当时怎么就那么嘴贱要问人家的芳名,还把自己名字大大咧咧留下了?现在可好,顺藤摸瓜一抓一个准,绝对不会找错人。

“那……找我有何贵干……”路明菲抖似筛糠,声音都压不住了,参孙看起来很漂亮但真打起来估计比诺顿还凶,因为她能徒手捏碎青铜,连刀都不用带,自己就是最好的武器。

“你吃KFC么?”

“啥?”路明菲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几天我尝试了一下现在这个时代的酒水饮料还有菜肴,不得不说比过去好了太多,导致我有点上瘾……”参孙的眼神有点闪烁,轻轻挠了挠脸颊,好像有点不太好意思,配合上酷姐式的模样很是反差萌,就像那种信誓旦旦要减肥的姑娘,最终还是在美味面前败下阵来,偷偷想要饱餐一顿的感觉,“我觉得可乐和炸鸡最好吃。”

这是要饱餐一顿再送自己上路么?古代杀罪犯之前还给口酒和烧鸡呢!她还能有这闲心,路明菲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跪下来说谢参孙娘娘恩典。

不过这个小动作看起来就让人舒服了不少,甚至还觉得她有那么点可爱。在青铜城里的时候,参孙是个带刀的侍卫,所以她既漂亮又寒芒毕露,现在没有人能管她了,这样子才是她的本性吧?铁定是个大吃货,古代人品尝现代美食肯定惊为珍馐了!

二十分钟后她们一人抱着一个全家桶,把附赠的海报垫在屁股底下,坐在扫干了雪的台阶上,刚出炉的鸡翅冒着令人垂涎的香味,参孙甚至还特意要求自己那份要冰可乐,不顾如此寒冷的天气,她不太喜欢店里的氛围,说还是自己去外面找个没人的地方吃东西好。

“嗯~~~~~~!哇哈!”

一整杯可乐,参孙仰起脖子咕都咕都一口闷光,对着天空哈出满足的白雾。路明菲第一次看见她笑,是那种很满足很幸福的笑意,好吃的东西据说是最容易满足的美好这话还真没错,在这样的她身上完全看不出半点青铜城里时那种渗人女鬼的感觉。

参孙的胃口很好,全家桶级别的分量,很快一半鸡块鸡翅都被她消灭,汉堡也开始倒霉。路明菲开始明白为什么参孙不愿意吃堂食了,这家伙完全没有吃相的,主要凸出一个快和爽,鸡翅是直接塞进嘴里的,几圈咀嚼下来能直接吐出来嗦到干干净净的骨头,那张清纯脸蛋的嘴巴大概有着剔肉机一样的功能。考虑到她的本体是龙族,路明菲心想也许古龙吃饭大概都这样,毕竟个子大吃的也多,细嚼慢咽太麻烦,整个生吃吧又容易呛一嘴毛,所以就诞生出了这样的恰饭神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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