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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要不要干掉他们?

送李大勐上了火车,李卫国又开始采购一番,因为有大山,所以他就不能暴露宝珠的秘密,一些生活用具,到时候用马鹿驮着。

准备好之后,李卫国就和大山出发,先搭乘货车,送他们到南边一个边境小城,然后,两个人就牵着大马鹿,消失在林海之中。

大马鹿身上,全都驮着各种用品和物资,这些都是明面上的遮掩,还有不少东西,被李卫国收着呢。

自始至终,大山都没有询问,李卫国到底要去哪里。

或许在他心里,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桉。

由三头马鹿组成的小队,在林子里穿行,大长脸是马鹿的头领,其余两头自然乖乖听话,根本不用人操心,它们就老老实实跟在李卫国身后。

连大山都啧啧称奇,这马鹿简直比自家驯养多年的老马还要乖巧。

这时候,大山听到李卫国的声音传过来:“大山哥,这趟我们要去江那边。”

“好。”大山沉默寡言。

李卫国知道他的性子,于是继续说道:“我听说那边盛产棒槌,准备多采集点人参籽,在我老家那边,我承包了几千亩的荒山,准备多种植人参。”

“国子,你去哪里,我便去哪里。”大山口中答道,他目光炯炯,眼神无比坚定。

李卫国也就不再说话,他知道,大山哥就是挡在他身前的一座大山,会为他遮挡一切风雨险阻。

一边行进,大山一边在草丛里采摘一些植物,揉搓出浆液,涂抹在他和李卫国的衣服上。

原本还有一些蚊子和瞎蒙不时骚扰,这下也彻底清净了。

尤其是那些大瞎蒙,个头大,嘴巴毒,叮咬到人身上,滋滋淌血。

大山这个丛林专家,可不是说着玩的,人家是靠十几年慢慢积累出来的。

到了下午,大山就开始在前面开路。

茂密的森林里面,根本就没有路径,大山手中拿着一根长长的棍子,不停地拨弄着前方的杂草,硬生生开出来一条道路。

只见他手上的长棍忽然一扬,然后一条一米多长的草蛇,就被远远挑开。

大山仿佛天生对山林里的各种危险都感觉无比敏锐,即便是途中遇到一头大马熊,也被他口中低吼几声,将马熊喝退。

这一点,连李卫国心里都十分服气。

傍晚时分,渐渐望见不远处的大江,这个就是乌苏里江了,宽度也超过百米,再加上两岸的沼泽滩涂,他们最少也要跨越三五里,才能到达对岸的森林。

大山看了下李卫国的手表,确定一下时间之后,就和李卫国先隐蔽起来。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前方不远处传来沙沙的脚步声,李卫国知道,那是巡逻队走过。

“好了,现在安全了。”大山拉着李卫国,从隐蔽处走出来,他看看身后的三只大马鹿,然后又说道:“我们抓紧时间,做一个大木筏,争取在天亮之前过江。”

李卫国其实不用木筏子,不过他还是点点头。

林子里面不乏枯树,两个人忙活了几个小时,用枯木和树藤,连接出来两个木筏子,并且顺利推进江中。

李卫国拍拍大长脸的脑袋,这货便踏上一只木筏,老老实实趴在上面。

其它两只,也都有样学样,上了另外一只木筏。

“国子,你也上去,我在水下帮着推动木筏。”大山显然是不知道李卫国的水性,所以才有这种决定。

“我们一人负责一只木筏。”李卫国率先下水,推着两只马鹿的那个垡子,向前游去。

水面反射着星月的光辉,所以视线还算可以,大山一瞧李卫国行进的速度,也连忙下水,在后面紧追,才勉强跟上。

李卫国一边行进,一边注意着身后的大山,毕竟江流湍急。

不过他很快就放心,大山的水性,当然和他没法比,但是比绝大多数人都强上许多,横渡大江,一点问题都没有。

倒是三只大马鹿,卧在木筏上,显得悠然自得。

一百多米的江面,也就不到半个小时,就顺利到达对岸。

把马鹿拉到岸上之后,大山抽出一把刀子,把木筏拆散,那些枯木很快就顺流而下,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等到凌晨两点多,他们已经进入到丛林之中,一路上,平安无事。

李卫国也暗暗松了一口气:哈哈,我又回来啦!

这时候,李卫国的胳膊被大山拉了一下,随即听到大山低低的声音传来:“国子,前面有人。”

夜幕中的丛林,显得幽深寂静,叫人凭空心生恐惧,似乎无边的黑暗之中,潜藏着什么凶兽,随时会勐扑过来。

李卫国的感官当然比大山敏锐,而且凭借着半夜的水露,能探查的距离和范围更大。

可是在侦查方面,他还是被大山给比了下去,这其实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

不过等李卫国展开探查之后,获得的信息就更为全面:三点钟方向,有两个临时搭建的撮罗子。

一共七个人,六人在撮罗子里面熟睡,还有一个人在外边放哨,显然,对方并没有发现他和大山。

李卫国也压低声音,把这些情况跟大山讲述一下。

“可能也是采参人。”大山心中的杀机迅速消退,如果对方是毛子的边防军,大山就准备潜过去,叫他们永远进入梦乡。

不过要是放山采参的,那就没有必要这么干。

李卫国和大山还是决定绕过对方的营地,在陌生的地方,当然最好不要多和陌生人接触。

可偏偏在这个时候,一直跟在李卫国他们身后的大马鹿,忽然打了个响鼻儿,还叫了两声。

对面的那个营地,也有类似的叫声响起。

寂静的黑夜,两股声音此起彼伏,一时间好不热闹。

李卫国也无奈地转身,伸手拍了下大长脸,知道它是发现了同类。

很快,对面的营地就燃起火把,一阵杂乱之后,就有人喊话。

“不是俄语,是通古斯语系的,他们是土着。”大山很快有了结论,不过他只是学过一些简单的俄语口语,对这些土着的语言,就搞不懂了。

然后他就听到身旁的李卫国,嘴里滴里都噜地出声回应,大山不由使劲眨眨眼睛:“这也会?”

李卫国当初在这边当采参人的时候,队伍里面就有几名土着,其中有一名那乃人,有一名埃文人,李卫国就是跟他们学的土语。

埃文人,大致和国内的鄂温克族类似;那乃人,就是国内这边的赫哲族,都是这片大地上比较古老的土着民族,他们多数都以渔猎为生。

这种情况很常见,虽然是同族,但是却人为地分属于不同的国家。

所以当对方询问“是哪里来的朋友”的时候,李卫国就回应一声:“我们是森林里的子民”。

果然,在听到李卫国的回答之后,对面传来几声大笑,然后就邀请李卫国他们过去。

这时候也当然不能再隐藏,李卫国和大山领着马鹿,大大方方走上去。

对方的营地,也拴着几头马鹿,大长脸它们立刻凑上去,双方彼此友好地交流起来。

大长脸这货忒不要脸,看到人家这边有一头母鹿,就黏黏湖湖凑上去,估计是想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

驻地这边点上好几个火把,照亮了夜晚的森林,李卫国打量着眼前的这几名土着,不是毛子那样的人种,和李卫国他们差不多,都是黄皮肤黑头发。

他们披着长发,身上的衣袍十分特殊,李卫国认出来,这是用鱼皮经过加工之后,缝制出来的鱼皮衣。

赫哲人最擅长制作鱼皮衣,他们在江里捕获大鱼之后,把鱼皮剥下来,抻开阴干,再经过鞣制之后,鱼皮就变得和布匹一样柔软,而且极有韧性。

然后他们就用这样的鱼皮,来缝制衣裤。

说是缝制,其实主要还是用鱼胶来黏连,可以熬制鱼鳔胶,尤其是用大鳇鱼身上的软骨熬煮出来的鱼胶,结实耐用,还具有很好的防水效果。

从这些人的穿着来看,李卫国基本确定他们就是赫哲人,当然,在这边叫那乃人。

与此同时,对方也在打量着李卫国和大山这两位不速之客,从带来的马鹿,还有这两位的相貌上,误以为李卫国他们是埃文人,就是两人的衣着有点不大像。

主要是李卫国几个月没理发,头发挺长的;至于大山,就更不用说了,气质完全和长期生活在丛林的土着契合,甚至可以说,比土着还土着呢。

既然同为这片土地上的土着,那当然是亲如一家,所以对面这伙人,表现得很是热情,他们脸上满是真诚和朴实的笑容,纷纷和李卫国二人见礼。

李卫国按照民族的习俗,向对方一位年长者施礼问候,很是亲近。

而大山则默默地站在李卫国身后,时刻保持着警惕。

乌依姆,也就是对方的那位长者,热情地邀请李卫国他们进了撮罗子。

到这时候李卫国才发现,原来撮罗子的外面,竟然围着一圈鱼皮。

乌依姆等人十分热情好客,交谈中,李卫国这才知道,这伙人准备在江边打渔。

因为大马哈鱼洄游的季节马上就要到来,乌依姆领着族内的先头部队来打前站。

李卫国则表示,他们俩是采参人,赶红榔头市的。

在友好的交流中,天色已经渐渐微明,坐在撮罗子里面的大山,忽然觉察到什么,眼睛里面寒光一闪。

李卫国也有所警觉,随后撮罗子外面,响起了一阵叽哩哇啦的叫嚷,这次说的是俄语:“所有人都出来,接受检查!”

大山站起身,李卫国敏锐地发现,大山手中寒光一闪,但是看去,却并没有发现他的手中有什么武器。

李卫国朝着大山微微摇摇头,示意他不必轻举妄动,既然冒充土着,那就冒充到底好了。

“这群混蛋。”乌依姆也皱起眉头,嘴里骂了几声,显然是对外面的毛子士兵不满。

作为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的土着,对毛子当然没有好感,在内心深处,早就把对方当成入侵者。

等李卫国他们出了撮罗子之后,就看到十几名穿着军装的毛子,正在那里吆五喝六的。

乌依姆也会俄语,便气呼呼地上去和对方交涉。

“你们这里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一名士兵向乌依姆询问,主要是快天亮的时候,这边又是打火把又是说话的,被他们发现。

不过夜晚的时候,毛子没敢过来,等天亮了,这才来查看。

“没什么,我们这里来了两位朋友。”乌依姆朝李卫国和大山指了指,两个人身上已经换装,穿上鱼皮衣。

大山比较魁梧,没有合适的鱼皮衣,所以披着一件鹿皮袍子。

那个士兵小头目立刻紧张起来,嘴里吼了一声,士兵们便齐刷刷地举起枪。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大山身躯一颤,就要发动。

不过,李卫国的一只手臂,却搭在他的肩头,然后,李卫国的嘴里就哇啦哇啦地说了一通。

“你们是埃文人?”小头目狐疑地打量着李卫国他们。

李卫国甩了下长发,然后点点头。

小头目的目光停留在李卫国和大山的长头发上,然后点点头,抬手示意一下,手下便收了枪。

他们当然知道,要是对面过来的人,肯定不会留这么长的头发。

紧张的气氛也松弛下来,不过小头目显然不肯白跑一趟,他的目光掠过不远处的几匹马鹿,眼中显出贪婪之色:可以吃到肉啦。

“这匹马鹿被我们征用啦!”小头目大大咧咧地朝那边一指,目标赫然是大长脸,谁叫它长得又大又肥呢。

“不可以,马鹿是我们在森林中生存的伙伴,值得用生命来捍卫!”李卫国嘴里哇啦哇啦吼着,他是真火了,这帮家伙实在太不像话,哪还有点军队的样子。

“对,不可以!”乌依姆也挺起手中的鱼叉,还有他的族人,也都拿起武器,选择和李卫国站在一起。

“反了,反了!”小头目嘴里怒喝连连,手下也重新举起枪。

乌依姆向前迈了几大步,把胸膛拍得啪啪响:“开枪啊,有胆子往这打,别以为我们会害怕,我们从来没有丢掉战斗的勇气!”

不得不说,土着是非常彪悍的,长久以来,双方就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不时就会爆发一下。

小头目也晓得厉害,他还真不敢开枪,万一惹起民族矛盾,他也吃不了兜着走,于是只能嘴上骂骂咧咧的,选择了撤退。

望着这帮家伙离去的身影,大山忍不住向李卫国询问:“要不要干掉他们?”

他可不希望再被人用枪指着,那种感觉很不好。

“还是算了,别给我们的朋友带来麻烦,相信我,总有一天,他们会有多远滚多远的。”李卫国望着那伙远去的士兵,目光非常悠远。

他想的可比大山多,或许,等到解体的时候,可以好好做一做文章。

李卫国的目光又望向乌依姆等人,他知道,这些土着民族,有可能成为最好的助力。

乌依姆等人,也愤愤不平了好一阵,这才开始收拾早饭。

用最丰盛的食物款待客人,是他们的优良传统。

李卫国和大山,也吃到了最正宗的刹生鱼。

吃完饭后,李卫国也并没有立刻告辞,而是向乌依姆提出:跟着他们一起去打渔。

刚才乌依姆挺身而出,令李卫国很感动,显然,人家已经把他们当成真正的朋友。

乌依姆当然大笑着表示欢迎:“朋友,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实在太失礼啦!”

李卫国连忙躬身,然后介绍道:“这是大山,我的名字叫李卫国。”

乌依姆顿时一愣,李卫国这个名字,叫他产生了某种联想。

“尊敬的长者,我们是从对面来的。”李卫国并没有再隐瞒,而是选择坦诚相告。

乌依姆下意识地向西边望了望,他当然知道,对面的意思是哪一面。

不过他很快就又重新变得欢喜起来:“哈哈,那也是自己人,我的朋友,对面还有我们许多族人,以前,我们都是相互通婚的。”

果然如此,李卫国也心中欢喜,自己人,对,是自己人,在这片土地上,只有毛子才是外来者。

把话说开了,双方自然更加融洽,又过了一会,只见又有上百男女老幼,迁徙而来,他们都是乌依姆的族人。

留下妇女和老人在营地这边安置,剩下的青壮,全都抬着小船,拿着各式渔具,向江边进发。

其中不乏十几岁的少年,也跟在队伍里面。

这片林子,距离江边就几里,很快就望见前面的乌苏里江。

远远的,江面上也有渔船闪动,还飘荡着阵阵渔歌。

那是对面的赫哲人,也在撒网捕鱼。

乌依姆豪气大增:“哈哈,朋友,今天瞧瞧我们那乃人捕鱼的本事!”

随着他一声令下,几艘小船入水,那些族人们分工明确,很快就在江面上忙碌起来。

忙碌之余,甚至还能和另外一侧的同族歌声唱和,好不热闹。

这个月份,已经有大马哈鱼逆流而上,开始洄游。

收网之后,网中就有一些大马哈鱼,都是二尺多长,呈纺锤形,十分鲜活。

这边的大马哈鱼主要有两种,除了正常的品种之外,还有一种后背高高隆起的,当地称之为罗锅鱼。

大马哈鱼的洄游之旅,极为悲壮,从海洋的咸水区域进入内河的澹水区域,它们就不再进食,全靠着体内积攒的能量行进。

这种消耗无疑是巨大的,所以在产卵之后不久,它们的生命也就随之终结。

而这时候的大马哈鱼,只是徒有其型,体内的养分耗尽,已经没有太大的价值。

而它们产卵繁殖的地方,不可能是在湍急的大河之中,所以通常都是游入大江的一些支流之中,然后寻找安静的水域进行产卵。

这些江岔子,有些地方,水流非常浅,每到这个季节,就会有大量的肉食动物,受到吸引,来参加这场盛大的宴会。

就连狗熊马熊这些,都能吃上大餐。

不是因为它们捕鱼有多厉害,主要是那些浅水之处,鱼群十分密集。

而且在产卵之后,大马哈鱼生命力也几乎耗尽,随便一抓,就能捞上来一条享用。

不过渔民一般时候,是不屑于捕捞这种鱼的,他们多在江中进行拦截,捕获的大马哈鱼,体内的养分还没怎么消耗,也能获取鱼籽。

李卫国也立在一艘渔船上,望着江里成群结队的大马哈鱼,心头也涌起一股悲壮。

鱼群经过万里跋涉,穿越重重险阻,只为完成生命的轮回。

这,或许就是生命存在的意义。

万物如此,那么人呢,只怕也不例外。

相比于忙碌的渔民,李卫国则想得更多,如今,每年还可以捕捞到大量的大马哈鱼,再过几年,甚至他们老家那边,到了冬天,也会有大马哈鱼出售。

不过到了几十年后,就几乎吃不到这种鱼了。

因为到那时候,国内能捕获的大马哈鱼,已经不足万条,不及原来的百分之一。

一方面是因为过度捕捞,另一方面则是这边环境遭到破坏,大马哈鱼没有了合适的繁殖地,自然也就不会再有洄游的盛况。

相反的,像是毛子那边以及北太平洋的一些临海国家,却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原因是,人家设立了一项海洋公约,每年都会人工繁殖海量的大马哈鱼的鱼苗,然后投放到河流之中,最后放牧于大海。

等到四年之后,大马哈鱼成熟长大,再次游回来的时候,就可以大肆进行捕捞。

根据公约的内容,放养的鱼苗越多,下放的捕捞量就越大。

这其实挺合理的,至于国内这边就差了点,根本就没那份。

这主要是国内在繁育大马哈鱼苗这方面,不怎么重视,虽然也能实现人工孵化,但是你不投入,当然也就没产出。

不得不承认,在某些方面,国人还是比较喜欢耍心眼的,可惜没耍到正途上。

这些东西,都是李卫国后来才知道的,他觉得,或许以后自己可以做些什么,改变这种尴尬的状况。

不为别的,大马哈鱼所展现的生命意义,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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