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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西市买鱼

长安,朱雀天街。

在宫里憋了两个月的李轩,现在就好像是脱了缰的毛驴;挣脱牢笼的野鸭;摆脱圈养的二哈……

终于可以撒欢了……

“阿泉,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走在宽阔的大街上,李轩一脸兴奋的问道。

“额……平康坊?”虽然孙泉不是很喜欢阿泉这个称呼,但还是说出了自己心目中最好玩的地方。

“你这人,本王贵为王爷,岂能去那种地方?”李轩一脸怒意,颇有一副‘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的样子。

“贤王息怒,要不去东市?”

此时的孙泉表示自己很无辜,自己也没有说错啊,平康坊的确是最好玩的地方了。

说出平康坊三个字的时候,如此的自然,一定是没少去过……没想到啊,你这种浓眉大眼的,居然也是这种人……哼!平康坊……你以为本王就不想去吗?

只恨本王大器晚成啊……哎~!……

平康坊的传说李轩当然是早有耳闻,但此时的他除了向往以外,什么都做不了,毕竟只有十三岁……

见李轩在那独自一人长吁短叹,孙泉以为李轩是又想起了之前李承乾的事,便开口道:“太子殿下毕竟年少,做事的时候,必然会有不周之处,如今此事陛下已经知晓,

以陛下的性格,必然会对太子严加责罚,贤王殿下如今突然离宫,陛下和皇后娘娘一定非常着急,要不,咱们回去?”

“切~弄的好像父皇不知道我的行踪似的”李轩一边说着,一边来到了路边一个挑着扁担的农夫跟前。

李轩伸出手在农夫的肩膀上拍了拍,然后说道:“你回去告诉父皇,就说我去西市了耍了”

“额……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被李轩拍了一下的农夫用一副错愕的表情看着李轩说道。

“行啦,别装了,都跟一路了,你们的跟踪手段太粗陋了,

如若以后有机会的话,本王可以教教你们,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才叫侦查,什么才叫跟踪,

都回去吧,有孙泉跟着就行了”说完便直径的向着西市方向走去了。

只留下了一脸尴尬的挑担农夫,和表情略显不自然的孙泉。

正如李轩说的那样,这个挑着扁担,看似是路人的农夫,其实就是李世民派来跟踪李轩的人。

不仅仅是他,周围还有几个乔装打扮的路人。

早在李轩离宫的时候,那些人就已经在暗中跟随了,这是李世民早就交代给他们的任务。

只是没有想到,他们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行动,居然被李轩给识破了。

此时,这群人都有些不知所措的看向了孙泉,他们不知道接下来到底是应该继续跟着李轩,还是回宫。

“愣着干嘛?还不快点回宫把事情禀报给陛下?”孙泉略显烦躁的摆手说道。

“是!末将告退!”

几个人得到命令之后,便立即向着皇宫的方向走去了,而孙泉则是快步跟上了李轩。

长安,据说有108坊,但具体有没有这么多,李轩不知道,因为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去调查这件事情。

但毕竟是穿越了两年多的人,更何况还在长安住了一年多,对于这座城市的基本情况,他还是了解的。

整个长安城以中央的朱雀天街为线,分为东西两个区域。

街东归万年县辖,西街为长安县辖。

在整个长安城中,最为热闹的地方,在李轩看来,就是东市和西市。

可以说,这两个地方,是长安城,甚至是全国,全球最大的经济贸易中心。

李世民虽然才登基不到四年,但这并不妨碍长安的繁华。

在长安城,你不但可以看到土生土长的唐人,更是不乏形色各异的胡人。

胡人是唐人对北方以及西域各民族,和其他地区外国人的统称。

这些胡人早期都是以胡商的身份来到了长安,但因为卷恋长安的繁华和昌盛,所以有一部分胡商就留在了长安。

时间久了,长安就成为了唐人和胡人们混居的一座城市。

而这种混居的模式,不但没有让长安出现混乱的情况,反而还促进了各民族的交流。

在这种环境下,更多的域外胡商被吸引了过来,从而大大推动了长安城商品和货币的流通。

久而久之,长安便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商品集散地。

而东市和西市便是长安城的两大贸易之最。

其中东市主要经营一些上等的奢侈品,比如精美的瓷器、昂贵的珠宝等等。

之前孙泉所说的平康坊,就在东市附近,距离不远。

东市一般都是服务于那些达官显贵的,毕竟普通人是买不起奢侈品的。

相对于东市来说,西市就亲民了很多,但并不说,西市就比东市差,相反,西市要比东市更加热闹,产品种类也要比东市多的多。

而西市还有一大亮点,是东市没法比的,那就是胡人酒肆。

胡人酒肆,顾名思义,就是胡人们开的酒肆。

很多胡人,为了可以定居长安,便开设了不少商铺,其中之一就是酒肆。

长安城内酒肆酒楼众多,为何偏偏这胡人酒肆就能成为长安城的亮点,成为西市的招牌之一?

主要原因有二。

第一,那便是胡人酒肆中的服务人员,胡姬。

胡姬,皆是非唐人的域外女子,这些胡姬不但充当着服务员的角色,更是能歌善舞。

加上胡姬们独有的异域风情,很多文人雅士和达官显贵们,对胡人酒肆是流连忘返。

第二,那就是胡人酒肆中美酒。

胡人酒肆中贩卖着很多不同于中原地区的美酒,比如西域的葡萄酒,波斯的龙膏酒,还有东南亚的三勒浆,石榴酒,梨花酒等等。

唐朝大诗人李白,就是胡人酒肆的常客,甚至将其写入了诗词当中。

在长安,能让李轩感兴趣的事物并不多,但这逛西市,却是他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以前每个月都会来两次,这下在宫里憋了两个月,李轩早就饥渴难耐了。

在此声明,李轩去西市,可不是为了去胡人酒肆,他只是单纯的喜欢逛西市而已。

没过多久,李轩便来到了西市,虽然是冬季,但这里,依旧是热闹非凡。

来到西市的李轩,没走几步,就被一个摊位吸引了注意力。

李轩发现,该摊位货台之上,摆放着的,居然是海鱼。

“这是海鱼?”来到摊位前,李轩略显惊诧的问道。

“公子好眼力,这些都是从海里捕捞的海鱼!”中年摊主眼力极佳,虽然李轩身上的衣服没有多少绣纹,但用料极为讲究。

能用这种料子做衣服的,必然是富贵之家,因此,在与李轩对话之时,脸上尽是恭敬之色。

长安位于内陆地区,一般只能吃到澹水鱼,想要吃海鱼只能等到冬天。

没办法,这个时代有没有冰箱,想要远距离运输海鲜,只能等到冬天,借着冬季的寒冷,才能将海鲜运输过来。

这还是李轩穿越到唐朝以来,第一次见到海鱼,再一想到鲜美的鱼肉,李轩顿时是食指大动。

“嗯,把这条鱼给我装起来,”李轩指着一条长约足有两尺左右的大鱼说道。

“好嘞!公子您稍等,我现在就给您装上”摊主一看李轩直接选择了一条最大的,简直是笑开了花。

“殿下,如果您想吃鱼,咱可以让宫里的厨子给您做啊,或者去酒楼吃也行,何必要买一条呢?”

孙泉非常不理解李轩买鱼的行为,你想吃,去酒楼或者让宫里厨子给你做不好吗?

有必要自己买?而且还是买这么大的。

“不瞒你说,宫里厨子的手艺,太差了,本王其实已经忍他们很久了……”李轩也压低了声音,低声回道。

听到李轩的回答,孙泉面露诧异之色,心中不禁暗想:贤王莫非还会做菜?但这只是一条死鱼而已,你就算有通天之能,难不成还能把它做出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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