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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话 与日俱增

四日后,吴老将军逝世的噩耗传来。

沈知秋衣不解带地陪着外祖父度过了最后的时间。后来,据知秋回忆,那天夜里,外祖父清醒了一会儿,在看到她的时候,因病而浑浊的双眼亮了亮,灰黄的面上有了神采,他紧紧握住沈知秋的手,似有千言万语想要交代,最后只化作一句:“好孩子,你要坚强。”

沈知秋强忍多日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吴老招了招手,守在门口的沈惜月也进来了。姐弟二人一起跪了下来。吴老把姐弟二人的手握在一起。

“你们姐弟,要互相扶持,记着吴家的祖训,不要手足相残,最好能远离纷争,别学你们的父皇……”

沈惜月给外祖父磕了个头,忍着满目的酸涩,向他发誓自己一定不会忘记吴家的祖训——上无愧于天,下不怍于地;穷不失志,富不癫狂;强不欺人,弱不惧恶。

“好,好……惜月懂事,我很放心,但你也只是个孩子,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外祖父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什么都不懂……不要,太勉强自己……你们,平安一世,是你们的娘最大的心愿……我,要去找他们了……”

吴老将军声音渐弱,一滴浑浊的眼泪从他眼角缓缓流了出来,干涸的嘴唇颤抖着,像是在笑。

这位为了国家耗尽一生的将军,年轻的时候立下汗马功劳,后经历妻子早逝、儿女死于非命,为了国家奔波劳碌,为了家族苦苦支撑,最后终于闭上了眼睛。

“外祖父最后闭上眼睛的时候,是笑着的。”沈知秋说,“这是他的心愿,他可以和外祖母、娘亲还有舅舅团聚了,我应该替他高兴。他这一辈子为了我们那么辛苦,总算可以休息一下了。”她哭哭笑笑,眼睛肿得像核桃一样。

南国国君下旨追封吴老将军为护国公,命史官将吴老的贡献载入史册,又下令以国丧的规制予以厚葬,我这个义女跟着沾了光,获封为慕柔郡主,赏赐了我许多金银首饰,绫罗绸缎。帝王向来如此,用人时猜疑妒忌,等忠臣良将死了,再加封黄金万两,封妻荫子以示皇恩浩荡。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出.殡那日,百姓夹道相随,十里长街黑压压地都是来送吴老将军最后一程的人。人们的哭声令天地动容,滂沱大雨兜头浇下,眼泪和雨水混合在一起,哭声和雷声交织,分不清是谁的。

我作为吴老将军的义女,一身缟素走在沈知秋的身侧扶她,她哭,我也哭,脸上冰冰凉凉的,不知道是雨水更多还是泪水更多。

……

……

我已经记不起来那一日是怎么回来的了。我头昏脑涨地躺了一天,迷迷糊糊中有人扶着我喂我喝药,那药闻着就苦,我不肯张嘴,那人就亲我,逼我张嘴。我被扰得烦不胜烦,只好一口一口就着喂过来的勺子喝完了一整碗。

“好苦……”我扁着嘴,忍不住委屈起来。

那人于是往我嘴里塞了一颗糖,甜得发腻。

“太甜了……

那人顿了顿,再次凑过来亲我,把我口中的糖偷走了。

“难伺候。”他说。

我充耳不闻,往后倒去,一个带着冷香的怀抱接住了我,我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好,继续闷头大睡。

【客场视角】

从头到尾没睁开眼睛的女孩枕着他的胳膊就又睡着了,居然还发出了轻微的鼾声,沈时偃对此哭笑不得。看来今晚走不了了,既然她都对自己毫不设防,他又何必忸怩?

沈时偃于是合衣躺在了女孩身侧,让她继续躺在自己胳膊上,她的脸蹭了蹭他的袖子,或许是躺得不舒服,翻了个身面朝床榻内侧,身体像小虾一样蜷了起来,腰部贴上了他的。

沈时偃呼吸一顿,闻着近在咫尺的少女清香,几乎是立刻就有了反应。

他闭上眼睛,运功暗自压制,心里叫苦不迭: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睡得这样沉,还有些发热的症状,他不忍心趁人之危,只能暗自忍耐着,心中默念克己复礼……

“呼,好热——”女孩翻了个身正面朝上,沈时偃刚要松口气,她的一条腿搭在了他身上,整个人呈“大”字形仰躺。

女孩胸膛起伏,那里的柔软触感,他每次抱着她的时候都能感觉到……线条优美的下巴和锁骨,长而卷翘的睫毛,白腻秀气的琼鼻,微微嘟着的粉嫩唇瓣……呼吸间开合露出的贝齿……

不能再看了,沈时偃闭上眼睛,但少女的香味仍然钻入他的鼻子,无孔不入。

她难道在装睡,故意戏弄本王?沈时偃额角的青筋跳了跳,但听着耳边的鼾声又不似作伪。

毕竟没有女子愿意让心爱的人看见这样一副不拘小节的睡相吧?她是淋雨发热了才这样的,她很信赖我。沈时偃默默替女孩找借口,不再强迫自己忽略因她而悸动的身体,往床边挪了挪,尽量不碰到她,这样躺着,注视着她恬静的睡颜,听着她的呼吸声,他的心越来越熨帖舒坦,软化成了一滩春水,困意慢慢袭来。

对他来说,休息是忙公务和习武练兵之间的平衡,他不会困,睡觉对他来说是和吃饭一样,为了维持生命不可或缺、但能省则省的麻烦事。他已经很久不曾睡过一个安稳觉了,不止是为了保持警惕,还因为没有困意。但此刻,长夜静谧,佳人在侧,沈时偃放松地闭上了眼睛,心里的最后一个念头是,丧期一过,我就娶轩儿为妻。

我睡到自然醒的时候,雨已经停了。

脖子有点疼,我一转头,就看到了一张放大的俊脸。

原来我枕着他的胳膊睡了一宿,难怪会脖子痛。

趁他还没醒,我近距离地观察他的眉眼,沈时偃的眉毛是标准的剑眉,睫毛很长,鼻梁很挺,嘴唇不薄也不厚,亲起来很软;皮肤很细腻,不像凌越,他爱吃垃圾食品,和我约会就是拉着我喝啤酒吃炸鸡,工作原因作息不规律,经常胡子拉碴,上火爆痘,要不是本身底子好,哪里经得起这样作……

打住,别想他了

,他们是两个人,除了沈时偃做的梦里有我们的过去这一无法用常理解释的羁绊以外,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没有可比性。现在躺在你面前的,是沈时偃;正和你热恋的人,是沈时偃;把你绣的胡萝卜和兔子的香囊戴在腰间的人,是沈时偃……

一番洗脑之后,我继续胡思乱想:沈时偃喜欢清淡饮食,又勤于习武,除了喜欢通宵处理军务之外没有任何坏习惯。他的条件不论放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无可挑剔——没有前女友,有责任心,有上进心,工作勤奋,勤于健身,尊重女性,官二代,有钱有颜有身材……

我忍不住笑起来,捡到宝了!

沈时偃突然睁开了眼,正对上我笑弯了的眼睛:“笑什么?”

“我在想,你真好看,这么好看的男人,居然是我的,真是捡到宝了。”

他微微一笑,抬手顺了顺我刚睡醒有些毛躁的头发,将碎发挽到我的耳后,“嗯,轩儿不施粉黛亦清丽绝伦,我也捡到宝了。”

被他轻柔又自然的举动牵引着心神,我搜肠刮肚,大力开发说甜言蜜语的潜能: “不错,说情话的水平与日俱增,值得嘉奖。”

“彼此彼此。”他说着,一只手摸了摸我的耳朵。

我们俩面对面躺着,他的胳膊还被我枕在脖子下面。现在他这样揉我的耳朵,我心尖颤了颤,抿住了嘴。

“有轩儿作陪,睡得很安心。没想到你还有令我安眠的功效。”

回想起昨夜喂药和喂糖的甜蜜,因为心里知道是他,我才会睡得那样安心,不肯醒来。“知道就好,好好珍惜我呀~”

某个不可描述的部位不安分地动了动,抵住了我的大腿,温情的气氛瞬间不复存在,我脸暴红: “你……”

“咳。”沈时偃轻咳一声,“这是……晨起时的自然反应……莫怕,不到新婚之夜,我不会动你。”

他一本正经解释的样子真是太羞耻了……

沈时偃一脸淡定地起身,理了理衣服, “本王还有事要处理,少陪。”我却注意到了他红红的耳朵。

来送洗脸水的婢女正好碰到他出来,小小地惊呼了一声就要行礼。

“不必,好好伺候郡主。”

差点忘了,我已经被封为慕柔郡主了。

“是。”

婢女端着木盆进来,我用被子蒙住了头。沈时偃在我这里过夜,一大早出去的时候又被下人撞个正着……猜也能猜到他们私下里会怎样说了。

“郡主真是好福气。”婢女兴奋道,她照顾我饮食起居已有一段时日,知我随和没有架子,和我交谈的语气总是开心雀跃的。

“哎呀,别打趣我!”我掀开被子,假装生气,“别说什么也没发生,就算发生了,本姑娘喜欢他,是他的福气才对!”

那婢女捂着嘴咯咯直笑。

我从她手中接过水盆,认认真真洗了脸,穿上素色的衣服,向沈知秋的厢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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