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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来自蜀山

信封上盖有奇怪的紫色纹章,看起来似乎是一只狮子、一只猎鹰、一只獾以及一条大蟒蛇所组成的“H”字母。

不过更奇怪的是信中内容:

“来自天朝蜀山学院的李暮先生:很高兴你已经来到了伦敦,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热切欢迎你的到来,在未来的几年里,你将就读于这所享誉西方巫师界的高等学校。学校将在九月一日开学,希望你能及时报到。请在国王大道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上站,搭乘霍格沃茨特快专列。

祝你愉快。

另,李教授说他提前在古灵阁里开了账户,存下一大堆金币,我想已经足够你买齐所有学习用品。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

这张信纸后还黏贴着附录,列出了一长串需要提前购置的书本以及仪器。除此之外,信封内还有一幅地图和一张车票,地图上标记着英国伦敦市里各个知名的魔法界场所,而那张车票则是霍格沃茨特快专列的上车凭证。

大略扫过一眼地图,李暮又仔细地看了看车票上的地址,是国王大道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没错……在李剑民老头儿看来,这是个奇怪的地址,一个站台名就有六个字,其中包括三个数字、读音也拗口得很、简直就像是刁难人,这再一次印证了西方法术界故弄玄虚、极不靠谱,跑这儿去学习纯属浪费光阴。

不过李暮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对于即将到来的旅程,他隐隐还有几分期待。

现在的他可是在山野里憋太久了,山下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像是一笑倾城、欲拒还迎的美女。这次飞到英国来,当作是旅游也好,当作是追星也好,只要能够不再天天跟那糟老头儿待在山林里就好。

李暮仔细地把车票和信纸塞回信封中贴身收好,然后把床上堆放的几本书籍胡乱塞到皮箱里。

它们包括《霍格沃茨,一段校史》、《世界巫术》、《魔法历史》、《魔法原理》……李暮是一个多月前就提前从蜀山脚下华阳机场飞到了伦敦,这一段时间除开游览伦敦塔、大本钟之类的景点,就是抱着这些书籍提前预习。

西方法术界在东方人眼里一直是隔阂封闭的状态,他们跟世俗界的关系也处理得很不好。但李暮在这儿呆了些日子后觉得也不尽然,至少从购物来说法术人士还是非常方便的。他的这些书就是在皮卡迪利圣雅各教堂周围一间不起眼小书屋购买的,书屋旁边正是曾经英国女王御用的Hatchards书屋。

据李暮这些日子的了解,整个伦敦还有好几十处地方可以买卖来自魔法界的书籍。那些书店都深藏在城市最繁华的所在,也兼卖这普通书物。

《霍格沃茨一段校史》这些书在李暮记忆中可是久仰大名,只是真要看起来还是教他头昏脑胀……无论如何,他好歹是对霍格沃茨有了一定了解,也大概明白了魔法和自己前些年所学的异同,甚至英文功底都随之大涨一截。

面对着未知的魔法旅程,饶是二世为人的李暮也不禁有些兴奋。他又仔细收拾了一番,终于提起皮箱走出暂住的旅馆。

他现在要按照信封里地图的指引去找到那间“破釜酒吧”,然后去“对角巷”取钱,再采购一些外界买不到的学习物品。

今天是星期二,按照前些日子看黄历的记载是“诸事皆宜”,这让李暮有点高兴。老实说,他对这些吉凶预测的准确度有些怀疑,可有一个好的心理暗示,总归也不错。

这个时代的伦敦已经有为数不少的出租车。贵是贵了些,但胜在方便。李暮爽快地在大马路上拦下一辆,反正再贵也是花老头儿的钱么。

结果“破釜酒吧”距离他暂住的旅馆也不算远,出租汽车兜转一圈,拐几个街角就到了。李暮一言不发下了车,直到走出老远,出租车司机还停在原处盯着他张望,脸上颇有些犹豫和担心。

现下的李暮毕竟只是个十岁多的小屁孩,这么一个人孤零零提着行李箱四处闯荡,自然让人格外在意……尤其是,他要到的地方还是这样的……

眼前的场景让李暮也是愣了半天。

刚才还是繁华街道,这一转个弯就仿佛直接从大都市来到了穷困郊区。

一排老旧的平矮石屋正中,坐落着一间门面肮脏的小酒屋,“破釜酒吧”几个英文烫金字母牌匾,斜斜挂在摇晃的木板门上,好像随时会掉下来。

在繁华的城市里,它实在是有点不起眼。也许其他正常人会把它当成堆放旧物的垃圾间。

李暮抬头四望,又比照着地图上的标记对了对,确实是这里。

看着周围那城乡结合部一样的环境,再瞅瞅相隔不到两条街的时髦建筑,他不由有一些失望地摇摇头——难道西方的巫师真的总是喜欢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一副邋遢的模样么?

腹诽归腹诽,还是迈步向前,轻轻推开棕色木门。

光线顿时一暗。

酒吧里黑漆漆的,也是一幅脏乱样子,不过其中空间却比外边看上去的要大很多——若不是亲眼所见,你很难想象这样一间邋里邋遢的酒屋里,竟然能摆放下十多张桌椅,竟可容纳下百多人同场欢饮。

“肯定做过手脚。”李暮暗自嘀咕一句,凭仗着良好视力打量四周。

他很快就发现了房屋里显得空旷的另一个原因——屋子里有人,有很多人。可是现在这些人全都在屋子正中心围拢成一团了,嘴里还发出啧啧惊叹的声音。

这些人聚集在一起,周围的桌椅空落落的,自然更显宽阔。

这是干嘛呢?搞活动?……李暮眯着眼观察,看到他们浑身上下明显和普通人不同的怪异打扮,他知道自己确实是找对地方了。

吱呀一声又将木板门关上,屋里光线更暗淡了。李暮往屋子中心走去,却根本没谁在意,甚至都没人转过头来瞥上一眼。

所有人依旧围在一团,嘴里惊叹连绵不绝。

难道这里的酒保都不做生意了吗?李暮心里面暗怒,也没心思去听这些人用一口纯正英语在谈论着什么。

接着他的目光就落在了人群中心的大汉身上。他不由得激动起来。那壮汉起码有两个成年人那么高,宽度更是四五个成年人都比不上,站在人群当中就好像一座小山丘似的,格外引人注目。

让李暮喜出望外的原因不仅仅是魁梧的身躯,而更在于那张特征明显的脸庞——那大汉的黑色长发和胡须乱蓬蓬纠结在一起,只露出中间一小团红扑扑的脸蛋,任谁见了都感觉粗野。

那是海格,鲁伯·海格。

如果说见到这样的明显特征还辨认不出来,那李暮前世的《哈利波特》也当真白看了。

再看看魁梧巨汉的身边,果然有一个瘦瘦的黑发小男孩被围在正中。他的判断更加笃定。

那巨汉就是海格,小男孩呢……不是哈利波特还能是谁?

他仔细打量起来,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果然长得瘦弱,乱蓬蓬的头发搭配上一双碧莹莹的眼眸。在那鸡窝发型下,隐隐约约露出一道闪电形的疤痕。

就好像坐着飞机去千里追星的脑残铁粉,突然看到了心心念念的偶像一样。李暮也禁不住脑袋一热,就冲了前去。

“嘿!哈……”他张嘴大声喊道。

话至一半,这才发现一对对锐利目光投射过来,几乎像利箭一样、刺得他额头都有些发凉。

刚才那群人都没有发觉李暮,此刻突然的大喊显然吓了他们一跳。他们全部扭过头来看着他,警惕也好奇地看着这个手提皮箱、黑发黑眼、身体匀称、皮肤黄褐的小伙子。

“哈……哈啰!”李暮反应极快,即将出口的名字立即变成问候语,脸上的激动也竭力平缓下去。

“你是天朝人吗?”他问道。

这一章,一不小心码了2600多字。看在咱辛劳如小蜜蜂的份儿上,收藏一下推荐一下可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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