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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密斯提斯的终结

卑灵站在楼顶的边缘处,俯瞰着整个城市,此时他的双脚已经站出去一半,只要他向前倾斜一点,就可以和这个世界说再见。

一个有力的怀抱将他从楼顶向后抱了下来。

“老卑,你没事吧?”罗林从楼梯口冲了出来,“宋义松开他吧!”

“宋义刚才在楼下收到你的护卫队的信息说你突然不见了,吓死我们了,差点以为你被人绑架了呢!”

“我没事,我刚才只是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立维多利亚为皇后!”卑灵淡淡地说道。

“那娜塔莎,不,玉儿怎么办?”罗林焦虑地问道。

“我意已决,无需多问!”

“那好吧,我尊重你的决定。”罗林转身要走。

“等等!”卑灵叫住了罗林,“我还有个事要和你说。”

卑灵走到罗林身边,迅速掏出他腰间的枪,朝宋义开了一枪。

宋义不可思议地看着胸前的血洞,倒在了血泊中。

“你疯了!”罗林喊到,卑灵用枪指着罗林。楼下的护卫队听到了枪声冲了上来。

“我现在下令立刻逮捕罗林,他意图刺杀我,被我的护卫队长挡了一枪,宋义英勇牺牲,追为烈士!”卑灵面无表情地说道。

“你疯了,我刺杀你?我和你那么多年兄弟,你疯了,你们的大执政官疯了,你们放开我,我要见李绩!”罗林叫嚷着被拖了下去。

卑灵将枪扔到了地上,天空再次下起了小雨,他抬着头望着宋义的尸体缓缓地说:“原谅我,我只是不想做任何人的替代品,灵羲,我会证明我不是你棋盘的灰尘,我比你的那些棋子更有价值!”

“为什么?为什么?咕噜,咕噜!”卑灵大叫着在海中央醒来,灌了几口海水,好不容易才把海盗船从行囊里掏了出来,爬了上去,第一件事就是把驼峰从冷冻舱里放出来。

“李峰,你说以前的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不一样了?”卑灵躺在甲板上问道。

“哦”李峰淡淡地回应。

“我猜想我遭到流放是不是咎由自取?”卑灵坐了起来。

“哦!”李峰还是回应了一声。

“你走吧!我想回到密斯提斯,在我恢复记忆之前我都想留在那里。也许这是最人畜无害的办法!”卑灵盯着远处越来越远的密斯提斯。

“哦!”

“你怎么总。。。”卑灵的话没有说完,他被眼前的驼峰吓了一跳,眼前的驼峰已经不再驼背,而是站直了身子,穿着华丽的衣着。

“很惊讶麽?哦,对了,这个还没有摘掉!”驼峰从脖子上摘掉了一个项圈一样的东西,眼前的男人的脸立刻发生了变化,爱德华那张英俊而略带邪异的脸露了出来。“第二代伪装大师,上世代帝国间谍的淘汰品,对付你们这群乡巴佬绰绰有余。”

“你竟然没有死?”卑灵惊讶地问道。

“你以为魔域帝国未来的储君会死在一个如此落后,如此穷乡僻壤的地方?你杀死的只不过是我的替身而已。”

“那李峰去哪了?”

“那个驼子?在你来密斯提斯之前已经死了!”

“砰!”趁着爱德华说话的时机,卑灵趁机掏出黑铁铳刃朝爱德华开了一枪。子弹在即将接触到爱德华的时候,眼前的出现了波纹,爱德华竟然凭空消失了。

“别那么心急麽,让我把话说完。”爱德华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你是怎么传送的?天空堡垒不是已经被炸毁了,难道这艘船上也有那个装置?”

“你真的相信什么网格什么节点什么传送装置?好像是吧?我都记不住我自己编的名字,这你也相信,你也太单纯了吧!哈哈哈哈!”爱德华大笑着。

卑灵幽怨地看着爱德华。

“不好意思,我实在是很久没这么开心过了。”爱德华笑了笑,“事实上,我这个是魔法,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是真的,很多年前,一位来自其他宇宙的巫师坐客魔域帝国,他向我揭示了无限宇宙的庞大,还有魔法这种神奇的存在,虽然时间很短,但是我也是学会几种简单的魔法,其中就包括这个被成为传送的魔法。”

卑灵这个时候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动弹不得,身体的周围被一条条肉眼很难发现的丝线缠绕着,“这是什么东西?”卑灵挣扎了两下。

“别费力气了,蛛后的丝没那么容易挣脱开!”

“你做这么复杂到底为什么?难道就是为了逃出密斯提斯?”

“你以为呢?当那个巫师告诉我十二域中竟然存在一个未知的星域,我当时的兴奋,然而当我按照巫师的方法找到这个星域的时候,我竟然被密斯提斯吸了进去,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要被困在这个地方,直到最近几年,我抓了无数从冥域来的误入者。

通过读取他们的记忆,我看到了你,无数次出现在他们的记忆中,伟大的冥域皇帝卑灵!”

爱德华的脸贴得离卑灵很近,“你真的和亚马逊城寨里的那个雕像很像,从第一次在画面中看到你,我就猜测迟早有一天我们会相遇,直到那天你真的出现在了岸边。我兴奋地纠结了两分钟,才小心翼翼地去查看你的记忆!”

“猜猜我看到了什么?”爱德华从卑灵的手里拿走了黑铁铳刃,在手里端详,“什么都没有,你的大脑里只存着两个破碎分崩的梦境碎片,和一场审判,那场审判花了我宝贵的一晚上,一帧一帧地看!没有办法,我只能走最下下的计策,我找到了那个驼子的记忆,然后把自己伪装成那个驼子。”

“哼,那你的伪装很成功!”

“是你太蠢了,你不知道动脑子想想麽?我会用了一个冥域人?而且还让这个冥域人接触那么机密的核心,你在我的天空堡垒有看过除了这个驼子外,其他的活着的冥域人么?难道失忆会让智商也变低?”

爱德华举着枪对准卑灵的头,“现在还有什么遗言要问?”

“就凭你自己是离不开冥域的,整个冥域都是时差领域,这里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密斯提斯!”卑灵喊道。

“谁说只有我自己?哦!忘记给你看这个东西了!”爱德华掏出一个银色的小盒子,“这里装着的是我的百万大军的基因库,只要用船舱里的复制中心,仅仅三个月,我就可以重新拥有夺取这个世界的力量,到时候,我只需要将破坏这个世界的时空协调,冥域就会重新出现在十二域的宇宙中,就和密斯提斯重新出现在冥域的方法一样!”

“好了,最后的解答也完毕了,现在你该去死吧!”

“等等,等等!我还有一个小要求!我的行囊里有一张黑色的卡片,能不能帮我对黑色卡片传递一个消息,就说卢卡斯没有死,他变成了更危险的古神,亚瑟斯已经战死,希望源点要尽快想到对付卢卡斯的办法。”

“听着很不可思议啊,看来你还有很多秘密,不过我不感兴趣,不过看在你献上行囊的份上,再告诉你一件事,这是从那个驼子的记忆中调出来的。”爱德华手腕上的腕表投放出立体的投影,画面上,是李玉在对着一个男人的对话,李玉的样子比起幻境中医院的样子略显年轻。

“你是说还有一个长得和卑灵一模一样的人就住在雅各布家族?可是灵哥儿明明被关在海天堂构,这件事我昨天也确认过!”李玉走了过来,对着镜头,应该是李峰说道:“如果你在密斯提斯等到了卑灵,这件事别告诉他,直接把他带到我这里。”

画面到这里结束了,卑灵错愕地看着爱德华。

“想知道答案麽?我也不知道,带着遗憾去死吧!”

“砰!”枪声响起,卑灵的额头中弹,他向身后倒去,从海盗船上掉了下去。

下落到一定程度,卑灵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没死,“为什么我没有事,喔!我想起来了,爱德华并不知道黑铁铳刃是被我灵魂绑定的武器,我的灵魂绑定的子弹射进自己的身体只会融入我的身体中。”

“嘭!”卑灵的身体重重地砸进了海里,溅起了一阵浪花。

“看,天上有人掉了下来!”海边一个女人喊道。

“我去看看,你在岸边等着。”

“呼。。。好险啊,至少保住一条命。。。”卑灵平躺在海平面上,身体被蛛丝的束缚也有了一点松动。

帕拉贡,中央大陆南部最璀璨的明珠,有人说,你爱一个人,你就把他(她)带到帕拉贡。如果你恨一个人,你也要把他(她)带到帕拉贡。

太阳还没落山,帕拉贡的各色酒吧就已经开始火热,人山人海,穿着奇装异服,裸露着各种肤色的男女,在酒吧中穿梭着。

卑灵坐在一家叫做“黑猫”的酒吧中的角落里,就在今天他被救上岸后还没超过一个小时,他就收到了一个信封,信封里是这个酒吧的地址和一捆钱。

他花了一下午的时间,买了一套衣服,满怀期待的坐在酒吧中,等待着他期望出现的那个人。

可惜事与愿违,来的人,卑灵认识,竟然是那个在审判会上把自己打扮成小丑的雅各布家族的凯伦,这一次他仍然穿着黑色白色的礼服。

“怎么是你?”卑灵站起了身子。

“那你希望是谁?”凯伦拉住了卑灵。

“反正不是你!”卑灵挣脱开凯伦,转身就走。

“难道你不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失忆麽?”凯伦坐了下来。

卑灵的身子停住了,他恶狠狠地看着凯伦,说道:“果然是你们搞得鬼,你们到底想干什么?”他想问那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的事情,但是又怕牵涉到李玉,话到嘴边忍住了。

“你好像知道了什么?”凯伦看着卑灵的眼睛,卑灵急忙把脸转过去,重新坐在了凯伦对面。

“这才对嘛!放心我不会和六人议会说看到你,而且你也可以放心,对你的审判执行只是流放到密斯提斯,你这么快回来了确实让我们大吃一惊,但是你可以放心,审判执行结束了,你现在自由了。”凯伦喝了一口卑灵的酒。

“别拐弯抹角的,我不相信你,也不相信一个流放之人逃回来会一点事没有。说吧,说出你的目的。要我怎么做?”

“参加这个节目!”凯伦又扔过来一个信封。

“你们这种人就喜欢玩信封麽?有什么事不能用嘴说?”话虽如此,卑灵还是在凯伦面前拆开了信封,“绝地求生!什么鬼节目?”

“可以说是节目,也可以说是比赛,32个人聚集在一个孤岛,只有一个获胜者就可以得到五亿奖金。但是只要你能成为最终的获胜者,我会告诉你关于你失忆的真正答案。”

“没兴趣,如果我想求证答案,我会自己去找!”

“如果我告诉你,如果你拒绝,你连这个岛都无法离开呢?”凯伦拿起酒杯,酒杯里只剩下一口酒了。

“别喝我的酒!”卑灵夺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抓起桌上的信封说道:“我回酒店考虑一下,别跟着我!”

说完,跌跌撞撞地就要离开。

“如果我告诉你,我今天擦的唇彩里加入了迷药,你会怎么想?”

“那你怎么没事?”卑灵的眼前已经变得模糊,他想掏出黑铁铳刃,但是手已经不听使唤。

“我当然是提前服过解药了,这么简单的问题也要问!”凯伦用手绢擦拭了一下自己的嘴唇,微笑地说道:“好好活着,千万别死了!”

卑灵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第一卷完)

第一卷结束,真不容易,我说的是,我这个破手机,每天都要比别人多码至少2000字,每一次都要让我重新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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