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1
三个月后,案子开庭。
林骁站在被告席上,穿着看守所的黄色马甲,瘦了至少二十斤。他看到我走进法庭,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
沈曼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黑色西装,表情平静。她请的律师团队来了三个人,领头的正是那位知名商事律师。
法官敲槌。
股权转让无效诉讼先开。方律师呈上笔迹鉴定、监控截图、刘姐的证言,证据链完整到对方律师只问了两个问题就坐下了。
沈曼的律师提出反诉,主张沈曼是善意第三人,股权转让有效。
方律师站起来:“沈曼在股权变更前曾持伪造授权书前往公司调取股权证明,被财务总监以‘需与本人核实’为由拒绝。这一行为足以证明她对授权书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不具备善意第三人的条件。”
法官看向沈曼。
她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裂痕。
庭审持续了四个小时。
休庭时,法警押着林骁从侧门出去。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突然停下来。
“小远……还好吗?”
我没看他:“她问你去了哪里。我说爸爸出差了。”
他低着头,肩膀抖了一下,被法警带走了。
一个月后,法院作出判决: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沈曼持有的25%股权应返还给秦舒,林骁名下10%股权同步返还。
沈曼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刑事案件随后宣判。
林骁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沈曼因证据不足,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她持有的股权已被冻结,判决生效后全部返还。
离婚协议签得很干脆。林骁没请律师,在看守所里签的字。
婚后那套房子折价抵了部分债务,他欠沈曼的两百万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与我无关。
收到判决书那天,我带着女儿去了我妈家。
我妈做了一桌子菜,女儿坐在儿童椅上,拿勺子敲着碗沿唱歌。
我妈端着菜从厨房出来,看我一眼:“事情都办完了?”
“办完了。”
“那好,吃饭。”
我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眼泪掉在碗里。
女儿不敲了,歪着头看我:“妈妈哭了。”
我把她抱过来,脸埋在她软乎乎的头发里。
“妈妈没哭,妈妈就是有点累了。”
窗外的天快黑了,但屋里灯亮着,暖黄色的光把整个客厅照得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