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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集会(十三)

“天色不早,各位用好。”看着月明星稀夜渐深,我再次请山间的来宾和人们吃饭,已经是最后几道菜,很是辛苦的厨师和侍从哨子们也终于开始轮班休息,开始简单用饭,“我今天的讲座即将暂告一段落,夜寒,不再耽搁,马上把今天的话讲完。有点辛苦呢,时间不能超,话题不能留,规矩,不能废了。”

“要说光明黑暗本一家这个话题,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说服力。毕竟在座的很多光明系黑暗系的魔法师,你们的祖祖辈辈都在互相或轻或重或多或少地争执或者争斗、战斗过,结怨结仇不在少数。我也不相信我自己有本钱说一句话,即便是实话,就让你们相信你们本是一家人……即便知道你们本是一家,你们也停止不了争斗了。”

“历史总是会演变的,我不会让你们停止争斗,这个世界要自保便要自强,要自强则要争斗……即便想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总是要慢慢打出来实力的。但是,历史并不应该完全是由胜利者书写,我这个见证过几乎整个历史的老人,有幸站在这样的舞台上,就有话要说。”

“我要说出真正的历史,不仅仅是你们家里世代相传的那些世仇或者世宜,也不是因为所谓的天生属性不合而注定分分合合……不是这些大预言里说到的东西。”

我说完后,居然是安格难的死党奎恩第一个反应并惊呼出来:“先生要反驳大预言!?”

好整齐的一片惊呼声,甚至我怀疑黑塔是不是都被震动了,感知里,黑塔怎么好像有点歪?

这惊呼,除了让我知道,群众的确太容易变成没有思想和特色的摆设,就是让我知道,自己的确已经把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而黑塔倾斜自然不是真的,只不过我反驳大预言的行为太惊世骇俗,连暗中影响我感知的家伙都被震惊了。

“要给我的话,添加可信度,我只能好好抖搂下自己的身世了。”我撸了撸袖子,干脆放下笔,专心说话,反正会议记录的事差不多就行了,“很多人认识我,却可能并不了解我。你们对我的了解,可能仅限于地盘发出去的魔法肖像和我的一些简历。在那些简历里,有我的年龄,601岁,有我最近数百年活跃过的事迹,都是些琐事,顶多证明有我这么个人在突破人类寿命极限地活着……甚至,我没有名字!”

“我曾经对洛洛说过,如果活得够久也算是成就的话,我估计也没几个人类有我这么高的荣誉了。”冷笑话让气氛更冷了,我倒是自娱自乐地笑了,“其实,我真正活了多久,我不记得了。我最早的身份,是一个虽然有数十万人口,但是没有在历史上留名,比大预言最早的篇章所记载的年代还之前的,一个……地精部落的捕手。要是真仔细算的话,我……应该一千七百多岁了?”

“真是令人惊讶的年岁呢。门伊婆,我在你面前自称一声长辈,没错吧?”我还不忘调侃一下,门伊婆低头吃面,不理我。

而我则自娱自乐过了头,捧着肚子哈哈笑,浑然好似一个还没开始讲笑话就被自己逗乐了的蹩脚喜剧演员。

“真是好长的年岁啊,对于庸庸碌碌几十年的人类来说,对于三百的极限寿命后就要面对随时自然死的人类强者来说,我是多么值得嫉妒啊。”

我抹去眼角笑出的泪水,这完全是年轻人要八一八老怪物生涯时被吓出来的,虽然不是第一次接触那浩瀚无比的记忆,而且只是试图在记忆里面拉出一条人生轨迹来示众,但依然被吓笑了吓哭了。

“年幼时是真的记不清了,但我有记忆开始,我最开始的身份,是地精,一名地精部落里外出的捕手,性命最低贱的地精里性命最低贱的捕手。那个身份夺走了我很多第一次,记得最清楚的是第一次面对死亡,记得最不清楚的是不知道有没有献出初夜。”

我又被自己乐得直笑,自从元素体可以与本体分开动作后,我是越来越放肆了。

“现在,对于地精来说,极限寿命是四百多,那时候却要高一些,大概可以达到五百多。那时的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在野兽和魔兽的爪下一样会被杀,没有食物吃一样会饿死,兽皮被抢走了一样会冷死,如果敢不出去捕猎,我就会被处死。”

然后我叹了口气,继续说自己的故事:“直到有一天,一个老地精,据说是五百多岁的老地精看见了我为了捕猎而做的刀斧弓箭,发现了我藏在雪山里的私库,倾听了我对部落分工的申诉,他告诉,我是不同的,我有与他一样的能力,与其他普通地精不一样的能力,那就是——学习。”

“这个词,伴随了我大半生,一千多年岁月,给了我一切,包括荣耀和苦难。”我放松了心情,让老人的情绪引导我,果然不再哭笑。而山间的一切已经平静,包括景物和所有的来宾。看来,藏起来和没藏起来的都已经平静,只是等着我说自己的故事。

“我第一次躲在安全的营地帐篷里系统学习的,是这位也没有留下姓名的老地精的全部。也不能说是全部,起码在我认为自己学够了之前……他就死了,得了种皮肤会发霉菌的地精病,如今想来,不过是类似人类‘湿疣’的‘花种病’罢了,可惜一位老人就那么死了。”

“那时候,我已经成年了,不知道为什么,很顺理成章地就做起了部落‘老捱’,这是音译,要是比喻的话,和人类的‘宰辅’差不多,也算是位高权重了,这让我可以更加舒服地学习。后来我把这种待遇也归结于学习的好处。而随着我学习的深入,部落里已经没有我需要的知识养分,部落里也没有我的知识不能解决的事情,我越来越知道了学习知识的好处,然后……我第一次认识到了学习的坏处……”

“我们学会了侵略……”我的身体一直在打寒战,但是心情放开后,老人的情绪却让我得以,也不得不对着底下所有人继续倾述,“那是求知欲的种子……发的芽。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第一个在那个时代丢下侵略和战争的火苗的人,但是当我蓦然发现附近已经没有威胁,没有可以让我感觉新鲜的事物的时候,我还是把目光投向了其他的智慧种族。先是其他地精,因为同族,我很快学会了文化侵略,学会了文化融合和同化,渐渐把地精族真正统一起来了。然后……是人类,然后,是精灵,然后,是巨人族,然后……是你们也许没有听说过和见过的……山人族,或者说,石人族。”

“与精灵族融合的零星战斗不同,与人类,惨败后惨胜。与精灵,并没有太多的斗争,但是我们曾经几乎被他们的文化给同化,成为森林里的一份子,失却了对矿物和山丘的喜爱,比较精灵族的一切都太美太实用了。后来是我,带着只能称为种子的族人从森林里‘逃’了出来,没有出来的,后来在浩劫时完全废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留下后裔……我不知道精灵族与地精形似的‘桫椤兽’与他们有没有关系,这个与话题无关,就不深究了。”

“与精灵族和人类又不同,与巨人族的偶遇,或者说直白的说,战斗。远在浩劫之前,远在他们出世之前,我们地精族就与他们碰面。巨人族食用弱者也许是天性,他们攻击性太强了。从森林出来,在寻找驻地的时候在山麓之间遇到他们,是我平生遇到的第一次大变,太多族人死去,太多血腥,让我知道……我……太弱。我需要力量,而不仅仅是知识。”

“是石人族……也许他们是第一代的元素生命——呵呵,也许你们很难想象,一整座数百米的高山都是一个人的样子。是石人族救了我和我地精族的种子们,让我们可以延续血脉,不至于让现在的世界少了一个种族……可是,石人族……后来却灭族了。”

“为什么?也许有聪明的已经猜到了,没有错,就是我覆灭的。是我学完了他们的一切之后……觉得他们太强大,弱点又太明显,身上未知的东西太多,我……很好奇,很惊奇,所以……”

老人的故事很精彩,我是这样想的,只是受不了那股血腥和奇异的邪恶。而看山间人们的表情,看来他们也是差不多。

“那时,我达到了武力的高峰期,弓射近战无有不精,因为石人族就是第一批使用弓弩的,不是人类,也不是精灵族,意外吧?这种意外,让我成为第一个强大的远处杀手。尤其是……夺取了石人族的生命,窥探了他们的身体后……我自己琢磨出了……魔法。”

下面已经彻底喑哑了,只有山风朔风呼啸而过,已经觉得闹个大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我,也算是成功了。

“其实也不能说我琢磨出的,石人族本也有一定的元素操控能力,虽然把身上的石头扣下来投掷,那些石头却会被他们天然的土元素不断填补,这样不知道是不是是天赋魔法。石人族,也许才是弓术和魔法的第一批使用者。”

“他们,都被我杀死了,一个不剩。”我手撑着下巴,感知着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样子,说道,“也许,这是我在族人被巨人族血洗后的心理变态,但是,无论如何,我都已经是满手血腥洗不掉。就是这笔罪孽,让我……有了后来的悲多欢少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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