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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小苑的竹林

陈剑书洗完澡,才知道这孙广浩已经带着族里的男丁前往事发现场,处理善后的事情。

除了他那个受伤的二弟。

山寨里留下的都是些老弱妇孺,有的白头人送黑头人,有的失去了丈夫,有的则是失去了父亲,反正就是一片愁云惨雾。

有人欢喜有人愁,男人活着回来的那几家的家人,一下子围住了陈剑书,吱吱喳喳地说着感谢的话,有的说是要请他吃饭,有的则问他有什么想要的兵刃法器,甚至有人说让女儿今晚给他暖床。

陈剑书烦不胜烦,但人家一番好意,他也不好像骂武衡天、林熙堂那般把这些人骂跑,只好耐着性子慢慢应付。

“陈公子,要不来我家坐坐?我家最是清幽,又有叶镇出产的上等好茶!”说话的是孙广浩的老婆。

陈剑书早就不耐烦了,见有机会脱身,立刻答应。只是刚进了孙广浩的家,他又有点后悔,因为他再次感受到孙妻那赤果果、火辣辣的目光,看得他好不自在。

陈剑书知道,这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他暗自想,这不会是才出狼群,又入虎口吧?孙妻这一口,他实在难以接受,他从来就不喜欢吃肥腻的东西,况且,就算他真好这一口,也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她可是有夫之妇!

孙广浩那么健壮,也不像是有那一方面的问题,为什么他的老婆,看上去这么可怕?

陈剑书开始有点后悔来孙广浩的家了。

“我这就去泡茶,公子稍等!”孙妻说完,就扭着大屁股走入了后堂。

陈剑书坐着干等,心里有些忐忑,这孙妻那模样,简直就像想要把他吞下肚子一般,她那张大嘴在陈剑书看来,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

陈剑书想一走了之,回去他的那间房间,但是苟小云正在洗澡,回去不得。而且,这样跑掉,自己作为客人,岂不是很失礼?况且俗语有话,人不可貌相,或许这孙妻只是样子长得比较凶残,其实内里很贤淑的呢?

“好茶来咯!公子请用茶。”

孙妻沏了一壶茶,斟了一杯递给陈剑书,这一下,陈剑书又想起,这俗话除了有一句人不可貌相,还有一句,相由心生!这妇人一副饿狼饥虎之相,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陈剑书心中暗骂:这肥婆,就是个骚-货!

孙妻在递茶的时候,居然故意吃陈剑书的豆腐,还把腰弯的很低,露出一大片白花花的胸脯。这个时候,陈剑书开始觉得事有蹊跷了。

孙广浩遇到千斤熊,是因为他的二弟说谎,而他的老婆又这个样子……陈剑书心想,该不会这个肥婆跟她的小叔子有一腿,合谋着想要谋杀亲夫吧?

这样的情节,有无数本书写过!

陈剑书自我安慰,这是想多了吧,这肥婆也只是不小心碰了自己的手一下,然后又摸了一下而已,弯腰也是正常递茶的动作,不过也是弯得低了点而已。

两人喝着茶,孙妻问东问西,这下陈剑书觉得,她一个人,比外边一群人都要烦,正当陈剑书不知所措的时候,幸好孙广浩回来了。

陈剑书觉得,这简直就是劫后余生,当日被二十几个高手围着,都没今天可怕。

孙广浩只是处理了族人的后事,把他们妥善埋葬,便回来了。那千斤熊不是轻易就能处理掉,而且熊肉坚硬如铁,也不怕被野兽吃掉,自然留待日后再处理。

“小哥,你的烟枪!全靠你这把烟枪,我老孙才能活着回来!”孙广浩把清洗干净的黑玉烟枪还给了陈剑书。

孙广浩这话不假,虽然陈剑书能够用《偷香妙法》制住千斤熊,但是也不可能持续太久,千斤熊铜皮铁骨磐石肉,没有黑玉烟枪这样的法器,真的难以杀死。

陈剑书怕了孙妻,见孙广浩回来,立刻找到了开溜的理由:“孙大叔,我还没有好好参观过这青烟小苑,要不你带我四处看看?”

陈剑书既是救命恩人,提出的也是小小的要求,孙广浩虽是心中伤感,也不会拒绝这个要求。“小哥识货,咱这青烟小苑,环境风光确实不错,来,我尽地主之谊,带你参观一番!”

随即,两人出了门,顺着青烟小苑的主道,游览了一番。

这青烟小苑依山而建,后边是一片竹林,门前是一条小河,小苑内树木成荫,花香袅袅,别有一番诗情画意,看得出,这建造小苑的孙家祖先,品味真的不错。

可是有一点陈剑书觉得非常奇怪,这四周都是崇山峻岭,悬崖峭壁,唯独青烟小苑这地方,地势平坦得很。

“这一片平地,是救我孙氏一族的那位高人一剑开辟出来的!”

陈剑书听了,大感佩服,这一剑之威能有如此神效,一百多年前那位救孙氏一族的高人,恐怕有化身境,甚至天境了吧?

两人边聊边走,走到了小苑的尽头,也就是那一片竹林前。

陈剑书见这竹林清雅,想要进去看看,却被孙广浩叫住了。

“小哥留步,这竹林,进不得!”

陈剑书回头,问道:“为何?”

“小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不瞒你,换了是别的外人,我可不会说!

这竹林后边,是我孙氏一族的禁地,那位高人,他救我们一族,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守住他的某一样东西,也就是这竹林里头的东西。只要守满两甲子的时间,我们一族便可获得自由,离开这一个鬼地方,再也不用跟那些灵兽拼命!”

孙广浩看着那片竹林,看了良久,才继续道:“我自出生以来,便被长辈教导,限期之前,就算死也要守住竹林,明天开春,就是两甲子之期,我们就会离开这地,重新回归繁华。只是这日子越近,我也越舍不得这一片竹林!啊,真美!”

既然这是孙家的禁地,陈剑书自然不会进去,只是那高人留下了什么,倒是引起了他深深的兴趣。非得让他人全族守在这里一百二十年,一定是非常不得了的东西吧?可是,那高人为什么不把这么宝贝的东西带着呢?

陈剑书心里嘀咕着。

这青烟小苑,很可能是整座长山山脉,唯一抬头便可以看见天空的地方。天上的光岚流光溢彩,却也无法照亮这个天空,太阳下山,天色已暗。

“小哥,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用膳吧,我有一坛陈年的老酒,一直舍不得喝,今日就用来谢小哥救了我与及族里的四个兄弟!”

陈剑书今天还没吃过东西,而且这一个月来,他一滴酒都没下过肚,馋得很,听见有酒,立刻欣然答应,只是他离开之时,依然好奇地回头看了竹林一眼。

二人回到了小苑,陈剑书看见苟小云正蹲在房间的门前,用手指在地上画着什么。

“小苟!”

苟小云抬头看了陈剑书一眼,神色十分不自然,眼神也显得闪缩。她还在想陈剑书偷看她洗澡的问题。

陈剑书不知道这傻丫头想什么奇奇怪怪的问题想不通,也不什在意,他很清楚如何解决眼前的问题。

“小苟,吃饭了!”

于是,苟小云又变回原来的苟小云。

……

当陈剑书大杯酒大块肉的时候,有一个人正在长山的山林里啃着野果。

这人叫金锁,但金锁并不是他真正的名字,而是他的代号,杀手的代号。

金锁是寸金堂的一寸杀手,这寸金堂的杀手,全部以金字开头的物品作为代号,比如金锭、金耳环、金鸡什么的,五花八门,而寸金堂杀手的实力,以长度来表示,一寸杀手,是寸金堂里最低级、最弱的杀手。

金锁当了杀手有三年,从来没接过如此荒唐的任务。一个多月前,寸金堂接了一单大买卖,雇主身份不明,但是出手阔绰到不行,以买卖的额度来说,至少也要出动八寸杀手,根本上轮不到他。

但是那两个目标,逃进了这长山的森林里,而且不知道他们学的什么功法,在山林里跑得比那山猪还快,原来接受任务的九寸杀手,居然找不到那两个目标。

因为雇主给的钱实在多,又关乎寸金堂的声誉,于是乎,寸金堂的堂主把所有杀手都派了出去,说谁找到那目标人物并且杀掉,谁就拿赏钱。

于是乎,金锁这样的一寸杀手也进入了这森林。只是这森林古木参天,抬头看是绿色,低头看还是绿色,这树林太过茂密,视野太差,茫茫林海广袤无比,要找两个人,实在是难。

金锁已经在森林里跑了一个月,带来的干粮早就吃光,只得以野果充饥,偶尔打只野兽,解解馋。

他一边走一边啃着野果,突然闻到了血腥味,作为杀手,他立刻打醒了十二分精神。他徐徐前进,终于找到了血腥味的源头。

找到了那只千斤熊。

他仔细检查了一番,居然发现这千斤熊是被人为杀害的,胸口被挖开了一块,而地上,还有半截断掉的长刀。

以千斤熊的伤口来看,绝对不是实力高强的修者所为,以伤口留下的痕迹来看,杀熊的人,应该是化元境以下。

这次寸金堂出动的杀手,金锁是最弱的一个,可他也已经有道心境。因此,这头千斤熊,绝对不是寸金堂的人杀掉的。

“这森林里,除了咱寸金堂的杀手,就只有那对逃跑的男女了!”

金锁意识到,他可能要发财了,因为这次任务的目标,要找到很难,但是要杀掉,却是易如反掌!

一个筋脉尽断的废人,一个凝识境的小姑娘,就是金锁这般的一寸杀手,也能轻易对付。

他开心之际,又发现了更加值得开心的事情,从这千斤熊的尸体开始,地上有一滩滩的血迹,为他指明了发财之路。

金锁一时被钱财蒙蔽了双眼,他也没有细想,这能杀千斤熊的少男少女,能是他杀得到的人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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