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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税或不符合中国国情

官方或主流媒体关于开征“房产税”的消息,在不停地下毛毛雨,或者说做着舆论准备,屈指算来断断续续,已经有七八个年头了。其中的意义不言自明。第一,这是继房地产经济走向极端之时,增加地方或中央财政税源的重要渠道;第二,就是为了抑制不断上涨的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既然房产税如此重要而必要,那么,为什么不能及时实施落地呢?其原因也是显而易见。因为“房产税”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所以,必须要谨慎行事,必须做好统筹规划,不可能大轰大嗡,不可能千篇一律,这个问题不仅民众的关注度之高,议论之多,而且实行起来也相当复杂,不仅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也牵动着亿万民众的敏感神经。

任何重大问题或政策的实施,都需做好试点评估。在试行中总结经验解决细节问题。有资料显示,七八年来虽然在重庆或上海等地区搞过了“房产税”的征收试点,也有过扩大到南京,杭州,广州等重点省会试点的呼声。但是,不论官方还是媒体,都没透露过太多的有关“试点”的确切消息。一般的民众并不知情征收试点的政策如何,也不知道试点的成功经验,乃至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但不管怎样,很长时间以来,关于房产税的话题,在政界与学术界的讨论不断。在民间的议论也是众说纷纭,在坊间更有甚者,时而发出某某身份房产税实施了,或某某专家学者公布了房产税的具体政策,或者按人头收,或者按平米收,或者按房产的价值收等等,社会上每次出现了这样的议论,都会引起众多人的关注。都会引起热烈的讨论一番。大体上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没能形成完整的共识。最近有消息说,在今年的立法安排中,财政部上报全国人大的立法项目,仍没有“房产税”这个议题。这就足以证明,目前在我国征收房产税,还不具备必要的诸多的条件。

七八

年间,在我国的政界或学术界,对“房产税”的讨论都有哪些成果呢?从有关的资料中概括起来,可以见到以下三点:

(1),物业税。持有这种观点的应该是大多数。即主张征收房产税。过来的税收工具主要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还有就是契税。随着房地产业引发的问题不断突出,和土地的不断缩减,考虑新的税源势在必行。那就是,要根据不动产保有时间的不同,征收不同税率的房产税。请注意,这里面似乎有一个关键词,即不动产的保有时间。怎么理解呢,很明显,就是房产的所有年限,时间不同征收的数额或比例就不同。是不是该这样理解呢;

(2),消费税。持有这样观点的人虽不算多,但是因为其操作起来简便易行,所以也具备一定的市场。所谓的消费税,就是在不动产的消费环中节征收。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在房产买房的过程中,就把不动产的赋税就征收到了;

(3),高档住宅消费税。持这种观点的专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了“高收入”的群体中。他们并不主张将房产税遍地开花,更不赞成搞成一刀切。而是在高收入群体或消费高档住宅的人群中征收。这种主张的积极意义,就是为了缩小贫富不均的差距,用税收的杠杆,解决分配公平问题。这是应该值得称道的。但是问题来了,什么样的人群为高收入,消费怎样的住宅为“高消费”?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与界定,这个问题实施起来会很难。在国内买高档住宅可以征收,也便于征收,那么,到了国外去买高档住宅的怎么办!谁买了买到了哪里都无法把握,怎么能征收高档住宅谁呢,这对国内的纳税者就不公平了。

总之,征收房产税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具体问题。比如法律的,市场的,政策的,财务的等等。还要涉及到很多很多的操作细节。所以,不可能在短期内搞成一刀切的。因此,中央政府曾提出过,重大的问题需搞“双评估

”的战略。既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大事,既要评估经济效益,还要评估社会稳定。房产税就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重大问题,必须慎之又慎!

那么,何以说“房产税”似乎不符合中国国情呢?笔者不懂税法,只是站在一个百姓的角度,纵观社会现象发表些肤浅的看法。其一,因为中国的国情与发达国家不同,我们的法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其二,房地产经济在我国并不是纯粹的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还在受着政策的左右。其三,我们必定是发展中的国家,国民的收入还相对较低,与欧美等国的国民相比,就更是相形见绌了。其四,即便是发达国家,也不是所有的国家都征收房产税。拿美国来说,虽然50个州都在征收,但只是郡政府在征收。联邦政府,州政府都不征房产税。其五,时下,我们对房地产经济的依赖度太高了,房地产经济占有国民经济的比例据说将近四成。所以,我们没有必要照搬美国,日本或香港的经验。更不应该东施效颦。

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征收房产税要当心适得其反。我们征税的目的是什么?无非是为了“增加税源”,无非是为了“抑制房价”。或者还有缩小贫富差距等等。那么试想,一旦盲目开征了房产税,真的会达到这样的目的吗?何况我们的法治条件还不成熟完善,腐败现象仍无处不在,如果发生了抛售房产的风潮,如果房价崩盘,或者是塌方式的跌落,如果在征收当中出现不稳定不和谐现象,不仅开发商的税源会大大缩水,房产的税源又在哪里呢?

笔者并不反对征收房产税。反对的是盲目照搬,是急功近利。反对的是遍地开花,搞一刀切!即便开征房产税,也要搞好试点,逐步地推开,在不断加强或完善法治环境的前提下,最好是一城一策,一地一策,因地制宜。实现“增加税源,抑制房价,缩小贫富,社会和谐”的四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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