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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瞅你那抠搜样儿

至晚,信奴换了一身黑色衣裳,我看他倒是颇有经验,我用布条将鞋子缠紧,以便跑的更快,如果遇到人追,反正我比信奴快就行了,他老爹有钱,自然会保他安全。

我说:“今夜安大郎必在鬼市。”

信奴重重点头,毫不怀疑。

我要是没赌对,那我估计这个谎不是很好圆。

骗人纯靠运气,硬着头皮去吧。

从咸宜观至南城鬼市,要走五里路,我在脚下足弓处垫了步,略有弹性,不至于太累,快到鬼市时,信奴说:“一会儿就会宵禁鼓起。”

我说:“走,躲起来。”

信奴没想到我爬墙头比他还麻利,一脸佩服的表情。

娇蛮这个身体倒是很利落,这么清瘦,一身腱子肉。

等全城黑下来,我拉信奴在坊间小道穿来穿去,所过之处,也有几个略大点儿宅子又上了灯火的,看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哪个时代都有不听话的,这些上了灯火的,都舍不得夜生活。

到了南城最荒之处,几处房子冷气森森,几条往下修建的台阶路在月光中隐隐若现,夜间湿气腾起的雾绕中,慢慢亮起几盏灯,鬼火一般。

“我以前只听安大郎说过这鬼市,却没来过。”

信奴听后“啊”了一声,表达了被我坑来的无可奈何。

信奴说:“近年乱世,四处灾乱,鬼市也无人管束,越来越大,各国的物件都有,有钱人还能买到手指。”

“手指?”

“嗯,延寿坊一个大户,被车辙捻断手指,当夜便到鬼市找到鬼医,这鬼医在鬼市中走了一圈,谈拢了一根手指,带着人便去了延寿坊,当晚切了新指接在了断指之上,一个月那新指如初。”

我心想,传的神乎其神的,不一定事实真相是什么呢,我给路平还做了一个外科缝合手术呢。

我跟信奴在鬼市里转来转去,女的的确不多,所以我频频惹来侧目,我之所以招摇也是非常盼望路平能看到我。

谁知道走了两个小时,也没找到路平。

一路上看到了很多东市上也有的东西,也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是眼下我也没法儿好奇地去关注这些东西。

信奴有点儿着急,但是又不敢问我,只是跟着我一路乱走。

我觉得我今儿玩儿的有点儿大了。

于是我琢磨着怎么才能让自己不至于特别尴尬地显得神乎其神呢。

我一拍信奴,把自己两个拇指在他眼前弯折后对,又用食指挡住缝隙,然后说:“信奴,你看,我的指头断了,哎,又接上了,哎,又断了……”

信奴了笑了两声:“小娘子,你这乃是幻术,其实你手指还在。”

他掰开我手,哈哈笑个不停。wavv

我也觉得我蛮幼稚的。

要不然我在他面前穿越一个?那他只会认为我睡着了。

那我切了我大腿?剁了我自的手?

我要是死不了的话,何苦呢。

好吧,那我只能出绝招了。

我刚才路过地摊中看到一面大铜镜,大约脸盆那么大,四周一圈皆是拳头大小的镂空,我告诉信奴位置,让他买回来,幸好他带了不少钱,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不一样,我又在一处破屋前找了几个粗木棍一一尝试套在铜镜镂空里,只有一根,正好能将铜镜卡住,非常结实。

今晚,如果路平不出现,我就靠它了。

准备好后,我又让信奴去买了红布,缠了木棍,黑布,缠了铜镜,然后就开始寻摸地上的洞,这木棍本来是门侧的支撑,两米多高,我在路边找到几个洞,应该是下雨时为了支撑挡雨布而凿出来的,这南城的地面坑坑洼洼,空气中还有一种骚臭味道,应往来者为了宝贵时间,皆不愿去远处大小便,这里不如北城规矩繁华多了。

木棍插进去半米多,还算稳当,我便让信奴扶我上去,我盘腿在铜镜上坐好,将外裙盖住铜镜。

信奴眼睁睁看到一切,自然对眼前这一幕心有准备,但仍不禁赞叹这空中打坐。

果然,须臾片刻,就有人聚拢过来。

刚才我二人准备时天黑,无人注意,此刻,信奴在我面前几步之处保护,我身后便是一个排水沟,我闭目合掌,煞有介事,故而围绕的半圈人纷纷惊叹,目瞪口呆,眼看人越来也多,人群中竟然有几个叩拜,我眯一条眼缝看人群,还是没有路平,唉,看来是碰不到他了。

那些人纷纷弯腰或跪下看我屁股下面到底是否为空,我是否只拄着一个红色拐杖,待到确信无疑,噗通噗通跪下好几个,我觉得有点儿骑虎难下,我为了打坐好,腰部很用力,我又时刻担忧铜镜断掉,功亏一篑,所以紧张的汗流浃背,晚间风更冷,一阵风便一哆嗦。

不作死就不会死呀,这个下场倒是搪塞了信奴,这群人该怎么办呢?

信奴惊讶万分,死守我跟前更不敢懈怠。

人群丝毫不见少,我觉得我腰快撑不住了。

这时,一个黑影从我身后而来,我吓的一身冷汗,这要是戳穿我,可就完蛋了。

“要不?你打坐一整夜?”身后黑影轻轻说道。

我的这个心啊,顿时一片浪花奔腾。

死胖子从来没这么可爱过。

“救我救我,最帅的安大郎。”我嘴不敢动,从牙缝里呲出几个字。

路平冷哼一声:“我是死胖子,怎么救人?”

“这是鬼市,活胖子不管用,只有死胖子才能救人。”

路平鼻子里哼了一声,在我身下深深叩拜了一下,大声道:“恭迎仙身回天。”

然后,便用脚抵住木棍,使劲托起我屁股下的铜镜,左右旋了旋,脱出卡口,举过木棍,让铜镜与木棍分离,又缓缓将我放在地上。

估计人群眼里看路平慢动作将一个空中神仙恭敬迎高,又落地。

落地后我不敢起身,那一众人群也不愿散去。

路平低声说:“别装蒜,赶紧睁眼。”

我就立刻睁眼。

而后他对人群说:“仙身飞去,众生散去。”

然后我活动了一下手臂和头,人群一看我恢复常态,便缓缓散去了,有的还在地上了留下了几个铜钱,被信奴捡了起来。

我说:“成本是一百多铜钱,只回来十五个,赔了。”

信奴却连连揖手:“小娘子神人也,安大郎神人也。”

我把铜钱从信奴手里接过来,放在自己衣服里。

然后对路平说:“这是信奴。”

“我认识。”

“熟人呀,那就好。”

“无事我就走了。”路平说完转身就走。

我立刻跟上去,在路平身边儿,信奴不敢近身,远远跟着。

“路平,路大爷,路郎。”我一路小跑儿,紧紧跟着。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你怎么说话那么难听,不过看在你救我的面子上,我原谅你了。告诉你一事儿,我收了人家钱了,就他爹,你说要死的那个。”

路平一下子站住,质问我:“你凭什么收钱?”

“因为我缺钱呀,他们看你我认识,就问我能不能帮他们消灾解难,我说可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嘛。”

“你是不是找死?”

“反正没钱也要死。”

“真想拍死你。”

“那你拍死我好了,我正好回去,反正是你拍死的,我也有个交代。”

路平被我怼的鼻孔哼气,却无可奈何。

我看他气息稍缓和一些,就试探说道:“你就在他死那天帮他一下不就好了,我都想好了,我跟他说,他虽然不死,但是必须办葬礼,而且他只能去深山古刹,终了一生,比起死来,他肯定是愿意的。”

路平被我气的没话说,瞪我一眼,再也不想理我,转身就走。

“你别走呀,你倒是帮不帮我?”我拉他胳膊,死死抓住,就不让走。

路平拗不过我,叹息一声:“要他命的就是我。”

“为什么呀?”

“为钱!有人买他性命,我接了这个活儿。”

我有点儿不之所错,脑子飞快旋转了一圈儿,对哦,我们其实是可以当杀手的,不改变时间,不改变历史,而且要求生,的确哪个规矩都没违背。

“为什么一定要杀他?”

“三十年前甘露之变,唐文宗和李训、郑注谋划诛杀宦官夺回帝权,被宦官首领仇士良提前发现,李训被杀死,家人也受到牵连而灭门,李公是李训远亲,当年年幼离家,而今仍在诛杀名单中。历史记载甘露之变受牵连千人,实际几年之间被诛杀前后逾万人。”

“哦……原来如此,”我叹息一声,历史跟宇宙星空一样,它就在那里,不生不灭,自有规律,你却无从知晓真相:“你也可以不杀他呀,你为什么为虎作伥呢?他那时候是个孩子,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你杀了他也违背你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呀,我的办法挺好的,你说对不对?”

路平似乎也认为我说的有道理,脸色一变,问:“你究竟收了多少钱?”

我说:“一贯。”

路平大怒:“瞅你那抠搜样儿!再去要五百贯!按你说的法子救他。”

路平说完,甩了我的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真的好帅呀,我真是好喜欢这样的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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