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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劲松翻了一页档案,继续说:
“取公安系统报案档案,十一次报案均留有接警登记。”
“当年每次都对你进行了口头警告,因林昭昭未成年、情况复杂未予拘留。”
“本次叠加伪造物证,所有前期记录直接合并作出行政处罚前置证据。仅凭这些就可以治安处罚。”
我妈腿一软瘫在椅子上。她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
十年的威风,在这一刻像泄了气的气球,瘪了。
但三秒钟后她又弹起来。
“不!不是我!是林昭昭教我的!是她教我怎么写那些东西,是她让我去报案的!她说只要她这么做就能当警察!我也是被她逼的!”
连这种谎都撒得出来。
我坐在隔壁监控室里,看着屏幕上她扭曲的脸,平静得像在看一出戏。
十年了,每次她泼脏水给我,我都会在心里排练一万遍反驳的话。但真正到了这一刻,我什么都没说。
因为不需要了,证据已经替我说了。
陈劲松看着她,目光冷得像冰:“你是不是她妈,这个问题我们也正在核实。”
这句话像一颗炸弹。
我妈彻底说不出话了。
陈劲松站起来,从公文包里抽出一张照片。
好运来棋牌室的门面。
“马大成我们已经控制了。你要不要自己先说?”
审讯室的灯光白得刺眼,她的影子缩成一团,越来越小。
我妈的脸一瞬间变成了灰色。
马大成交代了全部经过。
十年前我妈在棋牌室欠了十五万赌债,马大成催债催得紧,扬言要砍她的手。
她发现我爸买了意外险,于是和马大成商量烧房子骗保,刘玉芬的高额赌债无力偿还,两人商定制造火灾。
依靠意外险理赔抵消欠款,理赔金到账后分十二万给他,属于共同犯罪,并非单纯帮凶。
“她说只是烧个空房子,老公那天上夜班不会在家,我照做了。”
“但我不知道她老公那天在家。火着起来后她打电话给我,我问她要不要打一一九,她说不用。她说反正已经烧了,多死一个还能多赔一笔。”
我看着审讯记录上那几行字,看了很久。
“她说反正已经烧了,多死一个还能多赔一笔。”
这是我妈说的。在我爸被活活烧死的时候,她站在火光外面心里想的是多死一个更好。
原来如此。
我爸不是死于意外,他是被人害死的。
害他的人就是坐在审讯室里的那个女人,我的亲生母亲。
十年来她用“你害死了你爸”把我钉在耻辱柱上,而真正的凶手一直就在我身边。
我走到洗手间,关上门,打开水龙头。
冷水冲在手上,镜子里那张脸眼眶通红,没有泪。
这就是你妈。
这就是你用十年去讨好、去忍耐的那个女人。
我关了水,擦干手,走出去。径直走向会议室。
我妈坐在审讯室里,头发凌乱,整个人缩成一团。我站在单面玻璃后面看她。
我拿起话筒,一字一句地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